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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创安泰人寿保单查询疑难解答

2021-04-17
保险规划保单 人寿保险知识大全 人寿保险规划

投保之后保险单查询的问题接踵而至。保单怎么查询?保险公司如何理赔?带着这些疑问,下面以首创安泰人寿保单查询为例来解答一下。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公司(荷兰保险)与直属北京市的国有独资大型投资运营企业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50%股份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九亿元人民币。首创安泰人寿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主要由外资方经营管理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初开始筹建,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于2002年12月16日正式营业。目前,首创安泰人寿已经开设了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大连、安徽六家分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致力于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保障、理财需求。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保障内容涵盖保障、养老、健康、医疗、意外、重疾、储蓄理财等各个方面,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中小企业、大型公司、机关团体、和政府机构。

在行销渠道方面,首创安泰人寿提供多种不同的选择方式:通过互联网络可以帮助客户方便地获取相关的资讯,24小时全年无休的电话咨询中心和专业的销售代理团队提供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和保险产品的选择、购买、理赔、保单维护工作,客户通过指定的合作银行、经纪代理公司及电话销售同样可以方便地选择首创安泰人寿的商品。

首创安泰人寿保单查询疑难解答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的怎么样的?

答:一般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

1)通过保单所属保险公司的 理赔热线电话 (设置链接)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柜台等方式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请您备齐索赔材料;

3)保险公司进行必要的案件审核及调查;

4)保险公司通知您领款或其他。

由于各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理赔特点,建议您可以查看“帮助”页面各保险公司的服务手册。

首创安泰人寿报案的内容有哪些?

答:在报案时您一般要提供以下几点:

1)出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或保单号;

2)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就诊医院;

3)报案人的姓名、联系电话;

4)出险人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首创安泰人寿 想要查询一下首创安泰小状元两全保险(分红型)CEB

投保规则

投保年龄:0周岁-15周岁

保险期间:至25周岁

交费方式:趸缴、期交

交费期间:期交:3年、缴至18周岁

最低保额:1万元(投保金额需为100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最高保额:500万元,不计入累计寿险保额

保险利益简表

满期保险金

生存至25周岁合同满期日,给付保额的1.2倍,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首个保单年度内身故,无息返还保费,合同终止;首个保单周年后身故,返还保费的1.1倍,合同终止。

全残保险金

首个保单年度内全残,无息返还保费,合同终止;首个保单周年后全残,返还保费的1.1倍,合同终止。

红利

以累计生息的方式与身故、全残时或在满期日一次性分配。

末期疾病提前给付

若确诊为末期疾病且存活期在6个月以下者,可申请提前给付保险金,最高以保额的50%为限。

末期疾病保费豁免

给付了末期疾病保险金后,同时豁免以后各期保险费。

合同可转换

合同生效2年后,可在每个保单的周年日,申请转换为规定的险种,转换后的保额须符合规定。

若已经减额交清、已给付末期疾病保险金或豁免保费期间,不能够申请转换。

扩展阅读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疑难解答


投保之后如何了解自己的投保信息,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方法都有哪些?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要想知道自己的投保信息,上网动动鼠标便可获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等参保信息的网上查询。全市城乡投保居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账户信息、待遇享受情况、缴纳保费信息、待遇发放明细等内容的查询。

据悉,凡是参加青岛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为您服务”专栏内点击“个人查询”模块后,选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查询业务,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密码(初始密码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专用银行卡号后6位数字),即可查询参保人个人账户相关信息。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有关青岛社会保险和劳动就业的个人信息有三个查询途径。

一是持个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就近到社保经办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查询。

二是通过拨打人社局民生服务中心咨询电话12333进行查询。

三是可以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网,操作步骤如下:个人查询--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说明:首次登陆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若第一位是0则去掉0),登陆后请修改密码。查询缴费信息。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重复缴费“先清后转”

缴费月数及缴费基数的转换为:将相同年度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对应转换为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月数。将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转换为相同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具体计算方法:转换后缴费基数=转移的相同年度居民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金额×相同年度城镇养老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本区、市社会保险政策涉及使用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下同)。

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间同时存在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重复缴费的,按照“先清后转”的原则,由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确认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最早不早于我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同时,根据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建账规模转换个人账户。具体计算方法:转换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换后当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当年度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比例×当年度转换的缴费月数)。转换后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青岛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缴费基数低于平均工资60%需补缴

参保人员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养老保险转移,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换算为城镇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后,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本人需申请按城镇养老保险有关规定补缴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另外,已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转移接续时,应将在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等)以及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本金及利息部分全部转移到城镇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转移后,转移的基金按城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比例重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记入个人账户存储额本息后,其余部分转移到统筹基金账户。转换后个人账户利息按同期省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

保险业务之疑难解答


保险业务包括多少呢,真的那么神秘莫测吗,保险真的像业务员说的那样神乎其神吗,哪个保险适合我们呢,保险业务与业务之间存在什么必然联系呢,保险业务与投保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呢,保险业务与业务员之间的关系真的是亲戚的关系吗?太多的太多的疑问存在在我们的心里,下面就让我们带着疑问去解读这个问题吧!

为了保证财产安全,消费者应投保财产保险,在投保时消费者应细读保险责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不是所有家庭财产都可以投保。保险专家说,家财险的保障范围涵盖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及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等。

其次,家财险“按需投保“最经济。消费者在投保家财险时应事先和保险公司沟通,不要超额投保和重复投保,最好的投保方法就是“按需投保“。

第三,保险标的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对于家财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投保人必须得到保险公司的审核同意,签发批单或对原保单进行批注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2003年11月30日,张红(化名)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定期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是王刚(化名,张红的丈夫)。2007年12月9日,王刚被查出患有肝癌。此时,保险公司经过查阅王刚的病例得知其患有乙肝20多年,保险公司依据此病例认为王刚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有既往病史,遂拒绝赔付保险金,同时决定终止保险合同。

虽未如实告知义务是一种被动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进行询问,就保险公司询问的问题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必须如实告知,没有如实告知的,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是否对中张红询问是关键,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保险公司代理人没有逐条询问张红被保险人情况 ,投保单中的回答是保险代理人代替张红填写的,所以,保险公司根本没有询问张红被保险人的情况,张红不存在不如实告知的情景,应该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去年新《保险法》实施后,增加了一条“不可抗辩条款”具体表述为:“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且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根据此条款规定,法律对保险公司合同解除权进行限制,保险合同成立以后两年内保险公司知道解除是有以后可以行使解除权,超过两年,不管什么事由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加大了保险公司的审查义务。此后,基本杜绝了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时安心收取保险费,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才开始调查,发现问题就拒绝赔偿。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未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拒赔?处理意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不同处理。

(1)因未在48小时内报案,而导致保险车辆或其它财产损失扩大或导致保险公司无法核定损失的保险责任事故,可以对扩大的或无法鉴定的损失不予赔付。后果严重的可以全部拒赔。

(2)对于超过48小时报案,而未造成不良后果,且可以提供准确出险时间和事故证明的保险责任事故,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赔付。

(3)对于出险时间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或终止时间十分接近的情况,应该严格掌握实效,并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理由:

(1)《保险法》第21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2)《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三十条规定:“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或其驾驶人应当采取合理保护、施救措施,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由于未及时报案而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损失无法确定、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损失及扩大的损失部分有权拒绝赔偿。”

(3)在保险单正本中已经明确向被保险人说明,“发生保险事故后,在48小时内通知本保险人。”

(4)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考虑被保险人利益以及保险业务的发展方面,对于确实因为不可抗力因素或疏忽等善意行为造成的超时报案,应该从宽掌握。而对于恶意行为或有疑点的行为,应该严格掌握。

保险业务实际上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复杂和神秘。了解保险业务主要是能够更加了解保险本身,让保险更好的为我们的生活服务。

首创安泰人寿推出终身医疗保险


随着中国保险行业的不断发展,保险产品不断推陈革新,一个保险产品好与坏关系到我们该如何选择。近来,一直收到读者有关保险方面的咨询,小编经过总结,希望能给予大家帮助。

读者来信:请问首创安泰好不好?我想知道首创安泰人寿的“医储宝”的详细信息。我今年30周岁,老公是36周岁。这个保障具体是怎么样的,能否帮我解答一下?

看一个保险产品怎么样,首先要看这个保险公司的实际情况,一个保险公司的实力是其保险保障的能力体现。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公司(荷兰保险)与直属北京市的国有独资大型投资运营企业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50%股份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九亿元人民币。首创安泰人寿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主要由外资方经营管理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初开始筹建,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于2002年12月16日正式营业。目前,首创安泰人寿已经开设了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大连、安徽六家分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新型终身医疗保险产品——“医储宝”终身医疗保障计划。该计划分为A、B两款,分别针对投保人不同收入水平和参与统筹医疗保障的情况而开发,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以灵活的缴费期间与合理的收费水平为客户提供65岁以后的全方位医疗费用保障至终身。

以“医储宝”计划B款为例,客户购买30份,基本保额30万元,即可在65岁之前获得由基本保额加上保单分红增额组成的身故与全残保障金;65岁之后,“医储宝”将在医疗费用的补充方面发挥超强功能:包括被保险人住院费用、门急诊医疗费用、住院日额补贴、健康检查费用等在内的各种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可由85%最高至100%。

在此基础上,客户还可以选择多种附加险与“医储宝”形成组合,构建一道密不透风的健康保险屏障,同时也可以涵盖65岁之前发生的各种重疾、意外医疗或住院费用。

首创安泰人寿产品开发人员表示,“医储宝”取消了诸多报销限制,又具备分红功能,65岁以后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也是目前市场上最高的——针对有医保、合作医疗、其他医疗保险或者福利计划的客户,“医储宝”提供已补偿部分以外100%的报销,没有以上保障的,也可以提供85%的高比例报销额度。

生育保险,常见保险问题疑难解答


不生孩子还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山东冷女士:假使我决定一辈子不生孩子,是不是我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了?生育保险国家规定是交多少年?假使我不生孩子,以后能不能一次性将这笔钱支取出来?假使能,什么时间才能支取?

答:假使不生育,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交费至退休为止。假使您不生孩子,这笔钱也不可以支取,而且永远都不能支取。在大部分地区,生育保险的钱都是单位交纳的,个人是不交纳的,所以不存在个人经济损失问题。

新手怎样买汽车保险?

北京何先生:给车买保险,真是个头疼的问题,因为是新手,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

答:其实上保险是很简单的事情,新车投保时,拿着你的驾驶证、行车执照、身份证,开车到保险公司(需要验车的)就行;交强险是必上的,新车一般都选择三者险、车损险、车上人员保险;车身划痕对于新车来说是必要的,玻璃破碎不计免赔,盗抢险;二手车对于车身划痕,盗抢,玻璃破碎可以自由选择; 对于货车可以保车上货物险。新增设备损失险;家庭自用车,可加保自燃损失险、发动机损失险;营业性质的车,可以加保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养老保险断缴是否作废?

陕西谢先生:我的养老保险几年没交了,是不是原来交的就作废了?

答:当然不是,以后交了,可以接续计算。 根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于因某种原因单位或个人不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视为欠缴。欠缴月份不管全额欠缴还是部分欠缴均暂不记入个人账户,待单位或个人按规定补齐欠缴金额后方可补记入个人账户。职工所在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用期间,职工个人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所足额缴纳的费用记入个人账户,并计算为职工实际缴费年限。

出现欠缴情况后,以后缴费采用滚动分配法记账:也就是缴费先补缴以前欠缴费用及利息后,剩余部分作为当月缴费。职工由于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的,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账户的储存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

45岁妈妈该买什么保险?

济南孙先生:我妈妈今年45岁,她有农村合作医疗,自己买的重大疾病保险,是否应该继续购买保险?

答:保险分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里每个月都要交费,而且必须不中断地连续交至少15年,退休后才能领取到最低金额的退休金。社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

假使觉得社保的保障太单薄,有必要从现在着手买一些商业保险来作为补充。人生的主要风险有:意外伤害、健康与养老,防范这些风险是每个人的基本需求。你可以先在网上对各家保险公司与他们的产品进行全面了解、选择,之后再作出决定。

我要给宝宝买保险

江苏白女士:我的宝宝两岁了,我想给她买1000元左右的保险,最好是意外险与重大疾病险。

答:假使你们夫妇自己都有了比较充足的保障,你们可以给孩子选择买一点终身与定期的健康险,再加一点教育险。一般来说,给未成年人买保险,主要是选择购买商业保险中的学平险、意外伤害综合险、终身健康险与教育险。可是,你们的孩子现在年龄太小,想买某些险种可能会受到一些政策性的限制,所以,可以先给孩子少买一点。另外,还可以考虑在社保中心给孩子买一份少儿住院互助金(大约是30-40元/份),这样,孩子的保障会提高一些、加大一点。

常熟劳动保障网:劳动保障疑难解答


劳动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失业怎样免费再就业培训?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常熟劳动保障网作了如下介绍。

常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承诺

一、强化职能,依法行政。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认真组织实施本市范围内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围绕创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以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为中心,建立健全城乡统筹就业体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执法维权机制。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行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向被查单位或个人公开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二、转变作风,接受监督。

依法严肃处理违反各类劳动法的行为,文明办案,严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劳动保障网站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面,随时受理各类投诉;对请示事项和群众来访及署名信件,一般情况下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受理情况,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15个工作日完成的,将给予答复说明。

三、以人为本,倾情服务。

牢固树立为企业、为劳动者服务的观念,承诺对就业困难人员,只要身体健康,对工作不挑不拣,30日内帮助实现就业。单位通过劳动力市场招收职工,招聘信息当日上网发布。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各项待遇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做到不拖、不欠、不漏。对老弱病残孤寡老人实行养老金上门发放。企业申请办理参加社会保险,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职工医疗保险卡7日内办结(坏卡、遗失卡自第7天起领取)。报名参加技能培训的,开班前7日内通知学员。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考核结束后10日内公布成绩,一个月内完成发证。

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凡符合立案条件,且调解无效的,决不推诿,收到仲裁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书面决定,除疑难或时效中止案件外,保证60日内审理结案。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属于受理范围的,自受理之日起7日内登记立案查处,60日内结案。对集体合同登记审核,自收到材料后15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对提出工伤认定的情形,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到龄当月办理,材料齐全者办理当日办结,次月保证享受养老金待遇。

疑难解答一: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应注意什么问题?

(1)用人单位委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职业中介机构招用人员,或参加招聘洽谈会时,应提供招用人员简章,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批准其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受用人单位委托的证明。

招用人员简章应当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招用人数、工作内容、招录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2)招用员工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用人单位发布的招用人员简章或招聘广告,不得包含歧视性内容。

(4)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应当对劳动者的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5)招用员工时应查验劳动者的失业登记情况,以及与前一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于15日内日办理退工登记手续。

疑难解答二:常熟城乡失业人员免费再就业培训须知

1、城乡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

2、经高考进入高校学习的本市户籍的高校毕业生(在其毕业后一年内)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按规定机遇适当减免。

3、自2008年冬季开始,本地退役士兵(自退役之日起2年内)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的生活补贴。

4、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参照城镇居民再就业培训相关政策办理。

5、考核发证: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就业培训结业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方式及疑难解答


上海综合保险是为了维护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综合保险则包括工伤保险、住院医疗、老年补助等三项待遇。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方法是什么?上海综合保险卡如何使用?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 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可以得到一次性支付的工伤保险金;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的,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自负20%;连续缴费满一年的外来从业人员可以获得老年补贴凭证,并在退休之年一次性兑现老年补贴。

申办条件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到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2)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

(3)应当在获得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之日起30日内,办理综合保险登记手续。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什么性质的保险?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是上海市政府为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社会保险。

2002年9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123号令发布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规定用人单位均应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34号令发布了《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改完善了综合保险办法。

哪些外来从业人员应参加综合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均应为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下列外来从业人员不适用综合保险办法:(一)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二)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员;(三)按照《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引进的人员。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查询

综合保险卡的使用可以通过下面几条作相应的了解:

1、综合保险卡每人一张,在上海市就业期间,外来从业人员换单位不换卡。

持卡人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应通过单位到所在区县外管所办理变更手续。

解读:一人一卡,一张身份证一张卡。换单位不换卡。

2、“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通过你的单位发放给你,综合保险卡设置了六位密码,该密码为你身份证上的出生年的后两位+月+日。如出生年月为1962年7月18日,则密码为620718。请妥善保管“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以免你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失。

解读:密码设定和你出生年月日有关。

3、你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查询你个人的“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内资金余额。个人对卡内资金使用有疑义的,也可以通过12333咨询电话查询交易明细记录。

解读:卡的余额和使用明细,致电12333全部知道。

4、如“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不慎遗失,你可以立即拨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办理电话挂失。同时你应当通过你的单位申请补办“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

解读:卡一旦发生遗失,可以补办。补办的办法很简单:先挂失,在补办。

5、由于上海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卡的制卡、发放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果你一时没有领到综合保险卡请不要着急,因为日常药费补贴可以累计计算,不会影响你享受日常药费补贴待遇。

首创安泰人寿与荷兰保险的关系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公司(荷兰保险)与直属北京市的国有独资大型投资运营企业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50%股份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九亿元人民币。首创安泰人寿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主要由外资方经营管理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初开始筹建,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于2002年12月16日正式营业。目前,首创安泰人寿已经开设了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大连、安徽六家分公司。

“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标准”,不仅来自于以“客户导向”为核心的行动,同时也来自于“让每一次接触都成为美好感受”的态度。首创安泰人寿的管理者、员工、代理人团队拥有共同的工作目标: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真诚的保险服务”,帮助每一位客户方便、快捷地解决疑难,传递亲人般的温暖,努力创造超出满意度的愉快体验,引导客户进入健康、安定、时尚、多元的财富生活。

首创安泰人寿与荷兰保险的关系 2010年05月12日 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更名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此前,保监会批准北京银行(601169)以自有资金6.818亿元收购北京首创集团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50%股权。其余50%的股权由荷兰保险有限公司持有。

首创安泰人寿与荷兰保险的关系  北京银行表示,此次投资符合北京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强化银保业务,推动与ING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首创安泰的经营地域与北京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目标区域相吻合,收购后有助于扩大代理保险业务范围与规模,提升零售金融业务整体服务水平,同时从快速增长的国内保险市场中获取投资回报。

北京银行于2005年引入荷兰国际集团(ING)和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境外投资者,目前ING持股19.99%,为其第一大股东。而首创安泰人寿的外方股东荷兰保险正是ING集团旗下成员,因此,北京银行参股首创安泰人寿,将导致后者的外资股权占比超过50%的上限。

根据相关法规及北京银行与荷兰保险有限公司达成的有关协议,首创安泰人寿须在股权变更有关手续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使合资公司合计外资股比符合有关规定。

首创安泰人寿与荷兰保险的关系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原首创安泰人寿)由中国最具成长潜力的商业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享誉世界的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十三亿元人民币。中荷人寿前身首创安泰人寿于2002年底在大连市正式成立,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2010年,北京银行成功收购北京首创集团持有股份,成为公司的中方股东,与ING集团各持合资保险公司50%股份,首创安泰人寿正式更名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荷人寿致力于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保障、理财需求。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保障内容涵盖保障、养老、健康、医疗、意外、重疾、储蓄理财等各个方面,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中小企业、大型公司、机关团体、和政府机构。

在行销渠道方面,中荷人寿提供多种不同的选择方式:通过互联网络可以帮助客户方便地获取相关的资讯,24小时全年无休的电话咨询中心和专业的销售代理团队提供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和保险产品的选择、购买、理赔、保单维护工作,客户通过指定的合作银行、经纪代理公司及电话销售同样可以方便地选择中荷人寿的商品。

首创安泰人寿与中荷人寿的区别


首创安泰人寿是中荷人寿的原名,2010年,在迎来新的股东北京银行后,首创安泰人寿也迎来了自己的新名字——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享誉世界的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公司(荷兰保险)与直属北京市的国有独资大型投资运营企业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各持50%股份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七亿元人民币。首创安泰人寿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主要由外资方经营管理的中外合资寿险公司。

首创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初开始筹建,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和国家工商总局的注册,于2002年12月16日正式营业。首创安泰人寿以大连总部为基础,开业六年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截至2008年底,首创安泰人寿的总资产超过38亿元人民币,拥有超过3700名的专业保险代理人,内勤员工超过700人。目前,首创安泰人寿已经开设了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大连、安徽六家分公司,不仅发展成为环渤海经济圈内最具优势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也在中国中部地区积极谋求发展。

在中荷人寿更名前,保监会批准北京银行(601169)以自有资金6.818亿元收购北京首创集团持有的首创安泰人寿50%股权。其余50%的股权由荷兰保险有限公司持有。

北京银行表示,此次投资符合北京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强化银保业务,推动与ING集团的战略合作关系。首创安泰的经营地域与北京银行跨区域发展的目标区域相吻合,收购后有助于扩大代理保险业务范围与规模,提升零售金融业务整体服务水平,同时从快速增长的国内保险市场中获取投资回报。

北京银行于2005年引入荷兰国际集团(ING)和国际金融公司作为境外投资者,目前ING持股19.99%,为其第一大股东。而首创安泰人寿的外方股东荷兰保险正是ING集团旗下成员,因此,北京银行参股首创安泰人寿,将导致后者的外资股权占比超过50%的上限。

根据相关法规及北京银行与荷兰保险有限公司达成的有关协议,首创安泰人寿须在股权变更有关手续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使合资公司合计外资股比符合有关规定。对此,北京银行相关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尚无可以公布的信息。但据业内人士猜测,北京银行或采取增持的方式,但也不排除引入另一家中方股东的可能。

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原首创安泰人寿)由中国最具成长潜力的商业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享誉世界的多元化金融集团ING集团旗下ING保险组建而成,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十三亿元人民币。中荷人寿前身首创安泰人寿于2002年底在大连市正式成立,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在东北地区开业的第一家中外合资寿险公司。2010年6月,北京银行成功收购北京首创集团持有股份,成为公司的中方股东,与ING集团各持合资保险公司50%股份,首创安泰人寿正式更名为中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荷人寿以大连总部为基础,目前已经开设了北京、辽宁、山东、河南、大连、安徽、天津七家分公司,不仅发展成为环渤海经济圈内最具优势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也在中国中部地区积极谋求发展。未来,中荷人寿计划在中国更多地区开设分支机构。

面对广阔的市场空间,中荷人寿将不断追求业界最高的道德指标,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保险理财需求,给客户提供“更轻松的保险服务”,并努力成为中国保险最具竞争力、最优秀的企业典范。

中荷人寿业务范围

中荷人寿致力于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设计满足客户个性化的保障、理财需求。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线,保障内容涵盖保障、养老、健康、医疗、意外、重疾、储蓄理财等各个方面,服务对象包括个人、家庭、中小企业、大型公司、机关团体、和政府机构。

在行销渠道方面,中荷人寿提供多种不同的选择方式:通过互联网络可以帮助客户方便地获取相关的资讯,24小时全年无休的电话咨询中心和专业的销售代理团队提供全方位的理财规划和保险产品的选择、购买、理赔、保单维护工作,客户通过指定的合作银行、经纪代理公司及电话销售同样可以方便地选择中荷人寿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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