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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社保局简介

2020-09-24
人社局保险规划 保险营业区建设规划 自贸区保险发展规划

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由原区人事局、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两局整体合并组建而成。主要职能是负责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的就业、社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其工资福利管理、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安置、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劳动关系调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和公费医疗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天河区社保局机构职能

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全局工作和督办重大工作事项;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落实;负责日常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按权限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考核、奖惩、任免、晋升、调动、招聘、录用、辞职、辞退、回避、交流、机构编制、工资福利、教育培训、考勤、请销假、人事统计、公费医疗管理、计划生育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局文电、保密、机要、文书档案、财务、会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行政后勤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提案;拟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电子政务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证件办理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协调、监督、指导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拟订区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惩戒、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具体办法并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区公务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公务员工龄认定工作;拟订区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等方面具体政策并督促检查落实;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报批、人员登记和相关工作;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和任免权限由区政府提请区人大任免人员和区政府直接任免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任、转任及日常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位设置、非领导职数审核等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未设党委(党组)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人员的任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和指导区政府系统单位开展竞争上岗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岗位等级规范工作;负责区政府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负责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审核备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统计等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延期)退休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工作;负责区内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认定等工作;负责区职称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土作;统筹全区人才工作,拟订人才发展规划,指导人才管理和开发工作;负责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各学科、技术带头人,负责本区博士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知识分子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取得显著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出奖励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国(境)外智力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引进、安置工作。

工资福利科

负责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拟订本区财政供养人员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工资统发工作;负责区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核及新进人员工资审核确认工作;拟订、执行区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待遇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待遇审批工作,指导、协调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科以下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各项福利工作,负责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丧葬费、抚恤金、遗属困难补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等福利的审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享受特殊待遇的审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及工资水平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区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延伸阅读

济南社保局简介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保局是维系社会保障的重要部门,下面小编以济南为例,给大家介绍下济南社保局。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等工作。

济南市济南社保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及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筹集、收缴、支付、管理、运用的政策和办法;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拟订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伤病残鉴定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推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宏观调控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及工资标准。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及选拔、培养、引进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国际人才交流工作。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工作;组织协调与港澳台专家交流事宜;指导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前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下达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

(十)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和省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负责企业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和调配工作;拟订改制企业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指导改制企业完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企业改制涉及的劳动保障等事项;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洞路龙奥大厦5楼

以上是有关济南社保局的介绍,欲知其他济南社保信息,敬请关注网济南社保专题,谢谢。

南昌市社保局职责简介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编制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全市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昌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国(境)外人员来昌就业管理服务;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

5、负责本局和局属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6、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两个下属单位简介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

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成立于1979年7月,其前身为南昌市劳动服务公司(副县级事业单位),1989年12月更名为南昌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全处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培训就业指导科、社区就业管理科、就业办、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就业处增挂牌子,合署办公,洪编发[2003]18号)。

其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就业方针政策,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管理服务和统计报表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原国家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要求,积极做好市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

3、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全市就业和再就业基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构建咨询、指导、服务、援助工作平台;

4、认真做好全市就业训练机构师资管理和职称认定,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转移培训工作;

5、做好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6、承担全市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小额贷款发放等相关工作。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宣传中央、省、市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关于养老保险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2、负责全市企业及其职工、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的征集、管理和发放。

3、检查、指导、监督各县、区、开发区社会保险机构开展养老保险业务。

4、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费的审核支付工作。

5、按有关政策办理退休职工待遇核定,并按规定支付退休待遇。

6、负责四城区范围内民办非企业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审核及养老保险人数、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和健全全市养老保险会计、审计、统计报表制度,按时上报有关报表。

8、认真做好全市养老保险工作的调查研究及宣传工作。

9、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认真接受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0、办理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萧山社保局概况


萧山社保局是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主管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局机关现有6个科室:办公室、社会保险科、仲裁科、培训科、劳动工资科、法制(监察)科。还有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征地劳力安置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时还有三个局直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区技工学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编制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对全区企业遵守、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劳动法》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对企业在劳动管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时与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女职工与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调控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城乡劳动力就业与再就业,组织实施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和劳动力市场规划建设,促进市场竞争择业,促使城乡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四)贯彻制定全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审查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负责病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工作。

(五)贯彻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等政策;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制定并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六)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国家颁发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和社会力量举办的技能培训、鉴定机构;指导和管理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综合管理全区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建立和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预备制度。

(七)负责全区企业劳动合同管理、鉴证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信访工作,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指导监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承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八)贯彻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组织调查、制定并公布全区企业人工成本预警水平,依法监督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审核企业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

(九)承担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制定有关网络服务规范。

(十)指导镇、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工作,指导、督促企业的劳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萧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558号邮编:311203

以上是有关萧山社保局的概况,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关注网萧山社保查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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