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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却不赔,你可能忽略了等待期!

2021-05-17
谈谈你对保险的规划 在保险业你如何规划 保险为你规划未来人生
买完保险就可以安心了吗?当然不行。这不,隔壁老王买了一份重疾险,才4个月不到就出险了,结果却遭到保险公司拒赔,原来他的保险还在180天的等待期内,保险公司当然不赔啦!

1、什么是等待期?

等待期,又叫观察期,指保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时间段。

设置等待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防范道德风险。

不同的保险,等待期不同。

重疾险的等待期有的为90天,有的为180天,甚至更长的为360天。不过,对客户来说,等待期越短越有利。

定期寿险的等待期一般在90-180天。

医疗险的等待期基本在30-90天。

意外险没有等待期,但要注意一下生效日期,绝大多数意外险都是次日零点生效,不过也有几天后才生效的意外险。

2、等待期内生病如何赔付?

重疾险最复杂,等待期生病分三种情况:

(1)不幸感染一般疾病

这个是常见的情况,例如小A买了重疾险,在等待期内却因为阑尾炎去医院做了手术,会有影响吗?不会,只要在投保前符合健康告知,对小A购买的重疾险是没有影响的。

同理,等待期内感冒、发烧和拉肚子,或者查出单次可治愈的疾病,都不会有影响。

另一种情况,投保后不久,被查出与健康告知相冲突的疾病,比如甲状腺结节、肝炎等,一般只要在投保前没有这类疾病,符合“健康告知”,就不影响所购买的重疾险。

但有些产品,也可能对等待期已发生、可能延续到之后的相关重疾,做不承保处理,所以投保前还是要注意一下条款。

(2)确诊轻症

如果小A在等待期内确诊轻症,首先可以确定,保险是不赔的,毕竟等待期都没过。虽然轻症无法获赔,但各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差异一般有3种处理方式:

a.返还保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内确诊轻症后,保险公司返还已交保费,保险合同同时终止,后续发生重疾也无法得到赔付。

因为这一部分产品的轻症是包含在主险条款之中的。所以确诊轻症后,主险的责任也随之终止,会退还所交保费。

b.轻症以附加险投保,附加险失效,主险重疾继续保障;

虽然等待期确诊轻症,无法获得理赔,但因为这里的轻症是采用附加合同的形式,所以并不影响主险的责任,重疾责任继续有效。

c.等待期内发现的轻症疾病,不承担责任,其他疾病继续有效。

这种情况对投保人比较有利,毕竟保障还在。保险公司不承担已患轻症的赔付责任,但合同继续有效,其余的病种和保障不变。

(3)确诊重疾

一般这种情况,确诊重疾就是返还保费,终止合同。

其他险种如医疗险,等待期内生病无法理赔,但保单继续有效,等待期后发生的其他疾病,可以理赔;定期寿险在等待期内疾病身故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但如果是意外导致的身故则不受限制;意外险没有等待期,合同生效后出险,就能拿到理赔金。

最后建议大家,买保险要尽早,趁身体健康的时候买保险,等待期就不容易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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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古至今很多人都有这个缺点:明明有一件必须要干的事儿,但一会儿干点这个,一会做点儿那个,总之该干的事儿会被无限期拖下去,最后干脆不了了之。

对于“买保险”这件事,同样有不少人也是这样。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详细聊聊这样做会有什么影响,主要内容如下:

1、买保险为什么会一拖再拖?

2、买保险拖延会有什么影响?

一、买保险为什么会一拖再拖?

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不管是通过什么渠道,相信都认可买保险是一件“正事”,那么为什么还会一拖再拖呢?可能有以下几种心理:

1、觉得风险离自己还很远,等一等不会有问题

可能很多朋友,从来没有住过院,身边的家人朋友身体也都很好,所以对于未来也非常乐观,有时候虽然有了风险意识,但是也觉得短期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觉得这个事情不着急,可以先放一放。

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侥幸的心理,比如:

大家都知道中彩票的几率很小,但是仍然愿意尝试,认为自己有可能就是那个幸运儿;

而意外和疾病,其实比中彩票的概率要高很多,但是很多人却认为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想等一款完美的产品

还有一部分朋友,保险意识和理解能力都很强,自己也是完美主义者,不但对自己的要求高,对产品的要求也很高。

保险人员推荐了很多产品,自己也研究的比较深入,发现没有一个产品是完美的,总是会发现一点儿缺陷。

而且,保险产品的更新换代很快,总觉得现在买了,等新产品出来就亏了。

所以,就一直想等一个完美的产品,却发现新产品不断出现,但是完美产品一直都没有。

其实,我们在选择产品的时候,一定要分清主次,只要最主要的重疾保障能够满足我们的需要,个别轻症条款的宽松与严格,真的不用过分关注。

3、想等自己的资金更充足一些

很多朋友非常了解保险的重要性,而且也想给自己的家庭配置好各种保障,但是发现自己手头实在紧张:

房贷、车贷、孩子的奶粉钱、兴趣班、家里的柴米油盐,一个月下来发现自己那点儿收入所剩无几。

对比一下自己想要的保险方案,当前负担这些保费还是有点儿吃力,就想着再等等,等自己的资金充足了再来买。

其实,并没有一劳永逸的保险方案,每个规划都需要根据家庭的情况不断调整修正,在保障和保费之间取得平衡。

4、想等自己完全搞明白了

有的朋友看到自己的亲戚朋友患病,或者看到了朋友圈中刷屏的各种轻松筹,也想给自己的家庭配置保险产品。

但是,由于保险这种产品集成了金融、法律、医学的专业知识,普通人想搞清楚本来就不容易。

再加上听说过各种买保险上当的案例,接触的保险销售人员,话术一个比一个强,把自己的产品说的天花乱坠,好像不买他的产品就错过了一个亿。

作为消费者越听越糊涂,既搞不清楚这些产品有没有什么坑,也担心自己上当受骗,所以想等自己研究明白了再来选。

其实,作为普通家庭,一般只要配置意外、医疗、重疾、寿险就可以了,因为:

(1)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需要医疗险来支付治疗费用;

(2)需要重大疾病保险来支付看病养病期间的日常生活费用,护理费;

(3)虽然重大疾病存活时间延长,但致死率还是非常高,因此需要寿险来支付身故后家人的生活费用;

5、想等一款可以标准体承保的产品

有的朋友投保的时候身体有一些小问题,比如:甲状腺结节、乳腺结节、胆囊息肉等,投保的时候发现会被除外承保,心中就非常不舒服。

有些朋友了解到这个情况后,就中止投保了,想等可以标准体承保的产品出来再投。

还有一些朋友就觉得我现在有了小毛病的部位不保,那买保险还有什么意义?索性就不再考虑投保了。

二、买保险拖延会有什么影响?

无论是什么原因,买保险这个事情是拖延下去了,殊不知这样拖延的结果,会面临更复杂的问题。

1、能够随意挑选产品的机会越来越小

人身保险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对被保人的身体健康情况有着严格的要求,我们来看一下一款重疾产品的健康告知:

您目前是否患有或过去曾经患过下列症状、疾病或手术史:

A、脑、神经系统、精神疾病:脑血管病(包括脑卒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瘤、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脑部良性肿瘤、严重颅脑损伤及其后遗症、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癫痫、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碍、智力障碍、抑郁症、躁郁症、躁狂症。

B、心血管疾病: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及以上或舒张压100mmHg及以上)、心电图异常、原因不明的胸痛、心绞痛、冠心病、心功能不全、心肌梗塞(梗死)、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心律失常、主动脉血管瘤。

C、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疾病: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尘肺、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肺气肿、肺心病、呼吸衰竭;多囊肝、慢性胃炎或胃溃疡、肝功能异常、慢性肝炎、肝硬化、酒精性肝病、胰腺疾病(包括胰腺炎、胰腺囊肿或肿瘤)、溃疡性结肠炎。

D、泌尿系统、内分泌、血液系统疾病:肾功能异常、多囊肾、慢性肾炎、肾萎缩、肾病综合症、尿毒症、白血病、淋巴瘤、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组织细胞病、紫癜、糖尿病、血糖升高、甲状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肌肉萎缩、系统性红斑性狼疮。

E、其他:视力下降、听力下降、视神经病变、视网膜病变;良、恶性肿瘤(含癌前病变、原位癌、白血病、何杰金氏病);接受过器官移植;法定传染病甲类或乙类;先天性疾病或遗传性疾病;不明原因发热、疼痛及性质不明的体表或体内肿瘤、肿块、息肉、结节、囊肿、赘生物;反复头晕头痛、胸闷、咯血、黑便、浮肿、吞咽困难,最近1年内非因健身、节食及分娩导致的体重减轻超过5公斤,不明原因的声嘶,关节红肿,关节酸痛?

在过去2年内您是否存在以下一项或几项检查结果异常,被建议随诊、复检或进一步检查:血常规异常、尿常规检查异常、X光、B超、彩超、CT、核磁共振、内窥镜、病理活检、眼底检查、血液检查。

可以看到,对身体的要求是非常多的,只有这些问卷的回答都是“否”,才可以直接购买。

如果你发生了其中的一项,就无法直接购买了,必须要经过核保的环节才可以,而核保的结果也有可能是除外承保、加费或者拒保。

在体检技术越来越先进的今天,提早发现身体异常,一方面给大家提供了更早治疗疾病的机会,另一方面也让大家更容易不符合保险的健康告知。

可能今天你还可以在市场上随意挑选保险产品,明天保险公司就需要考虑要不要把这个产品销售给你了。

2、需要支付的保费越来越高

我们平时最常见的长期险,比如重疾险、定期寿险等,即使是同一款产品,随着投保年龄的增加,每年所需要的保费也是越来越高的。

以光大永明嘉多保为例,同样是男性,30万保额,30年缴费,保至终身:

可以看到,45岁投保,年交保费几乎是20岁的3倍,缴费30年的总保费,相差近20万。

而且45岁时,甚至会出现总保费比保额还要高的“保费倒挂”现象。

3、可以买到的保额越来越少

大家都知道,年龄越大发生疾病的概率就越高,所以很多保险公司出于风控的目的,年龄越大,可以投保的最高保额就会减少。

还是以光大嘉多保为例,对不同年龄段的最高保额限制如下:

我们经常说,买保险就是买保额,如果保额太低,一旦发生了重疾,也起不了什么作用。

4、等待期内出险的概率越来越高

对于重疾险、寿险、医疗险,都有等待期,对于疾病的保障,在等待期之后才能够生效。

(1)重疾险、寿险的等待期,通常是90-180天;

(2)医疗险的等待期,一般是30-60天;

随着年龄的增长,发生疾病的概率增加,在等待期内出险的概率也在增加。

短则1个月,长则半年的等待期,随着年龄的增加,越来越不能成为一个可以忽略的时间长度。

三、总结

人生是一条单行路,在每一个时间段做出的选择和努力,决定了一个人的最终高度和生活质量。

所以,在我们有能力做出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机会,不要让拖延症影响我们。

毕竟风险概率再低,一旦发生,对于个体来说就是100%。

在无法保证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的前提下,及时备好保障,至少能让我们在遭遇变故时,能够更加从容面对。

买保险的等待期,你等得起吗?


买完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买完保险之后,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比如等待期。如果没有弄懂等待期,也容易引起理赔纠纷。

一、等待期的含义

01.等待期的含义

等待期又称为观察期,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内,即使发生了保险事故,如重疾、身故,保险公司也是不理赔的,这段时间就称之为等待期。

为什么会有等待期这样的设定呢?

这是保险公司处于风险管控的考虑,如果没有等待期,对于一个已经身患重病的人来说,他可以立即投保并且报案申请理赔,骗保案也会更多,增加了逆选择风险。

02.等待期内出险一定不赔吗

有些疾病并非身体原因导致,而是源于意外,比如车祸导致了植物人状态。

这类保险事故没有等待期的要求,发生了即可获得理赔。

03.等待期有多久

等待期的时间也不是固定的,因产品而异,常见的时间范围如下:

意外险:0天

医疗险:30-60天

寿 险:90-180天

重疾险:90-180天

起始时间一般是从合同生效日或复效日算起,也只适用于首年,对于一些可以续保的产品来说,续保是没有等待期的,如e生保(续保版)百万医疗险。

二、等待期内查出异常了有影响吗

这里说的异常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关痛痒的体检异常,一种就是合同里面约定的保险事故,如轻症、重疾、住院医疗。。。。。。

01.体检异常

之前有个朋友问我,等待期内因为健康证到期必须进行体检,结果查出来了乳腺结节,对买过的重疾险有没有什么影响?

我问她买的是什么产品,该不会是。。。。。。

没错,就是备受好评的康惠保旗舰版。

这款产品保障全面,也是地板价,只是条款里面有一个坑爹的设定:

1.3.1 等待期

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男女特定疾病、少儿特定疾病。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什么意思呢?

就拿这个朋友来说,等待期内查出来了乳腺结节,如果很不幸,乳腺结节发展成为了乳腺癌,保险公司是拒赔的。

当然,这样的条款也只有少数产品中才会出现,如果你的保单里面有这条,好哥也建议你等待期内避免体检,过了等待期再去更为稳妥。

02.保险事故

不同的险种、不同的产品对于等待期内出险的处理结果都不一样,下面挨个介绍下。

重疾险

如果在等待期内查出了轻症、重疾,大部分的重疾险都会解除保险合同,退还已交保费的。

不过也有少数保险标新立异,比如复星联合的备哆分1号,海保人寿的芯爱重疾险,合同中规定了等待期内轻症或中症,不予理赔但合同继续有效。

直接解除保险合同还会导致两个结果:

一是得了轻症中症,身体抱恙很难再买重疾险;

二是被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后,会留有此项记录。

医疗险

医疗险则比重疾险要宽松很多,一般只是针对等待期内的事故不予理赔,合同仍然有效。过了等待期之后再发病都可以理赔。

03.等待期查出来异常需要告知吗?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因此呢,健康告知只是针对投保前的身体情况,投保后再发生的自然也无需告知,也不会对保单产生影响。

如果投保时忘记了一些重要的内容还是需要联系保险公司补充健康告知的。

写在最后

设置等待期也并非保险公司刁难,相反的,这是一个很合理的设计。

通过等待期将一些带病投保的客户挡在了门外,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理赔率,从另一方面也会降低我们的保费,皆大欢喜。

虽说等待期越短越好,但这不是一个衡量产品优劣的重要指标,我们认清条款即可。

另外,有一些人买保险喜欢拖延,一直在比较或者再等等。

殊不知,有些东西真的等不起,比如年龄增长带来的费率提高或身体异常,还有等待期。

保险知识,等待期出险 保险公司赔吗?


案例:

41岁的孔先生今年年初在合众人寿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4月26日,孔先生因胃息肉住院。接到报案信息后,合众人寿理赔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进行住院探访。客户出险时间刚好在险种等待期的临界点上,虽有等待期(免责期)保护,但基于客户利益考虑,合众人寿仍于客户提交理赔申请当日给出了赔付。

问:等待期出险,保险公司究竟应不应该赔付呢?

专家:所谓保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健康保险,如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都有等待期,往往是在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了保单生效后的一定时间,一般是90天或者180天,这期间投保人或受益人发生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等待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对于可以续保的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造成的对以健康体投保的人的不公平;或防止投保人明知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利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等待期的规定对减少投保中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从而控制健康保险的成本与保费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保险监管部门予以明确支持和维护的。”合众人寿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那么,如果被保险人恰好在保险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是不是都不能获得赔偿呢?

“要看不同公司不同产品的约定,通常有以下几种约定方式:有的产品明确规定等待期内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返还保费,有的产品约定等待期出险返还保费或者部分承担(比如按照保额的10%)保险责任等。”上述负责人说。

专家的建议是:

买保险尤其是购买健康、医疗保险要赶早不赶晚,身体好的时候购买最容易,也不必担心等待期出险不赔偿的限制。买保险要仔细看清楚条款,等待期是多久,选择较短的等待期对客户比较有利;等待期相同的条款,选择等待期部分承担责任的约定对客户有利。

等待期,投保母婴险需留意保险“等待期”


今年,多个城市预计将进入生育高峰,伴随着对“龙子龙女”的期待,越来越多的“龙妈龙爸”们把目光投向保险。因此母婴保险、生育保险等专属保险近来备受关注。

通常我们说的生育保险是指社保的一部分,为参保的生育女性提供生育津贴以及生育医疗费。而商业保险中也有很多为女性提供孕期保障的产品,这类产品的保障范围常常涵盖了胎儿,因此常被称作“母婴保险”或“妇婴保险”。

作为孕妇的专属保险,母婴保险的特点在于针对一些女性妊娠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给予保障,前者如弥漫性脉管凝血症、宫外孕、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后者如先天性脑积水或唇裂等。

中德安联保险专家提醒准妈妈们,在选购母婴保险时,一定要留意保险的“等待期”。所谓的等待期,顾名思义就是有等待期的保险利益要在等待期结束后才开始生效,而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仅退还保费,不会按照保额赔付。

据了解,目前母婴保险产品的等待期往往在30天到一年不等,举例来说,如果准妈妈在怀孕5个月时投保了一份等待期为180天的母婴保险,那么在剩余的妊娠期间都无法享受到保险保障,保障意义也就大打折扣了。所以,准妈妈们务必仔细了解保险条款,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投保。

母婴保险虽针对性强,特点鲜明,但从往年销量来看,市场反应始终比较平淡。除了等待期这一因素之外,还有不少女性消费者是怀孕以后才想到投保,而此类保险产品往往规定在风险高发的怀孕28周以上不能投保,由此错过投保时机。

买了重疾险 却不能理赔 只因为他在等待期内做了这件事


前两天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和朋友闲聊,得知朋友的表姐在投保重疾险后的两个月内身体不适去医院体检,结果查出甲状腺异常,最后确诊为乳头状甲状腺癌。

由于是等待期内出险的,之前投保的重疾险不能赔。表姐一听简直是欲哭无泪,直言以后再也不相信保险了,不靠谱,买了也不能理赔!

保险不是不靠谱,而是有着其特定的“规则”。

一般与疾病相关的保险都有一段“病了不赔”的时期,叫做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已经确诊生病的人,为了获得保险的赔偿,而在患病后参保的问题,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带病投保”。

就算有人带病投保,也是保险公司出钱赔偿,跟我们有啥关系呢?

试想一下,如果一份保险中带病投保的人数过多,无疑会增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保险公司为了实现营收平衡,即便次年仍会提供同样的保障,多半也会增高保费。换句话说,对于健康的人本应100元就能实现的保障,因为有过多“带病投保”的人加入,使得次年的保费变成200元。这对于健康的人投保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对于绝大多数健康的人来说,等待期内生病的几率是极低的,但已经生病的人却很高。保险设置等待期就是为了屏蔽带病投保的发生,使其难以获得正常的理赔。所以,等待期并没有真的对大部分投保人不利,主要还是防止坏人占便宜。

一般而言,医疗险的等待期多为30天,重疾险的等待期多为180天。

等待期发病怎么办?

大部分人对等待期最直白的理解就是,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实际的情况,却远比这个复杂。下面我们就按重疾险和医疗险分别来给大家介绍下~~

1、重疾险等待期内发病

情况一: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者因疾病导致身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保险合同就此终止。

譬如文章开头“表姐”的例子就是这样,等待期即确诊保障范围内“重疾”,则不会得到理赔款,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并终止合同。

情况二:等待期内确诊重症对应的轻症,保险肯定是不赔的,毕竟等待期都没有过。

虽然轻症无法获得赔付,但是不同的产品仍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重疾险是确诊轻症后,轻症重疾责任终止,会退还所交保费;有的重疾险等待期确诊轻症,虽然轻症无法获得理赔,但是合同并不结束,重疾责任继续。

情况三:等待期内查出健康告知提到过的一些疾病,等待期过后确诊重疾。

比方说,在等待期内查出了甲状腺结节,等待期过后又查出甲状腺相关病变,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这就要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有的重疾险,对等待期的非重疾类疾病没有明确规定,那么理应正常赔付;有的重疾险,会明确约定等待期内如果发生某些疾病,并且延续到等待期之后又确诊为重疾的,同样会退还保费,保险就此终止。

不过,第三种情况中,“对于等待期内做检查发现异常,进而在等待期经过之后才确诊的疾病,也是免责的”,需保险公司核赔部门证明等待期内疾病或症状导致最终患病,两者间存在强相关关系,否则不能拒赔。如果因此出现纠纷,我们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医疗险等待期内发病

医疗险在等待期内如果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直接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是依然有效的,但等待期内所患疾病引起的医疗费是不赔的。超过等待期之后再生病的话,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就可以赔啦。

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无论是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外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都是不赔的。

关于等待期的其他疑问:

1、两个产品其他方面差不多,等待期短的一定更好吗?

不一定。对于符合健康告知的被保险人来说,等待期内出险的几率都非常低,90天和180天的差别很小。所以,还是要综合考虑。

2、等待期内确诊了疾病,需要拖到等待期后理赔吗?

这样做没有意义。保险理赔是以疾病的确诊时间为准,而不是申请理赔的时间,所以拖延到等待期以后再理赔并有没任何意义。

3、等待期查出问题(但不是重疾),是否需要告诉保险公司?

不需要。买保险的时候才需要健康告知,买完以后就不需要了。但是一般不建议随意体检,万一查出什么问题呢。当然,如果身体已经明显出现了问题,就不要再拖了,还是要及早去正规医院治疗。

只因为他在等待期内做了这件事,买了重疾险却不能理赔


前两天在餐厅吃饭的时候和朋友闲聊,得知朋友的表姐在投保重疾险后的两个月内身体不适去医院体检,结果查出甲状腺异常,最后确诊为乳头状甲状腺癌。

由于是等待期内出险的,之前投保的重疾险不能赔。表姐一听简直是欲哭无泪,直言以后再也不相信保险了,不靠谱,买了也不能理赔!

保险不是不靠谱,而是有着其特定的“规则”。

一般与疾病相关的保险都有一段“病了不赔”的时期,叫做等待期。

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已经确诊生病的人,为了获得保险的赔偿,而在患病后参保的问题,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带病投保”。

就算有人带病投保,也是保险公司出钱赔偿,跟我们有啥关系呢?

试想一下,如果一份保险中带病投保的人数过多,无疑会增高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保险公司为了实现营收平衡,即便次年仍会提供同样的保障,多半也会增高保费。换句话说,对于健康的人本应100元就能实现的保障,因为有过多“带病投保”的人加入,使得次年的保费变成200元。这对于健康的人投保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对于绝大多数健康的人来说,等待期内生病的几率是极低的,但已经生病的人却很高。保险设置等待期就是为了屏蔽带病投保的发生,使其难以获得正常的理赔。所以,等待期并没有真的对大部分投保人不利,主要还是防止坏人占便宜。

一般而言,医疗险的等待期多为30天,重疾险的等待期多为180天。

等待期发病怎么办?

大部分人对等待期最直白的理解就是,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但实际的情况,却远比这个复杂。下面我们就按重疾险和医疗险分别来给大家介绍下~~

1、重疾险等待期内发病

情况一:等待期内确诊重疾或者因疾病导致身故。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保险合同就此终止。

譬如文章开头“表姐”的例子就是这样,等待期即确诊保障范围内“重疾”,则不会得到理赔款,保险公司退还保费,并终止合同。

情况二:等待期内确诊重症对应的轻症,保险肯定是不赔的,毕竟等待期都没有过。

虽然轻症无法获得赔付,但是不同的产品仍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有的重疾险是确诊轻症后,轻症重疾责任终止,会退还所交保费;有的重疾险等待期确诊轻症,虽然轻症无法获得理赔,但是合同并不结束,重疾责任继续。

情况三:等待期内查出健康告知提到过的一些疾病,等待期过后确诊重疾。

比方说,在等待期内查出了甲状腺结节,等待期过后又查出甲状腺相关病变,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呢?这就要看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有的重疾险,对等待期的非重疾类疾病没有明确规定,那么理应正常赔付;有的重疾险,会明确约定等待期内如果发生某些疾病,并且延续到等待期之后又确诊为重疾的,同样会退还保费,保险就此终止。

不过,第三种情况中,“对于等待期内做检查发现异常,进而在等待期经过之后才确诊的疾病,也是免责的”,需保险公司核赔部门证明等待期内疾病或症状导致最终患病,两者间存在强相关关系,否则不能拒赔。如果因此出现纠纷,我们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2、医疗险等待期内发病

医疗险在等待期内如果生病、住院了,保险公司通常不会直接解除合同,保险合同是依然有效的,但等待期内所患疾病引起的医疗费是不赔的。超过等待期之后再生病的话,保障范围内的医疗费就可以赔啦。

有一点值得大家注意,等待期内确诊的疾病,无论是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外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都是不赔的。

关于等待期的其他疑问:

1、两个产品其他方面差不多,等待期短的一定更好吗?

不一定。对于符合健康告知的被保险人来说,等待期内出险的几率都非常低,90天和180天的差别很小。所以,还是要综合考虑。

2、等待期内确诊了疾病,需要拖到等待期后理赔吗?

这样做没有意义。保险理赔是以疾病的确诊时间为准,而不是申请理赔的时间,所以拖延到等待期以后再理赔并有没任何意义。

3、等待期查出问题(但不是重疾),是否需要告诉保险公司?

不需要。买保险的时候才需要健康告知,买完以后就不需要了。但是一般不建议随意体检,万一查出什么问题呢。当然,如果身体已经明显出现了问题,就不要再拖了,还是要及早去正规医院治疗。

重疾险等待期出险了怎么办?_保险知识


保险等待期又称观察期或免责期,是指寿险合同在生效的指定时期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受益人也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等待期是为了防止投保人明知道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得的行为。那么如果被保险人恰好在保险的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会予以赔偿呢?

合众人寿运营中心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造成的对以健康体投保的人的不公平;或防止投保人明知将发生保险事故而马上投保以获利的行为,也就是所说的逆选择。等待期规定对减少投保中的逆选择、控制道德风险,从而控制健康保险的成本与保费水平有着重要的作用,这是保险监管部门予以明确支持和维护的。”

据介绍,健康保险,如医疗费用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往往在保险责任条款中规定了保单对生效后的一定期间,如90天或者180天内的疾病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这个期间一般称为等待期。等待期只适用于第一个保单年度,对于可以续保的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一般不再有等待期。

如果被保险人恰好在保险的等待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能够获得赔偿吗?能赔偿多少?

“要看不同公司的不同产品的约定,通常有以下几种约定方式:有的产品明确规定等待期内不承担保险责任也不返还保费,有的产品约定等待期出险返还保费或者部分承担(比如按照保额的10%)保险责任等。”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投保人购买保险,尤其是购买健康、医疗保险要赶早不赶晚,身体好的时候购买就可以不用特别担心等待期出险不赔偿的限制;买保险要仔细看清楚条款,等待期是多久,选择较短的等待期对客户比较有利;等待期相同的条款,选择等待期部分承担责任的约定对客户有利。

犹豫期,保险名词解析:等待期与犹豫期


谨慎购买保险,要从认识保险的专业名词开始。只有懂了这些专业名词,你才能理解条款所约定的事项。我们今天要来谈的是两个很接近的词语:等待期和犹豫期。

等待期又称免责期或观察期,是健康类保险的特有条款。指健康保险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导致的病、残、亡发生后到保险金给付之前的一段时间。健康保险的保险合同在“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条款中一般都要加上“等待期”的约定,时间长短不一,短的只有3-5日,长的可达90日,比如疾病保险大保单中都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子自患病之日起,直到约定的等待期间届满以前,不能从保险人处获得任何给付。

例如您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保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免责等待期,一年期住院健康险为30天,重疾险为90天。这就意味着您购买此款保险后因疾病30天以内住院,是不受保险保障的,无法获得赔偿。而如果90天内患了重大疾病,也无法得到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免责期的期限规定是不一致的,最长和最短的有可能相差数倍。

同样,如果您手上有两份健康保险可以供您选择,一份的免责期为30天,一份为60天,那么您选择哪个呢?一般来说肯定选择30天的更为划算,特别是那些只保障一年的健康类保险,相当于您的实际保障期限前者为11个月,后者为10个月。

根据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后,有10日的犹豫期。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该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全额退保。保险公司一般最多只收取工本费。换句话说,犹豫期是给予投保人再决定和免责撤消的权利。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过了犹豫期退保,往往会按照正常的保单计算第一年现金价值,损失会很大,因为保险公司需要提取各种费用。

例如您通过保险代理人推荐,购买了一份住院健康类保险,年缴1000元。但是您拿到保险合同后,找朋友仔细研究了下,发现很多地方的报销是和自己已经有的社保有冲突的,认为不是很划算,于是想退保。那么在10日内您退保了,保险公司全额返还您1000元。而如果超过10日后退保,保险公司只会返还您现金价值部分,大概为400元左右,两者相差很大。

通过这个案例大家会发现,第一,犹豫期对于投保人来说是很有意义的,要退保,就要尽快,不然退保费用相差很多。第二,犹豫期里最重要的就是仔细研究保险合同,判断是否有不相符的需要退保。因此,活用犹豫期条款,可以让我们在挑选保险产品里更有余地,挑错了也不要紧,10天内赶紧退保就行。所以我们要活用免责期规定,挑选免责期最短的健康险购买。同时免责期内保险事故是不赔偿的,因此对于健康来说,早投保比晚投保好,身体健康时候投保比身体不健康时候投保好。

百年康盛保问题汇总(保什么、怎么赔、等待期、间隔期)


百年盛康盛保是一款保障全面,赔付高,价格适中,细节设置良心的终身重疾保险产品,这款产品具体提供什么保障?如何赔付?等待期和间隔期又是什么? 百年康盛保保什么?

百年康盛保0-60岁可投保,保障终身,提供保障如下:

1、100种重疾,分5组,最多赔5次,每次赔基本保额,间隔期180天;投保时被保险人未满51周岁,前10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基本保额的35%,仅一次。

2、20种中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2次,赔付基本保额60%。

3、35种轻症,不分组,无间隔,最多赔3次,赔付比例依次为基本保额35%、40%、45%

4、第一次恶性肿瘤确诊5年后,第二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基本保额。

5、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5年后,第三次确诊恶性肿瘤,赔付基本保额。

6、被保险人首次确诊轻症、中症、重疾可豁免后期应交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7、18岁前身故赔3倍保费;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百年康盛保等待期

等待期是指合同生效后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的一段时间,百年康盛保等待期是90天。

1、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

2、等待期内被保险人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3、等待期内被保险人已经发生的疾病、症状或病理改变且延续到等待期以后患上一种或多种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以上三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因意外伤害导致的可以赔付,没有90天的限制。

总之,等待期是越短越好,被保险人越早能获得保障。

百年康盛保间隔期

1、百年康盛保重疾最多5次赔付,每次间隔180天,即每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险人再次被确诊重大疾病,确诊之日需与上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至少间隔180天,才满足再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条件。

重疾间隔期常见的间隔期设置有90天、180天、365天,百年康盛保的180天处于一般水平,不上不下。

2、针对恶性肿瘤(癌症)这种单一疾病的多次赔付,等待期会更长,通常是3-5年期间,百年康盛保恶性肿瘤三次赔付,每次间隔5年,目前是最长的,好在理赔条件比较宽松(复发、转移、持续、新发均可赔付,无论病灶是否消除)。

间隔期是影响多次赔付的一个重要因素,间隔期越短对被保险人越有利,也越能体现多次赔付的实用性。

买了百万医疗险就不用再买重疾险了?那你可能错了


随着百万医疗险的横空出世并迅速爆红,小编身边的朋友中也掀起了一股购买百万医疗险的浪潮。甚至有的朋友由此认为,有了百万医疗险,就没有必要买重疾险了。

其实这是不完全正确的想法,在这里小编收集了关于医疗险和重疾险的资料以及一些分析,希望朋友们看了之后都能明白“买了医疗险之后就不需要买重疾险”的这种说法究竟是对是错。

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一看医疗险和重疾险的区别和联系:

(1)基本定义

(2)保障内容

(3)赔偿方式

(4)赔偿时间

(5)保障期限

缴费方式

一、基本定义

医疗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有某种疾病或因遭受意外伤害及疾病而导致支出医疗费用时,由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商业保险,属于健康保险的一种。

重疾险:重疾险,是指由保险公司经办的以特定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等为保险对象,当被保人患有上述疾病时,由保险公司对所花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偿的商业保险行为。因此小疾病是不能得到赔付,必须患了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赔付的金额不是实际治病花费的费用,而是保险合同的保额。

二、保险内容

但凡叫重疾险的产品,必须包含以下六项疾病,俗称必保疾病: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除了这6种必保疾病,协会还统一规定了其他19种可选疾病:

多个肢体缺失、多个肢体缺失、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

除了这25种统一规定的病种之外,保险公司还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加病种,但是基本上都是重症。

而医疗险,不仅可以保重症,只要买对了,比如进口药,床位费那些都能报,通常伤风感冒,猫爪狗咬都能保,生病,意外都能保。另外还有住院日额,买了这个保险,住院每天都会有住院补贴。

与这些相比重症发生的概率就小的多了,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是这些小问题,是每个人都有很大的几率经历的,不能一味的只考虑重大疾病而忽略了它们。小病不可怕,可是发生的次数多了就承受不住了!

三、赔偿方式

重疾险是定额给付型,投保时买的是多少保额就赔付多少保险金,和实际治疗费用无关。也就是说一旦患了合同中约定的疾病,不管你花了多少钱治病,保险公司就按照保额赔给你,少了也不会补,多了也不会克扣,甚至你拿到理赔金治不治病保险公司都不管,根据指定医院的确诊报告,直接赔付给你。

医疗险是比例报销补偿型,按照约定的规则,将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按照一定比例报销,没有具体具体上线,但是报销不能超出实际治疗费。

王先生和李先生是在治疗癌症的时候认识的,他们两个人之前都给自己买了保险,但是王先生买的是医疗险而李先生买的是重疾险。

李先生在癌症确诊之后就拿到了重疾险的保险金,虽然身体在遭受病痛折磨,但至少不用担心治疗费。

而李先生家里本来就不算富裕,虽然买了医疗险,但是必须要自己先把费用缴完才能保险,只好忍痛卖掉给儿子将来结婚准备的房子,儿子也因此和女友分手了,虽然后来报销了一部分的费用,但是房价飞涨原来的房子也买不回来了,一家人的生活从此陷入低迷。

四、赔偿时间

重疾险是事前定额给付,就是确诊合同中约定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状态,就可以提前给付保额的保险。并且,赔付的费用是没有规定用途的,可以拿来治病,也可以做其他的安排。

医疗险是事后花费报销,是被保险人生病住院,对各种住院治疗费用,进行报销的保险。需要自己提前垫付医疗费用,治疗结束之后,才能报销,当然现在也有提供垫付功能的医疗险。

五、保障期限

重疾险是定期或者终身型保险,医疗险是一年或者几年的短期保险。

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疗保险属于短期消费型,所以不能做到保证续保。也就是说,今年还有产品销售,明年可能产品停售,然后就买不到了。

而这样低价格,高保障的产品,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是比较大的,一旦保险公司不赚钱了,就很容易停售相关产品。

六、缴费方式

重疾险是均衡费率缴费,每年交一样的钱,它是将年轻时的费率和老年时的费率折中,取的一个固定值。

定期型或者终身型的重疾险,虽然开始交费时会比短期险贵一些,但是只交费20年或30年,费率恒定。

医疗险是按自然费率缴费,属于消费型,是每一年都要交费的。虽然说,年轻的时候,大家觉得医疗保险比较便宜。可是随着年龄增大,费率越来越高。

所以说不能只看眼前的缴费高低就就认为重疾险太贵,长远看来二者的费用其实是差不多的。

总结:

看到这里大家也一定明白了:重疾险和医疗险二者各有所长,相互弥补,谁也不能替代谁。重疾险保障不了日常发生的小疾病和意外伤害,而医疗险赔付则不如重疾险来的干脆可解决燃眉之急。

所以,最佳的选择是,重疾险搭配医疗险,作为自己的健康保障规划。

在患小病的时候用医疗险结合社保去解决,而在患重症的时候用重疾险的保险金去缴费,病好之后用报销的医疗险费用去做后期的疗养,手里最后还能有数万块的剩余。

既可以保障住院的治疗费,又能保障一旦身患重疾的康复费用和停工损失费,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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