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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参保人,包头市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进展顺利

2020-10-22
社会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前三季度,包头市五项社会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其中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征缴指标已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五项社会保险

一、养老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54.99万人,其中企业参保49.23万人,分别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9.9%和99.7%;扩面新增25548人。

共征缴养老保险费19.91亿元,其中企业征缴18.25亿元,分别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63.8%和64.5%。清欠养老保险费8344万元。

共为20.83万名离退休人员(其中企业离退休人员17.35万人)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32.94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23.96亿元)。

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人数为28.1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9.2%。目前,已为9.9万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居民发放养老金2.18亿元。

二、医疗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73.48万人。扩面新增15480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77.4%。

共征缴医疗保险费8.96亿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05.4%。

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50.92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6.1%。

三、失业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41.7万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99.8%。

共征缴失业保险费2.05亿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20.9%,

四、工伤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37.89万人。扩面新增12768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5.1%。

共征缴工伤保险费4859万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5.2%,

五、生育保险

截止9月底,全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40.15万人。扩面新增32151人,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80.4%。

共征缴生育保险费6838万元,完成包头市目标任务的126.6%。

扩展阅读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须知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属三种情形(从事个人经济活动;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灵活就业人员)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可参保的险种主要有(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二)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另外,原则上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须参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但有特殊困难的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只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但须提供由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工资额:按本人的每月工资总额缴纳,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缴纳。

(二)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19%缴纳,其中18%为基本养老保险,1%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9%缴纳,其中8%为综合医疗保险,0。5%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0。5%为生育医疗保险。

注:个人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全部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首次申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第二步: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第三步:持参保所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步: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其他相关内容

(一)遗失补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原《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遗失补办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二)参保受理时间: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当月处理,16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处理;

(三)银行托收时间:每月21—26日;

(四)参保人应于每月20日前在银行托收账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止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将视为参保人员自动停止参保。若恢复正常参保的,必须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托收成功的次月,社保机构根据参保人提供的通信地址寄出《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收不到者,可致电25168811或25168123补打收据。参保人如通信地址,银行帐号,联系电话变更,应及时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五)填写表格,字迹应当工整;

(六)如实申报,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社保各分局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市 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保大厦二楼征收大厅8号窗;福田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保大厦3楼;罗湖分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126号物资大厦11楼;盐田分局:深圳市盐田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南山劳动大厦;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南关大厦斜对面;龙岗分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相关链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计算

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由缴费人员类别确定;缴费基数需综合考虑申报月均工资和最低缴费基数,取两者中较高者。

缴费人员类别有三类,分别为:A城镇户籍,包括本市城镇和外埠城镇人员,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8%,0.2%和2%+3;B农民工,包括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仅需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C农村劳动力,包括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埠农村劳动力,此类人员与农民工的区别仅在医疗保险的缴纳上,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8%,2%+3。

缴费基数与缴费额计算:各项保险根据缴费人员类别的不同均设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月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高于缴费基数的按照实际申报月均工资额计算

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手续?


参保人员增加:参保人员需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包括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鉴证。外地、外省市调入职工携带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同时调入职工的个人帐户基金必须按国家规定转入我市社保处。企业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增加花名册》,申报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并在次月10日前到地税部门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初次参保的职工需带一寸照片一张同时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参保人员的减少:企业必须携带减少职工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附报材料如退休审批表、解除合同的证明、死亡证明和原始火化发票等(若交通事故死亡还须出具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到就业处职介所一楼大厅或镇(区)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企业需于每月20日前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减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退工手续,办理有关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封存手续,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发放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单。若在职人员死亡除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减少表》外,带需附报资料到退管科办理供养直系亲属、丧葬抚恤待遇审核手续,经审核后凭支付凭证并带收据到社保处财务科领取丧葬抚恤等费用。

参保人员,合肥: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合肥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80万人。从本月起,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住院报销待遇方面,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若参保人员患有冠心并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等27个病种,可以申请特殊病门诊待遇。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还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参保人,关于社会保险中断的问题解答


保险,人人都想要,人人都需要,可是关于保险的条款条例太多太复杂,一般人基本上是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有朋友在我们的保险交流群里面有过提问,说自己的社保一直就是公司在帮忙交,自己没有管过,现在从公司离职了社保也断了,关于社保断保方面,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的问题,给大家提供参考。

医保:停交次月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欠费多久算中断?中断了对参保人有何影响?

如果当月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那么,这个月就没有缴费历史,在医疗保险就没有连续缴费记录,这就视为医保中断。

对参保人的即时影响,就是停止缴费的次月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长远来说,医保中断会对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有影响,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是算连续缴费年限的。所以,为了自己的医疗保障,大家最好连续缴费,不要中断。

养老保险:中断没有太大影响

养老保险欠费中断对参保人有影响吗?

养老保险是否中断缴费对今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没有太大的影响。因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中,参保人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的条件是看累计缴费年限是否达到规定的年限和年龄是否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不是看缴费年限连不连续,与是否连续参保缴费没有太大关系。

Tips

工作断档期间,怎么自己交社保,要交多少钱?

参保人工作断档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到户口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去参保并缴费。

医保

在停保当月马上重新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费,则次月依然可以享受医保待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分为三部分:一个是基本医疗保险,二是重大疾病医疗补助,三是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必须缴交的,两项保费合计每月需缴费387块多。补充医疗保险,这可以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缴交。

养老保险

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最低缴费下线是每月481.6元,全部由参保人个人缴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选择更高的缴费额度,缴费水平提高,以后领取的养老金待遇相应会有所提高。

温馨提示:再就业之后,社保由公司买了,之前自己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去办理的医保、养老保险,记得要去去办理停保哦!

保险知识汇总,海南对工伤养老等五项社会保险进行修订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规定(修订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等五项社会保险,此次一并提请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初审。

省人社厅厅长王焕明表示,此次集中修订社会保险法规,是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在广泛征求和依法合理采纳相关部门意见后,对五项社会保险法规在适用范围、统筹层次及支出项目等方面作相应修改。

扩大参保范围

记者看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增加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办法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的内容,并将“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外国籍人”纳入参保范围。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把失业人员纳入了参保范围,增加了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并把在我省就业的外国人纳入了参保范围。

同时,《〈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也将“个体工商户纳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外国人在本省范围内就业的,参照本条例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写入草案。

核定征收机构

关于社会保险的征收机构,五项社会保险费征缴数额的核定权,由地税部门划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调整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相关职能。

省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经研究认为将社会保险费征缴数额的核定权,由地税部门调整划归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省政府根据《社会保险法》、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出的一项重要决定,也是我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制的一次重要调整,应当充分做好有关职能调整和各项工作的衔接、转换,确保平稳过渡,有序运作。

此外,各修改草案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等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明确。

提高保险限额

《〈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根据省情,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实际缴费年限统一为15年,不再区分10年和15年两种缴费年限。同时,对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进行了修改完善。草案对向后逐年补缴增加了不超过5年的时间限定,并规定补缴超过5年后,实际缴费年限仍未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按照一定比例缴满15年,使有关规定更加合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将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的要求,《〈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额下限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调整为6倍。同时,建议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费率从5%调整为5%-7%,具体费率由省人民政府决定。

王焕明表示,五项社会保险法规的修订充分考虑到省情,从民生出发,关切民意,想方设法提高保险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例如,《〈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草案)》)明确了生育保险实行全省统筹,规定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其从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保险知识汇总,我国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近期增加


“九五”期末,全国有10447万职工和3170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300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4200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约3000万人参加了生育费用社会统筹。

来自权威部门的数据显示,“十五”期末,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预计分别达到17300万人、13500万人、8000万人和4700万人。

在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加的同时,“十五”期间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增长迅速。预计“十五”期末,社会保险基金全年收入总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左右。

此外,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2004年和2005年全国已连续两年无当期拖欠,各地还积极采取措施,补发过去的历史拖欠,到2005年共补发240多亿元,16个省份已全部补发了历史拖欠。同时,各地努力保证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待遇的及时足额结算与支付。

然而,同我国13亿的人口基数相比,我国社保覆盖面还很窄,不足以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社会保障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

为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将采取以下五大措施确保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扩大社会保险城乡覆盖范围。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考虑不同地区、不同人群之间收入水平差异以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承受能力,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提高统筹层次,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探索建立地区间医疗保险风险调剂机制,逐步推进失业保险地市级统筹。

形成资金来源多元化机制。统一依法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建立健全基金预决算制度,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对社会保障的资金支持力度,激活农村潜在社会保障资源,提高农民的缴费和参保能力。

积极稳妥地探索社保基金运营和监管机制,实施功能性监管和协同监管机制,保证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营。规范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严防基金流失。完善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制度和办法。

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加强社会保险信息化、数据化、标准化管理。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会化管理。积极推动老年公寓等养老工程建设。加快金保工程建设,实现基础管理现代化。

保险知识汇总,《社会保险法》实施 参保人员需知晓


近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正式出炉,并将于今日起实施。此“若干规定”是对《社会保险法》中一些原则性条文的细化,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用人单位和职工的法律责任等30个条款。

缴费不足15年可书面申请停保

《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此次“若干规定”则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可累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余额可全部继承

“若干规定”中还明确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经本人书面确认后,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职工在多个单位就业各单位分别缴纳工伤险

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可职工如果同时在多个工作单位就职,该由谁来缴纳工伤保险呢?“若干规定”明确,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领失业金期间职业培训可领补贴

“若干规定”明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的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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