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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侯华梅:加快设施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2020-05-14
保险诚信体系建设规划 保险养老规划理念 保险养老规划

当前,社会养老服务面临家庭养老功能趋于弱化、养老服务机构不够完善、养老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传统养老模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养老需求的必由之路,是让老年人安享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除了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养老氛围、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升服务人员素质以外,我认为还要从三个方面全面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工作。

首先,完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确保老人基本生活需求。一要建立和完善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社会互助为主要内容的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二要认真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快建立覆盖城乡所有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三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老年人要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其次,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一要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根据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科学编制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不断适应人口老龄化和传统养老模式转变的需要。二要加快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加大农村福利院维修和改扩建力度,完善配套设施。三要不断推进城乡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创新体制机制,强化专业管理,增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示范性作用。

第三,加大扶持引导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一要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准入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院(老年公寓)、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机构。二要进一步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引导和支持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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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管理,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 取得突破事半功倍


加快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必须抓关键。关键是经办机构体制。三化建设、能力建设都离不开经办机构体制,体制不解决,其他系统再造只能事倍功半。体制再造取得突破,其他系统再造就会事半功倍。

一、经办服务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级

体制再造的重点在中央和省两级。政府职能转变上篇在中央,下篇在地方。只有中央和省级带头,才有示范作用,改革才有成效。所以,要把中央和省级经办机构体制再造提到重要日程上,把它放到全面落实三中全会决定上来,放到落实“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改革上来。现在研究经办机构体制再造,不是什么前瞻性理论研究,而是中央命题大家回答,是怎么做的问题。要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取得突破,然后全面推开。

二、经办机构体制再造目标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将重新界定政府责任,形成中央和省双层统筹、中央和省两级管理的格局。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将上升到地市,以后条件成熟时上升到省级统筹。医疗保险等将形成省、地双层统筹、两级管理的格局。

事权决定机构体制。体制再造的目标是:在明确政府事权基础上,重新构建城乡统管、五险合一、中央省地三级管理、以省为主、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和省两级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省和地市两级管理、信息化支撑、联接两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服务机构)、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新体系。同时,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人事、经费保障机制和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

建议成立国家社会保险管理总局和中央统筹金管理局。将社保中心、信息中心部分职能合并,建立管理全国联网的社保网络、核心平台和国家社保大型数据库。总局职能主要是履行基本养老中央事权,负责指导、监管全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省级成立省社会保险管理局,统管全省城乡所有社会保险管理服务。除可考虑建立医疗监督机构外,不再设其他独立经办机构,不具体经办对单位和个人的收支业务。把全省地市和县地方机构改造成省局的分局和中心,通过网络扁平化方式直接管理终端开展服务。数据、资金集中到省。省一级设置少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控制、指导、监管全省经办服务。建立省级社保数据库。

地市级组建社会保险管理分局。鉴于目前地市统筹的险种较多,稳定的时间较长,有些险种地方财政的责任很重(居民养老、医疗),完全由省社保局垂直管理可能不利于调动地县两级积极性和协调关系,故实行省和地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体制也许是个过渡的办法。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一块是XX省XX社会保险管理分局,一块XX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业务以垂直管理为主。经费由省统一筹资、统一分配。人员统一管理,以省管理为主,干部使用征求地市意见。

三、信息系统再造

理顺信息投资体制。以中央投资为主,地方投资为辅,全国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开发,分工明确,分头管理。建设全国联网、省局域网为骨干、中央省两级数据库为数据支撑、社保一卡通、服务终点布局合理的社保信息系统。

理顺信息管理体制。改造信息中心职能,大部分职能和设备归还社保局。让信息系统成为经办能力的有力支撑。

发挥信息作用。加强系统橫向联网,共享公共资源。加强数据库和信息管理,保障系统绝对安全。整合数据,稳步发行社保卡。充分利用系统资源在为民服务和行政决策管理中的作用。

建立便民网点。乡村协管员也能通过网络办理业务。

四、经费保障机制再造

建立和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统账结合制度是一种技术要求高、专业性强、管理成本大的制度,要加快制定经费保障的法规。完全属地化的不透明的财政供款机制造成事权与财权脱节,是阻碍统筹层次提高、导致政策碎片化和管理分散化的根源。根据社保法关于统筹区设立经办机构的规定,首先是明确事权责任,在此基础上真正建立与事权匹配的经费保障机制。三中全会决定中写了一条事权与支付责任制度改革,作为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这对解决财权与社保事权不匹配问题是个利好消息。

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中央介入部分事权,但不是全部事权。即使中央履行的部分事权,也不是中央全部亲历亲为,如征收中央统筹基金、发放支付基础养老基金等,其中一部分事权可以直接委托或间接委托地方经办机构和其他社会服务组织去完成。医疗保险事权主要在省和地市。所以,政府社保事权责任在中央、省、地市三级。可按各占三分之一的比例分配事权责任、费用支付责任,建议由省统一筹集。经费总额由人员经费、办公费用、专项费用构成。分别预算,分开管理。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费、个人账户管理服务费、购买公共服务费、基层协管人员劳务费、培训费等列入专项经费预算。

五、人力资源体系再造

建立与工作量挂钩的人员编制动态配比机制,即使不能按实配齐,至少作为用人考核指标在预算经费时参考。向改革要潜力,开源节流,多渠道解决人力缺乏困境。体制集中后会有利于节约人力。信息系统开发利用可解决一部分,购买服务将部分服务转出可解决一部分,聘用协管员等通过劳务人员可解决一部分,开展大规模培训提高素质又可节约一部分。关键在经费保障机制和人力资源政策。

六、管理绩效考评激励机制再造

要建立有利于推进全国统筹的机制。双层统筹两级管理都会面临统筹后怎么调动下级地方积极性的问题。懈怠扩面征收、放松控制退休,放宽参保门槛,是必须重视的道德风险。所以对扩面征缴人数和退休人数等要建立考评激励机制,鼓励多扩面收缴,坚持条件,从严控制早退。同时,要建立经办服务管理绩效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异地就医,江西省时刻关注社保问题 逐步完善社保卡服务体系


一直以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问题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今年又有哪些相关政策会出台呢?记者从江西省人社部方面了解到,今年江西省要求进一步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对企业退休职工要做好保障工作;另外,公务员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涵盖在工伤保险范围内,从而能够全面的实现省内异地医保即时结算。

【社保】调整企退人员养老金

今年,江西省还将重点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将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扩大高风险行业参保覆盖面。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社会保障方面,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将企退人员养老金水平再提高),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参保人员非因工及因病死亡抚恤金标准;适当提高未参保城镇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的养老生活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水平。

全面实现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江西省将全面推行五险统一征缴、分险种支付的经办模式,降低企业参保事务性负担。全面实现医保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探索开展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

江西省也是进一步加强社保卡服务体系的建设,今年又是增发了600万张社保卡。有相关的工作人员表示,江西省为了解决一些困难户参保问题,在助保贷款方面做出了很大的努力。

流动人口,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昨日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原条例中,只有居住并缴社保满五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才能享受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而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则删去了这一前置条件,改为要求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条件”。草案还规定,居住证每年需签注一次。

半年后可以申领居住证

与原条例相比,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对发放居住证的时间进行了修改。原条例中规定流动人口申报登记即发放居住证。昨日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在对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这种做法造成了居住证发放过滥和浪费,加大了公共服务供给负担和财政压力。

草案对此作出了新的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虽然居住半年后才能申领居住证,但除在居住地就医、就读、探亲、旅游、出差等情形外,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地住址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另外,居住证的时效也有所调整。原条例中规定,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的可以发给有效期最长为三年的居住证,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发给有效期最长为六个月的居住证。草案则修改为每年签注一次。

计生证明可在居住地办理

在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方面,深圳居住证新规:子女享户籍生或不受五年社保限制【国寿金色年华吉祥卡】,在子女享受义务教育方面,原条例规定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草案中对此的规定则没有社保等前置条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的便利中,则增加了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省人大内司委在关于《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审议意见中指出,在对各地各部门的调研中,意见主要集中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方面。

审议意见中指出,草案与上位法《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相比,增设了“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相关条件的”的前置条件,因此建议删去。同时,新增一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提供机制,对居住证持有人的个人情况进行量化,根据量化情况确定可以相应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内容,量化指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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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提交审议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规划建设房车营地

昨日《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草案,旅游特色小镇、民宿、自驾游等当前的热点也出现在发展目标之中。

省旅游局局长曾颖如在对草案作说明时指出,广东旅游业迅速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现行的《广东省旅游管理条例》已难以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此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在广东旅游业发展的原则、目标、基本措施、公共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旅游特色小镇、民宿、自驾游等当前的热点也出现在条例中。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支持引导,建设具有乡村特点、民族特色、历史记忆的特色村落,形成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同时,也鼓励挖掘岭南文化内涵和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建设具有鲜明产业特色、创新要素集聚、生产生活生态融合的旅游特色小镇。

对于正在兴起的民宿业,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鼓励城乡居民依托乡村特色旅游资源,利用自有住宅或者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等方式依法从事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经营活动。

近年来,自驾游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出行选择,如何为自驾游创造更好的条件?草案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自驾游基地,完善自驾旅游服务保障体系,为自驾车旅游者提供道路指引、信息咨询、医疗救助、安全救援等方面的服务。

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意义


1994年,世界银行首次向各国政府推介建立三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思想和建议。第一支柱是强制和非积累制的,是由政府管理的DB型制度;第二支柱是由市场管理的强制性DC型积累制;第三支柱是自愿性养老储蓄。

目前,中国国民的养老主要依赖的是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由于我国过早遭遇人口老龄化的冲击,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制面临的压力持续加大、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也逐年下降,我国现行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巨大的压力。因此,我国能否有效借鉴国际成熟经验,构建和完善由政府、市场组织、企业和个人共担责任、共同受益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将对我国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实现国家政治和经济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压力、有效应对我国“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难题的必然选择。人口老龄化是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我国在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预计2050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占31%。在人均GDP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快速的老龄化使养老基金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巨大压力,养老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可以调动社会多方面资源,分散日益加重的养老负担,进而促进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提高制度的效率。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尤其是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其广覆盖的制度要求可以使制度覆盖至全体国民,从而可以保证每个人都能公平的得到保障、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养老保障体系各层次有序、充分的发展能使各参与主体各司其职、形成良性互动,这将有利于制度效率的提高。

第三,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能灵活适应养老保障各主要目标人群的情况,提高老年群体的生活质量。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强调保基本,可以保证公民享受到基本水平的保障。而更高水平的退休生活则有赖于个人账户与企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养老金的总体替代率。商业保险会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提供多样化的保障与服务,能满足人们对养老的个性化需求。家庭养老保障、社区或其他非营利性养老保障计划,能够给老年人带来生活照料和精神安慰,使老年人的福利大大提高。

第四,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首先,该体系能为经济增长提供一个比较稳定的社会环境。其次,它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再次,它能够消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提升整个社会的消费信心、激发劳动者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推动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后,该体系还能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大额资金,促进金融创新和理性投资,进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完善。

保险知识汇总,吉林省加快推进农村社保体系建设


为适应不断加快的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农民对社会保障的多层次需求,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加大力度,在对原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被征地农民农村养老保险从2005年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下发后开始启动。但受原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缺乏吸引力、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农民主体意识不强和由于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收入低等因素影响,总体来看,养老保险工作进展缓慢、发展不平衡,落后于沿海城市、发达省份,落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今年,省社保部门将农村养老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提出社保经办工作要逐步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从年初开始,省社保局加大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力度,把农村社会保险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目标,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险工作规划,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全省及时召开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现场会,推广了长春、九台等地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做法,带动了全省20多个市、县出台了办法。吉林市、通化市、梨树县也已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目前,我省被征地农民参保人数达2257人,有793人领取养老金。6月12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和龙市正式启动了试点工作。同时即将开展农村计划生育户养老保险,近期准备在16个市县启动试点。

设立农保机构,加强农村养老保险队伍建设。随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由试点进入到全面铺开阶段,和农村计划生育独女户养老保险将开展试点,农村养老保险经办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省社保局在各市、县专门设立了农村养老保险机构,设专人负责经办工作。并建立市县重点联系制度,加强调度、沟通协调、交流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积极探索符合吉林省实际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各地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逐步开展研究测算,试点探索,分步推进农保工作。全省还积极组织部分农保工作开展好的市县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到外地取经,为探索建立农保制度模式提供有益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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