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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是什么?哪个更好?

2021-01-11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所谓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具有经营性,以追求经济效益为目的。

2、建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只要形成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商业保险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约形式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职能部门管理;商业保险由企业性质的保险公司经营管理。

4、对象不同:参加社会保险的对象是劳动者,其范围由法律规定,受资格条件的限制;商业保险的对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条款即可。

5、保障范围不同:社会保险解决绝大多数劳动者的生活保障;商业保险只解决一部分投保人的问题。

6、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的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分担;商业保险的资金只有投保人保费的单一来源。

7、待遇计发不同:社会保险的待遇给付原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保险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每年调整;商业保险则按“多头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则确定理赔标准。

8、时间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稳定的、连续性的制度;商业保险是一次性、短期的企业行为。

9、法律基础不同: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商业保险则由经济法、商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来立法。

社保是基础,商保是补充

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保险,它是国家管理部门以法律为依据,以行政手段进行实施和管理的保险。凡是参加工作或自谋职业的成年人都必须参加的保险。它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范围内的经济保障。因为社会保险是政府行为,所以它带有强制性的特点。雇主(或机构)在雇用雇员时应该签定劳动合同,雇主(或机构)应该为雇员办理社会保险,这是雇主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个体人员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社保,之后要履行按时、足额、连续缴费的义务。参保人员在遇到以上问题时,可以得到相关方面的经济保障。

社保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参保人员每人只有一份),它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对于参保者基本没有健康方面的要求,保障是保而不包。所以,它的保障度是不能完全满足个人需求的,于是,就需要商业保险来做补充了。

商业保险:是集社会(参保人员)力量为少部分被保险人在遇到某些(如: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医疗健康等)人身风险时提供应有经济保障的保险。购买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它应该根据个人的需要和个人的经济支付能力来购买的保险,既然是商业保险,它就带有强烈的商业色彩,它是社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强调的是个人公平(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能力进行购买,买的多,保障多,买的少,保障少,不买就没有保障),它的定位应该是:社会保险的补充。购买原则是:自愿原则。

由于社保属于政策性保障,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保障,他们的属性不一样,所以,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可比性。一定要比,社保是基础,商保是补充。

相关知识

社保跟商业保险共性和区别是什么


很多人都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这个世界风云变幻,太多的变化,太多的风险,人民无力承担。保险就是一种很好的保障。然而,社保跟商业保险有什么关系?“基本”和“补充”的朴素竞争的关系, 购买社会保险者,也可以自愿方式购买商业保险,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社保跟商业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社会保险是低水准、高覆盖,人人都有基本保障,但不一定足够,还需要自己准备加以补充,最好的选择就是加保商业保险。

1.社保跟商业保险的共性

两者都是规避风险,分摊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同样以概率论以及大数定律为数理基础,同样以建立保险基金作为提供经济补偿保障的物质基础。两者同属于社会保障机制,具有社会稳定剂的作用。社保跟商业保险都是处理风险的方法,都能起到分散风险,消化损失的作用。

2. 社保跟商业保险区别社保跟商业保险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仅能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商业保险则是根据投保人的能力,以更高层次的保障来实现他们的需求。社保跟商业保险经营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机构来运营,具有行政性和垄断性,不以盈利为目的。商业保险是在市场条件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行为,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以及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社保跟商业保险缴费方式不同,社会保险缴费来自三个方面即:个人,单位,国家财政。其中国际负总责。商业保险的保费由投保人独自负担,保费中还包括公司的营运费用等。社保跟商业保险业务范围不同,社会保险仅针对人进行保障;商业保险除了保障人之外,还提供对财产以及相关利益、损失的保障。3.社保跟商业保险互补

从双方的区别与联系可以看出,两者具备了互补的基础。社会保险对商业保险的补充:商业保险保障具备投保能力、符合投保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而社保对保险标的不具有选择性。从社会整体角度来讲,被排除在商业保险范围之外的人,可以通过购买社会保险的方式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从社会范围来讲,社保使更多的人获得了保障。

商业保险对社保的补充:在同一时点,社会上总是存在着收入差距,有些劳动者收入高,而社保的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他们只有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的途径来保障其养老、疾病、意外、财产等方面的需要。

4.社保跟商业保险的优缺点

社保交费每年都会增加,而商业保险交费固定不变。

社保养老没有受益人,如果中间出现意外,交的钱可能比领的钱多,而商业保险不管在哪种情况下,保证拿的钱比交的钱多,即使没有领到规定的年限,后代也可继承大笔的身故保障金。

商业保险有保费豁免功能,社保没有。

社会医保不能豁免保费,发生重大疾病时,社会医保还需继续交钱,而商业保险有豁免功能,由保险公司代交剩下的保费!社会医保保险责任有限,有很多不可保责任,如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不在报销范围之内,再如交通意外伤害、食物中毒造成的伤害、医疗事故或其它责任造成的伤害、重要器官移植等都不在可保范围之内,而商业保险可以100%保额报销,弥补生病请假带来的收入损失和部分医疗费!

商业保险比社保医疗保费高。

社会医保为事后报销(即出院结算后才能报销),下有门槛费(即免赔额,对免赔额以下部分不予报销),上有封顶线(对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而商业保险只要确诊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即可凭医院的诊断证明获得赔付,且不管交了几次费用,都赔付保额,为被保人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服务赢得更佳的医疗结果,甚至是为增加存活的几率提供了可贵的经济基础!

养老保险社保保最低生活,商业保险自己决定。

社会养老保险只能满足最低生活水平的需求,且未来每年领取是不确定的,如果在没有领取前发生意外身故,只能拿回个人帐户里的钱和丧葬费、抚恤金,而没有别的补偿;而商业保险领多少由自己决定,而且是一定领那么多,还有红利抵制通货膨胀,让自己的老年时代过上更丰盛的生活,即使被保人身故时不仅剩下的保费由保险公司代交,而且也可由家人继续领取养老金!

保险与直销的区别是什么?哪个更容易?


保险与直销有共同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

保险和直销的共同点是:把产品卖出去,人进来……产品卖出去,人进来……这是一样的。只销售产品、不建团队就做不大,必须两方面都要兼顾,而且要把它当事业做就必须建团队,在销售产品的同时,不断地吸纳优秀的人才加盟到营销队伍中来。这是保险和直销与其他行业的销售不同的地方。

保险与直销的不同之处

1.保险卖的是无形的产品,直销卖的是有形的产品。

保险卖的是无形的产品,比如人身意外、医疗险、车险、财险,当然现在的保险业也逐渐趋于投资理财、保值增值,保险业开始和银行业抢食蛋糕。直销卖的是有形的产品,而且是家庭日常生活要用的产品,比如牙膏、沐浴露、洗发水、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等等。一般情况下无形的产品比有形的产品难卖,因为它看不见摸不着,需要你费很多口舌,才能讲清楚、说明白。而直销卖的产品是有形的,产品好不好,做个产品演示看一下或体验一下就知道了,简单明了,更何况大多是日常生活必须要用的一些产品。

2.保险的薪酬制度是单层次的,直销是多层次的。

从行销上看,直销和保险哪个更容易些

直销强调的是分享而不是销售,自己用过牙膏、洗衣液,觉得好,则容易与别人分享,自己以前躺在床上,行动不自由,现在能下地到处活动了,别人见到就会主动咨询,客户也会很兴奋的分享自己用产品的过程,自己用产品的感受,而这个分享,是我们人的天性,不用教,人人都会。就象我们吃了一些有特色的小吃,我们会跟好朋友分享,在哪里吃的,有多好吃,吃的感觉如何是一样的。我的顾客也有不是做生意的,因试用产品而成为分享者。

直销(Direct Selling),按世界直销联盟的定义,直销指以面对面且非定点之方式,销售商品和服务,直销者绕过传统批发商或零售通路,直接从顾客接收订单。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1) 保险卖的是承诺,无形的产品,而直销卖的是实实在在的产品,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做保险比做直销难度要大。

(2) 从人员素质层次看,保险业务员的素质层次趋于平均,而做直销的朋友的层次跨度大,上至老板博士,下至小学生下岗工人,层次差次不齐,其实这也是直销的魅力之一,即市场空间大。

(3) 保险有国界限制,有的甚至还有区域限制,一般在深圳卖保险,不太可能跑去上海卖保险,因为路费太贵,得不偿失。而直销无国界区域性限制,只要你其中的一个下级发展到国外,等于你的生意做到了国外。

(4) 保险提成比例通常是逐年递减,一般三到五年后,同一份保单上,就不能再提了,但保险比传统上班、做老板还好 一点,至少所做的努力可以享受三到五年,而上班,今天上班今天就有收入,不上了就没有了,是单程收入,做老板也是一样,而直销是多程收入,付出一次努力, 多次仍至终生受益,前期保险收入可能会比直销高,但后期保险是逐年递减,而直销的收入是呈现倍增的趋势。

从产品上看有什么区别

保险是销售的最高境界,销售的是一种思想,卖的是一纸合同,是无形产品。而直销是销售的有形产品。

做保险的朋友销售的是无形商品,必须与别人谈论如何计算10年、20年后如何又如何,而顾客是看不见也摸不到的;直销的特色是有形的商品,那至于是无形的好或是有形的好,自己可以去判断,站在销售的立场上,有形的比无形的容易销售,如上网购物买东西,让顾客看得见摸得着的比较容易安心。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区别是什么?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强制保险制度,只要购车必须要买交强险,并且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而商业车险不做强制规定,投保与否可以由车主进行选择,并且险种较多,具有一定的自愿性与灵活性。

在保障范围上,交强险不设免赔限额,但有一定的责任限额,而商业车险可以补偿交强险超出责任限额的部分。可以说商业车险是交强险的有效补充。

交强险是否属于商业保险性质,关系到对交强险监管的法律依据、监管原则、交强险的费率制定原则等问题。所以大家有必要从概念上明确交强险的性质。

从理论上讲,商业保险是相对于社会保险或政策性保险而言。

《保险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保险(insurance)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这就意味着,保险,如不加其他限定和说明,就是指商业保险。商业保险由《保险法》调整。对于社会保险,国家专门制定了《社会保险法》予以调整。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虽然均具保险字样,但性质不同,法律上都有明确的定义,由不同的法律进行调整。

政策性保险,是国家给予政策支持的保险业务。目前主要是指农业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措施,主要是给予保费补贴,国家对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措施,主要是承担经营风险。

商业保险的特征,主要是实行自愿、等价的商品交换原则,是一种商业活动。自愿,就是投保人有权选择是否投保以及向哪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人有权选择是否承保。等价,就是保险费率是风险的价格,要反映风险的程度,投保人缴纳的保费与其转嫁的风险程度相当,保险人收取的保费与其承担风险的成本及预期合理利润相当。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采用强制方式实施,保险费率实行“不赔不赚”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不完全符合商业保险的自愿、等价原则,但从性质上看,仍然属于商业保险性质,是一种特殊的商业保险。

交强险有如下的特点:

第一,交强险不属《社会保险法》的调整范围,显然不属社会保险性质。国家对交强险并无保费补贴、承担经营风险等政策支持措施,交强险显然也不属于政策性保险。

第二,交强险是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保险法》第11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第136条规定了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审批、备案管理办法。其中规定,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鉴于《保险法》调整的范围是商业保险,中国保监会监管的范围是商业保险,既然强制保险仍由《保险法》调整,既然交强险由中国保监会监管,就说明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仍属商业保险性质。我们还可据此推理,商业保险包括自愿和强制两种实行方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实行自愿原则,但也可实行强制保险。

第三,交强险依法强制实行,只是强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交强险,至于向哪一家保险公司投保,可由投保人选择。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对于交强险的投保要求,不得拒绝承保,但保险公司有权选择不经营交强险。所以,交强险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商业保险的自愿原则,并不完全背离自愿原则,与社会保险中参保人必须到唯一指定的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有本质上的不同。

第四,保险公司经营商业保险,理应预期获得合理利润。交强险的费率由中国保监会审批,审批的原则是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费率是全行业的平均成本,费率中不包括利润。作此规定的初衷,是因为交强险强制实行,目的是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保险公司的宣传展业成本应当很低,保险公司不应从中获得较多利润。笔者对此也有不同意见,因问题复杂,将另外阐述。即使如此,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也基本上是对等的,投保人的风险程度高,缴纳的保费就多;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程度高,收取的保费就多,从总体上看,保险公司收取的交强险保费,能够覆盖其成本。所以,交强险费率的不赔不赚原则,并不明显违背商业保险的等价原则。

第五,交强险由多家保险公司经营,除价格外,保险公司可以竞争。有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获得了利润,利润归保险公司所有,有的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发生了亏损,亏损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从这个角度看,交强险与一般商业保险没有本质区别。

交强险与商业险的不同如下:

1、从缴纳的选择性上:机动车交强险是法律规定机动车必须缴纳的保险,如果不缴纳交强险交管部门有权对机动车进行扣留以及处以应缴纳交强险2倍的罚款处罚。而商业险是机动车可以自主选择的,没有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也就是说车主只要购了车,就需要每年为车辆投保交强险。投保时,车主可选择任何一家具有交强险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同时,被要求承保的保险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也不得随意解除保险合同。而商业险却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故车主也可以只投保交强险。当然,这样做由于保障范围和保障程度都比较有限,车主行车中需要自己承担的风险很大,因此,绝大部分车主都不会考虑这种做法。

2、赔偿限额:即在在保障范围方面,交强险商业险也有着较大的差别,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要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而商业险则不同,只实行有责赔偿原则。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承担被保险人负有责任的意外事故理赔责任,在被保险人无责任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商业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投保时,车主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即最高赔偿额度)是由法律规定的,为122000元。商业险的赔偿限额根据投保人的投保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3、责任赔偿方面:交强险部分责任比例,只要发生保险事故,即在法定的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而商业险是根据责任比例来确定赔偿数额的。

4、交强险商业险在其他方面也有些不同。比如,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如家庭自用汽车六座以下的车辆一年的基础保费为950元,任何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提供优惠或上下浮动。而商业险各家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自行决定优惠的幅度。比如平安网上车险就可以为车主提供“私家车商业险多省15%”的保费优惠政策。投保时,车主可登录平安保险公司官网的网上车险平台。选择好险种后,车主还可通过全国各大银行的银行卡网上支付、信用卡无卡支付,还有支付宝、快钱、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手段进行保费支付,投保十分快捷。

综上所述,交强险虽然在自愿、等价等方面与一般的商业保险的原则不完全相符,有一定差距,但无论从法律规定看,还是从经营过程看,仍属商业保险性质,是具有一定特殊性的商业保险。对于交强险的经营和监管,应当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一面,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政策,其具有的特性,在其他方面应当按照一般商业保险的原则经营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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