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无锡伤残津贴每月增加6.5% 12月补发7-11月待遇差额

2020-09-18
八月保险规划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昨从无锡市相关部门获悉,从7月份开始,该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从12月份开始,相关的发放将执行新的标准,同时补发7月份至11月份的待遇差额。

据悉,近期,无锡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对全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进行调整。调整办法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其中增加额不足下列金额的按下列标准调整:一级265元,二级255元,三级245元,四级235元。伤残津贴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差额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伤残抚恤金)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后未达到下列享受标准的调整至下列标准:完全护理依赖2478元,大部分护理依赖1982元,部分护理依赖1487元。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5%,增加额不足85元的按85元调整。

据悉,上述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期间的待遇差额将在12月份补发到位。据统计,此次调整共涉及一至四级工伤人员1418人,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302人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846人。截止到目前,所有待遇已调整完成,12月起将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7月份至11月份的待遇差额将与12月份的定期待遇一并发放到位。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