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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重视起来这些,“既往症”这三个字是拒赔利器!

2020-03-24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我们都知道百万医疗险有免责条款,就是规定了哪些情况下“不赔”。这部分很重要,但多数人都是一扫而过。像犯罪、自杀、战争等问题,我们都能理解为啥不赔,毕竟保险也不是做慈善,啥都给赔,否则没有一家保险公司撑得下去,就连平安代理人也不敢自称“大到不会倒”了。

在这十几条免责条款中,有一条比较特别,需要单拎出来说一说,

毕竟很多人在理赔过程中,就是因为这一条遭到了拒赔,便破口大骂保险公司是骗子。

其实这事儿还真不怪保险公司,毕竟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写在了合同上。

这一条就是“既往症不赔”。

几乎每款百万医疗险都会有关于既往症的免责

既往症,顾名思义就是“过去得过的病”,但真有这么简单吗?

我们看看存在于百万医疗险条款中的“既往症”是啥样

1、购买保险之前,已经确诊的疾病,并且治疗未间断;

2、购买保险之前,确诊过的疾病,症状未完全消失,有过间断服药;

3、 购买保险之前,没确诊过,但是一直有明显症状的。

总结成一句话就是,投保前已有的症状或已确诊的疾病,未完全治愈或有反复发作、用药的疾病,都是既往症。

而投保前曾患有但是已经完全被治愈的疾病,中间无用药和反复的情况,是不算既往症的。

就比如说肺炎、急性肠胃炎等,经过用药或治疗已痊愈,那么哪怕再一次罹患,医疗险也是赔的。

可能有些人又会想了:“保险就是坑人,这也不赔那也不赔”

小编倒是觉得保险公司这样做情有可原。

一是因为医疗险理赔率本身就高,住院即赔。

如果没有一些限定条件,那么保险公司一定赔穿,到时候要啥保障都没了。

二是保险防范的是未知的风险,既往症实际已经划分为已知的范畴了。

因此,要想避免“既往症”纠纷,我们需要确保的就是,完全符合健康告知。

一般保险公司都会将有可能发生的既往症,直接列在投保之前的健康告知中。

如果曾经患有以上疾病或症状,那么就不能投保或者需要进行核保,反之属于带病投保,之后也不会赔。

但如果进行过如实告知后,通过了健康告知,保险公司以标准体承保,那在后面的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就不能以“既往症”为理由拒赔。

那么健康告知中没问询的呢?

小编的观点是,健康告知没问询的疾病,就代表可以投保,一经承保,结果同上,保险公司不应以“既往症”条款进行免责。

为什么这么说,保险法中有一条很重要的原则,“弃权和禁止反言原则”。

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根据最大诚信原则,在保险实践中弃权与禁止反言所约束的对象主要是保险人,即承保人(保险公司)。

被保人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保险公司在经过核保后已经决定承保,就意味着它判断被保人是“低风险人群”,那么也就相应的放弃了“既往症免责”的权利,今后就不可以再因既往症原因进行拒赔。

事实上,无论是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互相保护,互相制约的有利原则。

举个栗子吧

有一种情况是,

之前检查出有某种疾病,投保后被诊断出另一种疾病,但是二者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比如说投保前有直肠腺瘤性息肉,投保后被确诊为直肠癌,赔不赔?BX010.cOm

五个字:看健康告知。

如果健康告知中询问了是否有息肉、囊肿等,但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那么也算是既往症,出险不赔。

如果健康告知中没有相关问询,或者告知后通过投保,标体承保,那么就不算是既往症,保险公司无权拒赔。

讲了这么多,小编的目的就是为了告诉大家三点:

第一,医疗险设定既往症的免责无可厚非,不管在站在哪一方考虑都是合理的。

第二,不同产品对既往症的描述和定义可能有所不同。

我们在购买医疗险的过程中,一定要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状况,符合健康告知,其次认真阅读查看关于既往症的详细定义,有坑的不要选。

第三,买保险趁早买,趁着身体健康,不仅费率便宜,还能免除潜在的理赔纠纷。

否则在拖延的过程中,出现症状,是有可能在今后的投保中,被列为“既往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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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什么是既往症?只要有既往症,保险公司就不赔!投保不就白加费?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在购买保险前,有甲状腺疾病,但是在和保险公司沟通的过程中,说是可以加费承保,于是我也加钱了,但是我看到保险合同中写着既往症不赔!根据合同上约定的说法,我这个肯定算既往症,但我又加钱了,一旦发生了相关甲状腺的疾病,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我呢?

对于这位用户的问题,小编觉得很有代表性,相信有不少人都有此疑问,便在此统一给大家做下解答!

先来看,什么是既往症?

官方的解答是:既往症指被保险人在投保之前,身体上已经发生的疾病或是有健康上的异常,即所谓的既往症。

而保险合同中对既往症的解释是指被保险人在保单生效前已患有的疾病,或存在任何足以引致普通人寻求诊断、医疗护理或医药治疗的症状、体征,或曾经医生推荐接受医药治疗或医疗意见。

针对以上解释,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如下情况:

a.保险责任生效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长期治疗未间断;

b.保险责任生效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治疗后症状未完全消失,有间断治疗情况;

c.保险责任生效之前,医生已有明确诊断,但未予治疗;

d.保险责任生效之前,未经医生诊断和治疗,但症状明显且持续存在,以普通人医学常识应当知晓。

其次,现实中哪些疾病属于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既往症呢?

在保险合同中,疾病会与之有很大的关系,但具体有什么影响,需要看是否影响保险理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他们有个简单的评判标准是:当下理赔的疾病是否和既往症有因果关系,如有,那就是既往症或既往症的并发症,不能理赔!如没有,那可以正常理赔!

因此,既往症会有以下疾病:

a.慢性病

慢性病是指一类起病隐匿,病程长且病情迁延不愈,缺乏确切的传染性生物病因证据,病因复杂,且有些尚未完全被确认的疾病的概括性总称。

一般来说,慢性病难以痊愈,需要长期治疗。比如,常见的疾病是:高血压、慢性胃炎、哮喘等。

b.短期可治愈的疾病,一般不属于既往症

假设说,在购买保险时发烧了,保险公司不可能说因为感冒发烧就不理赔你!这种疾病都属于一些急性病且是短期可完全治愈的,所以不属于既往症的范围内。

这里有个特殊情况是:如果是在投保前已经有了这个疾病,但是这个疾病在保险期间去复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这个也算是既往症了!

举个例子:在投保前你生了某种疾病,但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又需要去复诊了,这个时候,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不理赔!

c.投保前未诊断治疗,但有明显的症状,且持续,至于该不该理赔就要看,你所产生的症状和理赔当下的疾病是否有因果关系。

如果有,那么是既往症,保险公司不理赔!如果没有,便不是既往症,保险公司按正常情况理赔!

再者,保险公司对既往症有啥处理办法?

若有既往症,在投保时一定要详细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故意隐匿或过失遗漏,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有权解除契约。

所以,如果你有既往症,是需要如实告知的,否则属于隐瞒投保!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而保险公司对于既往症一般有拒保、延期、加费和正常承保!

拒保:是指既往症发生的风险很大,保险公司无法承保;

延期:是指既往症的风险有待观察,需要看被保人自身的情况进行承保处理;

加费:是指既往症存在风险,保险公司可加费去承担这个风险;

正常承保:是指既往症的风险对理赔的结果影响不大,所以保险公司可按标题承保!

最后,来看既往症的特殊情况

一开始这位朋友的问题,简单说就是:经过核保,可以标准体投保或加费承保的一些疾病,会不会在出险后,保险公司再以既往症的理由拒赔呢?

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不会!

原因有2点:

a.特殊约定条款优于基本条款

基本条款是指保险人根据不同险种规定的关于保险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事项,它通常印制在保险单上,构成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而基本条款就是由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并报备中国保监会备案的产品条款,是一份格式化文件,一经备案就不能变动。

特殊约定条款是指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权利义务的补充规定,它通常对基本条款的内容加以扩大或者限制。例如,扩大承保责任、减少基本条款规定的除外责任或者承保范围等,以满足投保人的需要。通常,保险人事先印制附加条款的相应格式,在与投保人就特别约定的事项达成一致并填写完毕后,将其粘贴在保险单上。

而既往症属于基本条款的内容;但如若投保人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了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后,保险公司同意以标准体投保或加费承保,就相当于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达成了特别约定,也就是附加了特殊约定条款,那么这个特殊约定的条款便要大于既往症基本条款了。

b.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

其实,在投保合同时,保险人要遵循的一个原则是:弃权与禁止反言!

所谓弃权与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任意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不得再向他方主张这种权利。

简单说,无论保险人还是投保人,如果任意弃权可以主张的某种权利,将来都不能反悔。

所以,用户在既往症时进行了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同意以标准体投保或加费承保,就相当于保险公司放弃了这个既往疾病的免责权利,所以,一旦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出险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这个既往疾病免责的理由去拒赔!

所以,仅以上2个理由,用户上述问题的回答就显而易见了。

小编·小结:

在购买任何保险时,如果你有健康告知中询问的既往症情况,一定要如实告知;在你如实告知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还同意承保,就要不能再以这个有理由拒赔你了!

而生活中,很多时候,因为未如实告知很容易导致保险理赔纠纷,所以,为了让自己方便,也为了能够顺利理赔,一定要如实告知,只有这样,才能使保险用到实处!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投保前先确定这三个问题_保险知识


现在不少人都有正确的保险意识,但是在选择时又会陷入迷茫,目前市面上保险种类太多了,无法挑选。那么,你需要问以下三个问题,就会轻松选对保险。

一问:我最担心什么?

这里,我们所指的最担心的问题是这个阶段什么因素会对家庭经济生活造成最大影响,也就是我们应当尽力规避的。这个问题有了答案,我们就能找到最该防范的风险源。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保险所能做的并不是防范风险的发生,而是在风险发生后给予一定经济赔偿、补助。也正因为这样,从保障对象的角度,应该以家庭的经济支柱为重。因为他们一旦出险,不仅会令家庭开支上涨,还可能使收入大大降低。

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爱子心切,为孩子买了不少保险,而对自己却不予重视,这是不明智的。因为子女的意外风险、健康风险等等虽然令父母揪心,但比起父母出现以上风险,对家庭经济的影响就要小很多了。

我最担心什么,这个问题还有另一个层面的意思,就是当你为家庭某种风险担心时,通常是因为这种风险你无法承受。比如一个家庭的资产已达到3000万元,夫妻俩已双双提前退休,在家享福,那么此时的他们还有必要花钱购买20万元重疾险吗?答案是否定的。因为20万元对其他家庭来说是笔庞大的数目,但对这个家庭而言,完全有能力承担。从自身需求出发,才能真正选到适合自己和家人的保险产品。

二问:买保险渠道正规吗?

如今买保险,渠道有很多。除了庞大的代理人队伍外,很多保险公司的网上销售平台也很强大,推出了品种繁多的产品供选择。此外,电话销售员也十分敬业,以至于我们的手机、座机隔三差五就会接到不同保险公司的电话。所以,在实际投保时,我们有必要确认渠道的真实性、可靠性。

通过代理人购买保险时,应从持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合法机构,或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的销售人员处办理保险业务。当我们对销售人员身份有所疑问时,不妨要求销售人员告知具体查询方式,或者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即便身份真实,在缴纳保费时,我们也应该选用银行转账的方式,避免现金交易。

通过网上渠道投保时,应先确认网站的可信度。一般来说在保险公司官网投保是最为可靠的(谨防假冒网站),其次可以选一些知名的第三方平台。比如同样是旅游保险,保障内容上有什么差异,保险金额与保费上哪个性价比更高等。

三问:保单我付得起吗?

有些投保人在购买了保险后,会出现保费“断供”的情况,这可要千万小心。

不少人身保险的保费可以分期缴纳,在选择时,投保人应当充分考虑自己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如果因为经济困难而致使保单断供,或是投保人直接申请退保,那么纯保障型、分红型的保单在60天的缴费宽限期后,就会面临失效,保障无法延续。而投资型保单虽然可能利用账户中含的价值继续缴纳风险保费,保障功能亦有效,但账户净值会面临不断缩水的可能,或是得不到公司对持续缴纳保费的奖励金。因此,切忌购买超过支付能力范围的保单。

这三个问题在买保险前要搞清楚_保险知识


第一个问题是:买保险有什么用?

从最本义上说,买保险是为了解决人生可能遇到的风险。所谓风险,即不确定性的损失,这种不确定性包括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比如火灾、交通事故、空难、财产损失等等不可预测的风险。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即通过保险费为代价的形式,将个人或企业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承担。由于保险遵循的是概率论中的“大数法则”,因此保费与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相比,应该是相当微小的。

第二个问题是:我会遇到风险吗?

在不少人意识中存在着一种侥幸心理,认为意外风险不可能落在自己身上,根本用不着买保险。事实上,我们的生活每天都要面对很多变数,潜在风险不可小视。而风险的发生率对每个个体的人而言只有100%和零的区别,也就是说,要么发生风险,要么不发生风险。需要评估的是,对于现代生活中可能发生的种种风险,你是否可以全部独自承受,比如车祸带来的工作能力的丧失、因疾病发生的昂贵医药费等等。如果不是,较明智的方式是将风险进行部分转移,即购买适合自己的保险组合。当你这样分析风险时,就不会觉得买保险是白花钱了。保险的特性决定了其是一种事后的补偿,好比汽车的备胎,只有出现风险时才有发挥的空间。

第三个问题是:如何评估自己的风险?

风险是各种各样的。面对不同的风险,购买保险的品种也应该不同。从纵向看,人生有不同阶段,每个阶段的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结构状况都会不一样,保险需求一定要与人生不同阶段的风险情况相匹配。如果你是刚踏入社会的单身,收入还不稳定,又常有外出旅游或出差的机会。那你的主要风险是意外伤害,可考虑定期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如果预算足够,还可以考虑购买终身寿险附加意外险,寿险可选含重大疾病给付的险种。

成家后,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者应考虑到整个家庭的风险,比如突然死亡、重大疾病的发生、各种原因造成的工作能力丧失等,配偶和自己的生活如何后续。购买保险的原则应以家庭主要收入者为主,选择保障性高的终身寿险(含重大疾病给付)、定期寿险、意外险为主。

孩子诞生后,人生进入到为人父母的阶段,对下一代的抚育成为重要的支出。此阶段的人生责任最重也是保险需求最高的时期。对家庭的主要收入者应提高意外保障,并为孩子购买适量具有储蓄性质的教育年金保险。

退休后,虽然将面临收入减少的问题,但对子女的负担也相应减少,家庭开支也逐渐减少。因此应该在经济条件较为成熟的工作期,为老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做好准备,可考虑购买具有储蓄性质的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登错一个字 难办退休金


因为一字之差,一位老人四处奔波几个月退休手续仍未办成,养老保险也无法领取,近日,着急上火的方长友老人在信阳浉河公安分局民警的热心帮助下,终于顺利办理了退休手续和养老保险,解除了几个月来的困扰。

近日,一位老同志来到浉河公安分局车站派出所院内,神情激动要求见该所的一位民警,并坚持要向该民警当面道谢。原来,今年的7月19日,车站派出所民警司学清在进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时,走访到了住在新建街的方长友老人家中。采集信息完毕后,司学清见老人面有忧色,便主动询问老人是否有困难需要帮助,老人见状连忙拿出自己的户口本,称多年前户口上登记的姓名“方长有”与单位档案登记的姓名“方长友”两者不符,造成自己无法办理退休手续和养老保险。在此之前,老人因想家人朋友和同事都知道自己姓名是哪几个字,一字之差未必会给自己的生活造成什么不便,也就没在意,更一直没有想过去派出所做更改。直到几个月前,方长友老人到了退休年龄,前往工作单位办理退休手续时,因为这一字之差,原本上半年就该办理的退休手续,方老人四处奔波了几个月却未办好,养老保险也领取不成,又因儿女不在身边没个人商量,只急得在家生闷气

司学清听到这里立即与派出所户籍室民警进行了联系,询问了变更姓名所需材料,并当场给方长友老先生耐心详细讲解,嘱咐其马上准备所需档案材料,自己也立即回所帮其办理户口变更手续。当天下午,在司学清的帮助下,老人变更姓名所需档案材料齐全的交到了户籍警的手中。

7月22日,方长友老人接到户籍民警告知户口簿已办好的电话后,按捺不住内心地激动一大早就赶到派出所。当并顺利拿到了崭新的户口本,并见到民警司学清后,老人激动的说:“没想到几个月我们没办成的事,公安民警两三天就给解决了,我打心里感谢你们!”

保费,年交保费6095元,咋变成年交保费3845元?这三个办法可以帮助你!


最近,不少朋友向小编哭穷呀!想想每年在保险上要花不少的钱,就肉疼!但是有必要说下:给自己且家人配置保险是很有必要的,但这钱花的值!

对于买保险的渠道,大家放心:无论你是线上购买,还是线下买保险,都是有保单的,受法律保护。

而多数线下的保险产品,基本同样的保额,保费至少是线上的1.5倍,甚至很多。

今天小编就要给大家说一说“如何将我们的钱花在刀刃上?”尽量去减轻我们的保费压力!

1.钱花在刀刃上

想买保险,但是无从下手怎么办?可以参考这几个原则:

a.配置人员的选择

先给家里最会赚钱的经济支柱配齐保险,包括医疗险、意外险、重疾险、寿险。

接下来再考虑给家中的小孩配备保险,而且小孩子的保费一般都是非常便宜的,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

最后,因为老人的年龄、健康、风险较大等问题,保费一般会比较贵而且可能会被拒保,所以老人配置保险的顺序放在末尾。

一个家庭最佳的人员投保顺序是:主要经济支柱>次要经济支柱>小孩>老人。

b.保险类型的选择

若经费有限,先将必要的保险险种配齐,等到以后有钱了再配齐其他保险、

首先推荐配置重疾,将长期保障做足,以防后期想买都买不了。

后面再考虑百万医疗、意外、定期寿险作为保障的补充。

所以如果家庭保费预算有限,可以按照上面两个顺序配置保险,至少能够在有限的预算下,把最需要保障的人以及最需要买的保险配置到位,这样会大大降低经济损失的风险。

c.理财险需谨慎

多数人都喜欢买一种保险:有病看病,没病还能当存钱罐一样的。往往这样的保险的保费是最贵的。

如果一开始就给自己买了大量的两全险、分红型保险,可能意味着花了同样的钱,结果买了一份保额非常低的保险产品。低到什么程度呢?

一般来说:30岁男性,年交6000元,某款重疾两全险的保额也仅10万,这也意味着,无法大范围大面积覆盖风险敞口。

现在晚婚晚育的现象逐步普遍化,年幼小孩还未独立赚钱,自己发生风险,小孩拿什么钱读书,拿什么钱生活?

所以买保险,首先考虑的是保障内容,重点在保额。理财险重在投资理财上,可以在我们资金充足时考虑。

2.减轻保费压力

若大家按照上面的顺序去配置保险,依旧感觉保费有点高,但又不想缩短保障范围和保障的额度。如何在保障不变的情况下,如何减轻的缴纳保费的压力呢?

a.缴纳保费期的选择

目前,长期保险产品的缴费时间为:一次性缴费(趸交)、5年、10年、20年、30年不等。

一般来说,缴费期越长,每年缴纳的保费会越少,当然如果按总保额来计算,总保额也是越高的。

但是我依然要建议你,选择最长的缴费期来缴纳保费。

还有一点的就是:若在缴费期间出险,投保人正常拿到保额,且后续的保费就不用交了,比起实际缴纳的钱要少很多。

所以,选择最长的缴费期不仅可以缓解当下的经济压力,而且长期来看,变相节省一部分费用。

b.混搭保障时间

小编先举个例子:

以市面上热销的定期寿险——大麦定期寿险为例:

30岁的老王若要买一份保额是300万,30年缴费,保30年,按照正常流程来说,老王需要每年缴纳4530元。

若混搭着买:

一份保额200万,分20年缴费,保20年,保费2060;一份保额100万,分30年缴费,保30年,保费1510元。老王每年缴纳的总保费是3570元。

这样一来,他每年的保费能少1000块,而且前20年的保障是一样的。

再以另外一款大家买得很多的重疾险:康乐一生C重疾险为例。

30岁男性,重疾险保额50万,分30年缴费,保到70岁,每年交3845元;保终身,每年交6095元。这么一比较,资金有限的你就可以选择保到70岁。

不过有一点需要注意:在混搭保障时间的时候,需要确保保障时间尽可能覆盖高风险时段,而且在后期一定要补上保障期偏长的保险,以延长保障时间。

c.避免缴费集中期

在给家庭做保险规划时,就需要考虑该家庭的成员和多个投保产品的保费,我们应学会分时间阶段的投保,比如这个月给自己买一份重疾,下个月再给配偶买,再过两个月给孩子配置一份保险。

这样就分散保费缴费的时间,方便资金的周转,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

3.总结

小编想告诉大家:一个家庭的保费预算是有限的,家庭保费负担率(年保费支出/家庭总收入)合理范围在10%~15%之间,一旦超出这个比例,相应的就会牺牲当前生活质量。

其实,一个完整的保险规划都是需要分阶段的,保险的配置方案会依据不同的阶段去做适当增加保额,调整保障占比,添加其他险种.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转移风险,同时也能够减轻我们生活中压力,让保单只成为保障,而不是负担。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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