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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惠民措施

2021-04-09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可能有些人对于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不是很了解,大病医疗互助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参保患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问题而设立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制度,以保障职工的大病医疗需求。各地也在不断完善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惠民措施。

内江8万职工参加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据悉,内江将着力扩大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险覆盖面,全年三项医疗互助保险参保人数突破80000人次,努力实现医疗互助保障惠及更多职工。

内江市还将深化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等级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三级联动递进”提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履约率;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小微型企业达90%以上,25人以上建会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覆盖率达90%以上。

今年,内江试点将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转型升级为职工服务中心,实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全面拓展;将12351职工维权热线升级为职工服务热线,并实现市、县(区)互联互通。

东南大学发放201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

近期,东南大学开始发放201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据统计,此次大病医疗互助基金共补助患大病教职工549人次,补助金额达284万余元,其中单人最高补助金额达13万余元,有74人获1万元以上补助。这是我校在2012年修订《东南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管理暂行办法》后首次进行互助金的核算和发放工作。

2012年,为了缓解大病互助基金对公费医疗范围外的补助比例可能逐年下降的趋势,学校在原每年给于40万元大病医疗下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了40万元,同时大病互助会员的交款标准由之前的10元/月提高为20元/月。校大病医疗互助办公室在对我校2012年患大病教职工的统计和费用核算过程中发现,校患大病的教职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申请大病医疗互助的数量逐年增多。大病医疗互助委员会在申请材料汇总、统计的基础上,经讨论决定,将2012年度大病互助公费医疗范围外的补助比例维持为20%,今年共发放补助款284万余元,互助金收支基本保持平衡。

山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案出台

3月22日,记者从山西保监局获悉,省发改委、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民政厅和保监局六部门已联合下发《山西省建立和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市,阳泉、运城今年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到2014年,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全面推开,使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大病保障。

该方案明确了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所有依法依规参加并享受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人员。在保障范围方面,因患大病发生高额住院医疗费用的,除了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规定支付的费用后,剩余的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也将纳入大病保障范畴,保险范围将更为广泛。WwW.bX010.COm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大病保险政策将最大限度地减轻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保障对象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暂定为1万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对因“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导致的返贫问题,住院医疗费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后,合规的个人自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再按50%的比例给予支付。

保险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以来,各保险机构开办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企事业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已使广大的参保群众取得了实惠,仅2012年,覆盖人群达677万人,赔付与补偿额达2.8亿元,8.7万人受益。

扩展阅读

成都建立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


从2010年4月1日起,四川成都将实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防止市民因病致贫。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说,根据近日通过的《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2010年4月1日起实施的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

据了解,这个办法对大病医疗互助保险的缴费标准作了具体规定。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1%随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以住院统筹方式参保、未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体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1%。

胡昌年表示,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资金将为参保人员支付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诊疗费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医疗费用、家庭病床费用中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个人自付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费用。

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额40万元

成都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全部纳入覆盖范围,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成都市医保局副局长徐洪高2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成都市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和未在成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且连续不断缴费的人员,都属于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参保范围。

据介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参保人员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负担部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将报销7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报销额40万元。

徐洪高说,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施后,有助于解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部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问题。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补充,是解决参保人员在本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至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用。

凡参加了本省各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含退休人员),都必须参加所在统筹地区的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并由用人单位在每年3月底前,统一向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足当年大病医疗互助费(下岗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统一缴纳)。

职工大病医疗互助费原则上由职工个人负担,单位代扣。对特别困难的参保人员,单位可酌情补助。有条件的单位也可以由单位负担或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年度缴费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确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对大病医疗互助的缴费标准、支付办法及支付最高限额等提出调整意见,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大病医疗互助保险是防止因病致贫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全国多个省市各企事业单位纷纷推出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为职工的健康添一重保障。

浙江将推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总工会十三届九次全委会议上获悉,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扶有困难的职工,省总工会今年将在全省积极推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作。

企业在职职工医疗互助是工会系统为关注和改善民生、缓解企业在职职工“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举措,旨在通过构建医疗互助这一平台,让参加的职工之间实现互助互济。这是建立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一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补充。目前,宁波、杭州等城市已在全省率先实施,但各地市的补助标准并不统一。

省总工会主席厉志海表示,职工医疗互助应先以市为单位统筹建立,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并不断由低到高提升互补保障水平,争取到2015年之前在完成全省推广工作。

秦皇岛市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启动

2012年12月4日,秦皇岛市“职工互助一日捐”暨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正式启动,全市职工将因此得到更有效的医疗保障,减少患病带来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秦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册职工(不含离退休人员),及签定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形成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务工人员,均可自愿在单位工会的统一组织下,按规定缴纳互助金,团体参加大病医疗互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

互助期限每期为一年,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因患病在当地医保部门定点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或转往外地住院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累计自付费用或一次性住院发生的自付费用,且住院费用达到互助起付标准,依照以下补偿等级进行补偿:3000-50000元,补偿20%;50001-70000元,补偿25%;70001元以上,补偿30%,分段计算,累加赔偿,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30000元。

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患门诊慢性病(15种)且在医保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累计自付费用达到互助起付标准,依照以下补偿等级进行补偿:3000-10000元,补偿20%;10000元以上,补偿25%,分段计算,累加赔偿,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不超过10000元。首期起止时间为2013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13年12月31日24时止。

威海大病互助保险为职工加了一道保护网

威海市第二热电厂的一名职工感慨道“真没想到当时仅仅花了36元参保,现在竟然拿到了5万元的理赔金,爱心互助工程真是为我们职工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啊!”

2012年6月13日,该职工突发冠心病住院治疗,高达51万余元的治疗费给他的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威海市总工会了解到他的情况之后,通过会员爱心互助补充医疗保险工程及时为他报销了5万元的医疗费。

2012年,像他一样受益于该工程的威海职工共有1557人次,共获得补助金532万余元,互助工程为职工增加了一道大病保护网。据了解,威海市现有工会会员77万人,建立困难职工档案6700户,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困难职工是因病致贫,特别是因大病致贫。虽然大部分职工已经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但仍有约25%左右的医疗费用还必须由职工个人承担。这对于身患大病、重病,并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的职工来说,负担仍然较重。此外,还有一批无力参加医保统筹的困难企业职工,一旦得了大病,本人及家庭的基本生活就更难以得到保障。

为了缓解因患大病给职工家庭带来的生活压力,威海市总工会于2010年3月份启动会员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承办载体,以患大病职工为医疗互助对象,兼顾参加医保统筹和没有参加医保统筹的职工。凡参加互助活动的职工每年只需交纳互助金36元,如果在互助期内患病并符合补助标准,就可凭医疗机构的收费凭证获得最高5万元的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金。

威海市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自2010年3月启动以来深受好评。2012年1月,该工程被威海市委市政府评为“威海市优秀工作成果”,威海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也因此获得“全国工会帮扶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工程也得到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拥护,截至目前共有35万人次参保,共有3995人次获得赔偿,理赔金额高达1281万元。

大病互助,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你知道吗?千万不要再瞎买了,上当!


最近,有不少朋友咨询小编,说是收到一条这样类似的短信:专为“健康人”量身制定的一款爱心产品——大病互助计划,加入该计划只需要几元钱,就可以以会员的身份互助分摊体系来保障计划内的60种大病,最高可获得30万元的保障金等内容,收到这些短信的朋友都拿来询问小编,是否确有其事,还以为是保险公司的搞的优惠活动呢?

还有一些朋友知道这个不是保险产品,但对这个互助计划很好奇,也觉得很划算,问小编能不能参加一下?是否靠谱等。其实,不管是疑问还是好奇,我们首要知道,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到底是什么?

这种产品在互联网上很多,目前已有好几百家,但基本都差不多,宣传的是一种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理念。而作为用户的我们加入大病互计划的初衷是:未雨绸缪,防范于未然。虽然我们都祈祷自己不会遭受大病困扰,然而一旦大病来袭,加入这种互助,希望能够在这个计划下获得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而大病互助计划的操作是:你可以交很少的钱甚至不交钱就可以参加到这么一个计划中,当参加的这个计划中的人员不幸得了重病之后,他就可以申请互助金,让这个计划中的其他人员来分摊!

举个例子:

有这么一个大病互助计划,有200人参加,其中有一个人得了重病,他就来按约定申请互助金,那么其他的199人就要按照约定,来分摊他申请的这个互助金。如果你选择不分摊,就自动的退出这个计划了。

是不是感觉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很不错啊,满足了我们的购买的初衷,性价比也很高,感觉比购买保险好多了?

这个大病互助计划到底是不是比保险产品好多了?是不是性价比很高?要看了下面的文字再决定。

大病互助计划有两个不得不说的缺点:

1.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

保监会规定

关于这点,保监会有明确的规定:这些做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公司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互助计划也非保险产品。相关互助计划没有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没有科学提取责任准备金,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的严格监管,在财务稳定性和赔偿给付能力方面没有充分保证。

简单说,现有“互助计划”经营主体没有纳入保险监管范畴,部分经营主体的业务模式存在不可持续性,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难以有效保障,且个人信息保密机制不完善,容易引发会员纠纷,蕴含一定潜在风险。也就是说,“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网络互助平台与相互保险社也有着本质区别。同时,所谓“大病互助计划”目前没有看到较清晰的盈利模式,游离在监管之外,未来走向存在不确定性。

说白了就是不受监管,在法律上也不太受保护。那么这就会带来一个问题,当我们需要申请互助金的时候,如果出现纠纷就会很麻烦!我们不管是参加这个大病互助计划还是购买保险产品,都是为了保障未来的万一,一旦出现不幸,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保证,但这个保证要是存在问题的话,大家就要谨慎对待了。

2.大病互助计划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存在问题?

由于大病互助计划是一个缺乏监管的状态,说白了就是一些松散组织,那么就可能存在平台本身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以及道德问题。

比如说:这个平台本身的道德线能不能过,会不会出现卷钱跑路的事情,还有能不能防止有些人钻空子或利用伪造病历等卑劣手段骗取这个平台互助金。

由于这个平台是互联网平台,对参与人的情况,虽有一些办法去查实,但并不能做到完全无漏洞,可能让很多人钻了空子,对分摊互助金的人来说就是一种损失。

同时,针对这些大病互助计划平台究竟是金融创新还是非法集资,目前虽然还没有定论,但监管层已频频发声提醒。今年4月份,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提示》:

保监会风险提示

内容中提到: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虚构保险产品或保险项目,或承诺高额回报引诱消费者出资,或冒用保险机构名义伪造保单,往往涉嫌非法集资。以此提醒消费者购买互联网产品时,务必要谨慎小心,避免落入骗局或非法集资陷阱。所以,大病互助计划在缺乏监管,又比较松散,没有一套很完整的社会互信(征信)体系,是没有那么靠谱的!所以,我们要谨慎行之。

说完了缺点之后,很多朋友觉得这种大病互助计划的性价比真的很高,那我们来看一下性价比的问题。

假设了,有这样一种比较大的互助平台:注册用户在300万,你要参加它的癌症互助保障计划,每年要交6元钱,最高的互助金为30万元。

此时,大家不要忘了,在其他成员不幸生病之后,你还要去分摊他申请的互助金,这个账就要好好算算了。

目前,

根据中国癌症统计数据:农村,基本是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213.6人,城市,稍微低一些,也是要到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191.5人左右,小编就取个大约值吧,每十万人患癌人数为200人,以方便计算。

如果这么算下来的话,300万人每年可能要有6000个人要得癌症,那么6000人乘以30万,差不多就是18亿,那再分摊到这个300万人身上,每年每人差不多是600元。

如果是从600元购买重疾险,保额30万来看的话,是便宜了不少,而且想要用600元买30万的保额,一般情况下是买不到的。但我们要知道,重大疾病保险不只保障癌症,还保障其他几十种甚至上百种疾病,如果加上这些疾病的分摊,其实性价比并不是那么明显。

以上3点,直接或间接的说明了这种互助计划的缺点,但是不是就不要参加呢?

也不是,目前这个大病互助计划是一个比较新兴的事物,如果说在未来一段时间能够配合上监管,能够以健康的方式发展下去的话,对我们来说还是比较有利的。但是目前来看,就拿那两点缺点,小编觉得如果大家想参与一下,体验一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你把它作为一个保障工具来使用的话,小编就不建议了,还是建议大家考虑正规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

大病保险,大病医保细则即将落地大病报销额度有望提高


据媒体报道,保监会已将《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下发至各大保险公司征求意见。上述《通知》并没划定具体的大病种类,相较于现行医保报销金额和报销目录内用药的规定,该《通知》明确了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发生一定的高额医疗费用都可按比例补偿。分析指出,此举主要提高了医保报销额度和报销比例,各地或将根据筹资的具体情况再设置限额。

本报讯(记者周慧)继上周保监会召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会后,据媒体报道,保监会已将《关于规范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发至各大保险公司,向各公司参会代表征求意见。按照发生费用金额报销据报道,《通知》并没有划分大病类别,而明确了大病保险对城乡居民发生一定的高额医疗费用都可以补偿。所谓高额医疗费用,《通知》指出,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而在此前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到,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记者从人保健康湛江中心支公司了解到,目前对于大病报销部分中的个人自付部分将额外报销50%。不得以大病保险名义开展其他商业健康险销售活动文件指出,满足一定条件的保险公司方可经营大病医保。此外,《通知》明确,原则上同一集团内申请开展大病医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超过一家。记者了解到,目前保险公司集团内部也是有侧重地根据子公司的条件指定一家公司参与竞标,如平安集团指定平安养老险公司专做大病医保的业务,而平安健康险公司则侧重于高端医疗保险业务。值得注意的是,文件规定,不得以大病保险名义开展其他商业健康险销售活动。由于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在承办大病保险时需自负盈亏,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开展大病保险时合理设定利润上限,可建立风险调节基金对盈亏情况进行调剂,超出的利润进入基金池,用于提高保障水平或滚存下一年度。分析指出,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从政府部门来看,可以有效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推进、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医疗服务和支付的效率;而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不但能够提升保险公司的品牌形象、促进高层次的健康保险需求,而且还能获得医疗服务费用最基础的原始数据,这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战略意义。

大病互助,大病互助计划不是相互保险,更不是保险产品,大家千万千万知道!


上篇文章小编给大家解说了大病互助计划的详细信息,也清楚给大家说明白了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其实,大病互助计划的理念在保险行业也有使用,叫做相互保险。那么相互保险是什么呢?

保监会关于相互保险的形式和规定

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简单说:相互保险是指有相同风险保障需求的投保人,在平等自愿、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的经济活动。

用几个字表达:团结互助抵御风险。

相互保险大多是一个企业、团体、共同组织为承保对象的,信息相对透明,如果有投保人故意不如实告知、甚至骗赔的话,影响得是他个人在这个企业、团体中的诚信度和形象。说白了,相互保险的理赔款是全体投保人通过缴纳保费而筹建的互助基金,骗保就意味着在骗自己团体的钱。

虽然,相互保险和网络大病互助计划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很容易就让大家混淆!但也有一些区别。

1.大病互助计划和相互保险所载平台不同,性质不同!

大病互助计划所载平台是互联网公司,不受到监管,而且合法性和合规性可能存在问题;

相互保险是相互保险社,是保监会批准成立的正规企业。相互保险公司是没有股东的!它是由公司的出资发起人和全体投保人组成。也就是说,投保人有着高度的话语权。相互保险中所有投保人都是公司的主人,一人一票,不管你是出资人,还是普通投保人,也不管你保险买的多还是买的少,每个人就是一票,其民主决定权是一样的。所以相互保险社不仅受到保监会的监管,还有着合规合法民主的制度。

2.大病互助计划和相互保险有着本质差异。

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以会员身份参与其中,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

3.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而相互保险是保险产品

目前销售“互助计划”的经营主体并不具备合法的相互保险经营资质,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因此大病互助计划不是保险产品;而相互保险是具有相互保险经营资质的相互保险社,受到银保监会的监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4.大病互助计划有分摊和申请互助的权利,而相互保险还有公司盈余分配权

大病互助的操作流程,小编在上一篇文章中讲过,你可以交很少的钱甚至不交钱就可以参加到这么一个计划中,当参加的这个计划中的人员不幸得了重病之后,他就可以申请互助金,让这个计划中的其他人员来分摊!再没有其他的权利;而相互保险除此之外,还有具有相互保险社盈余分配权,你可以这样理解只要相互保险社有盈余,就可以依据制度给所有投保人分配红利,相当于返还部分保费。这是相互保险制度独有的特点。

所以,从这4点,我们就能看出,大病互助计划不是相互保险,更不是保险产品,大家不要再被迷惑了。

目前,国内真正市场化运作的相互保险公司只有三家,分别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是在2016年6月22日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并在2017年才刚刚开业的。

国内开始发展相互保险恰好碰上了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好时机,借助网络推广,可以进一步降低推广获客成本,有利于充分发挥相互保险保障成本低的特点,发展前景比较好。比如: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针对特定领域和人群推出了支农惠农计划和扶助小微计划,目的是填补农村保险空白和高危职业人群保险保障,比如货车司机的意外保障,都是比较好的探索。

当然,目前相互保险在国内刚刚起步,未来会怎样发展,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将推出的惠民便民措施


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群众、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公积金管理体制调整、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出系列便民服务措施。概括说来,主要包括以下九项惠民便民措施:

一、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统一全市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单位和职工可到全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市政府已于近期下发文件,将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由市县分级管理,按照“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原则,调整为市级统一管理,全市体制调整工作预计将于10月底前完成。体制调整到位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成为全市公积金系统唯一的法人主体,将改变目前全市各县市区贷款、提取政策不统一、业务流程不一致的现状。全市范围内统一调配资金,从而充分满足广大职工的贷款需求。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可以到全市任一公积金营业网点办理业务。

二、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适当提高全市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以适度缓解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资金压力,满足购房贷款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网上营业厅。网上营业厅开通以后,单位可以在网上办理公积金缴存业务而不必再到营业厅办理;职工可以进入公积金中心网上营业厅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情况、缴存和贷款记录、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预申请以及查询有关公积金政策等。特别是职工可以在网上提前填报提取和申请贷款的相关表格,能够有效地减少他们为办理提取和申请贷款业务而到营业厅的次数,提高办事效率。

四、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实现公积金自动还贷提取。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无论当月缴存的公积金是否够偿还当月应还的贷款本息,都可委托公积金中心办理自动提取其本人或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可使用部分,抵还部分或全部应还公积金贷款的本息额,职工不必再每年到营业厅办理一次还贷提取手续。

五、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短信提醒业务。及时向职工发送本人公积金余额情况、最新政策调整情况、贷款本息偿还提醒等信息。这里提醒广大公积金缴存职工,应注重维护或及时更新自己公积金账户内所留存的手机号码,以便能及时收到公积金中心发送的重要提醒信息。

六、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出提取到个人业务。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拨付到职工个人账户,不再经其所在单位转账,大大缩短资金到账的时间。

七、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加大对困难职工的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出台《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贴管理办法(试行)》,对困难职工公积金贷款的利息和其他费用按规定进行补贴;二是修订完善提取管理办法,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且不再受提取条件限制;扩大大病提取范围,不再限于14种大病;增加遭遇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情况的提取。

八、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整合市直营业网点,为职工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目前职工办理购房提取和申请贷款要跑两个营业网点、不能一次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问题。

九、潍坊住房公积金中心联合中信银行推出公积金缴存职工网络消费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向中信银行申请网络消费贷款,该贷款从贷款申请、审批、放款、还款全流程通过网络完成,从申请到放款全过程最短仅需2分钟,不用抵押担保,可为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消费贷款服务;同时,可以实现拉动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各地为提高学生意外伤害保障采取措施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害事件多发。最近,报纸、网络等各种传播媒介连续报道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比如,仅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全市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数据显示,近3年来,长沙最常见的学生意外伤害主要有溺水、车祸、跌落及中毒等14种。在这种情况下,各地都陆续采取措施,提高学生意外伤害保障。

中小学生将获交通意外伤害险最高赔10万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消息,“全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签约仪式今天(15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国内首次由政府指导、为全国中小学生引入交通安全保险的公益性保障机制。

该意外险将为发生交通事故的中小学生家庭提供医疗救助相关的费用支持,今后,凡中小学生在上学、下学途中,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期间参加由校方组织的活动时,因交通安全事故所导致的意外伤害,包括身故、残疾、烧烫伤以及医疗费用等。若不幸出险,将可享受小额案件30分钟结案、大额理赔款提前支付、全国无障碍通赔、医疗机构“绿色救助通道”等便利服务,最高赔付金额可达10万元。

江西大幅提高学生意外伤害保障

21日,全省高等院校风险管理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记者获悉,2013年在保障去年保险责任不变的基础上,我省将大幅度提高学生身故保障,其中疾病身故保险金额由去年的1万元,调整为2万元;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金额由去年的3万元,调整为4万元。

在提高身故保障的同时,还增加了包括了恶性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10种特定重大疾病保险保障,保障金额为1万元。

青岛学生儿童意外受伤可申请医保 门诊限额2000元

青岛市人社局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学生儿童发生意外伤害,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报销。

目前,我市学生儿童因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超过100元以上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属独生子女学生儿童的,报销比例增加5个百分点。

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学生家长可携带门急诊病历、费用明细和有效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学校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提出报销申请。属在校内(或园内)发生外伤的,需提供学校(或幼儿园)开具的外伤情况及有无第三方责任的证明。因意外伤害需住院治疗的,由医保定点医院办理联网审批后,按规定结算。在外地住院治疗的,须提供意外伤害说明、目击证人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审核,属我市医保报销范围的,按照异地外伤办理医保报销。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按照医保定点医院的级别分别确定。

保障计划,退休患大病能否参加互助医保?


为實现上海市政府提出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市总工会推出了4项面向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其中一项是面向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计划。这些保障计划的原则是“个人自愿、工会组织、集体投保”,资金的筹措采用“个人交一点、单位出一点、工会帮一点”的办法,建立起全市性的、有数百万职工参加的互助互济组织。考虑到非正规劳动组织、破产企业、歇业企业及失业后退休的职工(简称“散户”)的需求,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从2002年开始,每年4月接受“散户”参加互助保障计划。今年“散户”参续保时间为2006年4月1日至4月25日,需要参保的人员到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街道(镇)的工会服务点办理。参加“退休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的人员,必须是享受“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人员,其中包括:1,破产、歇业企业的退休职工;2,到退休年龄并已领取退休证的原失业人员;3,到退休年龄并已按月领取社保局退职费的退职人员。另外,在2006年4月份以后因失业、丧劳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城保)的新退休“散户”,如需参加“退休职工住院互助保障计划”,可在办理退休手续后两个月内,持《个人养老金核定表》复印件到街道(镇)工会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

医疗卡,四川崇州人社局人性化服务,惠民便民措施彰显政府关怀


“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卡,服务好、效率快,真是时时处处为群众着想啊!”3月18日,80岁的廖明信大娘拿到补办好的医疗卡后高兴地说。

廖大娘家住成都市区,退休前在崇州工作,不慎遗失医疗卡。当天上午9点半,廖大娘在儿子的陪同下来到崇州市医保服务大厅办理补卡业务。补办医疗卡的日期为7个工作日,考虑到老人已有80高龄,往返成都身体又不便,窗口工作人员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快速为她办理补办业务。10点左右,工作人员将崭新的卡片送到廖大娘手里。

今年,崇州市人社局在整顿“四风”突出问题行动中,针对老百姓反映的服务窗口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积极采取行动,着力改善服务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推出了一系列惠民、利民、便民措施,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赞许。在医保服务大厅,重点推出了三项措施,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不一样的贴心服务。

一是开通“绿色通道”,最大程度上为老人、残疾人和其他特殊人群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这是医保局今年以来转变服务窗口作风的重要举措之一。

二是营造温馨的服务环境,实行“三个一”服务。一进医保服务大厅,记者看到休息等待区不是习惯的长条凳,而是洁白舒适的圆桌和靠椅,周围环绕着绿色的盆栽植物。墙边还有一排整齐的书架,上面摆着琳琅满目的书籍和医保政策宣传资料。角落里备着饮水机和急救药箱。便民书写台上配备了纸和笔,还为老年人配备了老花眼镜,从办事群众进入大厅那一刻,工作人员会送上“一声热情的问候,一杯暖暖的开水,一番耐心的引导”,在服务大厅,人性化的服务遍及每个角落。一位等待的家长带着小孩子坐在这里,小朋友在桌上拨弄着玩具。一位前来办事的群众感慨地说:“来到这里,感觉像回到了家一样,等待也不那么难耐了”。

三是落实岗位制,采取“定岗、定人、定责、定时”“四定”管理办法。窗口设置AB岗位制,确保不缺岗、不空岗,保障服务质量。即窗口人员为A岗,后台人员为B岗。A岗工作人员正常坐班,在突发事情或特殊情况下不能到岗时由所对应B岗工作人员代班,保证各窗口有人办理业务或解答群众咨询。

从细微处入手,点滴之间彰显关爱,该市人社局以便民、惠民为服务宗旨,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结期限、优化便民设施,通过这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现以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我们将继续以优质服务窗口创建为契机,真正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的要求落到实处。

互助保险,互助保险的主要作用


互助保险就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前面几篇我们给大家详细说明了互助保险的内容和与保险之间的主要区别,那么接下来就跟大家说说互助保险的主要作用。

我国职工互助保险虽然才刚刚起步,但是已经显示了巨大的生命力,在我国的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 互助保险对社会保险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社会保险是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三方面筹措资金,具有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旦形成待遇水平便带有强烈的刚性,难以取消或下降,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较低,财政比较困难的国家,过快提高社会保险水平显然不太可能。因此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可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起到补充社会保险相对不足的作用。

2、 有助于强化职工自我保障意识,优化职工的消费结构。互助保险基金使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建设基金,使现实消费转化为延迟消费,有利于国家的建设和长远发展。

3、 有利于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稳定职工队伍。当前正直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过程中,社会保障制度是重要的配套改革措施。就全国而言,由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已经拖了企业改革的后腿。因此,大力开展互助保险,可以加大企业改革力度,缓解由于企业改革所形成的经济利益调整给部分职工带来的困难。同时,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提高职工对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调动职工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4、 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职工互助保险有利于发扬职工的团结友爱、互助协作精神,一些单位建立的尊老、扶幼、解难、助残、帮助劳模等内容的互助保险,营造了和睦、温馨、高尚的社会风气和人情氛围,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 开拓了工会工作的新领域。工会举办职工互助保险,增加了工会履行维护职工利益职能的新途径,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开展帮困解困的新机制,强化了工会在新时期作为联系党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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