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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2020-07-13
住房保险规划 发达国家家庭保险规划 国外家庭保险规划的研究

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国管公积金中心职能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委员会的住房资金管理机构,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合署办公。

1234一、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住房资金(包括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拟订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和在京中央企业(以下称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以下称售房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和核算的制度办法。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开展年度核定工作,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审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提供住房公积金查询、对账和咨询服务;按照有关规定和授权,审批降低比例缴存或缓缴住房公积金;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及其配套政策所规定的归集执法工作。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审批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中央国家机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管理贷款资产,负责贷款回收。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售房款和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售房款和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审批售房款使用,审核维修资金使用。发放和管理房改资金委托贷款,负责贷款回收。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和资金中心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及统计分析,负责住房资金结息工作。

(六)编制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执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向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住房资金的归集、使用情况。BX010.CoM

(七)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的风险管理及其保值和归还。

(八)管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业务档案。

(九)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政策宣传、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监督和指导受委托银行、受委托中介机构的相关委托业务。

(十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

(十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延伸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社会职能?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各地在便民利民政策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在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体系上,各地政府都纷纷响应民众的需求,都在不断完善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下面就以天津市为例,给大家介绍有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组织结构设有1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宣传、信访、档案、会务、接待、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计划统计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计划、统计和资金调度,中心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定及考核。

(三)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合规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合规管理、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工作。

(五)归集执法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六)贷款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国债运作以及项目贷款的管理工作。  

(七)资金核算处

主要职能:负责市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资金划拨、会计核算及管理部核算业务的管理工作。

(八)审计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归集、提取、使用、核算和管理经费核算的审计。  

(九)科技信息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科技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财务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管理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党组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宣传、综合治理、武装、统战、保密、党组会务及文件管理、机关党委等各项工作。

(十二)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核定,人员招聘、岗位聘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考核、工资与社险核定、奖惩、人事争议调解、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四)行政保卫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安全保卫、设备维护、固定资产等工作。

(十五)风险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风险管理研究、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及实施等工作。

(十六)项目贷款处

主要职能:负责项目贷款操作规定、规程的制定和管理等工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六)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如需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等服务,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登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站首页的右侧边栏目下有网上业务模块,通过个人住房资金明细账查询功能可进行还款进度、贷款进度、提取进度等信息查询。另外网站还开通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可办理单位账务、缴存业务、调整业务、以及信息核对、教训进度、龙卡进度等事宜。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简介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4个(渝中、沙坪坝、江北、南岸)主城内办事处。

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庆公积金限制贷款条件

1、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个贷;

2、有公积金个贷余额的职工,不得给予其配偶发放公积金个贷,因此,职工及其配偶申请贷款时需均无公积金个贷余额。

以上是有关重庆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相关介绍,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关注网重庆住房公积金专题。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职能介绍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保留了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牌子。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分中心一共有3个: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垂直管理24个管理部;内设13个处室;下设2个直属事业单位: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北京市住房贷款个人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可能很多人都知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那么具体有什么职能部门,均有什么功能呢?下面具体介绍下几个职能部门。

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党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保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承办本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境)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综合计划处

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使用计划的编制、调整及实施工作;负责安排购买国债资金;负责资金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有关业务信息的统计及综合分析;负责中心综合业务的前瞻性研究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预算决算编制的上报工作;负责全系统的费用核定、固定资产的核定工作;负责协调财政、税收、银行等与资金管理工作有关的部门;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调度;负责市中心内部各处室的业务协调工作;负责管理部网点布点、设置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系统的审计工作。

政策法规处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市政府及上级领导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协调、参与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政策性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报批及出台等工作;负责中心有关重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组织政策性住房金融相关的课题研究,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规划。。

信息中心

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制开发与实施;制订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负责全系统计算机内部业务网络方案的设计、实施及使用管理,包括北京市住房资金因特网站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方案制定和开发工作;负责对外发布电子信息;负责硬件设备的选型、分配和安装调试工作;负责应用软件的系统分析、设计和编程工作;负责市中心电子办公耗材的采购、管理与发放;负责计算机系统的升级和系统软件、工具软件、电子书刊的购置及管理;负责全系统计算机业务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承担全系统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并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

住房资金管理处

负责对售房款、公共维基金、住房补贴资金等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制定相应管理办法;依据有关使用办法,负责审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办理其他住房资金使用手续工作;负责对单位贷款追偿工作;负责对政策性贷款发放、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提出有关的建议或措施;负责其它住房资金的风险、盈利能力分析;负责住房资金政策性贷款发展的研究工作;负责对直属管理部的住房资金使用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工作。

会计处

负责全系统住房资金核算办法的制定;负责制定会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会计工作业务流程;负责全系统会计核算;负责全系统帐户管理;负责协调与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会计核算工作,按规定负责上报核算报表;负责会计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负责对全系统资金的稽核;负责中心财务收支活动分析;负责对直属管理部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财务支出报销工作。

行政保卫处

负责全系统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系统资产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及办公用房的管理工作;负责车辆报废、更新以及办理政府采购有关工作;负责车辆及车辆安全工作;负责机关食堂帐务等事项的管理工作。

其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还有很多其他的职能部门,比如会计处,监察处,宣传处,客户服务部等。各个部门协调统一的合作,才让整个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顺利的运作发展,服务大家。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政策调整 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7月14日,黄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称,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省内异地和省外异地职工在该市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自去年9月开始,黄山市实施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但对户籍和各项证明材料等有严格限制和要求。现在,省内异地和省外异地职工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只要在就业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即可与黄山市缴存职工一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黄山市缴存职工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还贷正常,且符合黄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要求提供成套商品住房数量查询结果。

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职工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可凭《房地产权证》或经备案(或公证)的购房合同,及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发票、户口本等有效证明材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次。同时取消缴存职工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满2年的限制条件,只需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资料,即可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小知识: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公积金与常说的五险,合称为五险一金,但不一样的是,这一金是非强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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