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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津贴,医保范围是否包括了工伤呢?市人社保局给答复

2020-08-24
人社局保险规划 如何给有钱人规划保险 保险保障规划包括
从下月开始,深圳工伤保险基金将为部分一至四级工伤人员缴纳医保金,前提是在深领取伤残津贴且已经办理伤残退休。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公布了市人社局发出的通知。

据了解,这份通知所针对的人群是2004年1月1日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由本市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且已办理伤残退休的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从4月1日开始,这部分人员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即以往缴费和待遇最高的“综合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其伤残津贴的11.5%和0.2%按月缴费。

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介绍,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进一步保护工伤人员的社保权益,并参照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按照国家规定,一到四级工伤人员退休后由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用,但倘若用人单位关、停、并、转,这部分工伤人员就会面临无人缴费的困境。深圳的新规定试行后,“凡是按月领取伤残金的一到四级工伤人员,还在单位有劳动关系的,由单位缴医保;单位不在,办理了伤残退休的,由工伤基金来缴医保”。

另据统计,截至2月,深圳工伤保险共有957万参保人,参保人数在全国大中城市里排名前三。黄险峰坦言,深圳的工伤保险的特点是春节前后参保人数下降,但随着节后来深务工者回流,参保人数还将上涨。更加饱满的热情、扎实有力的行动,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队伍建设稳定、工作机制创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不断巩固和拓展已有的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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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数亿人的社保制卡费去哪儿了?


就社会关心的社保制卡费一事,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回应说,历年制卡结余已全部上缴市财政。

这位负责人表示,1992年,我市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为存取参保人的相关信息,适应电脑联网管理,我市原医疗保险管理局率先在国内推出了医疗保险磁卡证,由原医疗保险局按10元/张的标准,收取医保卡制作服务费。1996年,原深圳市社会保险局与深圳市医疗保险局合并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1996年7月至2007年8月一直沿用原市医保局的做法。

该负责人说,自2007年9月1日起,我市统一使用芯片卡,经市物价局正式批准收取制卡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管理。同时,历年的滚存结余资金1983.9万元已全部上缴市财政资金专户。

我市实施芯片卡制作出具的发票加盖市社保局的公章,收取的费用统一存放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缴纳工本费20元/张,直接存入市财政账户。社会保障卡制作经费支出是按照实际发生费用逐月向市财政委申请,经财政审核拨付后支付给各制卡业务单位。

制卡费票据加盖社保局公章,是因为市社保局是收费主体,但所收费用并非市社保局自行使用,但所收费用全部存入财政指定专户,专款专用,社保局完全无权也无法挤占挪用。

汕头市社保局职责介绍


为了更好的为居民社保服务,政府在全国各地区成立社保局,监督引导我国居民社保的健康发展。

汕头市社保局是根据《中共汕头市委、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汕发〔2009〕14号),设立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将境外就业管理的职责划给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四)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五)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社保查询方法:

1、你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参保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

2、你可以打汕头市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社保缴费情况。

3、你可以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汕头市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

汕头市社保局一览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山路130号协华大厦五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湖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珠江路23号珠江楼7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金平分局(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平街5号1座)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濠江分局(办公地址:濠江区红桥路113号5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阳分局(办公地址:潮阳区棉城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二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办公地址:潮南区峡山镇汕尾工业南区三街二栋三楼)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办公地址:澄海新区府东路丹霞园B幢)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澳分局(办公地址:南澳县光明路27号)

南昌市社保局职责简介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5、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下属单位简介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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