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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买保险竟栽在了病历上?去医院看病,医生写错一个字,30万就没了

2020-03-06
规划保险理赔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去过医院看病的,肯定知道“医生填写病历”这个环节,有社保的甚至需要携带着自己的病历本,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诊断依据,还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由于病人对描述病情不够重视,在医保、商业保险报销时常常出现问题。经常有报道称,病历差个字,十几万、甚至百万赔偿没了。不少医生反映称:为改病历有人下跪,有人砸了医院门!

一、病历单到底有什么作用?

对有保单的朋友来说,病历单是重中之重的。先简单和大家说一说保险公司核赔的主要工作流程:当投保人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一般的做法是,先调查被保人居住地和工作单位附近的几家医院的过往就诊记录,如果情况正常,就能实现正常理赔;

如果有可疑记录,或者刚过犹豫期就出险,保险公司就会扩大调查范围,比如调查更多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以及大型的体检机构的记录。

而在这个过程中,病历卡是保险公司主要核查对象,因为核赔员主要就是根据病历卡上的诊断记录来做出以上判断的。

如果病历卡找不到了,保险公司又怎么调查呢?其实我们所有就诊记录都会录入医院的电子档。现所有门(急)诊电子病历至少保存15年,住院电子病历至少保存30年。也就意味着,以往的就诊记录可能会影响你之后十几年的投保和理赔。所以对于有保单或者即将有打算买保险的朋友们一定要注意我们的病历。

二、病历写错一个字可能错失好几十万

曾经小编看到一个案例:2004 年,李某购买了一款终身寿险,保额为30万元,投保时符合健康告知。后来2007年因肾病综合症住院抢救,后经抢救无效身故。但是,家属拿着病历和死亡证明向保险公司索赔,结果却被拒赔。

原来是医生写错了病历,把病人“患病 20 多天”,写成“患病 20 多年”。若是患病20多年,那这位病人就属于“带病投保”,不能获得理赔,但经过最终的调查发现确实是因为医生的笔误导致,所以保险公司最终是按照合同正常理赔。

仅仅一字之差,就给死者家属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差点一分钱理赔都拿不到。要知道保险的理赔是很严苛的,一切都需要按照每款保险产品具体条款来。并且保险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商品,从买保险到真正理赔可能中间会相隔几十年,所以老百姓普遍对保险理赔存在不少误区。很多人都会认为保险公司就是靠拒赔来赚钱的,其实保险对于消费者说穿了就是一份合同,关于保障内容、理赔约定,从签订的那一刻起,就以法律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了,合同说赔的就赔,说不赔的就不赔。

而且《保险法》对理赔也有严格要求:

因此,保险是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行业,受到国家强有力的监管,保险理赔是非常安全可靠的,大家可以放心购买。但是病历是我们理赔的重要材料证明,所以在投保和理赔的时候,病历一定要正确填写和认真检查,以防错写,影响保险理赔。

三、写病历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去医院看病,我们最相信的就是医生。现在很多医院在开病历的时候,医生都会顺口询问一句:是否有保险(商业保险)?因为医生会将你的病历写的更加清楚详细。

在这小编一定要提醒下我们应如何正确填写病历以及看病时的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国内一般的医疗保险合同中都要求,被保险人就诊时必须在境内合法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才可以理赔。一般去私人诊所保险公司是不认的。当然也不排除特殊的险种,对就诊医院要求没那么高。比如一些高端的医疗保险产品,一般门诊也可以,具体的还是要看保险条款对医院的要求。

2、避免出现以下词汇

留意医生填写病历,尽量不要在病历上出现:原生的、先天性的、旧病复发等词汇。当事故认定不明确时,别一开始就写“被人打伤、致伤”,因为很多险种规定由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就由第三方赔偿。

3、妥善保管好病历、发票等资料

就医时各项就诊资料都是保险公司在授予理赔时的必要依据,所以一定要小心谨慎保管,千万别随手丢。

4、第一时间报案

出现意外或事故后,去医院的同时也要在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一是第一时间报备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另外也可以咨询医疗要注意的事项,了解理赔需要的资料。

小编最后提醒:

理赔过程中,病历是个很重要的依据。大家拿到病历之后一定要在医生面前确定好再离开,如果出现了书写错误,可要求医生进行更改。

需要说明的是,病历只是医疗、意外理赔中必不可少的依据,但如果是身故赔付,并不需要病历证明。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险种,理赔所需材料也不一样。在事故或意外发生时,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在问清楚后,准备并保存好相关材料。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给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延伸阅读

投保人,亏大了:买保险前一定要搞清楚这四个字,不然就白花钱了!


最近,有朋友咨询小编说:我想给男朋友买份含身故保障的寿险,不知道行不行?如果我们最后没有结婚,这份保险还管用吗?还能理赔,拿到理赔金吗?

用户的问题,涉及一个保险关键名词:保险利益。

所谓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又称可保利益。

简单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要有利益关系,被保险人生病了、住院了、患重疾了、身故了,需要理赔的时候,投保人是有损失的,损失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精神上的。

再换句话说,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有比较亲近的关系,从投保那一刻开始,投保人一点都不希望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而去理赔,否则不能投保!

那么到底投保人对哪些人员有保险利益呢?能给哪些人购买保险呢?

根据《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以下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5)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从法律意义上讲,不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是什么关系,只要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购买保险,都可认定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有保险利益。

但在实际的保险购买中,为他人投保人身保险,保险利益有严格的限制规定。

主要包括:血缘、婚姻及抚养关系等。

所以,在投保时,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回到一开始用户咨询的问题:情侣关系的投保并不在保险利益的划定范围内。

但如果在投保中已征得对方同意,在法律意义上又具备了保险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到底能不能为对方投保呢?

看保险公司的规定!

情侣关系的投保,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还要求对方在投保单的被保险人签名处亲笔签名确认,尤其是含身故保障的产品,更要征得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在这种情况下,也不是所有保险公司都愿意承保的,毕竟有一定的风险。

小编建议:没有保险利益的双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购买保险前,去询问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同意则可投保,不同意不能投保。

如不询问,购买后,以后真理赔时,这点可能会成为拒赔的理由。

毕竟,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怎么可能会理赔给你呢。

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置保险利益呢?为什么不能想给谁买保险就给谁买保险呢?

为了防范道德风险!

为了让大家清楚明白,简单举个例子:

假设说,投保人M和被保险人W之间没有(保险利益)关系,但投保人M为被保险人W买了一份寿险(或含身故保障的其他保险),受益人为投保人M,那么投保人M就有可能或动机导致被保险人W身故,以此来骗取保险金。

其实,在保险公司的理赔案例中,却存在此类骗保的事件,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所以,保险公司为了防范此类道德风险案件的发生,为了让这个世界充满爱,就设置了保险利益。

谨记:

不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除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外,未征得他人同意而为其投保死亡保险的,合同无效;

没有保险利益的投保,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和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谁做受益人,以被保险人的意见为准。

PS:

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投保人给另一个人买保险的。

大家一定要看清楚投保告知、投保要求等信息,在确认符合各项要求后再进行购买。

不要到真正要理赔那一刻,才发现买了一份自始无效的保险,那么你的钱当真是白花了。

买保险千万别“栽”在了病历上!否则会影响理赔


现在很多人都不太重视病历。看完病,甩手一扔,病历就不知道飞哪去了。也有的人,看病总忘带病历本,每次看病都开本新的,家里的病历本都有好几本了,再去看病不是忘带,就是找不到了。

这里建议大家:病历本最好定期检查存放好。

据报道,有人因为医生笔误,把“患病3天”写成“患病3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拒赔了。

一、病历到底有多重要?

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诊断依据,还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

2017年4月电子病历新规施行,很多医院开通了电子病历,手写病历逐渐被电子病历取代。电子病历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保险公司也能更准确地核查被保险人的告知情况是否属实。

而且根据规定,医院的门(急)诊病历要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这意味着:今后30年内的任意一次住院病历、5年内的门(急)诊就诊记录,都可以被查到。

在医疗或重疾险的理赔中,病历的作用举足轻重,如果已经买了保险,千万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导致自己理赔失败。

二、如何让医生填病历?

要想让后续的保险理赔不受病历影响,最好从走进医院哪一刻起,就留意医生所写的病历。同时,请务必告诉医生以下几点:

1、你有商业保险,请医生在填写病历时注意措辞准确;

2、由意外导致的,一定要让医生在病历本中写清楚意外事由;

3、如果与实际病情不相干,请医生不要写特定的一些字眼,比如:先天的,原生的,N年前的,旧病复发…

4、当事故认定不明确时,尽量不要出现第三方责任,以免影响理赔效率。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去公立医院,而且要二级以上,这个很重要,绝大部分保险理赔都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治疗或确诊,毕竟小医院、私人诊所不仅可能存在道德风险,也更容易出现误诊的现象;

2、医院给的一切资料是保险公司理赔部判定理赔与否的重要依据,一定要谨慎填写和保存;

3、如果是在蜗牛投保的用户,记得在出险后的第一时间联系为你服务的顾问,他会告诉你报案和就医的注意要点,并协助你你准备理赔手续。

三、病历写错了,怎么办?

病历不仅是病情的记录,还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商业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不可以随意更改。

那如果病历确实写错了,怎么办?

1、找主治医生更改

发现病历出错后,可以向之前留下诊断的医生,解释清楚真实情况。

如果条件情况属实,医生就会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年3月1日施行)修改错误。之后医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交由科室主任以及相关领导签字,注明修改的时间,最后还要加盖上医院的公章。

2、与医院医务科协商

病历写错属于医生的工作失误,极有可能会受到医院的惩罚。因此,也不是所有医生都会同意修改。

如果医生不愿修正错误,可以去专门处理医务纠纷的“医务科”部门寻求帮助。如果医务科不能改,又对保险理赔影响大的问题,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总之一句话,病历更改,十分不容易。

四、哪些保险理赔需要病历

当然,并非所有保险的理赔都需要病历材料。通常需要病历材料的,有以下几种:

1、医保,仅针对治愈后再去社保报销的情形;

2、商业医疗险,包括疾病医疗和意外医疗报销;

3、重疾险,给付型重疾险的赔付标准是确诊,或符合条件才能赔付,也需要病历。

ps:像意外身故或寿险产品,就不存在病历问题了。此类产品的赔付标准是生或死,需提供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才能获得赔付。

总而言之,想要顺利获得赔付,无论是诚信的如实告知,还是一份符合要求的病历,都是必不可少的。

看病怎样填写病历,才不影响保险理赔?


我们身边许多拥有商业保险的朋友,生病住院了,明明是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但却在理赔过程中,不那么顺利。原因很可能就出现在“医生填写病历”这个环节。

如何填写病历,才不影响保险的正常理赔?

首先从医生开始给我们看病那刻起,我们就得时时注意医生给我们所填写的病历。

同时一定要告诉医生以下几点:

病历填写要点

1、首先告知医生,我们有商业保险,医生在写病历时就会非常注意措辞。有经验的医生,都会知道病例里面每一句话的分量。

2、由意外造成的,一定要医生将意外事由写进病历本。

3、请医生注意措辞,若与实际病情不相干,尽量不要写上下列词语:先天的,原生的,旧疾,长期患有,N年前就有,父母就有这病,旧病复发…

4、如果不是由第三方直接致伤,就不要写了,由第三方造成的必须由第三方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5、病历医生写好后,我们最好当着医生的面,再仔细看看,有何和事实不符或者描述不当的地方,马上修改。最好医生边写我们边看,避免在病历上修改,能让医生重写最好。有问题一定要当场发现,当场纠正,一旦延误,再修改很难。

病历写错怎么办?

医生每天看的病人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所以病历写错也是有可能的,那么病历写错了,且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理赔了,该怎么办呢?

01找主治医生修改

当发现自己的病历出错后,千万不要自己随意涂改,我们可以找到之前给治病的主治医师,详细说明情况并且耐心的沟通,一般情况下,只要情况属实,绝大多数医生都是会乐意配合去修改的。

一般正规的修改的步骤是这样的:

首先,医生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将错误的地方进行更正。

然后,需要相关医生和领导在病历上签字,并注明修改的时间,最后还要加盖上医院的公章。

可以说,即便医生愿意修改病历,这个过程也是比较麻烦的,可能还要经过医院多个部门的审批。

02与医院医务科协商

刚刚也提到,绝大部分医生是会乐意配合修改的,但也有部分医生不会配合,毕竟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误,有可能会受到医院的处罚。

如果医生不愿意配合,那么我们就寻求医院的医务科的帮助,是专门处理医疗方面的纠纷和投诉,看看能否协商修改病历。如果还是不能改,而且对自身影响较大,比如被保险公司拒赔了,那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我们再来看几个常见病历写错的案例:

1、名字写错

名字写错大概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名字写了别字,一种是开具病历的时候用的曾用名,跟身份证名字不符。

如果是名字写错,只要让医院重新开具病历,或者开具证明医生笔误的证明便可。

如果写的是曾用名或者小名,医生不改的话,你就要到户籍单位开证明,证明病历上的姓名确实是本人。

2、病历中出现错别字

如果病历出现错字需要修改,例如7~8天错写成了7~8年的情况,千万不要自己去改,因为病历上的信息修改有可能会被拒赔。

建议你找到医院,请他们按照国家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来修改。

修改时,医生用双线划在错字上面,原有的记录要清楚可辨,并且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使用刮、涂等方法来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

因此在如何填写病历这件事情上,一定要谨慎对待。

最后提供大家一句:无论出现什么意外,务必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保险顾问,以便第一时间确定报案和治疗注意要点。

买保险千万别“栽”在病历上!否则会影响理赔


现在很多人都不太重视病历。看完病,甩手一扔,病历就不知道飞哪去了。也有的人,看病总忘带病历本,每次看病都开本新的,家里的病历本都有好几本了,再去看病不是忘带,就是找不到了。

这里建议大家:病历本最好定期检查存放好。

据报道,有人因为医生笔误,把“患病3天”写成“患病3年”,被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拒赔了。

一、病历到底有多重要?

病历不仅是医生的诊断依据,还是保险理赔的重要材料。

2017年4月电子病历新规施行,很多医院开通了电子病历,手写病历逐渐被电子病历取代。电子病历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保险公司也能更准确地核查被保险人的告知情况是否属实。

而且根据规定,医院的门(急)诊病历要保存不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少于30年。这意味着:今后30年内的任意一次住院病历、5年内的门(急)诊就诊记录,都可以被查到。

在医疗或重疾险的理赔中,病历的作用举足轻重,如果已经买了保险,千万不要因一时疏忽,而导致自己理赔失败。

二、如何让医生填病历?

要想让后续的保险理赔不受病历影响,最好从走进医院哪一刻起,就留意医生所写的病历。同时,请务必告诉医生以下几点:

1、你有商业保险,请医生在填写病历时注意措辞准确;

2、由意外导致的,一定要让医生在病历本中写清楚意外事由;

3、如果与实际病情不相干,请医生不要写特定的一些字眼,比如:先天的,原生的,N年前的,旧病复发…

4、当事故认定不明确时,尽量不要出现第三方责任,以免影响理赔效率。

此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去公立医院,而且要二级以上,这个很重要,绝大部分保险理赔都要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治疗或确诊,毕竟小医院、私人诊所不仅可能存在道德风险,也更容易出现误诊的现象;

2、医院给的一切资料是保险公司理赔部判定理赔与否的重要依据,一定要谨慎填写和保存;

3、如果是在蜗牛投保的用户,记得在出险后的第一时间联系为你服务的顾问,他会告诉你报案和就医的注意要点,并协助你你准备理赔手续。

三、病历写错了,怎么办?

病历不仅是病情的记录,还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商业保险理赔的重要依据,不可以随意更改。

那如果病历确实写错了,怎么办?

1、找主治医生更改

发现病历出错后,可以向之前留下诊断的医生,解释清楚真实情况。

如果条件情况属实,医生就会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2010年3月1日施行)修改错误。之后医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交由科室主任以及相关领导签字,注明修改的时间,最后还要加盖上医院的公章。

2、与医院医务科协商

病历写错属于医生的工作失误,极有可能会受到医院的惩罚。因此,也不是所有医生都会同意修改。

如果医生不愿修正错误,可以去专门处理医务纠纷的“医务科”部门寻求帮助。如果医务科不能改,又对保险理赔影响大的问题,那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总之一句话,病历更改,十分不容易。

四、哪些保险理赔需要病历

当然,并非所有保险的理赔都需要病历材料。通常需要病历材料的,有以下几种:

1、医保,仅针对治愈后再去社保报销的情形;

2、商业医疗险,包括疾病医疗和意外医疗报销;

3、重疾险,给付型重疾险的赔付标准是确诊,或符合条件才能赔付,也需要病历。

ps:像意外身故或寿险产品,就不存在病历问题了。此类产品的赔付标准是生或死,需提供公安部门、司法部门或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才能获得赔付。

总而言之,想要顺利获得赔付,无论是诚信的如实告知,还是一份符合要求的病历,都是必不可少的。

务必重视起来这些,“既往症”这三个字是拒赔利器!


我们都知道百万医疗险有免责条款,就是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不赔”。这部分很重要,但多数人都是一扫而过。像犯罪、自杀、战争等问题,我们都能理解为啥不赔,毕竟保险也不是做慈善,啥都给赔,否则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撑得下去,就连平安代理人也不敢自称“大到不会倒”了。

在这十几条免责条款中,有一条比较特别,需要单拎出来说一说,

毕竟很多人在理赔过程中,就是因为这一条遭到了拒赔,便破口大骂保险公司是骗子。

其实这事儿还真不怪保险公司,毕竟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写在了合同上。

这一条就是“既往症不赔”。

几乎每款百万医疗险都会有关于既往症的免责

既往症,顾名思义就是“过去得过的病”,但真有这么简单吗?

我们看看存在于百万医疗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是啥样

1、购买保险之前,已经确诊的疾病,并且治疗未间断;

2、购买保险之前,确诊过的疾病,症状未完全消失,有过间断服药;

3、 购买保险之前,没确诊过,但是一直有明显症状的。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投保前已有的症状或已确诊的疾病,未完全治愈或有反复发作、用药的疾病,都是既往症。

而投保前曾患有但是已经完全被治愈的疾病,中间无用药和反复的情况,是不算既往症的。

就比如说肺炎、急性肠胃炎等,经过用药或治疗已痊愈,那么哪怕再一次罹患,医疗险也是赔的。

可能有些人又会想了:“保险就是坑人,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小编倒是觉得保险公司这样做情有可原。

一是因为医疗险理赔率本身就高,住院即赔。

如果没有一些限定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赔穿,到时候要啥保障都没了。

二是保险防范的是未知的风险,既往症实际已经划分为已知的范畴了。

因此,要想避免“既往症”纠纷,我们需要确保的就是,完全符合健康告知。

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将有可能发生的既往症,直接列在投保之前的健康告知中。

如果曾经患有以上疾病或症状,那么就不能投保或者需要进行核保,反之属于带病投保,之后也不会赔。

但如果进行过如实告知后,通过了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以标准体承保,那在后面的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既往症”为理由拒赔。

那么健康告知中没问询的呢?

小编的观点是,健康告知没问询的疾病,就代表可以投保,一经承保,结果同上,保险公司不应以“既往症”条款进行免责。

为什么这么说,保险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所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保险人,即承保人(保险公司)。

被保人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保险公司在经过核保后已经决定承保,就意味着它判断被保人是“低风险人群”,那么也就相应的放弃了“既往症免责”的权利,今后就不可以再因既往症原因进行拒赔。

事实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互相保护,互相制约的有利原则。

举个栗子吧

有一种情况是,

之前检查出有某种疾病,投保后被诊断出另一种疾病,但是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投保前有直肠腺瘤性息肉,投保后被确诊为直肠癌,赔不赔?

五个字:看健康告知。

如果健康告知中询问了是否有息肉、囊肿等,但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也算是既往症,出险不赔。

如果健康告知中没有相关问询,或者告知后通过投保,标体承保,那么就不算是既往症,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讲了这么多,小编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大家三点:

第一,医疗险设定既往症的免责无可厚非,不管在站在哪一方考虑都是合理的。

第二,不同产品对既往症的描述和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符合健康告知,其次认真阅读查看关于既往症的详细定义,有坑的不要选。

第三,买保险趁早买,趁着身体健康,不仅费率便宜,还能免除潜在的理赔纠纷。

否则在拖延的过程中,出现症状,是有可能在今后的投保中,被列为“既往症”的。

保险知识,假如你是一个有责任感的人就买保险吧


在中国,怎么样才是由责任的人?大多数人的回答可能是:

将全部工资交给老婆打理,晚上十点之前回家,周末与家人共度,抑或更大多数的答案将责任感与“对付诱惑”绑定在一处,但鲜有人意识到:所有有责任的人必须买份合适的保险。

这个责任感源自于一个假设:如果你不幸罹难,你的家属怎么办?你是否为她(他)们想好了足够的退路。所以购买寿险的主要原因是保护你和依赖你的人。万一上面不幸的事情发生,而你再没有能力或机会保护他们的时候,保险公司可能会站出来扮演你在财务上的角色,至少能为陷入经济困境的家人减少痛苦。

而同样的逻辑也为你解决了另外一个问题:是否该为孩子购买保险?显然在这些脆弱的小生命肩上尚未烙下“责任”的痕迹,相反,它们时时刻刻依赖着你,你需要给自己买份保险的理由远远超过给孩子。

关于购买多少保险这一点,没有标准的答案,但如果追根溯源,你承担的责任多大,保额就该多大。

方法一

计算你的主要负担的总数(房屋按揭/贷款/孩子的教育等),再加上一笔金额,这笔金额每年产生的收益(比如5%)应该足够你的家人生活,万一你不幸身故,你的家人还能还清债务,完成学业。

方法二

把你的税后年收入乘以保单的年限,同时你还可以对此数字进行一些调整,因为你的债务(比如房屋贷款)是逐年递减的。随着你的年龄越来越大,你需要投保的金额可能越来越少,因为你的财产在增长,债务在减少。

方法三

估算一下你的家人一年的生活费大概是多少,再减去他们能够得到的养老金或其他收入。然后估算一下你的家人在多少年之内都需要这笔钱,比如说直到你的配偶退休,再把所需的年收入和年乘数乘起来,根据通胀因素再作调整。

“既往症”这三个字是拒赔利器!务必重视起来


我们都知道百万医疗险有免责条款,就是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不赔”。这部分很重要,但多数人都是一扫而过。像犯罪、自杀、战争等问题,我们都能理解为啥不赔,毕竟保险也不是做慈善,啥都给赔,否则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撑得下去,就连平安代理人也不敢自称“大到不会倒”了。

在这十几条免责条款中,有一条比较特别,需要单拎出来说一说,

毕竟很多人在理赔过程中,就是因为这一条遭到了拒赔,便破口大骂保险公司是骗子。

其实这事儿还真不怪保险公司,毕竟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写在了合同上。

这一条就是“既往症不赔”。

几乎每款百万医疗险都会有关于既往症的免责

既往症,顾名思义就是“过去得过的病”,但真有这么简单吗?

我们看看存在于百万医疗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是啥样

1、购买保险之前,已经确诊的疾病,并且治疗未间断;

2、购买保险之前,确诊过的疾病,症状未完全消失,有过间断服药;

3、 购买保险之前,没确诊过,但是一直有明显症状的。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投保前已有的症状或已确诊的疾病,未完全治愈或有反复发作、用药的疾病,都是既往症。

而投保前曾患有但是已经完全被治愈的疾病,中间无用药和反复的情况,是不算既往症的。

就比如说肺炎、急性肠胃炎等,经过用药或治疗已痊愈,那么哪怕再一次罹患,医疗险也是赔的。

可能有些人又会想了:“保险就是坑人,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小编倒是觉得保险公司这样做情有可原。

一是因为医疗险理赔率本身就高,住院即赔。

如果没有一些限定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赔穿,到时候要啥保障都没了。

二是保险防范的是未知的风险,既往症实际已经划分为已知的范畴了。

因此,要想避免“既往症”纠纷,我们需要确保的就是,完全符合健康告知。

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将有可能发生的既往症,直接列在投保之前的健康告知中。

如果曾经患有以上疾病或症状,那么就不能投保或者需要进行核保,反之属于带病投保,之后也不会赔。

但如果进行过如实告知后,通过了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以标准体承保,那在后面的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既往症”为理由拒赔。

那么健康告知中没问询的呢?

小编的观点是,健康告知没问询的疾病,就代表可以投保,一经承保,结果同上,保险公司不应以“既往症”条款进行免责。

为什么这么说,保险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所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保险人,即承保人(保险公司)。

被保人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保险公司在经过核保后已经决定承保,就意味着它判断被保人是“低风险人群”,那么也就相应的放弃了“既往症免责”的权利,今后就不可以再因既往症原因进行拒赔。

事实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互相保护,互相制约的有利原则。

举个栗子吧

有一种情况是,

之前检查出有某种疾病,投保后被诊断出另一种疾病,但是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投保前有直肠腺瘤性息肉,投保后被确诊为直肠癌,赔不赔?

五个字:看健康告知。

如果健康告知中询问了是否有息肉、囊肿等,但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也算是既往症,出险不赔。

如果健康告知中没有相关问询,或者告知后通过投保,标体承保,那么就不算是既往症,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讲了这么多,小编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大家三点:

第一,医疗险设定既往症的免责无可厚非,不管在站在哪一方考虑都是合理的。

第二,不同产品对既往症的描述和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符合健康告知,其次认真阅读查看关于既往症的详细定义,有坑的不要选。

第三,买保险趁早买,趁着身体健康,不仅费率便宜,还能免除潜在的理赔纠纷。

否则在拖延的过程中,出现症状,是有可能在今后的投保中,被列为“既往症”的。

发病率,我们都忽略了,作为一个健康人,就已经是幸运的锦鲤!


最近的热搜是一波喜来一大波痛!

而这波痛,盖住了所有的喜事!

让人不禁感叹:世事无常,珍惜身边人。

1.

29日上午,哈文发文称丈夫李咏因病去世,她写道:

“在美国,经过17个月的抗癌治疗,2018年10月25日凌晨5点20分,永失我爱。”

哈文微博发布

对于李咏的突然离世,我有点恍惚。

对于李咏,小编是从每年央视的春晚舞台上认识的,但他主持的选秀节目《非常6+1》火爆中国。

那时的李咏,声望和知名度达到了巅峰,当之无愧的“央视一哥”。

然而,这个消息来的如此突然。

看到推送时,我愣了一愣,第一个蹦出脑海的想法是:这是个假新闻吧。

若不是他的妻子发文讣告,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对于这个新闻,相信全体中国人都难以置信;

今年不过才50岁,不久前还出现在大荧幕中说说笑笑给观众带来欢乐,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多么想听到李咏在节目尾端那句标志性台词:我是主持人李咏,下期节目再见!

可他终究还是走了。。。

人们常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死亡,这样咄咄逼人,从来都是不速之客,也从不和我们商量。

就像前段时间的著名网络作家唐家三少的妻子也因癌症去世,

从查出癌症开始,唐家三少陪妻子抗癌整整三年;

还有一位老歌手——臧天朔,也因肝癌离世。

不仅让我们感叹,生命在疾病面前的脆弱和渺小,也让我们再次集体认识到癌症的可怕。

据数据:全球癌症大爆发,中国发病率居首位2012年全球新增1400万癌症患者,20%以上在中国。肺癌发病率、死亡率排第一位,1/3在中国。中国新增癌症病例307万,死亡约220万人。2013年新发癌症病例数309万,250万人死亡。肺癌发病率第一,每年新发病约为60万。2015年新增429万癌症患者,死亡281万。预测:全球癌症病例将呈现迅猛增长态势,到2035年将达到2400万人。全国肿瘤登记中心发布,我国每年新发癌症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确诊8550人,每分钟就有6人被诊断为癌症,平均10秒钟就有一人确诊。据有关数据显示,一个人罹患重大疾病的概率高达72.18%,以前为所未闻,现在已经见怪不怪了。从近30年的数据来看,恶性肿瘤等重疾发病率在全球以年均3%—5%速度递增。

这让我们所有人都不得不再正视一个问题是:

面对不可预知而又随时会来的死亡,我们准备好了吗?

2.

除了这个事件之外,还有一个意外事件,同样引起了小编的关注—重庆公交坠江事件。

人民日报微博直播

据新闻报道,车上人数达15人左右,目前已打捞出9具遇难者遗体,其他人员存活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

人们常说,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

我们不止在疾病面前渺小无助,在意外面前更是如此。

仅仅几天的时间,意外事件却不少:

央视新闻微博报道

新京报微博报道

微天下微博报道

面对如此的情况下,我们好像除了悲痛,什么都做不了。

无论是灾难、意外还是疾病,人都是如同蝼蚁般渺小。

从今天起,爱自己、更爱家人和朋友,珍惜和他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

3.

在哈文的微博中,有这样一个对李咏先生生病抗病的描述:

“在美国,经过17个月的抗癌治疗。”

所以,即便去了美国,也没能救回李咏先生的生命。

但小编想说:

对于生活中的大多数人或家庭而言,是没有那个能力或金钱带着患者去美国治疗;

毕竟在大病面前,普通人连凑够医疗费都是一个天大的难事(朋友充斥的众筹,到处的捐款信息等);

在意外面前,毁掉的不是一个人的生命,更是一个家庭!

所以,请大家好好爱惜自己的身体,好好保护自己,不做任何危险的事情;

虽然我们不知道灾难、意外、疾病和明天谁先来;

但我们知道,生命只有一次,没了就真的没有重来的机会了。

昨天金庸老先生走了,想哭。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小编再此送别老先生!

PS:

生活中有很多烦恼,我们会因这么烦恼产生焦灼的情绪,

也希望能够有锦鲤的庇护,得到幸运。

但小编想说:其实,我们都忽略了,作为一个健康人,就已经是幸运的锦鲤!

与各位共勉!

看病如何填写病历,才不影响保险理赔?应该注意什么?


我们身边许多拥有商业保险的朋友,生病住院了,明明是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但却在理赔过程中,不那么顺利。原因很可能就出现在“医生填写病历”这个环节。

如何填写病历,才不影响保险的正常理赔?

今天小编会为大家解答这样一个问题。

一、如何填写病历?

首先从医生开始给我们看病那刻起,我们就得时时注意医生给我们所填写的病历。

同时一定要告诉医生以下几点:

二、病历填写要点

1、首先告知医生,我们有商业保险,医生在写病历时就会非常注意措辞。有经验的医生,都会知道病例里面每一句话的分量。

2、由意外造成的,一定要医生将意外事由写进病历本。

3、请医生注意措辞,若与实际病情不相干,尽量不要写上下列词语:先天的,原生的,旧疾,长期患有,N年前就有,父母就有这病,旧病复发…

4、如果不是由第三方直接致伤,就不要写了,由第三方造成的必须由第三方赔偿,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5、病历医生写好后,我们最好当着医生的面,再仔细看看,有何和事实不符或者描述不当的地方,马上修改。最好医生边写我们边看,避免在病历上修改,能让医生重写最好。有问题一定要当场发现,当场纠正,一旦延误,再修改很难。

三、病历写错怎么办?

医生每天看的病人少则几十,多则上百,所以病历写错也是有可能的,那么病历写错了,且已经影响到我们的理赔了,该怎么办呢?

1、找主治医生修改

当发现自己的病历出错后,千万不要自己随意涂改,我们可以找到之前给治病的主治医师,详细说明情况并且耐心的沟通,一般情况下,只要情况属实,绝大多数医生都是会乐意配合去修改的。

一般正规的修改的步骤是这样的:

首先,医生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将错误的地方进行更正。

然后,需要相关医生和领导在病历上签字,并注明修改的时间,最后还要加盖上医院的公章。

可以说,即便医生愿意修改病历,这个过程也是比较麻烦的,可能还要经过医院多个部门的审批。

2、与医院医务科协商

刚刚也提到,绝大部分医生是会乐意配合修改的,但也有部分医生不会配合,毕竟是自己工作上的失误,有可能会受到医院的处罚。

如果医生不愿意配合,那么我们就寻求医院的医务科的帮助,是专门处理医疗方面的纠纷和投诉,看看能否协商修改病历。如果还是不能改,而且对自身影响较大,比如被保险公司拒赔了,那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了。

我们再来看几个常见病历写错的案例:

1、名字写错

名字写错大概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名字写了别字,一种是开具病历的时候用的曾用名,跟身份证名字不符。

如果是名字写错,只要让医院重新开具病历,或者开具证明医生笔误的证明便可。

如果写的是曾用名或者小名,医生不改的话,你就要到户籍单位开证明,证明病历上的姓名确实是本人。

2、病历中出现错别字

如果病历出现错字需要修改,例如7~8天错写成了7~8年的情况,千万不要自己去改,因为病历上的信息修改有可能会被拒赔。

建议你找到医院,请他们按照国家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来修改。

修改时,医生用双线划在错字上面,原有的记录要清楚可辨,并且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签名,不得使用刮、涂等方法来掩盖或者去除原来的字。

3、患病时间写错

本来是买保险后患的病,结果因为医生写错了时间变成了买保险前患的病。

这种情况除了让医生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外,最好加上医院的公章,证明病历真实性。

在进行人身保险投保与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确认是否承保与赔付,都以被保险人相关的病历资料为基准,所以病历资料的应用伴随保险承保至理赔的整个周期。

其他注意事项

除了需要注意病历的填写外,我们也要注意选择看病的医院。

很多保险产品会对就医的医院资格有限制,比如,会限制就医要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

有些甚至会对开具病历的医师提出要求。

因此就诊前,需要查看下是否符合保险合同中的要求。

但有时候毕竟时间紧迫,人命关天,也要在疾病缓解后再到符合的医院开具病历。

另外还需要保存好票据与病例(检查报告),医院给的一切票据、病例(检查报告)、体检报告都是保险公司理赔的重要依据。

因此在如何填写病历这件事情上,一定要谨慎对待。

最后提供大家一句:无论出现什么意外,务必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保险顾问,以便第一时间确定报案和治疗注意要点。

避开这5个坑,买重疾险就简单了


买保险,最难买的还是重疾险。一是因为各式各样的产品太多,二是价格贵,一时间下不了手花那么多钱,总要纠结很久。

大家买重疾险的时候,常会遇到很多不同的坑:

有的买了返还型的重疾险,花了比别人多好几倍的钱,就为了等老了能拿点钱;

有的买了涵盖100种重疾35种轻症的重疾险,但是等患了某项高发轻症,保险公司却说不赔;

有的买了万能险里的附加重疾险,保费贵,保额也不高,保障还不一定全面……

看过的坑多了,我为大家总结了几个,一起来看看,有没有踩坑。

01过于看重保障时长,忽视保额

很多人买重疾险,总以为保障时间越长越好,能买终身肯定是最好,保障到老,担忧越小。

毕竟年纪越大,患病的几率越高。

这种想法,本质上没有什么错误。但如果刻意延长了保障时长,却缩减了保额,这种做法就完全出错了。

同样预算5000,正确的购买方式是,选择保障到60岁保额50万的产品,而不是保到70岁保额10万的产品。

为什么?重疾险的作用在于收入损失补偿,也就是说,大病降临,无法工作的时候,可以由重疾险赔付来补偿这个漏洞。

一场大病下来,三五个月就能投入工作吗?修养调理少则一两年,多则四五年,这期间,没有收入,家庭生活如何继续?房贷谁来交?孩子父母谁来养?

所以不要过于注重保障时长,因为高保额,比保障时长更加重要。

02认为买1年期重疾险更划算

消费型重疾险不等于1年期重疾险,但一年期重疾险,包含在消费型重疾险之内。

一年期,只是重疾险的一种保障时长类型,和保30年、保至60岁、保至70岁的道理一样。

1年期重疾险的优势非常明显,就两个字:便宜。

所以很多人会觉得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很划算。

1年期重疾险,采用的是自然费率,也就是说,活一辈子就要交一辈子的钱。

年轻的时候病少,费用肯定低,而年纪越大,价格越高。

正常的长期保险采用均衡费率,保费定价中考虑到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对保费的抵充。

假设30岁的时候以7000的价格入手一款保障30年的重疾险,那么接下来每一年,都只需7000保费。

一年一买的保险就算每年都能买,一辈子的总费用也要高于长期保险。

从长远的角度看问题,一年期的保险是没有买的必要的,即便是补充保额,也可以选择定期20年,30年的保险,而不是一年一年买。

另外,1年期重疾险不能保证续保,每年都需要重新过健康告知。

如果身体出现异样,很有可能无法续保。而年纪越大,疾病的概率就越高。

即使今年明年,都能保证身体健康顺利买进,也不能保证5年后身体依旧没有任何问题。一旦身体状况无法通过健康告知,就很难购买保险。

这就是一年期重疾险所需要承担的风险,而长期的重疾险不用担心这一点。

03有了医疗险,不需要重疾险?

百万医疗险的保额很高,而且不限制是不是重疾导致的住院费用,这两年还出了好几款可以保证续保的医疗险。

加上国家给的福利——医保。很多人就觉得:医保+百万医疗险,已然足够。

因此所以很多人觉得,买完医疗险就不需要再买重疾险,反正医疗险都可以报销。

事实上,医疗险是不能代替重疾险的。

重疾险属于给付型保险,只要疾病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保额,拿到理赔款项。

即买了50万重疾险,只要确诊癌症,保险公司就会直接赔付50万。

这50万假如在治疗中没有花完,钱还是你的。

一般重疾险的理赔条件,有三种:

重疾险理赔条件

1、确诊即赔:如恶性肿瘤

2、达到某种疾病状态才赔付:如脑中风后遗症

3、实施了某种手术后才赔付:如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

而医疗险,属于补偿型保险,需要事后报销,即住院时自己掏钱治疗,治疗结束后拿着医院的凭证和单据,找保险公司报销。

无论是在用药、还是住院门诊方面,医疗险都有赔付的标准和比例,保险公司最终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假如治病自己花了10万,那么保险公司最多只能赔付10万,赔付的额度不会超过实际的花费。

医疗险的作用,是对看病花费进行补偿。

不管是社会医疗保险,还是商业医疗保险,不管是高端医疗险,还是普通医疗险,都是遵循补偿性原则的,先看病先付钱,而后对看病花费的全部或部分向保险公司进行“报销”。

而重疾险的作用,主要是对罹患重疾和治疗期间的收入损失进行补偿。

患重疾后,从接受治疗到恢复正常工作生活,需要几年的时间,在这期间无法赚钱,将导致整个家庭的经济陷入困境。

重疾险的高额保险金,可以在这期间弥补患病时的经济空缺,保证家庭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不至于因病致贫。

另外,重疾险一次投保,就可以在约定时间内给予保障,20年、30年、甚至终身。

但医疗险1年1交,虽可以保证续保,但保证续保期也只有5年、6年,并不如重疾险。

所以,有了医疗险,还得配置重疾险。

04重疾轻症种类越多越好?

市面上的重疾险在重疾种类涵盖方面有不同数量,少的50多种,多的上百种。

这个数字重要吗?不重要,主要看高发的25种重疾,而在这高发的25种重疾之中,主要看前6种: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

高发的轻症一共有11种,分别是:

极早期恶性病变或恶性肿瘤,轻度脑中风,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介入手术,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手术,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脏切除,较小面积Ⅲ度烧伤,视力严重受损,主动脉内手术。

在购买时,不要过于在意数字大小,而要看清高发的11种疾病有没有规定在轻症保障范围内。

很多人在购买时不注意这一点,最终被保险公司拒赔。

所以种类多少不重要,重要的是是否保障高发疾病。买多不如买准。

05一张保单保全部?

线下有许多大保险公司,总会卖这一类产品:主险为终身寿险,必须附加的重疾险,另外还可以附加意外险,各类豁免等等。

一些不了解保险的朋友,很容易被忽悠。

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万能险,也不可能存在一张保单保全部的情况。

因为风险来源不同,不同险种,应对的也是不同风险,比如,定期寿险应对的是死亡风险,重疾险应对的是重疾风险,意外险应对的,则是意外风险。

像这些组合险产品中,重疾保障只是其中一项保障,并且它一般都与组合中的终身寿险共享保额。

这就相当于花了两份钱,去买同一份保额。

假设小明购买的是线下巨头公司的产品xx福,重疾保额30万,寿险保额31万,等待期后小明患上合同中的某一种重大疾病,这时候,xx福会赔付30万重大疾病保险金。

而剩下的寿险保额,只剩:31万-30万=1万。

也就是说,在赔付一次重疾之后,小明的身故保险金只剩1万。

同时,往后再患重大疾病,xx福都不会再赔付。

而这款产品的保费,出奇得高。以30岁的A先生为例,他购买了一份xx福,保障终身,分20年缴费,具体配置如下:寿险31万,重疾30万。

这样算下来,每年所需保费近10000元。

拿这些保费去购买重疾险+定期寿险,得到的保障会更加全面。

买重疾险,远不止以上几个坑,还有许多不同的陷阱。

除了这些陷阱,还有大家买保险时,想当然的一些情况,最典型的就是:孩子保险买了一大堆,大人却在裸奔。

这一点,是非常多中国家庭会犯的错误。

事实上,买保险这件事,必须遵循先大人,后小孩原则。毕竟孩子还没有任何收入来源,若大人倒下,他们的成长也是空谈。

那么,先给家中老父母买保险对不对?也不对,因为老父母也没有经济来源。

正确的做法,是给家庭经济支柱优先配置保险,在这件事情上,提醒大家切忌“尊老爱幼”。

最后,一定要在自己经济能力可以负担的范围内,配置自己最适合的重疾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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