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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具体是什么的问题解答

2020-09-24
一家五口的家庭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教育金保险规划的流程

“五险一金”交得越多是否到期领得越多?强制缴纳是否没商量?这些职场新鲜人必须要弄明白的头等事,你搞定没?

面对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少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却一脸茫然。近日,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开展了大学生“五险一金”的认知度及毕业生享受“五险一金”情况的调研,该院学生在杭州地区15所高校、人才市场、相关区县劳动保障局、人民法院等地进行了走访调查。

在被调查的15所高校1200名学生中,只有4%的学生肯定自己对“五险一金”非常了解,不太了解的占了64%,还有4%的学生承认完全不了解。在28%表示了解的学生中,能准确说出“五险”、“一金”具体内容的不足十分之一。

通常所说的“五险”是指: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和生育保险,“一金”是指住房公积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则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其中,“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此外,职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享受社会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和额度不同,但都以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

在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的是 “属地管理”,各地的缴纳比例也不同,例如,杭州为12%,深圳为10%,上海则比较高,为22%。这对企业来说,确实存在一定压力,造成了逃缴现象时有发生。

据了解,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的《社会保险法》中,明确社会保险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单位不缴“社保”,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处理。此外,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那么相关机构可以从用人单位存款账户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

但毕业生们对此知之甚少。调研员在走访中发现,大学生就业法律意识非常薄弱,只有6.5%的大学生表示非常了解劳动保障体系的法律效力,不太了解和完全不了解的分别占到了47.9%和10.4%。

对于应届毕业生来说,另一个法律盲点是:试用期内是否享受保险。根据社保条例规定,试用期员工有获得用人单位按实发工资数买社保的权利。

五险一金的标准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 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问题解答

何为“五险一金”?

无论你在什么单位就职,单位都应该给你申请独属于你个人的专项账户,缴纳社会保险,就是我们俗称的“五险一金”。这个专项账户相当于你的又一张社会身份证明。“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种保险,缴到社会保障局,其中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和生育保险则完全由企业承担。“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没有享受到“五险一金”,用人单位算不算违法?

“五险一金” 带有一定的立法强制性,如果你没有享受到这种权利,就是单位违法了。因为社会保险是根据立法,由个人、单位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当个人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保障个人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因此,假如你发现用人单位不作为,完全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一般情况下都会无条件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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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五险一金是大家平日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话题了,但是大家还是对五险一金的相关问题抱有疑问,下面小编就以下的问题给大家具体解答一下。

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

问:在单位请长假(三个月以上),单位让自己缴纳五险一金。如果我不缴纳,单位会怎么处理我的保险问题?

答:单位让你自己缴纳是因为请假时间太长。如果自己不买,单位也不买,则会自动停保。等上班后,单位再继续为你缴纳社保。停保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关系,只是退休时,计算的工龄会少了停保的这几个月。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这样做其实单位是不合理的,因为五险一金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分摊的。单位没有权利这么做,只要你的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也可以到劳动部门去投诉,不然只能申请一段时间的断缴。

问:原来在A城市工作并交的社保,现在换到B城市工作,社保能转移过来吗?需要哪些手续?

答:从2010年起社保可以全国漫游,需要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单位的离职证明到所在城市的社保局开一个缴费证明就可以了,把证明拿到转换后的城市社保局接收就行。

问: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五险一金)?

答: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单位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员工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

问:A单位说上“社会保险”,B单位说上“五险一金”,这两个是有什么不同吗?

答: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跟住房公积金,也就是社会保险!如果只说社会保险,那就不知道包含(买)哪些险种,如果说是五险一金,则更清楚一些(具体是哪些险种)。

问:失业暂时没有收入,五险一金要怎么办?如果不自己交,中断缴费有什么后果?

如果是当地户口可以把住房公积金办理托管或者封存。如果是外地户口可以直接让所在单位办理封存。住房公积金个人是不能缴纳的,必须有单位才行。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断缴的,只是断缴期间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重新找到单位后再交上即可。

答:“五险”中只有“两险”是需要失业后自己交的,这两天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如果不缴纳会影响到退休领养老金。有些地区医疗保险可以允许断缴三个月,但养老是不可以的。办理失业后按最低基数缴费就可以,大约不超过基数的20%。

以上是有关五险一金相关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五险一金专题。

领取社保失业金常见问题解答


社保失业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但不是所有劳动者失业后都可以领取社保失业金。我国关于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已经详细规定了劳动者失业后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条件。如果缴费单位中途变更,造成所在的用人单位缴费年限不足一年,所以不具备领取社保失业金的资格。

如何计算领取社保失业金金额?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小吕自2008年4月1日入职某集团公司以来,一直缴纳社保五险。9月15日因业务需要被调到集团下属子公司上班,2009年11月15日又被调回集团公司任职,于2010年10月20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离职后,小吕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拒,被告知不符合领取社保失业金的条件。在该集团公司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了却领不到社保失业金,小吕感到很困惑。

在上述案例中,小吕是因为单位的人事调动造成其不具备领取社保失业金的基本条件。而小吕认为自己在该集团公司已工作2年多,一直缴纳社保,失业后却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怎样才能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自行申领。劳动者在因非本人意愿失业后,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及其他相关手续。主动协商。上述材料中小吕不符合社保失业金的基本条件。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未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对由于人事调动原因导致其不能社保失业金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在调动工作时已告知小吕相关影响的,则用人单位不用承担责任。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前,双方可以就此进行充分协商,并且作为劳动者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以减少诉讼成本,尽快获得赔偿。仲裁维权。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这时劳动者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社保失业金如何计算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2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金;满3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金;满4年的,领取12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18个月失业金;满10年以上的,领取24个月失业金。

办理社保失业金手续需带什么材料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办理失业须带:

1、失业职工档案;2、终止解除合同证明书;3、养老保险手册;4、失业职工登记申请表;5、身份证复印件;6、照片;7、户口本原件;8、解除合同需带经济补偿金单原件及复印件,辞职需带辞职报告并附单位意见;9.社保卡。

什么情况下停发社保失业金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保失业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应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哪种情况可以享受社保失业金

劳动就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社保失业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深圳社保转移问题解答


转社保是件很麻烦人的事。社保转移是为了解决一些人因工作地点变化后的社保情况,毕竟社保是跟随一个人一辈子的。在什么,办理社保转移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过去,深圳市养老保险条例规定必须通过原人事部门或劳动保障部门调干或招调工入户深圳的,其工龄才能延续,视为社保缴费年限,内地的缴费年限才可以接续过来,否则其内地的养老保险无法与深圳的相衔接。国家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政策出台后,深圳有关转入手续的操作细则尚未出台。

现在这个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我市近日开始办理异地养老保险转入手续,参保人从异地转保到深圳前提是要有工作单位,且年龄满足男50岁女40岁以下。其转保的办理程序也与转出手续一样,即参保人在原参保地领取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再由深圳社保经办机构向参保人转出地发函,即可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深圳社保转入条件

1、返回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户籍随之迁入深圳,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3、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4、在我市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已在我市缴费的非深圳户籍参保人。

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异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转移部门:参保人所属的我市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如还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生育保险相关问题解答


怀孕不仅仅是对于女性,而对于整个家庭而言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很多刚刚怀孕的准爸妈,都会担忧孩子的安全,那么如何保护好孕妇的安全呢?

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等方面意外风险也存在很大问题。很多女性对于生育安全也会所警惕,担心发生意外。今天就此主题,小编与大家做个分享。对于生育保险您知道如何购买吗?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社保是基础,商业保险只是补充。比如,我所居住的城市上海,假使可以参加城镇社保,建议先参加,根据医保、生育保险政策可以承担生育费用、流产津贴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等(由于各地政策不一,这里不做详细展开),在此基础上完善商业保险。

谁该参保生育险?

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不包括乡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包括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在职人员。但是,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不在此范围,其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仍按现行办法执行。

谁缴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缴纳。企业缴费总基数为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缴费基数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产假该有多少天?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到16周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到28周流产的产假为42天;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产假90天,其中包括产前产假15天。

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参保后,产假期间工资将被“生育津贴”代替。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哪些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范围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门诊和住院)、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参保人在自己选定的医保定点医院发生上述费用后,参保个人先现金垫付,并将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明细、处方、原始收据及相关证明妥善保存。按规定应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汇总,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参保人在外埠发生的生育保险费也按此方法报销。

男职工需要参保吗?

参保范围内单位的男、女职工都必须参保。此举是为了将女职工的生育费用分担到全社会,减轻女职工占多数的单业的负担,避免用人单位不愿雇佣育龄妇女的现象。

男职工参保后,其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也可以在享受晚育奖励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但晚育奖励假只能由夫妻双方的一方享受,妻子享受了丈夫就不能享受)。

生育保险是政府为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正常工资收入来源时,提供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她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之间的生育保险费用。作为社会保险中的险种种之一,它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特征。为了在政府文件规定的参保范围内的参保对象,应当自觉参保,不能自行选择。

各地普遍做法是,生育保险由公司按工资总额缴纳,如果男女双方都缴纳了生育保险,则生育保险待遇由女方单位办理男方不享受,若女方没有生育保险,则可以用男方单位的名义到社保部门办理报销,享受生育保险50%的待遇。

男员工可享受的生育险待遇: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10日的护理假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上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日支付标准,按照其配偶生育的上一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除以30日计算。

怀孕不久的妈妈如何投保生育险

在投保过程中,保险公司会要求补充提交孕检资料,假使平安无事,可以正常承保,反之,则会被延期。大部分产品一般在孕周达到28周开始,不再接受投保。建议等宝宝出生后再申请。比较特殊的女性生育险包含:一年期母婴险、返还型女性重疾险、高端产品VIP医疗。

1)一年期母婴险产品。主要保障母婴意外情况,包括孕妇身故、流产等保障。

2)女性重疾险。针对女性的情况,增加了特殊部位的手术、意外整形、孕期异常、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方面的保障。

3)VIP医疗。相对前两类险种而言,这类产品保费比较贵,适合高收入家庭购买。孕产部分是附加险,主险包括门诊、住院险,需要组合购买,年度总保额为数千万元。有些公司接受个人投保,有些公司则只能参加团险(一般为五人以上)。因为产品选择灵活度比较高,这里不方便用具体的产品加以说明。选择这类产品,除了解保险责任以及免责条款,请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保费:

首先,按照区域分类,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中国大陆计划/全球计划/全球(除美加)计划。

其次,有些产品在同一区域还有不同档次的套餐供选择,并可以自设免赔额。

然后,有些产品可以对就诊的医院作出选择:如中国大陆计划中,分别选择私立医院(如与睦家)/国内三甲医院特需门诊/国内普通医疗。

友情提示:孕产部分的等待期大多为10个月,所以,通常需要购买两年,才可以享受此项利益。需要购买的客户,请提前投保。

以上只是对女性生育险进行了综合介绍,有关险种的选择,需要结合每个家庭的情况,适合才是最好的。最后,祝女性朋友们早日拥有保障,从容面对各类风险!

保险知识汇总,失业保险金的问题解答


1、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怎样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应当及时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蚋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铁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铁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蕨、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4、失业人员在何种情形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人员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失业人员患病或死亡应有何种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保险金期限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铁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请低保的条件和相关问题解答


低保制度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发挥着社会保障“兜底”的特殊作用。目前,我市已建立了以低保制度为核心,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各部门优惠政策相配合,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那么如何申请低保呢,申请低保有什么条件呢?

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1999)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的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怎样让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本期特邀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对读者的问政进行答复。

问题一:我市城乡居民申请低保应具备哪些条件?

黄志荣:根据国务院第271号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 《湖南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的规定,持有城乡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问题二:民政部门如何核实申请人的真实情况?有什么程序?

黄志荣:村 (居)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后,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初步符合条件的通过民主评议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会每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乡镇和村级干部、困难群众、村 (居)代表等20人参加,通过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县市区审批后纳入保障范围。

在申请程序上,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村 (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 (街道)对申请人家庭逐一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结果由调查人员共同签字,由乡镇 (街道)负责组织村 (居)委会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在审批程序上,县 (市、区)民政部门全面审查上报的各类材料,对新增对象100%进行调查核实,然后由社区统一设置固定的永久性公示栏,乡镇(街道)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县 (市、区)民政部门定期公示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收入和保障金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发放资金程序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将低保金打到对象的存折上。

问题三:已享受低保及申报低保的对象是否进行网上公示?

黄志荣:按照上级规定,城乡低保对象在申请时都要进行 “三榜公示”,公布地点一般通过在乡镇或村 (居)委会人口集中的地域设立的永久性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

问题四:我市城乡低保的补贴标准是多少?人均补贴额是多少?

黄志荣:目前全市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平均为281元/月、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26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1610元/年、人,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00元。

问题五:我市低保对象还可以享受其他的优惠政策吗?

黄志荣:我市各职能部门都制定了社会救助配套优惠办法,低保对象可在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收视、扶贫和法律援助等方面,按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的实际负担,享受党和政府的温暖。

问题六:对低保对象如何进行管理?如何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黄志荣:动态管理是对低保对象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首先,我市建立了低保家庭人口及收入变化的报告制度,低保对象按月向乡镇 (街道办)报告家庭收入来源及经济变化情况;管理审批机关根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来源及经济状况进行分类跟踪,定期开展检查。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 (扶养、抚养)人的 “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半年检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低保家庭,城市低保对象按月,农村按季度进行检查。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收入增加后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低保。

问题七:怎么有效防范低保工作中的不公平现象?

黄志荣:目前,我们已经将有效防范低保工作中不公平现象列为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重点,我们的做法是:一是建立核对机制。通过建立科学的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实现对低保对象情况的动态掌握。对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通过调取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核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凡是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立即清退。二是建立公开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现对低保对象的社会监督。凡被举报对象情况属实的立即进行查处,按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2~3倍的处罚,追回保障金,取消保障资格。三是制定出台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实现对社会救助对象准确、高效、公正的认定。

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问题解答


1、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规定有哪几个方面?

答: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二、是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及账户设立手续;

三、是每个职工只能拥有一则一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职工个人设立的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2、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新设立的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时限最如何规定的?

答: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中心”审核后的登记表,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铁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单位为新录用或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目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职工办理账产转移。

4、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注销记;无接收单位的应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

5、单位不给查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如何解决?

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市政府明确规定,除离退休职工、1993年以前按照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住房且未按有关规定补价的职工夫妻双方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外,1996年6月3日前,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单位(包括全民、集体、民办、私营、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和中外机构驻京办事机构)的中方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均应按照规定比例建立住房公积金。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也按此规定办理。在京单位聘用外地非农业户口职工,凡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没有在户口所在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以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凡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且工资由单位支付的职工,无论其档案是否调入单位,单位均应为其建立住房公积金。

对于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职工,可向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分中心举报。对企业亏损、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萧山社保热点问题解答


萧山社保网上办事大厅是提高社保公共服务的新平台,市民可以在线进行社保答疑,下面小编针对有关萧山社保的热点问题向大家进行解答。

1.萧山社保补缴的具体操作事项

补缴上一年度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非职工原因造成应缴未缴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劳动合同原件,工资发放清单,地税部门提供的个税清单,窗口填写《社会保险补缴申请表》,由用人单位到窗口办理补缴手续。申请补缴年限超过一年,非职工原因造成应缴未缴的,职工应向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提出诉讼,经裁决后,由用人单位补缴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或《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携带以上材料到社保中心或办事处均可办理。办理补缴手续后,查询补缴记录,可登录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个人社保信息查询,或拨打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热线:12333。

2.萧山社保工伤赔偿的操作程序是怎么样的,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办理工伤保险医疗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结算需携带:杭州市萧山区工伤保险医疗费结算表;工伤认定受理告知书;杭州市萧山区工伤认定结算表;杭州市萧山区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报告表;杭州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表;医疗费原始收据、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出院记录、诊疗病历本及有关诊疗项目、辅助器具配置等审批材料。此外,特殊情况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属交通事故的或劳动关系以外第三方侵权造成人身损害的,还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公安部门案件受理登记材料、赔偿调解书(判决书)保险公司理赔核算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属建设项目工程或劳务派遣的,需提供工伤职工《劳动合同》、建设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携带上述材料到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申请工伤待遇支付即可。

3.如何补交萧山社保养老金?

根据2014年萧山区养老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标准:补缴基数为3340.58元,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2%,缴纳金额为400.87元,个人缴纳比例为8%,缴纳金额为267.20元;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10%,缴纳金额为334.06元,个人缴纳比例为2%,缴纳金额为66.8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3元。

4.新生儿医疗保险是怎么参加的?

萧山户籍新生儿凭父母一方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和一寸照一张,于出生后三个月内到萧山社保中心或办事处办理。

5.现在我需要打印社保缴费凭证用来将社保转到石家庄,请问1、养老保险手册和医疗手册丢失,只凭借身份证能否打印缴费凭证?2、能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打印?代为办理的话凭我本人身份证能否办理?

(1)用于办理社保转移的缴费凭证,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养老手册办理。养老手册遗失的,可凭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到社保办事中心补办。(2)社保转移可以代办,凭代办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和养老手册办理。

以上是萧山社保热点问题的相关解答,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萧山社保查询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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