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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社保局简介

2020-11-20
人社局保险规划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保险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局是维系社会保障的重要部门,下面小编以济南为例,给大家介绍下济南社保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等工作。

济南市济南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控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以上是有关济南社保局的介绍,欲知其他济南社保信息,敬请关注网济南社保专题,谢谢。

相关知识

天河区社保局简介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区人事局、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整体合并组建而成。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的就业、社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其工资福利管理、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和公费医疗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天河区社保局机构职能

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负责日常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按权限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动、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回避、交流、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勤、请销假、人事统计、公费医疗管理、计划生育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文电、保密、机要、文书档案、财务、会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拟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证件办理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拟订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具体办法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区公务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公务员工龄认定工作;拟订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人员登记和相关工作;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和任免权限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及日常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设置、非领导职数审核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未设党委(党组)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区政府系统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规范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审核备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统计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认定等工作;负责区职称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土作;统筹全区人才工作,拟订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各学科、技术带头人,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奖励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国(境)外智力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安置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负责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本区财政供养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及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确认工作;拟订、执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福利的审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及工资水平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南昌市社保局职责简介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5、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下属单位简介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济南社保补缴流程详解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份济南社保补缴流程详解。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给员工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济南社保服务网。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30%,企业22%,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30%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2%×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相关链接:济南住房公积金补缴程序

(一)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1、单位缴存登记和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前存在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简称开户补缴);

2、单位被批准缓缴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3、单位逾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

4、单位或个人少缴、漏缴住房公积金的;

5、其他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的。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原则:

1、单位以各种原因补缴、汇缴的月缴存金额(含补缴金额与已缴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公积金中心公布的补缴年度最高月缴存金额上限。

2、单位补缴时原则上应对所有应缴未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不得只为少数或部分职工补缴。

3、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开户补缴时间原则上应从1999年4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之月起至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并开始正常缴存当月。补缴职工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一般按照补缴年度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分别计算缴存金额。缴存工资基数不能确定的,可参照养老保险计缴基数或按照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相应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4、单位应当自发生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之年(月)份起逐年(月)办理补缴,原则上不得跨越应缴年(月)补缴。

5、上述补缴基本规定在具体执行中,经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批准的特殊情况可按照另行规定办理。

(三)应提供的材料及办理程序

单位在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时,应先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上填写补缴申请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按照应补缴的时间顺序列出补缴明细,经公积金中心网上预审通过后,持下载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明细表》(一式三份)和补缴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正式审核确认。审核通过后,持公积金中心审核手续及交款票据,到缴存银行办理补缴入账手续。缴存银行应按照公积金中心核准情况将补缴金额按年逐月计入职工账户。

单位因经济效益原因长期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在恢复缴存时,确无能力一次补齐以前年度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暂缓补缴。单位申请暂缓补缴应按以下程序办理:

(1)单位做出对以前年度欠缴公积金的补缴计划,并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在单位内部公示7天。会议决议应附到会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工会印鉴。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暂缓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

(3)公积金中心现场调查核实。并自接到单位申请起20日内做出同意与否的书面回复。

破产、撤销单位在清算期间、经批准暂缓补缴单位以及批准缓缴的单位在缓缴期内,当有职工办理退休等销户类提取或个人账户转移等情形的,单位应为这部分职工办理补缴。

对逾期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公积金中心委托各缴存银行进行催缴。在催缴后,当月仍不缴存的单位,公积金中心送达《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单位应自接到通知书后5日内恢复正常缴存。在书面催缴后仍不缴存的单位,公积金中心在进一步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依据有关行政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处理或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济南社保补缴的相关流程,需要补缴社保的济南市民可以及时地去补缴社保,以免落户等一系列不必要的麻烦。如果你还对其他济南社保的问题感兴趣,请关注网济南社保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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