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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保定再出“新办法” 女职工可参加生育保险

2020-11-03
保险规划时可保利益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近日保定市出台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统筹范围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保定市辖区中的城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为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费将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只建社会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到账后可优先分配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职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计入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本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6%。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破产、改制企业在破产、改制前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据介绍,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其中,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期限,以女职工当前生育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日计算,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人。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单位缴费基数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

女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包括: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介绍,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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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一胎准生证享生育保险待遇


日前,记者从环翠区人社局获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生育保险待遇,需一胎生育证明。而现行政策规定,开具一胎生育证明,可去社区计生部门办理。

6日,参保职工王女士急匆匆地来到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称自己怀孕后到医院办理孕检备案,医院要求出具准生证,可是自己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时被告知,居委会已经不再办理一胎准生证,不知道该怎么办?

环翠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介绍,因为按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威海市计生部门已经不再办理一胎生育审批手续,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参保职工可以先到社区计生部门开具一胎生育证明,然后持相关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医院办理孕检和生育备案即可。生育后到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时,也要携带一胎生育证明。

环翠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因为根据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威海市规划部门已不再对生育审批程序,因此本案,参保人可以先向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将相关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等信息到医院进行检测和生育。生育后的机构要获得生育福利,还可携带孩子出生证明。

保险知识汇总,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社保新办法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和谐的工作要求,适时解决因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基本社会保障的老年群体问题,市政府批准建立专门针对无保障老人的城镇高龄老人保障制度。日前,出台了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办法,从今年9月份起,将符合条件的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统一纳入本市新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之内。

办法规定,凡上海城镇户籍中年满70周岁,在上海居住、生活满30年,且未纳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未享受征地养老待遇的老人,给予享受新制度规定的养老、医疗保障待遇。新的办法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高龄无保障老人一般为无正常收入的人群,纳入上海城镇高龄老人保障制度后,由政府筹资提供相应的基本社会养老待遇及基本社会医疗保障待遇。其基本的养老待遇目前为每人每月460元。其基本医疗保障实行定点医疗、按需转诊的就医制度,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报销70%,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

高龄无保障老人的纳保手续,一般由其户籍所在街道(乡、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尚未建立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受理。经区(县)有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核批准后,由区(县)社保管理中心负责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区(县)医保事务中心负责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

这次高龄无保障老人纳入社会保障的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本市各相关部门已做好办理的准备工作,在国庆节前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落实相应的基本保障待遇。市民如需咨询养老政策,可拨打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如需咨询医保政策,可拨打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咨询电话962218。或阅读明天本报刊登的高龄无保障老人纳保办法的有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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