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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扶持农村养老服务

2020-09-22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社会保险知识

老龄化的加剧,让养老问题一度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社会福利也在不断完善发展,从今年起,民政部将会同财政部每年安排10亿元,三年安排30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全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社会福利,主要指社会服务事业及设施。社会福利制度一般来讲具有四个特点: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

2013年,社会福利中心将继续为部社会福利司做好配套服务工作,通过科学筹划、重点推进、积极落实、有效督导,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社会福利领域政策研究

积极申请福彩公益金和部级课题研究,申请并承接福利司政策研究标准项目,配合福利司开展《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程序》、《养老机构年度检查办法》前期研究;积极参与民政领域的课题研究、论坛征文的学术活动;积极承担养老服务领域政策研究,完成福怡助老应用科研项目“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管理模式研究”结题;加强与科研机构、高校交流合作,争取承接国家社会福利领域的重大研究课题,锻炼和提高社会福利领域政策研究能力。

(二)完善重点合作项目管理

重点抓好“重生行动”和“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做好项目协调管理工作。做好“重生行动”项目资金结算和总结表彰工作,宣传项目所取得的成效,助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深化“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项目,加强重点督促,创新项目管理,简化实施程序,规范项目运行机制,适时扩大项目范围,力争实现救助患儿6000例;通过实地调研,结合“重生行动”项目和“西部治疝”项目实施中所积累的经验,不断加以总结,积极做好新合作项目的研发工作。

(三)重点推动养老服务行业评估工作

配合民政部福利司、中国社会福利协会和标委会全力拓展行业评估业务,搭建社会福利领域行业评估平台,共同组建养老服务行业评估工作办公室,确立中心、协会在社会福利行业评估方面的管理地位;

建章立制,拟定评估机构的三年工作方案,上报审定后,力争下半年展开工作;组建专家队伍;在全国选择10个试点省份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核心标准深化宣传贯彻工作,并在试点省份推进评估工作。

民政部下发通知称,从今年开始,将连续三年每年安排10亿元扶持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同时,民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以加强对养老行业准入、运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该办法将在今年7月1日前发布实施。

30亿扶持农村养老

据了解,农村互助养老是指老人们合住在一起,年龄相对较小者帮助年龄相对较大者,老人们相互帮扶的一种形式。该养老模式有效解决了政府财力不足、养老服务资源短缺等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目前,河北省等多个省市都在互助养老方面有所尝试。

到2015年,全国养老床位总数要达到660多万张,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将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

购买服务改善养老

民政部表示,政府将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孤老优抚对象、城镇“三无”、农村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为保证资金,各级民政部门每年留存的福利彩票公益金,要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据了解,民政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以加强对各类养老机构以及养老行业准入、运营、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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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福利简介及基本内容


很多人听说过社会福利,但是大多数人对于社会福利并不是很了解?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社会福利的基本知识。

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社会福利,主要指社会服务事业及设施。社会福利制度一般来讲具有四个特点: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社会福利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

社会福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一)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

(二)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社会福利一般包括现金援助和直接服务。现金援助通过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收入补贴等形式实现;直接服务通过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和设施实现。主要内容有: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住宅服务、孤老残幼服务、残疾康复服务、犯罪矫治及感化服务(见矫治社会工作)、(见感化教育)、心理卫生服务、公共福利服务等。服务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军人及其家属、贫困者,以及其他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和家庭等。服务的形式有人力、物力、财力的帮助,包括国家、集体、个人兴办的社会福利事业的收养、社区服务、家庭服务、个案服务、群体服务等。

按享受对象类别来划分,社会福利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l)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的公共福利;

(2)为本单位、本行业从业人员及其家属提供的职业福利;

(3)专为老年人提供的老年福利;

(4)为婴幼儿、少年儿童提供的儿童福利;

(5)为妇女提供的妇女福利;

(6)为残疾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

在日前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通报了2013年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重点工作。

这些重点工作分别是: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广泛深入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和“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活动,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和养老机构及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拓展儿童福利事业,落实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儿童福利保障范围,推动建立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强儿童福利立法工作;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动慈善事业法立法工作,协调制定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社会福利机构呼吁提高残疾人福利待遇


在我国残疾人是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帮助,针对残疾家庭的社会福利情况,在今年的两会中成为了会议的热点讨论内容。

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讨论“我要为残疾人说几句”

“我要为残疾人说几句”,全国政协委员胡志斌,开门见山,“今天这个小组讨论,大家都关注到了弱势群体。”

3月5日下午,政协福利保障界别小组讨论会上,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胡志斌说自己经常到农村和乡镇去,他以自己的经历说道:“有的残疾人家里真是家徒四壁,有的人家两个孩子都是残疾人,父亲非常勤劳,一年四季在外打工,母亲种一点地,一年挣三四万元全给孩子看病了。”

听到这里,会场有些原本在交流的委员顿时安静了下来。

胡志斌补充说道,有的家庭,一旦有人残疾,那就是一个灾难。

“我也是个残疾人”,在场的云南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丕钧委员接过话来,继续阐述这一话题:“国家应加大投入。”他提高了音量,“但每个省份的具体情况不一样,发放的标准也应该不一样”。

记者统计,当日下午,在场发言的16位政协委员中,有9位都提到了提高残疾人补助标准。“100块钱给普通家庭还是残疾人家庭,意义是不一样的。”胡志斌补充说。

据悉,北京市残联、市民政局等部门不久前联合下发《北京市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办法》,社会福利机构每接收一名残疾人,政府将给予其每人每月200至300元的运营补贴。

市残联数据统计显示,本市目前至少有2万名残疾人有托养需求。按照本市相关规划,到2015年,本市的专门托养机构和养老场所将可以向残疾人提供1.2万张床位。为减轻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此次下发的办法明确,只要具有本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市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失业且无稳定收入的残疾人在入住托养机构时均可享受补贴。

按照该办法,对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的视力、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400元;残疾程度为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二级、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补贴200元。对于享受低保且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一级、二级、三级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补贴600元。

据了解,年满60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将享受本市老年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的相关减免待遇。

对于接收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机构或养老服务机构,政府也将给予运营补贴。此外,收住残疾人达到一定规模的社会福利机构,如需要购置康复器材的,也将按比例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收住残疾人2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5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20万元,收住残疾人50名以上的,按照购置康复器材总额60%的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原则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含义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非商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城镇人员支付一定的劳动所得,在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取得帮助,享受养老金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

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坚持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坚持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坚持社会养老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的方面,由点到面,逐步发展。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计算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储蓄积累”和“领取分摊”两个阶段。缴纳积累类似于在银行存款,在这个阶段,养老保险对象的保险费处于纯积累的过程,分段计息,计算复利,滚动增值,积累的本息在按政策规定扣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后,逐年加大。到开始领取时,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额达到最大,此时的积累本息称为“积累总额”。在投保人达到领取年龄时,将养老保险对象的积累总额分摊到18年按月领取。因此,领取标准与积累总额密切相关,两者成正比关系。计算领取标准时,首先要计算积累总额,然后根据积累总额计算领取标准。在这个过程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环节:(一)严格掌握和熟知计息政策规定、分段计息的利率标准和时间;(二)严格按照计复利的规定进行计算;(三)严格按照给付系数计算,保证小数点位数要求,不能擅自增加或减少;(四)60岁和55岁领取的系数区别计算,不能合二为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三新


“探求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重要的组成部分。”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于德水,就哈尔滨市如何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接受了记者采访。

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首先要有新政策。于德水说,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是“以个人缴费为主、以集体补助为辅、政策适当倾斜”,在运行过程中问题较多。因此,必须要改变原来的制度,要有新政策。按照外地成功经验,哈尔滨市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采取“个人、集体、政府”三方分担保险费的方式,其核心是政府要尽义务为农民养老保险出资,让农民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公民待遇。

第二,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标准。过去采取大帮哄的方式,让农民集体参保,由于缴费标准不符合实际,造成保险金过低起不到保障作用的现象。所以,新时期的保费收缴,基本标准是“养老金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高于低保”,实质是引导农民在“低保”和“社保”中选择社保,不但将调动农民参保积极性,也将大大减轻政府在低保方面的负担。

第三,建立“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有新的管理方式。尽管我们的政策已十分透明,但农民仍对“社保”心存疑虑,这样就要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建立便于农民查询的管理系统,随时监察自己的保费状况。同时,建立方便农民领取的社会养老金发放体系,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另外,尽快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哈尔滨市的当务之急。随着松北、呼兰新区的成立及各地开发区的形成,部分农民已完全与土地脱离。由于这部分农民已没有耕地作为“保障”,因此他们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突出。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前言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第一个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通过部分地方的试点逐步推广建立起来了。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国原有的以计划经济为依托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渐成为制约经济制度转型和自身发展的重要因素,重建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只有建立和完善包括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内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彻底解决农民“老有所养”的问题,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

一、我国农村现行的养老模式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以上四者共同构成了农村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模式

家庭养老模式是儒家文化的“孝”的强调,是中华民族绵延了几千年的优良传统,赡养老人的义务已经变成了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内在责任和自主意识,是其人格的一部分。这在广大农村也表现得毫不例外,而且由于我国广大农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低下,实施其他养老模式的条件不太具备,家庭在提供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方面又具有无可替代性。因此,目前家庭养老仍是我国农村养老的最主要模式。

(二)土地养老模式

土地是广大农民赖以生活的基础。土地对农民而言,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以后,农村老人可以依靠土地收入解决一部分生活来源。在现有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之下,用土地维持最基本的生存,可以说土地是他们最稳定也是最后一道养老保障安全网。

(三)社会保险模式

民政部于1992年出台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即为“农村社会保险”开了先河。在方案中,提出了个人、集体、国家三方共同付费,由社会统筹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思路。该方案于1994年在一些农村经济发达和比较发达地区开始试点。其主要做法是,以县为单位,根据农民自愿原则,在政府组织引导下,从农村和农民的实际出发,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以农民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实行储备积累的模式,并根据积累的资金总额和预期的平均领取年限领取养老金。

(四)社区养老模式

社区(含乡镇)养老是指集体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乡村或乡镇企业,仿照城镇企事业单位的做法,给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社区养老的实施范围比较窄,往往受制于该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健全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而且也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保证。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以《方案》为基础建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先天不足”,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大量的问题,面临着一些不容回避的难题和困境。

(一)存在问题

《方案》确定的养老保险模式虽然在增加透明度、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促进农民储蓄意识、改变农民的家庭观念和生育意愿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实质上“完全积累、自我平衡”式的商业储蓄保险也存在着明显的缺陷。

1、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以民政部制定的《方案》为基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稍作修改后制定的。其法规法律层次低,缺乏约束力。特别是对保险基金的流失和挪用等行为,未规定有效的限制和惩罚措施。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农保基金积累总额198.58亿元,其中收回本息有困难的基金12.7亿元,占基金总额的0.68%。可见,目前农村社保基金管理中的违规行为还相当严重。正是这种不稳定的制度和屡见不鲜的违规行为让农民感到后怕,积极性不高,开展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困难重重。

2、国家重视不够,养老保险滞后

由于我国传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保障格局。国家把大量的物力、财力投入到了城镇社会保障建设,城镇社会保险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国家对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不甚重视,投入很少。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保险费的筹集以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辅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支持,农民的个人账户完全由个人交纳,国家并无责任。这表明社会保障仍基本是或主要是城镇职工的。

3、自给来源不足,吸引力小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个人交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集体补助不到位或数额太少,或只在部分地方或部分人身上得到体现;国家政策扶持,仅限于通过对乡镇企业支付集体补助予以税前列支,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扶持政策;地方财政,除经办机构费用(一些地方此项费用财政也不负担),也没有其他扶持政策。在缺乏强制性的情况下,仅靠以上政策,其吸引力太小,难以发挥吸引作用。

4、基金增长速度慢,入不敷出

基金增长速度跟不上养老金发放的增长速度,出现负增长。农保基金增值方式主要是存入银行、购买国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之初,国家债券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都很高,因而给农民承诺的保险给付率也高达12%,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债券和银行存款利率多次下调,致使基金增值缓慢。加上缺乏稳定的投资渠道,农保基金入不敷出,出现负增长。

5、违规存放农保基金,造成巨额损失

一些地方将农保基金违规存入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有的因经营不善亏损破产,致使存入的农保基金无法取出造成损失,形成支付危机,参保的农民上访事件亦时有发生,并有越来越多的人要求退保,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原因分析

作为新生事物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困难、出现问题是在所难免的,仔细探究其原因,无非是以下几方面:一是传统观念依旧,现代保险意识尚未形成。家庭养老一直是我国农民首选的养老途径,这属于几千年来自给自足经济的组成部分,也是东方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表现。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处于起步阶段,广大农民实现自我保障的意识淡漠,现代保险意识尚未真正形成。二是集体经济薄弱,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有些地方的集体经济发展滞后,为社会养老保险提供补助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集体经济发育不良的地方,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也势必缓慢,即使有余钱,农民也将其绝大部分用于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购买,对于参与养老保险则心有余而力不足了。三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破坏基金的完整性。保险基金处于属地分散的管理状态,分割管理的小规模基金难以进行多样化投资,很难达到让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目的;基金管理还受到地方行政干预,挪用、盗用现象屡见不鲜,破坏了基金的完整性。四是改革措施不配套,束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乃至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至今,中国农村仍有几千万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他们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都没有解决,又如何解决得了养老问题呢?而养老本身又不只是一个吃穿问题,还牵涉到医疗、服务等问题。由此可见,其他制度改革的不配套也束缚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手脚。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及出路

未来20年中国城市化水平将得到快速提高。在这个进程中,农村养老将呈现出新的格局:新型的家庭养老将居于主体地位,社会养老保险将得到新的强化,从而与其他养老保障制度一起共同为农民养老建立一道比较可靠的屏障。我们要从现有体制本身去寻找问题根源,以采取相应的对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养老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农村人口达8亿多,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关系到农民目前和将来的生活安全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是我国新农村建设中一个必须放在头等重要地位的基本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农民的养老问题,对于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要确保我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成功推进,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强化政府责任意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必须政府牵头,统一政令,加大推力,协调方方面面关系,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引导。应大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组织建设,组建一个权威性的农村社会保障组织管理机构,理顺各方面关系。同时要大力提高对农村社会保障的组织、协调管理水平。目前农民收入偏低,城乡有一定差距,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33倍。为了改变这种现状,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应投入资金作为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充,改变目前政府财政在农村社会养老扶持方面基本缺位的现状。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的三方共同负担的模式。政府不仅要给予保险金政策方面的优惠,还需要给予农民一定数额的直接经济补贴。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应由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资金支持。

??2.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贯彻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加快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广大农村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条件,使其老有所养,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确保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全覆盖,必须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不同人群的农村养老方式,不同区域农村养老保障水平的现状,来进行分类设计和分步实施,建立与地区经济增长非均衡战略相适应的农村养老非均衡保障制度。首先,分地区推进。在贫困型农村,养老保险必须通过政府的非纳费型社会救助养老金来进行,建立起以生活救济和生活资助为主的救济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温饱型农村,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已得到满足,应为这些地区的农民提供养老和医疗方面的基本保障,同时积极推进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富裕型农村主要集中于东南沿海和大城市的近郊,其农民收入水平高,思想观念新,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比较高,这类地区可积极实施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试点。其次,分人群实施。在同一地区内部,由于其人群就业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不同人群的社会养老方式、保障水平和需求是不同的,针对这一点,必须分批推进不同人群的养老保险。

??3.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基本上都是在1992年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的基础上稍作修改形成的,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法律制度的欠缺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立法进程是关系到农村养老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了保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常运行,建议在目前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同时,拟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诸如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应遵守的原则、主要内容、管理体制、资金来源、支付标准、基金的运营情况、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及相关部门的责任等。各地应根据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制定的有关法律的基础上,再制定具体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保护。

??4.妥善解决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转换、衔接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农村居民的流动项原则日益频繁,农民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转换到新农保,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农保等,势所难免。因此,新农保制度与其他社保政策之间必须可以相互转换、衔接。一是要预留制度接口,制定与其他社保政策的详细转换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制定统一、规范和切实可行的操作流程,规范转换、衔接的操作办法,解决不同社保政策间、不同地区间的基金结算问题。二是完善养老保险金的计发办法,把农村居民在各个不同时期形成的养老保障权益都予以体现。《社会保险法(草案)》第十七条“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三是加快社会保险省级统筹步伐,在提高统筹层次的基础上,解决地区间因利益关系而影响社保关系转移、衔接等问题。四是加快全国社会保险信息化联网建设,为省际间农保与其他社保政策间的转换、衔接提供技术支持。

??5.改革基金管理模式,提高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基金的保值增值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因为投资本身就是一门相当复杂的学问,而目前我国又缺乏风险较小、回报较高的投资渠道。因此,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资代理制,将部分养老保险基金交由专业投资公司进行投资,以提高积累资金的增值率。由于农村养老保险以县为覆盖范围,基金大多集中在县级保障部门,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资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缴,由省级部门负责保值增值并承担责任。省级部门不能实现保值增值的,可以将基金交由全国有关机构管理。在农村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模式从国家经营向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转变过程中,政府承诺的最终担保所起到的稳定作用是无法替代的。实际上专家理财也有风险,政府必须承担最终担保。当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运作回报率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回报率时,基金管理公司先以自有资金弥补差额,弥补不足部分由政府承担最终弥补。当基金公司破产时,投保人的最低养老金应由政府承担最终“兜底”担保。

养老金,参加农村社会保险 是农村人暮年的梦想


在步入老年之前,河南省邓州市槐树村村民毛大姐把暮年的梦想寄托在一个墨绿色的小本上。

16年前,当地官员热情地带来了这个梦想。当时,由民政部制定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在她所在的地区施行,工作人员告诉她,无论年龄大小,只要每人交纳一笔钱,等到60岁之后,就能每月领取一定额度的养老金。

老了能摆脱“翻土坷垃”的生活,还能“像城里人那样”领工资,对于这个农村女人来说,这简直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毛大姐痛快地掏出400元,给全家四口人都买回了暮年的梦想。而4个墨绿色的小本子就是这些梦想的证明。它们由政府签发,封面上印着“农村社会保险缴费证”,而里面则是8个令人心动的小字:“参加保险,终身受益。”

在毛大姐的家乡邓州,超过6万个农民与她心存同样的梦想。他们每人手里都有一个或者几个绿皮本。如今看来,100元的参保金额并不算多,但在当时,河南省农民的月均收入也只有102元。对于这些靠天吃饭的人来说,“终身”不仅是抽象的两个字,也是极具诱惑的一声庄重承诺。

16年很快过去,很多事情已经起了变化。银行存款利率降了,CPI涨了,如果毛大姐在农闲时愿意看两眼电视新闻节目,她可能会发现,人们正为是否要延迟退休这件事而争吵不休。很多人担心60岁可能领不到养老金了,梦想实现的那一天又要向后移。而当年毛大姐交纳的那笔养老金,则已经变成另一个专业术语,“老农保”。

那些曾经让人雀跃的绿皮本,也变得纸张发黄,有的还多了些老鼠造访过的痕迹。因为保管不善,一些村民已经把它们弄丢了。

可毛大姐的梦想并没有打折扣。那4个绿皮本仍然静静地躺在柜子里,提醒着她当年关于暮年的期望以及得到的承诺。尽管在她的印象中,周围一些参保的乡亲,年过60岁,甚至直到去世,都没见过一分钱的养老金。

花钱来买梦想的人们也不仅仅是她的乡亲们。800公里以外的浙江农民黄大爷,当年花200元买了份养老保险,政府承诺,按照当时的利率计算,黄大爷60岁后每月可以领到12元的养老金。可如今利率降低了,养老金的金额缩水到了2元,还不够他买一斤咸菜。

绿皮本承载不了这些老人的暮年,那种闲适而又富有尊严的生活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邓州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中,当年那项养老政策只在当地推行了一年就已停止。政府本来指望农民交的钱存到银行后可积少成多,最后用本金和利息就可以给他们养老。可是因为“种种原因”,比如那些年经济不景气,银行利率下调了好几次,政府也没找到钱生钱的途径,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

但真能了吗?为这笔历史欠账买单的,只能是那些底层的人们。

当覆盖全国几亿农民的“老农保”政策陷入停滞状态的时候,已经积累了140多亿元养老基金的保值也变得困难重重。即使一些农民最终领到了养老金,其领取额也大多比不上“低保”。

那个花钱买来的绿皮本,曾经承载着希望和诺言,如今却更像一个笑话。

毛大姐的故事有些荒诞,却是中国养老体制里一个真实的切片。事实上,即使是那些城里人,也能在毛大姐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甚至开始怀疑自己那个关于暮年的梦想。因为在当下,那种“没有什么是可以确定的”焦虑感彼此相通,今天买下的船票不一定还有资格登上明天的客船。

当然,毛大姐仍然有值得期待的梦想。随着“老农保”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新农保”已经开始试行。这种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为一体的养老保险制度,看上去转移了不少风险。而毛大姐这样参加“老农保”的人,年满60岁也可以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关乎“老农保”和“新农保”,个中的利益保障且不说,但是这个承载着老年人的暮年梦想,承载着他们的终身之约,究竟能不能再次的战胜CPI,没有人能给出答案,也没有人能给出预知,那么暮年的梦想究竟能不能实现?能不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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