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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须在半年内激活

2020-11-20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半年规划 保险下半年规划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大连市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合作发行的,集住房公积金卡与银行借记卡功能于一体的多功能金融IC卡,是大连市职工缴存、使用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有效凭证。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大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相关使用说明。

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大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四个功能

1.住房公积金业务身份认证,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专用账户,存量房贷款发放专用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扣划还款专用账户;

3.住房公积金贷款费用支付,跨行业务清算;

4.存取款、消费、转账、汇款、代收代付、缴费、电子银行等其他金融功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可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安全性,方便职工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信息,并改进和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大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放的对象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向大连市所有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在以下情况的,需作相应更改后办理联名卡:

1.职工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

2.职工身份证号为15位的需升位到18位;

3.职工身份证号与他人重复的;

4.职工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

大连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领的相关办法:

1.存量职工制卡。截至2013年8月31日身份信息正确的正常缴存职工,于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期间接到领卡通知后,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介绍信(授权书),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统一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职工批量制卡。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制卡协议的单位,在换卡期间新增职工或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存量制卡的职工,2014年1月1日后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代办卡职工清册(一式两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办卡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职工个别制卡。2014年1月1日后,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银行窗口向银行申请制卡、即时领卡。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有效合法身份证件。

如何挂失、解除挂失、补卡和销卡?

1.挂失。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遗失的,可通过发卡银行网站、银行客服电话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挂失。

2.解除挂失。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解挂手续。

3.补卡。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补卡手续。

4.销卡。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且没有以联名卡作为还款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注销联名卡。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希望保留联名卡金融功能的,可以不销卡,联名卡可作为普通银行借记卡继续使用。

最后,如果你对联名卡有任何疑问,请致电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12329;网址:。或者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延伸阅读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介绍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下面小编具体给大家介绍一下。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发行银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3年3月25日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线,由过去的交通银行一家银行扩大到五家银行,分别是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发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都属于金融借记卡,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北京银行推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信用卡,使用与普通信用卡相同,今后是否收取管理费的政策未出台,暂按普通信用卡管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功能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3年3月25日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线,由过去的交通银行一家银行扩大到五家银行,分别是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

交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发行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都属于金融借记卡,不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北京银行推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信用卡,使用与普通信用卡相同,今后是否收取管理费的政策未出台,暂按普通信用卡管理。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附带的对账簿有什么功能?

答:可以用于在发卡银行各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

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吗?

答: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要求,发放给职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各缴存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为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如果以后在京内发生工作调动,还需要在新单位重新办卡吗?

答:不必重新办卡。因为职工在京内调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其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都不会随之变更。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是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登记号制作的,只要个人登记号不变仍可继续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

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有什么好处?

答:职工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论对职工本人,还是对单位经办人均有一定好处,具体如下:

1)对职工来说,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是可以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信息;二是可以监督单位是否按时足额为自己缴存住房公积金;三是可以核对住房公积金余额。

2)对单位经办人来说,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就不必再向其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有关情况,可以大大减少这方面的咨询压力。

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还能用其它账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职工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到账及时、准确、快捷,因此,原则上,职工办理了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只对应联名卡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考虑到历史原因,尚可以用其他银行卡(折)办理。

以上是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介绍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北京住房公积金专题。

大连公积金联名卡常见问题解答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由于,大连公积金联名卡刚刚启用不久,所以很多人对于大连公积金联名卡相关事宜还不是特别了解,本文将对此予以详细介绍。

一、2014年1月1日后,没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如何申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1、单位为职工批量制卡: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制卡协议的单位,在换卡期间新增职工或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办理存量制卡的职工,2014年1月1日后由单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单位代办卡职工清册(一式两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办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统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职工个人申请制卡:2014年1月1日后,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银行窗口向银行申请制卡、即时领卡。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一致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个人有效合法身份证件。

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何时启用?

自2014年1月1日起,大连市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住房公积金卡作废。

三、职工领取联名卡后不办理银行储蓄账户激活手续将有什么后果?周末职工可以办理激活业务吗?

职工领取联名卡后,需及时持本人身份证到发卡银行各网点办理银行储蓄账户激活手续(最多不超过6个月),否则将影响公积金贷款等业务的办理。职工可以在周末办理联名卡激活业务。

四、原公积金卡已经设置过公积金交易密码的,职工还需设置联名卡公积金密码吗?

职工原公积金卡已经设置的交易密码做为联名卡密码继续有效,不需再重新设置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

五、什么样的职工需设置公积金账户密码?在什么时候设置?

没有办理过原公积金卡或已经办理过原公积金卡但没有设置交易密码,职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管理中心进行联名卡公积金账户密码设置。职工在办理公积金业务时可现场设置联名卡公积账户密码,不需提前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设置。

六、领取公积金联名卡后,职工原公积金卡还能使用吗?

2014年1月1日前,职工无论在前台办理公积金业务,还是在网站、电话查询公积金,均需使用原公积金卡。2014年1月1日后,原公积金卡作废,职工无论在前台办理公积金业务,还是在网站、电话查询公积金,均需使用联名卡。

七、已经领取了公积金联名卡,为什么系统中还是原公积金卡号?

2014年1月1日,联名卡系统上线,原公积金卡作废,联名卡卡号才会替换原公积金卡卡号。在此之前系统中仍是原公积金卡卡号。

八、是不是凭联名卡就可以随意提取公积金?

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需通过联名卡进行身份验证,同时需提供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必要材料,不是凭联名卡就可以随意提取公积金。

九、联名卡可以直接做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吗?

只有签订协议才能将联名卡指定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联名卡不能自动成为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

十、职工本市工作调转是否需重新办理联名卡?

不需要,职工联名卡一经办理,在本市范围内有效,在本市工作调转,不论个人账户所在银行是否发生变化,均不需重新办理联名卡。

十一、职工办理联名卡,本市工作调转,账户所在银行变化,职工卡丢失需到哪个银行补办?

到中心办事处原发卡银行补办。

十二、职工联名卡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有误的,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职工需持变更证明材料先到发卡银行办理变更手续,之后再到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变更手续。

十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何挂失、解除挂失、补卡和销卡?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遗失的,可通过发卡银行网站、银行客服电话及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挂失。职工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补卡手续。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且没有以联名卡作为还款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办事处发卡银行窗口注销联名卡。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后,希望保留联名卡金融功能的,可以不销卡,联名卡可作为普通银行借记卡继续使用。

大连加大用人单位公积金缴纳审查

《大连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将增加对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方面的审查,如存在阻挠或打击报复公积金监察人员、未主动履行公积金管理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将被评价为失信企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违法行为将向社会披露。

大连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可刷卡缴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便民、惠民、利民力度”作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近日又推便民举措:广大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在所属各办事处营业大厅内通过POS机刷卡缴纳贷款相关费用,各家银行的借记卡、贷记卡均可使用,没有刷卡手续费。

使用刷卡缴费的公积金贷款客户办理贷款时,经过前台审核、代理公司收件后,在办理担保(保险)环节时由担保(保险)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指导客户刷卡,所有代收费用(含代办费)只刷一笔,不用再到银行窗口排队缴费。

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是什么


青岛市自2008年11月中旬起开始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青岛公积金联名卡。使得青岛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更加便利快捷。

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是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合作,在青岛市范围内发行的联名卡,以服务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目的,具有银行借记卡全部金融功能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支付工具功能,是集个人储蓄、结算、消费与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支取转存、还贷等功能于一身的多功能联名借记卡。目前分为公积金龙卡和公积金太平洋卡两种,分别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青岛分行和交行青岛分行联合发行。

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既可以办理银行卡业务,又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查询、划付等业务,一卡多用,方便快捷;而且此卡职工可终生持有,每次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等业务不必重新办理新卡。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将首先在市南管理处、市北管理处和李沧管理处试点,然后逐步向青岛全市推广。

目前,青岛公积金联名卡的办理由公积金缴交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具体手续如下:

1、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与管理中心委托的银行专柜取得联系。按照银行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办理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手续。

2、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领卡后应尽快将联名卡及用卡须知发放给职工本人。

3、办青岛公积金联名卡单位可分批次申办联名卡,本批次联名卡制作完成后,方可办理下一批。

4、每个缴存职工只能办理一张联名卡,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前、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原则上不允许销卡。

5、自领卡之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时须携带本人青岛公积金联名卡。未办理联名卡的申贷人申贷时应现场办理联名卡。

另外,失业金的领取标准和领取时间

【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高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失业人员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提出,经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适时进行调整。

【领取时间】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失业保险金月支付计划,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保险基金年度支出预算、月失业人员数量和失业保险待遇水平编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财政部门将所需资金在规定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日之前及时拨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帐户。

太原公积金联名卡如何使用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可以节省一笔可观的利息支出,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对每一个家庭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方便职工查询及快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与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简称“交行”)合作,于2010年8月正式启动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简称“联名卡”)。

联名卡享有免收年费、新开卡工本费、短信提醒服务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优惠政策,并已基本实现了信息查询、提取转存、自动还款、短信提醒及银行借记卡功能。

从2011年9月1日起,已领取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取方式一律采取入联名卡办理。已领取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除提供《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相关提取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联名卡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9月1日—12月31日为过渡期,12月31日前,尚未办理联名卡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仍按照原规定提取,采取入银行卡或存折的提取方式办理。

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取方式一律采取入联名卡办理。

此外,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不正常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的职工,原则上不再办理联名卡。此类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仍按照原提取规定,采取入银行卡或存折的提取方式办理。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太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太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20多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了联名卡。

大连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大连网友小刘明年准备和女朋友结婚,目前买了房子准备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但是如何办理贷款手续让小两口犯了愁,两人在网上发帖求助。下面小编就以购买商品房办理纯公积金贷款为例,向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在大连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

大连公积金贷款流程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到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台办理。公积金中心前台柜员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操作。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到代理公司窗口办理抵押及产权代办手续、提交贷款留存材料。在保险担保窗口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在委托银行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办理委托银行手续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人身份证到维修基金窗口缴纳维修基金。持缴费收据等到代理、保险(担保)、综合柜台确认交接贷款资料。代理公司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将贷款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

大连住房公积金贷款热点问题解答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11年4月1日起对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作如下调整: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

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3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50万元;

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2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4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是多少?

答:办理贷款前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认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确认后,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90平方米以上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房龄5年(含)以下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90平方米以上或房龄5年以上存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购买房改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其他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比商业贷款利率优惠多少?

答:贷款期限1至5年的,年利率为4.45%;贷款期限6至30年的,年利率为4.9%。目前,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银行基准利率贷款低2.15个百分点,优惠幅度达43.88%。以贷款30万元、20年为例,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总还款利息少8.92万元。

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给职工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开通了网上转账还款服务。现在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一下这项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转账还款服务协议

第一条为了给职工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有效利用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网上贷款系统,规范管理中心和客户通过管理中心网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账偿还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以下简称“网上转账还款”)的行为,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网上转账还款仅限借款职工用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本人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保持与本次转账还款前一致。

第三条网上转账还款的客户是指签订本协议、在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持有有效的住房公积金卡、查询密码、交易密码,有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

第四条管理中心的权利、义务

(一)管理中心将通过网站中客户输入的住房公积金卡、查询密码、交易密码进行身份认证,对身份认证未通过的客户有权拒绝其办理网上转账还款;

(二)管理中心有权对网上转账还款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改造需要暂停网上贷款服务的,管理中心应通过公共媒介事先进行公告。

(三)管理中心应保存好客户的贷款资料,保障客户的个人隐私权,如有本协议第六条所示的情况除外。

第五条客户的权利、义务

(一)客户自愿申请使用网上转账还款。

(二)客户通过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密码登录网上转账还款系统,管理中心以此作为识别客户有效身份的标识,对使用以上标识进行的操作均视为客户本人行为。

(三)客户应妥善保管住房公积金卡(号)、查询密码、交易密码,由于住房公积金卡(号)、查询密码、交易密码丢失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四)客户网上转账部分提前还款时,应保证每次转账金额不少于5000元。

(五)客户通过网上转账还款还清贷款后,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办事处前台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六)客户办理网上转账还款时,还必须遵守业务办理当时管理中心关于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前台还款的所有相关规定和所有要求。

(七)客户对网上转账还款功能如有疑问、建议或意见时,可拨打中心客服电话、通过网站咨询专栏或到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咨询;

(八)客户办理网上转账还款时,应直接登录管理中心网站(),不应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办理。通过邮件或其他网站提供的链接地址办理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九)客户提供的贷款资料应真实准确、并按要求进行操作。由于提供虚假资料或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或资产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管理中心保留追究客户责任的权利。

(十)客户在管理中心网站办理业务时仅限于使用与所办理业务相关的功能系统,禁止擅自复制、修改、增加贷款系统内的功能内容,或创造有关的派生产品。

(十一)客户可以申请解除本协议,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密码)、《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转账还款服务协议》。当贷款全部还清后本协议自动解除。客户再次办理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申请网上转账还款,需重新申请签订本服务协议。

第六条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隐私是管理中心的一项基本政策,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事先获得客户的明确授权;

(二)因客户操作错误致使信息资料公开的;

(三)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四)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五)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六)为维护管理中心的合法权益;

(七)管理中心有权对整个借款人数据库进行分析、整理。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一)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终止均适用于中国法律;

(二)本协议所涉及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的受理、审核、发放、提前还款等均适用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大连市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大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部等相关政策法规,如本协议有特殊规定的按约定执行;

(三)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管理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是大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问题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住房公积金查询一直是很多职工关注的焦点。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有哪些?余额如何查询?

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7年4月5日发布,2008年5月1日实施。《大连市关于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2008年10月14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0月19日起施行。

二、大连公积金查询方法:

1.大连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访问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址是:

说明:打开查询页面后,在左侧查找,输入公积金卡号及密码查询。

1)“个人业务查询”栏目可以实时查询的内容: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缴交明细和公积金贷款试算、贷款账户信息、还款试算、还款计划及其他房改资金等数据信息。

2)、登陆方法:正确输入公积金卡号、公积金卡查询密码、验证码(电脑随机显示的),银行存款利率才能进入数据系统。为降低大家公积金信息被恶意的风险,请牢记自己的公积金卡号和查询密码,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采取这种措施,完全是为您的公积金信息安全考虑,银行贷款利率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3)、如您想详细了解公积金卡密码修改、挂失等业务,请登陆“业务指南”------“公积金卡业务”栏目查询。

2.大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厅人工查询,持卡到本市的各业务网点直接查询。

三、住房公积金联系地址:

大连住房公积金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武汉街51号

大连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步骤有哪些?

1.受理

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并授权中心经办人员查询征信系统;中心审核无不良信用记录后,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借款人提交本人及配偶、抵押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房屋置换公司出具的联络单、房屋置换委托协议书、房地产评估报告、房屋产权证、卖房人贷款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心按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要求留存所需材料。

2.审批

中心审查借款人材料齐全后,确定贷款额度。借款人交纳抵押物保险费或担保费、借款合同印花税等费用(抵押登记费和他项权证工本费由房屋置换公司代为收取),并与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若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中心审批贷款额度后打印《组合贷款联络单》交借款人到组合贷款银行申请商业贷款;组合贷款银行审查同意后,在《联络单》上填写商业贷款额度、期限并签章,并与借款人签订商业借款合同。借款人将《联络单》、商业借款合同及贷款申请材料交中心。

3.放款

中心委托代办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银行结算账户。

4.房屋过户

房屋置换公司监督借款人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以及卖房人解除房屋原抵押登记并与买房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收执房屋产权证。

5.抵押登记

房屋置换公司到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人为中心),并将房屋产权证和他项权证交付中心收执保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买房人来说,操作房屋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与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其他商品房、二手房没有太大的区别,但买房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需先偿还拟置换房屋已办理的抵押贷款。该项贷款业务涉及多个部门、流程复杂,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帮助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重要举措。

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等法规规章,我市从本月起调整2014—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期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那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小编来给大家解读一下新的调整方案。

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月缴存基数为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比上年增长7.7%

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的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倍。根据相关部门发布数据,我市职工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超过24609元的,以24609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比上一年增长7.7%;月平均工资额低于我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以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月缴存基数。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6部分。对以低于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额为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截至2014年6月末,我市累计有4.25万个单位、227.2万名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人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4304元,人均月缴存额1196元。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7亿元,余额426.32亿元,目前人均存储余额3.8万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32.68万户、661.78亿元,贷款余额413.13亿元,职工累计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566.39亿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如,职工刘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职工各12%,其2013年月平均工资额为6580元,今年7月起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则应调整为658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则为6580×(12%+12%)=15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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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按基本工资缴存属违反政策

据介绍,职工月平均工资额计算口径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筹资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有的单位按职工基本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有的确定一个固定额作为缴存基数,这些都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据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缴存基数清查与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不按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对存在此类情况的单位,职工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投诉举报。

以上是大连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的相关信息,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大连住房公积金专题。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名卡业务办理指南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成立于2010年2月的正处级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律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批准后实施;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报管委会审批;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预决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体系;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经管委会审议后组织执行;经管委会批准后,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负责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及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的申请,经市财政部门审核,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组织执行;负责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上限,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调整;按规定委托商业银行办理归集、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对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监督本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编制本市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管委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承办市政府及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 热线电话:0755-12329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务办理指南

一、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专办员批量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要的资料:

1.专办员和单位财务人员双人持以下资料到经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

2.单位证明:包括指定双人领用、领用种类、数量及关于“****单位承诺所提供资料真实、有效并已征得被代理人本人同意,承担相关资料虚假、无效的责任,承诺选定建设银行开立公积金龙卡及领卡业务”的承诺。

3.单位负责人、单位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包括名字、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等要素)。

5.加盖单位公章的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壹份)。

6.申请单位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清册与批量开户书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专办员签名确认。

(二)职工本人领取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持建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均可以在任一网点办理 “公积金龙卡”联名卡密码挂失/重置业务、卡片挂失业务、卡片换卡业务。

二、领取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一)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所需要的资料:

1.须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指定的特定人员代为办理(可为单位专办员)。

2.《招商银行集体开立个人账户申请书》(招行网点领取)、开户清单,均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领卡人(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须逐份加盖单位公章。

5.《招商银行个人存款凭证领用签收单》(招行网点领取),须领卡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6.暂不受理职工本人到银行网点办理领卡的相关业务。(如确实需要职工本人办理的,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单独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并提供上述完整的1-5的领卡资料。)

7.单位办理领卡时,须及时将本单位在领卡前已经离职且无需领卡的职工名单提供给银行网点,银行网点可将该部分职工制卡数据进行作废,以便职工在其他单位入职后重新申请制卡。

(二)招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职工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后,除激活住房公积金账户外,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信封前往招行任一网点办理银行账户激活。激活后方能正常办理支取现金、转账汇款等银行业务。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前,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销户,可在招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可由他人代办(账户中含有必须本人方可办理撤销、关闭的协议、功能的除外)。

三、领取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注意事项

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领卡方式,分为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卡、职工个人领卡两种。

(一)单位指定人员批量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首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之前必须与中行签订《长城公积金联名卡协议》(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及《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中行住房公积金柜台领取,一式两份)。更换单位指定人员需重新提供《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每次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指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指定人员为非专办员的应同时携带已加盖银行业务印章的《委托办理长城公积金联名卡指定人员表》。

(2)开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需逐一加盖单位公章。

(二)开卡职工本人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所需资料:

1.单位证明。

2.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得他人代领)。

(三)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前,职工必须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销户提取业务,并确定提取资金已结算,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的余额已为零或者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成功关联其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否则,原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账户无法销户。

2.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销卡销户业务,职工本人可携带中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深圳市任一中国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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