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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险种增至五项

2020-10-30
社会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保险知识 保险种类

国务院法制办11月15日就《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国家要求征收的社保险种由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扩大为全部五项,新增工伤险和生育险。参保主体除单位及其职工外,还将个人身份加入缴纳范围。

个人纳入参保范围

草案规定,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职工需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

此次草案中,关于适用范围的变化包括:一是在管理环节上,在原办法规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申报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基础上,增加了社会保险费基数核定环节;二是在征收险种上,将原办法规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三项保险,扩大为全部五项社会保险;三是在参保主体上,不仅包括了原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还根据制度发展,将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个人纳入本规定。

强制企业足额缴费

根据草案,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面临多项强制措施。

一是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用人单位欠缴之日起10日内发出限期补缴催告书,催告用人单位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义务和相关法律后果。

二是规定用人单位逾期仍未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依法查询其存款账户,根据查询情况报所属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并将划拨决定书送达用人单位。

三是规定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要求该用人单位以抵押、质押的方式提供担保,签订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缴费协议以及担保财产抵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置方式。

四是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或者担保期满仍未能清偿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延伸阅读

保险参保人,包头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展顺利


前三季度,包头市五项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征缴指标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五项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4.99万人,其中企业参保49.23万人,分别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9.9%和99.7%;扩面新增25548人。

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9.91亿元,其中企业征缴18.25亿元,分别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63.8%和64.5%。清欠养老保险费8344万元。

共为20.83万名离退休人员(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7.35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2.94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23.96亿元)。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为28.1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9.2%。目前,已为9.9万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居民发放养老金2.18亿元。

二、医疗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3.48万人。扩面新增15480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77.4%。

共征缴医疗保险费8.96亿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05.4%。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0.92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6.1%。

三、失业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1.7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9.8%。

共征缴失业保险费2.05亿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20.9%,

四、工伤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7.89万人。扩面新增12768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5.1%。

共征缴工伤保险费4859万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5.2%,

五、生育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0.15万人。扩面新增32151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0.4%。

共征缴生育保险费6838万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26.6%。

社会保险险种及其基本特征介绍_保险知识


社保全称社会保险,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帮助公民面对某些社会风险如:失业、疾病、事故、衰老、死亡等,或是保障基本得生存资源如:教育、医疗等。现代社会保险是由奥托·冯·俾斯麦于19世纪在德国创立的。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的五大基本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有些公司计算五险一金并不是按照员工实际工资,而是另外设置基数计算缴纳的)

保险知识汇总,内蒙古:社保五项基金累计结余超百亿元


7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公布的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数据显示,200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额146.86亿元,比上年增加44.17亿元,增长4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108.45亿元,比上年增加20.47亿元,增长23.27%;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08.29亿元,比上年增加38.44亿元,增长55%,社会保险基金五项基金累计结余首次超过百亿。

在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中,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6.69亿元,比上年增长36.27亿元;支出87.68亿元,比上年增加15.97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98亿元,较上年增加0.68亿元;支出2.42亿元,比上年减少0.14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05亿元,较上年增加5.76亿元;支出17.3亿元,比上年增加4.21亿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5亿元,比上年增加0.85亿元;支出0.76亿元,比上年增加0.42亿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845.69万元,比上年增加1935.75万元;支出2757.98万元,增长12.66%。

谨记人身保险理赔五项注意


购买保险之后理赔纠纷问题也会随之而来,专家建议: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应建立正确认识,应该根据自己对养老、疾病、子女成长、生存、死亡、伤残等方面的风险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如何处理人身保险的理赔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人身保险理赔案例

小孩疝气到底能不能赔

案例:阿珠在孩子一出生后就帮他投保,孩子在3岁时因为疝气而住院开刀,阿珠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却因“病属于先天性疾病,不在理赔范围中”,拒绝理赔。

分析:“疝气”虽然属于人们常识中的先天疾病,但阿珠的小孩的确是到了3岁时,才发现有疝气,而此前在出生后特别是在投保之际,并不知道孩子有此情形。所以,阿珠为孩子投保时也不存在“未如实告知”之故意过错。

建议:为了说明自己的“清白”,阿珠可以向医院申请调阅小孩出生时的健康检查表等相关证据,说明孩子出生时并未检查出与先天疾病相关症状,阿珠也非恶意隐瞒小孩病情,向保险公司申诉,或向保险同业公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这样便能提高理赔的成功率。

投保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容易进入的几点误区。

视投保回报率有多高来决定购买与否

冲着险种的投资回报或分红水平而购买保险是不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购买保险产品应建立正确认识,应为满足自己对风险保障的需求而不仅仅为了投资回报率及分红水平高低而购买;应该根据自己对养老、疾病、子女成长、生存、死亡、伤残等方面的风险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人身保险。

投资回报率及分红水平高低与持有保单时间长短、市场环境、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等诸多客观因素都有关系。投保者应始终把享有风险保障作为持有保险的根本目的,尤其不要因为投资回报率及分红水平没有达到预期而退保,从而使自己受到不必要的退保损失。

个人信息变更后不及时告知

在个人信息变更后未能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或保险营销员,在真正发生保险事故时很可能损害自己索取保险金的权利。

没必要帮保单做"体检"

投保者可以定期检查自己所拥有的保险合同的状况,或者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根据自身具体情况的变化来及时终止不必要的保单、为需要更多保险额度的保单增加保险金额等。

人身保险理赔注意事项

1.报案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标的遭到损毁或发生保险事故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及他们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尽快通知保险公司,否则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受益人自行承担。一般情况下,投保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保险公司。

一般情况下,理赔报案均采用电话形式。报案时应详细说明下列问题:保单号码、被保险人、报案人、事故基本情况(时间、地址、经过)、就诊医院、现状、代理人、联系方式等。

2.符合责任范围:

保险公司只对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进行赔偿,对于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并不提供保障。客户可以通过阅读保险条款或拨打保险公司的电话进行确认。

3.理赔资料齐全:

在进行保险理赔时,无论是什么险种,必须准备最基本的单证为:保险单正本、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身份证证件的原件及最近一次缴费的发票、理赔申请书,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需填写委托授权书。

未住院: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门诊+住院:门诊病历、门诊收据、诊断证明、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各种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收据。

4.理赔分割单:

如果被保险人有社会医疗保险,社保已经给报销了一部分,那么需事先向保险公司出示由社保开具的医疗费用报销分割单,并注明所花费的医疗费用总额和社保已支付的费用,连同原始单据的复印件一起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将依据上述材料在医疗费用的剩余额度内进行理赔。

5.理赔事故调查:

资料收齐后,保险公司如有疑问会进行理赔调查。要求客户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如有需要还需要提供理赔资料以外的其他。如果投、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有隐瞒病史的带病投保或投、被保险人没有亲笔签名等情况,都会给理赔的进行带来障碍。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并且要亲笔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

理赔一直是投保人最关心的事情,但在理赔这一环节里总是有这样或是那样的注意事项。理解好这些细节问题,理赔过程才能顺畅进行。

寿险投保有诀窍 五项条款需留意


相比健康险、财产险等,寿险最早为人所熟识,同时也是最具群众基础的险种。当然,买好寿险并不简单,购买寿险必须要注意五项条款。下文将进行详细解析,以供广大消费者参考。

宽限期条款一年期以上分期交费的人寿保险,对于续期保费的交纳一般有60天宽限期,保险公司不收取延期交费的利息;对于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给予赔付,但会从支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欠交保费及利息。若超过60天宽限期仍未交纳保险费,保单会失效。

复效条款人寿保单因投保人不按期交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自失效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申请复效;若保单失效两年内不申请复效,保单永久失效。

误报年龄条款寿险保单误报年龄条款规定,对于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同要求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对于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交纳保费少于或多于应交保费的,缺少部分由投保人补齐,多出部分保险公司会退还投保人。

受益人条款人寿保险中受益人可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若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将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获得。

自杀条款在包含死亡责任的人寿保险中,为防止道德风险,避免怀有自杀企图的人购买高额保险,相关保险条款规定,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内自杀,无论精神正常与否,保险公司都不给付保险金,但可按保单退还其现金价值;若自杀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后,保险公司会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在如今“服务至上”的寿险领域,“附加服务”、“增值服务”不仅是寿险公司宣传的重点,也是寿险营销员展业时良好的辅佐,但客户在选择的时候不容忽视的是以上五个条款。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知识大普及


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

如果你是个灵活就业者,社保全额由个人负担的话,那你只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50周岁)就可以享受每个固定的退休金待遇。

医疗保险,从你缴纳之日起,如果因病住院治疗,个人只负担医疗费的40%,60%由医保部门负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除了住院享受保险待遇外,平时每个月医保部门都会往你的医疗卡里打钱,可以到药店买药,也可以上医院看门诊。也就是说社保的作用是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问题。

社保缴费比例,以3000元为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20%,也就是600元;个人缴8%,240元;

2.失业保险:单位缴1.5%,也就是45元;个人缴0.5%,15;

3.工伤保险:单位缴1.0%,也就是30元;个人不缴;

4.生育保险:单位缴0.8%,也就是24元;个人不缴;

5.医疗保险:单位缴10%,也就是300元;个人缴2%+3元,即60+3元。

保单,年末给保单年检常规五项不可少


买了保险不等于你就可以将保单束之高阁,不妨趁着辞旧迎新的机会给自己的保单做一番“体检”,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近日,北京市民王女士接到了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称她的保单要到期了,让她及时续保。王女士称,要不是这通电话,她根本想不起来续保的事。

相信有不少市民也和王女士一样,在购买保险后,往往都把保单束之高阁不去管它,不到发生保险事故时,是很少去关心它的。但若发现由于自己的疏忽而导致保险权益受到损害时,又懊悔不已。

其实,这些麻烦都可以得到有效避免的。每年或每两年为家庭保单做一次全面仔细的“体检”,就是一种不错的有效手段。

保单“体检”查哪些项目?

平常我们去医疗中心做健康体检,都会有不同的套餐、项目供个人选择。那么,家庭保单的“体检”该查些什么项目呢,查到问题后又该如何解决呢?在此给广大读者提醒,保单年检“常规五项”不可少。

常规项目一:地址检查。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生活的变迁,随之带来的是市民在早年投保时填写的的联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建议市民可以检查一下自己的保单,一旦发现保单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与现有的联系方法有出入时,应及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通过电话将自己新的联系方式告知保险公司,使保单处于一种可服务状态。

常规项目二:缴费情况和效力问题检查。

不少市民为了方便省事,选择了银行转账划款方式。但由于一些市民疏忽了保险的缴费时间,忘记预存保费,导致扣款不成功。或是在清理银行账户时,稀里糊涂把缴保费的账户注销了。若之后因故未收到保险公司的催缴通知,或催缴后仍忘记缴纳保费,就会导致保单失效,保户的保险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维护。

建议市民可以在年前就将下一年应该缴纳的保险费用打入约定账户,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而导致扣款不成功。若要避免预存时间过长,发生资金利息损失,就应牢牢记住缴纳保费的时间。比如,将缴费日期醒目地标在日历中,或者利用手机、IPDA等电子设备的的“备忘录”提醒功能,到期提醒自己缴费。总之,要想好办法避免保单“冤枉”失效。

常规项目三:看看服务人员是否仍在。

总有人抱怨说:“自己购买保险多年了,刚购买保险的时候,代理人整天和自己联系,可时间一长,就没有业务员的消息,保险公司其他的服务人员也没有上门为其服务。”

建议购买保险后最好把销售员的名片与相应的保单存放在一起。若在“年检”过程中发现这个代理人已经有段时间没有与自己联系了。一旦业务员真的离职了,可以拨打保险公司热线电话,要求对方重新委派新的服务人员为自己服务,从而保怔自己的保险始终处于一种活动的状态。

常规项目四:签名和年龄等细节问题。

在保单年检中,要仔细检查一遍家中各张保单的投保人签名栏、被保险人签名栏、受益人姓名栏、被保险人年龄栏等细小处。若发现当初投保时未能亲笔签名,或被保险人年龄有误、或者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受益人,都应及时与代理人或保险公司客户服务部取得联系,办妥更改手续。

常规项目五:该领的生存金是否已领取。

很多投保者在买完保险后,常会忘记自己买了点什么,更不清楚什么时候可以跟保险公司“领钱”。保单年检就是一次“查漏补缺”的好机会,看看是否有应该领却未领取的保险金。

建议如果错过了领取部分生存金或返本金的机会,不要太过紧张,可以仔细查看一下保单,或向保险公司咨询。

保障内容也要检查和调整

还可以趁着保单年检的机会,看看每个家庭成员所投的各个保险,有没有保障内容重复的。

其次,随着家庭情况发生变化,要看看现有的保险保障够不够,是否需要再添加点什么,或是调整点什么。比如换工作、涨工资、结婚、生儿育女或个人健康、家庭经济状况有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检查保单,确认保险计划是否足够。

再者,在我们的家庭保障计划中,有些保单仅是一年一保的短期险,如一年期意外险或医疗险,或是需要一年一缴的附加险种,对此更要严格“体检”及时追加投保或调整投保计划。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完整的保障规划不只包括寿险,还有常被消费者忽略的财产保险部分,比如家财险、车险、宠物责任险、保姆责任险等,也需要定期检视。如果房子、车子、宠物的情况有变化或是更换,也需要重新调整手上相应保单的内容。

保单,给保单体检的五项步骤说明


购买了保险的朋友们,希望你们以后能够养成一个定期检查保险保单的习惯,这样的话如果有过期需要清除的保单、到期需要续钱的保单、逾期需要续保的保单等等问题的时候可以及时采取措施补救。那么要如何检查自己的保单情况呢?我们总结了五项步骤,大家一一来看。

步骤一

检查联系方式

如果投保时填写的地址和电话等联系方式出现了变化,应通过保险代理人或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进行变更。

步骤二

确认保险代理人仍然在职

如果发现代理人已经离职,可以致电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要求重新指定一名保险代理人。

步骤三

明确缴费方式和时间

部分消费者在不同公司买了多份保险,很容易混淆缴费时间和方式。因此,应在新一年的日历上进行标注。如果是银行转账,要确认银行卡扣款时间和额度。

步骤四

确认保险收益是否完全获得

如果是带有分红、满期给付功能的保险产品,体检时要特别注意。

步骤五

整合家庭保单

最好制作一张表格,列明每张保单的缴费时间、投保人、受益人、保障利益、保险收益领取时间、缴费账户、相关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营销员电话等,这样每年给保单做体检时可以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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