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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须知

2021-01-11
社会保险知识 社会保险十三规划 关于社会保险知识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对象主要包括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属三种情形(从事个人经济活动;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灵活就业人员)之一的,可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缴费手续。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可参保的险种主要有(一)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二)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生育医疗保险。另外,原则上深户灵活就业人员须参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保险,但有特殊困难的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可只选择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但须提供由辖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开具的特殊困难证明。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一)个人缴费工资额:按本人的每月工资总额缴纳,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不得低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高于或低于者,则分别按300%或60%缴纳。

(二)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19%缴纳,其中18%为基本养老保险,1%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按本人月缴费工资的9%缴纳,其中8%为综合医疗保险,0。5%为地方补充养老保险,0。5%为生育医疗保险。

注:个人在个人缴费窗口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的,全部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户口本复印件(验原件);

(二)在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单位证明;

(三)灵活就业的人员,须出示与之产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

(四)首次参保人员,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外,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还须提供下列之一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属调入人员的提供调令;2,属招工的提供招工表;3,属大专院校毕业生的提供分配函;4,属复退转军人的提供安置部门的介绍信;5,属户口迁入的员工,女35岁,男45岁以上的还需提供迁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状况证明。

(五)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户名和帐号页的复印件(验原件);

(六)已有《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在申请个人参保缴费时,需验审《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首次申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参保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第二步: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第三步:持参保所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第四步: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其他相关内容

(一)遗失补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属《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遗失补办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属原《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遗失补办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

(二)参保受理时间:每月15日(含15日)前申报的当月处理,16日后申报的,视为次月处理;

(三)银行托收时间:每月21—26日;

(四)参保人应于每月20日前在银行托收账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以防止托收失败。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将视为参保人员自动停止参保。若恢复正常参保的,必须到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四)托收成功的次月,社保机构根据参保人提供的通信地址寄出《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收不到者,可致电25168811或25168123补打收据。参保人如通信地址,银行帐号,联系电话变更,应及时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五)填写表格,字迹应当工整;

(六)如实申报,否则,法律后果自负。

社保各分局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市 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保大厦二楼征收大厅8号窗;福田分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社保大厦3楼;罗湖分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126号物资大厦11楼;盐田分局:深圳市盐田区深沙路112号建工大厦13楼;南山分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南山劳动大厦;宝安分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南关大厦斜对面;龙岗分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劳动社保大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相关链接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计算

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其中,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由缴费人员类别确定;缴费基数需综合考虑申报月均工资和最低缴费基数,取两者中较高者。

缴费人员类别有三类,分别为:A城镇户籍,包括本市城镇和外埠城镇人员,需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8%,0.2%和2%+3;B农民工,包括本地农民工和外地农民工,仅需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C农村劳动力,包括本市农村劳动力和外埠农村劳动力,此类人员与农民工的区别仅在医疗保险的缴纳上,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分别为8%,2%+3。

缴费基数与缴费额计算:各项保险根据缴费人员类别的不同均设有最低缴费基数,申报月均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照最低缴费基数计算,高于缴费基数的按照实际申报月均工资额计算

扩展阅读

深圳市社会保险局热点问题集中解答


越来越多的市民参加了社保,社保参保查询等问题也接踵而至。社保卡能"借用"吗?非深户失业保险金清零?深圳市社会保险局对这些问题做出了回应。

非深户失业保险金清零?深圳市社保局称不可能

“新年伊始到市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历史清单,却发现原有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翼而飞’!有工作人员还回应称此前非深户员工缴纳的失业保险金新年起全部清零!”近日,有网友在深圳新闻网发帖质疑市社保局的做法,要求对失业保险金的去向给个说法,引起了众多关注。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非深户员工今年起才纳入失业保险

2013年1月1日,深圳市实施新的失业保险制度,将非深户人员纳入了参保范围和享受待遇的范围。

深圳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深圳市在2013年1月1日起才将非深圳户籍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和享受待遇的范围,2013年之前非深圳户籍人员既不缴费也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因此不存在非深圳户籍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清零的问题。 ”

以前只有约40%员工享受失业保险

根据1997年3月1日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该条例所称的失业员工只是指失去工作并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的具有特区常住户口的员工,并不包括非深户员工。

“市政府确定的比例是40%,主要是根据当时的就业构成状况,就业人口中深圳户籍人员和非深圳户籍人员的人口比例大致是40∶60。因此,我市的用人单位并不是为每个员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而是为单位员工中的深圳户籍人员缴费,并仅限于深圳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5000万制卡费去哪了?深圳市社保局回应

近日人大计划预算委召开的专题审议会上,我市社保卡制作费用支出5109万元,2013年该项费用安排预算5550万元引起人大代表质疑,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一些参保人关注。记者昨天从市社保局获悉,社会保障卡制作经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该局是代收代支的角色,历年制卡结余已全部上缴市财政。

据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介绍,1992年我市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为存取参保人的相关信息,适应电脑联网管理,我市原医疗保险管理局率先在国内推出了医疗保险磁卡证,同时根据原市工商局的核准,按10元/张的标准收取医保卡制作服务费。1996年,原深圳市社会保险局与深圳市医疗保险局合并成立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从1996年7月至2007年8月一直沿用原市医保局的做法。

深圳市社保局提醒:社保卡"借用"或被停卡2年

一张小小的社保卡,收费20元,是不是有点贵?对于人大代表和市民质疑的制卡费用问题,市社保局回应称,根据2007年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磁条卡需过渡为芯片卡,自2007年9月1日起,我市统一使用芯片卡,经市物价局正式批准收取制卡费,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管理,参保人办理社会保障卡缴纳工本费20元/张,直接存入市财政账户。其中,制卡商制卡费用为每张11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始加密费为每张1.5元,这两项为固定支出。剩下的按照实际所需支出,比如制卡系统的更新、卡的运输费用等。收取的费用统一存放市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在很多参保人看来,医保基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自己的,“想给谁用就给谁用”。黄险峰指出,这样的认识存在误区,因为个人账户里的钱是社保基金的一部分,是只能给参保人个人看病的基金,它的用途是定向的,因此“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自己腰包里的钱,只在个人生病时才可以使用”。

记者了解到,个人账户是与统筹基金并列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方式。参保人每个月缴纳的医保金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的“大锅饭”,还有一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目前社保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的结余可由家属继承。

黄险峰介绍,按照现行法律,已构成骗取社保基金的人才会被处罚,对参保人一时疏忽或者故意把社保卡借给他人使用而造成的问题,目前还没有处罚条款。但去年修订的深圳社保新规中规定,由于参保人的责任将卡给他人使用,医保卡将会被停用3个月到2年。他介绍,停卡期间看病自费,可以持单据来社保局报销,但报销额度只有50%。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新信息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方针、政策,拟订本市社会保险管理和经办办法、各项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完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意见。

二、负责经办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参保和费用征收,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家属统筹医疗费的征收以及相应险种项目待遇的审核和支付、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伤亡认定、待遇核准及抚恤金、丧葬费、遗属困难补助核准。

四、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用人单位和员工遵守执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处理违规行为。

五、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用人单位员工工伤认定;负责工伤伤残康复、工伤预防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进行管理和检查监督。

七、负责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基金安全和增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新信息

农民工医保参保人有望纳入生育医保人数将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

《生育保险条例》是深圳今年的重要立法之一。昨日,记者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了解到,立法后,生育保险将扩大覆盖面,农民工医保参保人将纳入范畴,参保人数有望从500万扩大到1100万。同时,“妈妈”将享有生育津贴。

记者了解到,深圳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根据目前的政策,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圳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单独的生育保险条例制定后,农民工医保参保人也将纳入生育保险范畴。”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医保处处长沈华亮向记者透露,届时,生育医保参保人数将有望从目前的500万扩大到1100万。

记者了解到,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建立与深圳经济发展与人口政策相适应的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在生育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不能降低,但有的单位难以做到。如果有了生育保险津贴,能够让她们得到更好的保障。”

深圳医保真空地带:三岁以下非深户儿童被遗忘

深圳儿童医院一楼大厅,一位父亲带着孩子来看病。据悉,3岁以下非深户儿童都无少儿医保。

近日,记者独家获悉了一份深圳儿童医院提交给深圳医管中心的调研报告。报告显示,在去年医院门诊就诊患儿当中,使用社保的比例仅占5%左右。而另据了解,3岁以下非深户儿童,在深圳无法办理少儿医保。根据2010年的数据,0到3岁的儿童占到总就医人群的50%左右,平均每天的住院支出在800元上下。而这个人群出现大病的几率极高,先天畸形和染色体异常以及围产期疾病等重大疾病的高发人群就是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家长陈先生质疑,3岁以下的非深户儿童多半是劳务工子女,而这些孩子无疑被暴露在了社会保障的“真空”里。而拥有家庭统筹医保的“出身较好”的孩子,却能享受门诊和住院双重覆盖,实际反映了社会的巨大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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