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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新办法带来的六个变化

2021-05-07
保险规划的七个阶段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在成都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劳动保障局局长评价说:“新办法的出台,必将促进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另外,他还详细阐述了新办法带来的六大变化。

变化一:覆盖面扩大自由职业者也参保

新的生育保险规定,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的企业、机关、社团、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除了离休退休人员外,都参加生育保险。过去,参加保险的范围仅限于市属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均无法参保。

变化二:缴费更方便与基本医疗一起缴

过去生育保险基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并征收,新办法改为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并征收,这样既方便参保单位缴费,也解决了一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上的企事业等单位无法参保的问题。

变化三:更多人享受男职工也可领津贴新的办法规定,生育保险基金除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外,还要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值得注意的是,新办法规定,如果配偶系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无业人员,要支付参保男职工生育补贴,以及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所需住院医疗费都在支付范围之内。这些体现了男女平等。

变化四:等待期缩短参保一年即可享受参保人员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由原来的24个月改为12个月。

变化五:改变支付方法以缴费金额算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日后,依据法定产假时间和不同情形分别计算。

变化六:延长申报时限申报期延长到90天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限,由60天延长到90天。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市医保改革新办法


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表示,正在赶印一万份征求意见稿,准备下发到市、区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方便市民取阅并提供意见。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如果出台,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的费用中,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有望减轻三分之一,征求意见稿对于补充医疗保险的态度也比以往“强硬”,企业如果不参加全市统一的补充医疗保险,应当自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不过,对于市民急切期盼的未成年人医保,由于连主管部门都没敲定,要想短期之内出台,估计有些困难。

补充医保

办法已定好等待市政府批准

张伯去年因病住院,10多万元的住院费用中有3万多元需要自己负担,这对经济困难的他来说是一笔巨大的开支,最后是靠亲戚朋友帮忙才凑够了医疗费顺利出院。

原:平均个人负担在35%~40%左右

在目前“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的医保原则下,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坦言,现行广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平均负担仍然较重,在住院费用中,平均个人负担在35%~40%左右。其中,有18%~19%左右是医保政策之外的自费用药及诊疗项目,其余20%左右则为符合医保政策,但需由个人负担。

新:(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2000)×70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表示,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后,参保人员在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对应属于个人支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2000元以上部分,补充医疗保险按70%的标准支付。

以一位参保病人住院为例,如其住院看病共花费10万元,个人自付比例按照三成算个人需要支出3万元,其中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的部分以2万元计,如果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则还可以报销1.26万元[即(20000-2000)×70%],这样一来,个人负担降低了三分之一以上,而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个人负担则减轻了超过一半。

硬规定:企业若不参加补充医保,须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表示,用人单位及其在职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的基础上,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费用可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由用人单位和在职人员双方共同缴纳,补充医疗保险金用于支付在职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属于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

虽然补充医疗保险采取的是自愿原则,但是征求意见稿中也表示,对于没有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应自行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按照设想,企业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和自行建立门诊医疗补助的费用,在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应付福利费不足部分作为劳动保险费直接列入成本。目前广州的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制定好并上报市政府等待批准。

未成年人医保

确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工作才能展开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建立参保人员供养直系亲属及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制度”也是备受市民关注的一条消息。

小病童急盼填补空白

由于广州的未成年人医保至今仍是空白,许多孩子根本就没有相应医保保障,很多市民希望借着这次医改新风,能够尽早填补这一空白。

比如患有血友病患者,对于大人来说,由于已经纳入了医保门特诊项目,已经基本从巨额治疗负担中解放出来。但是,对于至今没有任何保障的小孩来说,却实在难挨。

“如果能够按时给血友病患者的小孩打针,小孩就不会残疾,但是一旦停止就诊,小孩必定残疾。”在南方医院中,9岁的患有血友病的小黄已经花费了20多万元医疗费,在今后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周都得注射两支昂贵的特效药。“希望我们能够撑到他成年,参加了医保后,负担就会轻很多。”小黄的母亲迫切地向记者反映。

珠海最高可报销2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北京、上海、苏州都已经有未成年人医保办法。在广东,珠海已正式实施未成年人医保,孩子每年只需缴费90元,最高可报销20万元,外来工子女也纳入其中。而深圳也公布了纳入社保体系的“少儿住院保险”草案。广东省正在酝酿在全省开展未成年人医保的指导性意见,并提到了很多原则,如着眼于保大病、适用较低费率,待遇与普遍医保基本持平,从本省籍到外来工、从幼儿园向更低年龄逐步推进等。相对而言,各项医保政策走在前列的广州,在未成年人医保方面显得有点迟钝。

保险知识汇总,保定再出“新办法” 女职工可参加生育保险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近日保定市出台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统筹范围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保定市辖区中的城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为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费将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只建社会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到账后可优先分配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职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计入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本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6%。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破产、改制企业在破产、改制前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据介绍,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其中,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期限,以女职工当前生育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日计算,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人。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单位缴费基数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

女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包括: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介绍,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保险知识汇总,购买保险应注意的六个误区


误区一:买保险先看投资回报率有多高,是不是还本。

买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取得风险保障,投资增值是第二位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保险是不能返还保险费的;具有返还保险费功能的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会比较低。万能险、投资连结类保险投资功能较强,但缴纳的保险费也比较高。

误区二:买了保险,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管。

各种保险都有明确的保障责任范围,超出责任范围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保险不是万能的,他是分类,所以再买保险时应该认真权衡你的需求,按先意外,医疗,在投资,现大人,后孩子的顺序。

误区三:买了几年保险没出事,保险费白交了。

买保险是一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我们就要的这个效果,平安是福,有了保险,随时地都有保险保佑你多放心。

误区四:只要给孩子买上保险就行了。

大人孩子都需要保险,但是买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呵护,这是做父母的责任,自要我们在绝不让孩子受一点苦。换句话说你给孩子买了保险,如果我们有事谁给他交保险费呢?不是跟没有保险有啥区别呢。所以应该遵循寿险规律,先大人后小孩。切记。

误区五:保险与储蓄没啥区别,只要存了钱,没必要再买保险。

保险和储蓄区别还是很大:储蓄可随时存取,保险的保险费是不能随意取回的。储蓄是一种自救行为,而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同时也是对我们强行存款的一种制约,没事当存钱,有事换大钱.有事大家帮。

误区六:有了社保就不用再买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比较广。但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能够满足各种人的不同需要。社保只是保而不包,要过上高品质生活,就社保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商业保险来补充,温家宝总理说:"大家要多买商业保险"。

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更新办法


很多人在一生中都会换工作,少则几份,多则数不清,而每个公司基本都会给员工缴纳公积金,那么就会涉及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的问题,大家知道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的更改与挂失的程序吗,如果是遗产继承,我们又该怎样知道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

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更改与挂失:

职工更改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龙卡账户初始密码或办理密码挂失手续,要求由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和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进行办理。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办理时,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未更改或职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无法提供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密码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职工死亡证明、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更改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或密码挂失手续。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办理时,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相关问题:

一、无锡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是多少?

无锡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123

答:无锡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是123。请您持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承办银行网点修改密码及时修改密码,以保证个人信息安全。

二、遗忘了密码怎么办?

答:持卡人如遗忘密码,须持住房公积金卡、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卡发卡银行网点重新设置密码。您可以按以下步骤设置住房公积金卡密码:请您持本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到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由经办人员应将您本人身份证号码输入计算机,核对无误后,再由您新设的密码。 本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代办人办理时,还应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证明、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如果你涉及以上问题,那么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的修改就不会困扰你了,请看以上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

三、我昨天在查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的时候语音提示我密码错误了,是不是原来的原始密码"123"改掉了,还是我的公积金被封了?

答:为了保障职工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帐户内资金的安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为新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帐卡的职工设置了由计算机自动生成的无锡公积金初始密码,已发卡的职工可向单位领取。

掏空“六个钱包”买房,谁来给“六个钱包”养老?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位71岁,人均月领为7000多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3万元。

大家都知道,以房养老不算啥新鲜事了,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就开始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了。

201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地级市。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如今已经是试点的第5年了,从5年126件保单的成绩来看,以房养老的推广效果并不是那么理想。

很遗憾,以房养老恐怕很难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养老新方式。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的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房子进行估值,以此来换取每月的养老金。

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一直到身故为止。

身故之后,房子就由保险公司“继承”了。

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的保险公司,会将处置所得资金用来偿付养老保险的费用。

和传统的养老险不同,传统的养老险是先交保费后领养老金,以房养老则是先领养老金,身故之后再用房子抵扣保费。

以房养老有没有价值呢?从理论上来说是有的。

现在不少老人都有这样的担忧:早些年的积蓄全都掏空,拿给后代买房供楼了,退休之后,只靠手头那点退休金的话,根本不足以过上一个安稳的晚年。

钱都掏给年轻人了,但指望年轻人来供养自己,似乎也是个奢望。

也不是如今的年轻人不孝顺,只不过在4+2+1的家庭模式下,一对夫妻上要赡养4个老人,下要抚养1个孩子,外加房贷、车贷和越发高昂的教育成本,根本自顾不暇。

至于房子,虽然依仗着过去的房地产黄金二十年,早些年几十万买下的房子或许已经涨到几百万了。

但房子值钱归值钱,不变现的话就只能是晚上睡觉的一个落脚点而已,毕竟房子不能直接啃了当饭吃。

房子要想变现,要么卖掉要么出租。

至于前者,大部分老人是不愿意的,毕竟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房子是和安全感、归属感直接挂钩的。

至于后者,除非你有很多套房子,不然有几个会愿意把三房一厅租一房出去和陌生人挤一起住?

而靠以房养老的话,至少可以让老人在退休之后依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晚年生活的质量。

至于人死之后房子归保险公司,那就随他拿去呗,毕竟身外之物也没法带到棺材里去。

但实际上,从以房养老试点5年有效保单只有126件来看,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年轻时人养房子,老了就由房子养人,理论上挺人性化的一个事儿,怎么在实际中就这么不受待见呢?

从对以房养老的需求上来说,老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为有钱所以不需要以房养老的,二是因为没钱所以需要以房养老的。

前者自然不会成为以房养老的市场受众,毕竟身边的钱已经足够了,谁没事会去折腾这玩意儿。

而后者,虽然对以房养老有需求,但却由于种种因素而不一定“要得起”。

首先,以房养老是对中国传统固有观念“以房为本”和“家产传后”的挑战。

对大部分的国人来说,房子就是一个家庭的根,如果不是重病没钱救治,或者负债累累迫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考虑把房子卖出去的。

耗尽大半辈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房子,在死了之后拱手相让给保险公司,这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都是不能接受,也根本无法理解的。

而且,国人心里一般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家产传后观念。

老人一般会选择将遗产留给子女,就连儿媳和女婿很多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据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99.93%的老人都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遗产只作为留给子女的个人财产,也就更别提保险公司这个百分百的“外人”了。

对于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把房子卖掉的“自私”行为,他们在心理上就没法过自己的那一关。

所以很多老人晚年宁愿巴着孩子给的一丁点生活费,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也要死守着房子不让保险公司“得逞”。

另外,即使部分老人好不容易过了自己的那一关,也不一定能过得了子女那一关。

在中国式家庭里,在财产的处置上,子女往往比老人更有话语权。

小编此前就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名78岁的大爷晚年喜欢上自己的保姆,想和保姆结婚,但子女怀疑保姆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大爷的房子。

无奈之下,大爷只得到公证处公证:“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

诸如此类子女对老人财产具有更大话语权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在房子如此值钱的年代,要是老人想把房子卖了换一个相对比较富足的晚年,很大概率上会遭到子女的强烈反对。

其实,不光是老人方面存在重重阻碍,保险公司方面对于以房养老也有诸多顾虑。

虽然过去二十年房价疯涨,但往后二三十年房价走势会怎样,还存在很大变数。

毕竟万物皆有可能,过去大家不会相信有一天房子会成为掏空6个钱包也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大家也很难相信或许有一天房子会不那么值钱了。

要是房价在往后崩掉了,那保险公司可不就亏惨了吗?

再说了,房子又不是冻龄宝宝,老人现在拿来抵押的房子,都是已经有一定年限的了,等再过个二三十年的折旧,这房子的价值就更加低了。

即使你愿意抵押房子来养老,保险公司也不一定愿意陪你玩儿。

因此,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来说,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难处。

一方面是目前其合适受众群体实在太小,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是单身或者丁克族,而这部分群体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占极少数的。

另一方面,就是保险公司也有诸多顾虑,不一定愿意在以房养老上冒这个险。

至少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养老选择,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对于以房养老又是否能接受呢?

在不抵押房子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可以在晚年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呢?

小编倒是有一个建议——养老金年金险。

养老金年金险一般有两方面责任,一是身故保障金,也就是身故之后会留下一笔钱给保险受益人,这就满足了想要给后人留下家产的责任心;

二是养老年金险,可以定期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对于加强晚年资金保障来说,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买保险要先保障后理财,要先做好重疾险、寿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配置,再拿闲钱提前为养老铺路。​​​​

保险知识,买保险避免六个误区


正确的保险购买原则应以大人为主,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购买成人保险的次序也应先保障后养老,购买孩子保险的次序也应先保障后教育。

误区1单位买的保险足够了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目前,许多单位都为个人购买了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

误区2年轻时不用买保险

实际上就保险费而言,越年轻买缴费越低,而且可以尽早得到保障,如果你还是单身,购买保险也是对你父母负责任的体现。大家出来打工都辛苦,万一有个冬瓜豆腐,保险公司可以赔个几千上万的,也给家里减轻负担。对于没有储蓄观念的年轻人而言,买保险实际上还有“强制储蓄”的作用,保险还可以帮助你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误区3寿险产品大部分是死后或快死时才能得到的保险,所以保了也没用

首先,保险保障的不是疾病或死亡,而是在发生不幸时的资金财务保障。目前的寿险产品有终身寿险、和大病、住院医疗等,可以满足不同的个人需求。

误区4孩子重要,要买保险也得先给孩子买

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先为大人购买寿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买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误区5购买“人情保险”

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不能出于情面购买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保险,或者为了照顾情面而只买象征性的保险,却远不能满足真正出险后的需要,成为“鸡肋”保险。专家建议购买保险前最好找到专业的理财顾问。

误区6保险理财可以发横财

一般来说,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绝对不是“发横财”。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所以说正确的保险购买原则应以大人为主,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掏空了“六个钱包”买房,又有谁来给“六个钱包”养老?


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位71岁,人均月领为7000多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3万元。

大家都知道,以房养老不算啥新鲜事了,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就开始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了。

201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地级市。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如今已经是试点的第5年了,从5年126件保单的成绩来看,以房养老的推广效果并不是那么理想。

很遗憾,以房养老恐怕很难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养老新方式。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的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房子进行估值,以此来换取每月的养老金。

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一直到身故为止。

身故之后,房子就由保险公司“继承”了。

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的保险公司,会将处置所得资金用来偿付养老保险的费用。

和传统的养老险不同,传统的养老险是先交保费后领养老金,以房养老则是先领养老金,身故之后再用房子抵扣保费。

以房养老有没有价值呢?从理论上来说是有的。

现在不少老人都有这样的担忧:早些年的积蓄全都掏空,拿给后代买房供楼了,退休之后,只靠手头那点退休金的话,根本不足以过上一个安稳的晚年。

钱都掏给年轻人了,但指望年轻人来供养自己,似乎也是个奢望。

也不是如今的年轻人不孝顺,只不过在4+2+1的家庭模式下,一对夫妻上要赡养4个老人,下要抚养1个孩子,外加房贷、车贷和越发高昂的教育成本,根本自顾不暇。

至于房子,虽然依仗着过去的房地产黄金二十年,早些年几十万买下的房子或许已经涨到几百万了。

但房子值钱归值钱,不变现的话就只能是晚上睡觉的一个落脚点而已,毕竟房子不能直接啃了当饭吃。

房子要想变现,要么卖掉要么出租。

至于前者,大部分老人是不愿意的,毕竟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房子是和安全感、归属感直接挂钩的。

至于后者,除非你有很多套房子,不然有几个会愿意把三房一厅租一房出去和陌生人挤一起住?

而靠以房养老的话,至少可以让老人在退休之后依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晚年生活的质量。

至于人死之后房子归保险公司,那就随他拿去呗,毕竟身外之物也没法带到棺材里去。

但实际上,从以房养老试点5年有效保单只有126件来看,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年轻时人养房子,老了就由房子养人,理论上挺人性化的一个事儿,怎么在实际中就这么不受待见呢?

从对以房养老的需求上来说,老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为有钱所以不需要以房养老的,二是因为没钱所以需要以房养老的。

前者自然不会成为以房养老的市场受众,毕竟身边的钱已经足够了,谁没事会去折腾这玩意儿。

而后者,虽然对以房养老有需求,但却由于种种因素而不一定“要得起”。

首先,以房养老是对中国传统固有观念“以房为本”和“家产传后”的挑战。

对大部分的国人来说,房子就是一个家庭的根,如果不是重病没钱救治,或者负债累累迫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考虑把房子卖出去的。

耗尽大半辈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房子,在死了之后拱手相让给保险公司,这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都是不能接受,也根本无法理解的。

而且,国人心里一般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家产传后观念。

老人一般会选择将遗产留给子女,就连儿媳和女婿很多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据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99.93%的老人都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遗产只作为留给子女的个人财产,也就更别提保险公司这个百分百的“外人”了。

对于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把房子卖掉的“自私”行为,他们在心理上就没法过自己的那一关。

所以很多老人晚年宁愿巴着孩子给的一丁点生活费,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也要死守着房子不让保险公司“得逞”。

另外,即使部分老人好不容易过了自己的那一关,也不一定能过得了子女那一关。

在中国式家庭里,在财产的处置上,子女往往比老人更有话语权。

小编此前就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名78岁的大爷晚年喜欢上自己的保姆,想和保姆结婚,但子女怀疑保姆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大爷的房子。

无奈之下,大爷只得到公证处公证:“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

诸如此类子女对老人财产具有更大话语权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在房子如此值钱的年代,要是老人想把房子卖了换一个相对比较富足的晚年,很大概率上会遭到子女的强烈反对。

其实,不光是老人方面存在重重阻碍,保险公司方面对于以房养老也有诸多顾虑。

虽然过去二十年房价疯涨,但往后二三十年房价走势会怎样,还存在很大变数。

毕竟万物皆有可能,过去大家不会相信有一天房子会成为掏空6个钱包也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大家也很难相信或许有一天房子会不那么值钱了。

要是房价在往后崩掉了,那保险公司可不就亏惨了吗?

再说了,房子又不是冻龄宝宝,老人现在拿来抵押的房子,都是已经有一定年限的了,等再过个二三十年的折旧,这房子的价值就更加低了。

即使你愿意抵押房子来养老,保险公司也不一定愿意陪你玩儿。

因此,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来说,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难处。

一方面是目前其合适受众群体实在太小,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是单身或者丁克族,而这部分群体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占极少数的。

另一方面,就是保险公司也有诸多顾虑,不一定愿意在以房养老上冒这个险。

至少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养老选择,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对于以房养老又是否能接受呢?

在不抵押房子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可以在晚年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呢?

小编倒是有一个建议——养老金年金险。

养老金年金险一般有两方面责任,一是身故保障金,也就是身故之后会留下一笔钱给保险受益人,这就满足了想要给后人留下家产的责任心;

二是养老年金险,可以定期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对于加强晚年资金保障来说,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买保险要先保障后理财,要先做好重疾险、寿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配置,再拿闲钱提前为养老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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