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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社保局职责简介

2021-04-30
人社局保险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5、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下属单位简介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延伸阅读

南昌市社保缴费办理流程


随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不断完善,很多公司都给员工办理了社保。对社保缴费及缴费比例等事宜,很多员工还不是很清楚。下面由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南昌市社保缴费事宜的办理流程。

为推动南昌市社保统一征缴管理工作开展,确保2013年1月1日顺利实施,现就统一征缴管理的基金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南昌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市本级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工作,由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社保处”)负责,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市本级五险统征实施范围内的参保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集从2013年1月1日起使用五险统一征缴账号(即原市社保处开立的养老保险收入账号)。为方便工作,共设立了两个,具体如下:

1、南昌银行营业部 188030018110223872;

2、南昌银行永兴子固路支行 188066018110051090。

二、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缴费的用人单位,应缴的各险社会保险费统一转入以上账号,并要求在转账单据上注明用人单位的计算机编号。其中已经在市社保处参加了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今后五险转账缴费按其原选择的以上账号之一办理;未在市社保处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及市属企业科经办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转账统一选择转入南昌银行永兴子固路支行的基金收入账号。

三、参保用人单位不足额转账缴费(即所缴金额与应缴保险费不一致的)的,在办理转账后,应同时报送关于所缴保险费的《各险资金分配确认函》给市社保处经办业务科室。

四、实行五险统一征缴管理后,选择银行托收方式缴费的参保用人单位,应及时与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实施五险统一征缴经办管理的通知》,洪人社字[2012]686号),办理银行托收协议重新签订事宜,要求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经参保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开户银行盖章确认的协议,返回相关经办机构。五险统一征缴后,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保险费实行一票征收,选择银行托收缴费的参保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托收账户管理,确保账户资金充盈,以免因资金不足造成托收退票而影响职工待遇享受等相关问题。

南昌市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办事流程

1、正常退休

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劳资部门审查公示→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市局养老保险处审批→ 市社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2、提前工种退休

经个人申请企业和主管部门自审公示上报→市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市局养老保险处审批→市社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待遇

办理时限

1、正常退休即时办理,如遇到政策界定不明确等疑难问题,由局联席会研究决定,当月25日后取回材料

2、提前退休按月审批,单位或个人提前一个月5号前报送档案材料、25日后取回材料,县区所属企业按县区人事劳动局要求时间办理。

南昌市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实施统帐结合制度1995年10月1日后,企业和个人共同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企业欠缴、缓缴或个人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缴费年限暂不予计算,在企业或个人按规定足额补缴后(如为欠缴应加收滞纳金),方可计算缴费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实施统帐结合制度(可设置具体日期)前的连续工龄。职工在实施统帐结合制度前参加工作,建立个人帐户前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折算工龄,其折算后增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连续工龄加缴费年限尾数满1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算,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负责办理南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业务、接待和处理医疗保险参保职工看病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就医、报销医药费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进行监督和管理、对工伤职工进行探访、调查工伤事故、进行事故预防、处理工伤亡事故、支付工伤亡待遇。

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店需要的材料

1、申请报告

2、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所有证件的复印件

3、所有从业人员的资质复印件

4、员工花名册

5、员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的证明

6、药品监督、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的证明材料

济南社保局简介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局是维系社会保障的重要部门,下面小编以济南为例,给大家介绍下济南社保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等工作。

济南市济南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控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以上是有关济南社保局的介绍,欲知其他济南社保信息,敬请关注网济南社保专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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