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保险知识汇总,女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同时就参加了生育险吗?

2021-02-08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财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

1.沈河区刘丽娟问:我是灵活就业人员,下个月就满50周岁了,什么时候能办理退休手续?

答:根据《沈阳市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业务经办规则》规定:“经劳动部门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前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退休手续。另外,2004年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女性,满55周岁并缴费够15年的,经劳动部门审批,符合退休条件的每月25日到次月10日之前即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养老保险分中心办理退休手续。”

2.浑南新区李丹问:我今年28岁,从来没办过医保和养老保险,现在要交这两种保险是否还要补缴以前的保险?什么条件可以办理生育险?

答:无论是以企业职工身份,还是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只需从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根据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沈劳社发[2003]41号)第十一条“本办法实施后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须在25周岁以前办理参保手续”的规定和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沈劳社发[2006]59号)第二条“未参保人员到参保单位就业的,凡符合《沈阳市城镇灵活就业等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沈劳社发[2003]41号)参保范围、且未按规定期限参保的,由本人按规定补缴失业(不含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灵活就业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然后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变更手续,方可随用人单位参保”的规定,您参加医疗保险需要从年满25周岁开始补缴。根据《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生育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统一核定的规定,您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只要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就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

主持人:林静

相关知识

保险知识汇总,保定再出“新办法” 女职工可参加生育保险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均衡用人单位生育费用负担,近日保定市出台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生育保险统筹范围与现行基本医疗保险相一致。保定市辖区中的城镇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都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为职工、雇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有权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办法》规定,职工生育保险费将与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只建社会统筹基金,不建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到账后可优先分配生育保险基金,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其中职工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入缴费基数;高于本市本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计入缴费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本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其他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0.6%。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职工人数、工资总额,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参保单位职工自参加生育保险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破产、改制企业在破产、改制前应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据介绍,生育保险基金主要用于女职工孕产休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符合国家、省和市规定的其他费用支出。其中,生育津贴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假期限,以女职工当前生育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标准按日计算,拨付到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本人。生育津贴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本人工资高于本单位缴费基数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其差额部分。

女职工可享受的生育保险包括: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因生育所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生育医疗费用;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治疗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或者休假期间治疗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但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因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胚胎移植的医疗费用,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出国以及赴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据介绍,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院管理,参保女职工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女职工领取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男职工所在统筹地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定额补贴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证明,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一胎准生证享生育保险待遇


日前,记者从环翠区人社局获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享生育保险待遇,需一胎生育证明。而现行政策规定,开具一胎生育证明,可去社区计生部门办理。

6日,参保职工王女士急匆匆地来到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称自己怀孕后到医院办理孕检备案,医院要求出具准生证,可是自己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时被告知,居委会已经不再办理一胎准生证,不知道该怎么办?

环翠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介绍,因为按照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威海市计生部门已经不再办理一胎生育审批手续,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参保职工可以先到社区计生部门开具一胎生育证明,然后持相关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医院办理孕检和生育备案即可。生育后到经办机构领取生育津贴时,也要携带一胎生育证明。

环翠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因为根据目前的计划生育政策,威海市规划部门已不再对生育审批程序,因此本案,参保人可以先向社区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出生证明,然后将相关证明、身份证、结婚证、社会保障卡等信息到医院进行检测和生育。生育后的机构要获得生育福利,还可携带孩子出生证明。

保险知识汇总,女职工生育都有保险买单


《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南京市非机动车、燃油助力车交通管理办法》四项规章被“大修”了,该清理结果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通过。

生育保险覆盖所有单位

今后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了。《南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修改后的一大“亮点”就是,将覆盖面由原先的南京城镇各类企业职工,扩大到所有的用人单位,包括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职工或雇工。

据了解,有4种情况可享生育保险待遇。如女职工生育或者流(引)产,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保险基金;女职工妊娠后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或流(引)产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普通病房住院费、医药费及产后访视恢复基本治疗费等生育医疗费用,都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妊娠后及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因实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也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农村残疾人也要安排就业

城镇和农村的残疾人都一视同仁享受按比例安排就业。据介绍,过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象仅限“城镇常住户口”残疾人的规定,《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修改后,将农村残疾人也纳入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对象和范围。南京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城乡各类经济组织(含外地驻宁单位),应按照不低于本单位上年末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该规定还特别指出,残疾人就业要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并根据其残疾类别和程度安排适当的工种和岗位,在劳动报酬、生活福利等方面跟其他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另外,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规定中也做出明确要求,单位如逾期不缴或不足额缴纳,要对逾期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如拒不缴纳的,则由市和区、县残疾人联合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主要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用于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和个体经营等。

商业性比赛要备案管理

如今南京有些单位和企业举办一些全市或全省性比赛,如爬山、攀岩等比赛,但这些比赛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为了规范这一市场,《南京市体育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备案管理”的内容。即“涉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体育项目的,经营者应当在开业前30天,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违反该规定,最高可罚5000元。如果开展这些对抗激烈、危险性较大的活动,经营方除预设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救护应急预案及设明显的警示标记,对安全要求和器材设施的使用、项目的危险性以及参加人员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作出说明,还要建立自检制度,定期对经营场所、器材和设施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并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教练员和开展技术指导、救护等工作。如果做不到,最高可罚2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