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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无锡市人社局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上调

2020-05-21
人社局保险规划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从市人社局获悉,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对无锡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有所增加。据悉,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待遇将在12月份补发到位。

据了解,本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后,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对于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一级265元,二级255元,三级245元,四级235元。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另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后未达到下列享受标准的调整至下列标准:完全护理依赖2478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982元,部分护理依赖148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额不足85元的按85元调整。

在此次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上调后,众多工伤伤残人员将享受到更有保障的补贴待遇,对人们的生活有着积极保障作用。同时也将促进职工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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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医保范围是否包括了工伤呢?市人社保局给答复


从下月开始,深圳工伤保险基金将为部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缴纳医保金,前提是在深领取伤残津贴且已经办理伤残退休。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市人社局发出的通知。

据了解,这份通知所针对的人群是2004年1月1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由本市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且已办理伤残退休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从4月1日开始,这部分人员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即以往缴费和待遇最高的“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其伤残津贴的11.5%和0.2%按月缴费。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工伤人员的社保权益,并参照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国家规定,一到四级工伤人员退休后由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用,但倘若用人单位关、停、并、转,这部分工伤人员就会面临无人缴费的困境。深圳的新规定试行后,“凡是按月领取伤残金的一到四级工伤人员,还在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由单位缴医保;单位不在,办理了伤残退休的,由工伤基金来缴医保”。

另据统计,截至2月,深圳工伤保险共有957万参保人,参保人数在全国大中城市里排名前三。黄险峰坦言,深圳的工伤保险的特点是春节前后参保人数下降,但随着节后来深务工者回流,参保人数还将上涨。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有力的行动,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队伍建设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不断巩固和拓展已有的好做法。

生育保险津贴,新疆人社局:生育产假天数将上调至158天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生育保险津贴将随产假天数进行调整,符合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保险津贴。

为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新疆根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对符合政策的女职工生育保险津贴待遇进行调整。决定之前休产假至执行日还未休满假期的,按决定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保险津贴;已休满的,按原规定执行。

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天数从生育时间起算,生育保险津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职工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此外,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保险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生育保险津贴;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生育保险津贴,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生育保险津贴。

今年7月,新疆出台了产假新规,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60天产假,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此次政策调整,将进一步提高新疆企业女职工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水平。

目前,新疆已将国家机关和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新疆生育保险津贴以及最新产假天数执行后,将有更多的新疆人民享受到更加具有保障的生育保险,同时增加的产假天数也将更加有利于完善职工的生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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