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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内设机构职能

2020-08-05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七个处部,是管理全市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职能部门。但是您清楚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能吗?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内设机构: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综合处

协助领导处理管理中心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协调、督办中心日常工作,起草、修改以中心名义行文的文件;负责信访、接待、文秘、机要、保密、文电、会议、档案、车辆交通、安全保卫、财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中心的机构、编制及干部、人事录用、调配、考核奖惩、职称、工资、任免、人事统计等工作;负责党、团、工、青、妇、计生等党群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财务处

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决算和管理费用预决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并定期与受托银行对账;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管理费用的核算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资金运用管理处

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提取使用计划、贷款发放计划、购买国债计划和廉租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提取管理办法和个人贷款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呆账贷款的认定、核销申报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起草和住房公积金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不良贷款的统计和清收工作,组织不良贷款清收及司法诉讼、抵押物处置、呆账贷款的认定、核销申报等工作;负责对各管理部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归集管理处

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工作;负责办理市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监察室(稽核内审处)

负责监督中心各部门执行管理政策、财经法规及制度;负责中心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检查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核凭证、帐表,检查资金和资产,检测财务软件,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监督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各项合同、协议的执行,保证公积金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落实;检查建设项目的(概)预算、决算;对违反政策、法规和纪律的行为进行纠正;接待外部审计组织,检查、复核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并负责督促、落实。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技术信息处

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和完善;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负责年度结算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对帐单的打印;负责住房公积网上查询、语音查询系统和短信系统的数据更新、维护管理;协助做好网站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

盐城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部

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手续;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手续,负责逾期贷款的清收和归还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查询及政策咨询。[1]

相关链接:

盐城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调整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作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中低收入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支持中小户型普通住房消费,盐城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政策调整1.购建住房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按90平方米的购建房金额作为购建房总价款;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潢装饰费用。

政策调整2.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贷款的,累计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

政策调整3.借款人夫妇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贷款。不良信用的标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确定。

政策调整4.借款人夫妇信用记录中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的,按公积金应贷款额与未结清商业贷款额的差额贷款。

政策调整5.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与符合提取条件的家庭成员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之和,不得超过购建房总价款。

相关知识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进一步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办法。

扬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成立于2003年,是直属市政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座落于美丽的古城扬州国庆路北端,现有干部职工23人,担负着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重任。下设仪征、江都、高邮、宝应、仪征化纤和江苏石油勘探局6个分中心及城区、邗江2个管理部。

第一条适用范围

(一)支付房租费用

在工作所在地内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的。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在工作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行政区域内自有一套住房。

第二条证明材料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

下列提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支付房租费用

1、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

2、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应提供由住房保障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

3、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发票)。

2、物业管理收费票据。

第三条提取金额

(一)支付房租费用

1、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只能就一套租赁住房提出提取申请,每6个月申请一次。

2、多人合租同一套住房按租金分配方案核定支取金额,无租金分配方案的,以平均租金核定支取金额。

3、一套住房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6个月的应付租金,最高不超过5000元。

(二)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1、一套住房每次申请可提取不超过上一年度的应付物业管理费用(最高不超过2元/㎡?月),每年申请一次。

2、如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中明确所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纳的,可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

第四条其他

1、本办法未明确事项按我市相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试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根据地区的不同的,相应的地区也是有不同的办事方法和规定的,以长沙公积金为例,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有哪些,具体可以帮助我们的长沙市民解决哪些问题呢?

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网址:

查询项目:

个人公积金余额;个人公积金明细;个人贷款进程;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单位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是什么?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途径有哪些?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余额?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目前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

长沙住房公积金查询主要有三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1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

了解更多的关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相关事项可以选择登陆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站进行详细的了解。

连云港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


连云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2号)的有关精神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直接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处级独立事业单位,于2003年4月挂牌运行,负责对连云港市行政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的单位和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的公众资金经营管理机构。下面小编就连云港公积金缴存业务指南为大家详细解读。

连云港公积金缴存业务服务指南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与好处

1.住房公积金应覆盖范围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均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也可按规定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指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

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住房公积金好处多多

缴存可免税。企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成本中列支,免缴企业所得税;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存款利息免缴利息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免缴个人所得税。

存款归个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职工本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归职工个人所有。

贷款低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低于银行同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租房能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调离可提现。工作调离本市的、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退休好养老。职工退休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金。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与材料住房公积金缴存流程

1、申请人持缴存登记材料到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2、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打印开户通知书。

3、申请人持中心审批材料到缴存银行网点设立个人账户,办理缴存。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材料

1、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1)《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设立申请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登记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非本市户籍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两寸照片一张

(4)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知识

1、单位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填写《住房公积金应缴变更清册》,核对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月缴存额等基本信息,在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代扣的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汇缴到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无人员变动的,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书》,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汇缴,可以现金缴存,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缴存。

有人员变动的(包括职工新增、封存),填写《住房公积金应缴变更清册》,设立、封存职工个人账户。调入职工由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后自动产生个人新账户。缴存人员账户设立后再办理汇缴。

3、住房公积金补缴

单位因未及时办理新增人员手续等情况,漏缴、少缴部分可以通过填写《住房公积金个别缴交书》进行补缴。

4、新录用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录用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

5、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2)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2%,企业及其他单位为单位和职工各8%-12%,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缴存比例。

(3)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6、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依据

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工资总额是指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不论成本中列支的还是其他项目中列支的,均应计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

7、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于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职工工资总额发生变化的,于7月份进行基数调整,变更月缴存额,并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住房公积金应缴变更清册》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调整。

8、住房公积金利息的计算

个人和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照居民储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9、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住房公积金转移

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调动工作的,由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书》,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转移手续,不提取现金。

10、降低比例和缓缴政策

连续两年经营亏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恢复到规定的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超过一年,需要继续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应当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以上是有关连云港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业务指南的信息,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请关注网连云港住房公积金专题。

代理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目前,申请人通常需要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两次手续。第一次到贷款中心:1、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准备齐全的材料,特别是各种资料需要多少份的复印件一定按照相应的要求提供。具体的资料可在网站“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栏目中详细了解。2、到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二层的贷款中心后,可先向咨询台工作人员预审资料是否齐全,然后拿号等待办理。3、提交相应的资料后,对于需要评估的,会由负责抵押物评估的部门进行抵押物评估,同时交纳部分抵押物评估费用。4、工作人员(或代理机构人员)会将下一次面签时所需材料清单交给借款申请人,告知借款申请人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准备个人材料,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签时间。第二次到贷款中心:主要就是办理面签手续。面签手续必须借款申请人本人及相关人员到场。1、根据电话通知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抵押物评估的到抵押物评估机构处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交纳评估、担保费用、领取发票等。2、回到咨询台,领取号码,等待办理面签。3、按《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材料清单》向工作人员提交有关资料,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录入。4、当着工作人员的面在相关的合同文书上签字确认。5、完成签字后,工作人员会出具告知单,告知什么时间去哪家银行领取放款后的资料。申请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具体银行领取资料即可。(如您已委托代理机构,请以代理机构答复为准)注:以上是贷款办理的一般程序,根据您所购房屋性质、选择担保方式的不同具体的程序也会有不同之处,请以我中心贷款工作人员的答复或代理机构人员的答复为准。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时限依房屋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哪些社会职能?


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各地在便民利民政策上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在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体系上,各地政府都纷纷响应民众的需求,都在不断完善本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下面就以天津市为例,给大家介绍有关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能。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组织结构设有16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协调、文秘、宣传、信访、档案、会务、接待、信息公开等工作。  

(二)计划统计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计划、统计和资金调度,中心各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定及考核。

(三)政策法规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合规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合规管理、内部控制、质量管理、法律事务管理等工作。

(五)归集执法处  

主要职能: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六)贷款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回收、逾期贷款催收、国债运作以及项目贷款的管理工作。  

(七)资金核算处

主要职能:负责市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资金划拨、会计核算及管理部核算业务的管理工作。

(八)审计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管理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归集、提取、使用、核算和管理经费核算的审计。  

(九)科技信息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的设计、开发、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科技工作、信息化管理工作。  

(十)财务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管理经费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  

(十一)党组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宣传、综合治理、武装、统战、保密、党组会务及文件管理、机关党委等各项工作。

(十二)纪检组(监察室)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制定和完善各项廉政制度,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  

(十三)人事教育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机构岗位设置和编制核定,人员招聘、岗位聘用、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务管理、考核、工资与社险核定、奖惩、人事争议调解、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四)行政保卫处

主要职能:负责中心安全保卫、设备维护、固定资产等工作。

(十五)风险管理处  

主要职能:负责风险管理研究、风险管理政策制定及实施等工作。

(十六)项目贷款处

主要职能:负责项目贷款操作规定、规程的制定和管理等工作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六)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如需进行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等服务,最便捷的方法就是登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网站首页的右侧边栏目下有网上业务模块,通过个人住房资金明细账查询功能可进行还款进度、贷款进度、提取进度等信息查询。另外网站还开通单位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可办理单位账务、缴存业务、调整业务、以及信息核对、教训进度、龙卡进度等事宜。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乌鲁木齐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下设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分中心、铁路局分中心和天山区管理部、沙依巴克区管理部、水磨沟区管理部、新市区管理部、头屯河区管理部、东山区管理部及铁路局分中心所属的哈密管理部、库尔勒管理部等8个派出机构。中心在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直接领导下对乌鲁木齐辖区(不含兵团)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和运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包括: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促进了乌鲁木齐市住房消费、个人住房信贷和房改事业的深化发展,为改善和提高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完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及构建和谐乌鲁木齐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截止2012年12月,全市(包括两个分中心)已有5668个单位,62.7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13.21亿元,归集率达到86.4%,覆盖率达到93.75%。累计提取使用144.25亿元。累计为92002名职工发放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136.9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支持乌鲁木齐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9亿元。累计完成项目贷款发放合同金额24.93亿元。

相关链接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介绍

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热线12329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后期将根据乌鲁木齐实际,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两种方式,提供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并指定专人负责服务热线的接听、处理和答复工作。

乌鲁木齐公积金咨询热线12329服务时间为工作日内的10:30-19:30,除了开通的12329热线外,乌鲁木齐市民还可以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登录后就可以随时进行个人账户信息的查询。

按照住建部部署和自治区住建厅要求,该中心于近期在全疆范围率先开通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之前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0991-4614611,将随着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停止使用。

住房公积金热线的开通,有利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及时答复电话投诉举报及信访,加强对投诉的受理与处理,及时发现与化解服务过程中与缴存职工的矛盾。

以上是乌鲁木齐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情况,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请关注网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专题。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独立的行政类事业单位,直属于地级政府,不以营利为目,是社会保险(公积金)业务经办机构。根据国家法律及政府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依法行使当地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当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工作职能。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社会保险登记、基金征缴、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以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基金管理等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查询:1、查询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2、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网站查询不到,可能是因为身份证号码改变过,请输入旧身份证号查询);3、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查询。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常有其官网网站,支持住房公积金查询,是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单位提供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的专业网站,也是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唯一网上平台。通常来看住房公积金网主要应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业务指南、在线账户查询、业务网点、表格下载、网上服务大厅等频道。

市民个人可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就可以查询到自己公积金的缴存、使用等情况的信息了。市民登录网站后只要点击网站右上角“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图标,进入个人公积金网上查询页面。输入本人姓名、公积金账号、密码和验证码,就可查询本人公积金信息。初始查询密码统一设置为市民公积金账号后六位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本人应尽快登录并修改密码,保护好个人的公积金信息。另外,如果市民在重设密码后,忘记查询密码或无法正常登录查询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中心前台办理密码重置。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常见咨询问题:

问:《条例》中所称的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答: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问: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谁所有?

答:属职工个人所有。

问:谁来管理住房公积金?

答:由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问:由谁来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

答: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问: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多少?

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问: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答: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外,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局级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内设6个职能处(即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财务会计处、审计保全处、信息技术处、综合处)。下面小编详细为大家介绍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情况。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1992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为全市2万多个单位、近百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截至2008年3月,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164亿元。同时,始终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帮助职工安居乐业”的服务宗旨,采取扩大贷款宣传,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延长贷款年限,增加贷款网点,完善贷款服务,增加贷款品种等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2008年3月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3万户,金额120亿元,支持购房面积达1047万平方米,为推动武汉地区房改、改善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了积极贡献。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职责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相关链接

武汉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京汉大道1248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昌分理处

地址:珞喻东路201号附近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阳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校分中心

地址:武昌区小洪山东区34号湖北省科技创业大厦B栋1-2层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口分理处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洪山路66号

江汉油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办事处

地址:东湖高新开发区大学园路18号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友谊大道)

地址:友谊大道13附1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15-12:0014:15-17:30

以上是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详细介绍,如果还想了解其他有关武汉住房公积金的信息,请关注网武汉住房公积金专题。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一个监管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的政府机构,多年来,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居民有任何公积金疑问可到该处进行查询。另外,随着公积金的广泛应用,重庆市推出电话咨询与网上业务,更好的方便大家住房公积金的办理与查询。

公积金服务新热线12329开通

市民们如果需要拨打公积金热线,就要拨打12329新公积金热线了。新的号码除了增加了服务内容外,也会更加安全。据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按照住建部的全国统一公积金服务热线的要求,从2012年11月30日起,重庆新的公积金热线服务电话从原来的96009更改为12329。

据介绍,和以前的96009一样,12329热线也分为自助语音服务和人工服务,其中自助服务的工作时间是24小时,人工服务则从每天的8点至22点。新号码开通后,除了基本的公积金咨询内容外,还增加了公积金个人贷款查询、单位缴纳公积金的信息查询等内容。

另外,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使用12329首次查询公积金时,单位及职工要根据电话语音提示尽快修改初始密码,以保障财物安全。而具体密码可转拨人工服务咨询。

重庆住房公积金查询其他方法:

1、通过登录我中心网页上在“()公积金个人缴存查询”中申请注册后对公积金进行查询。

2、职工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办件大厅“缴存服务信息修改”窗口)或相关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对公积金个人信息进行查询。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10月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与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的管理模式,机构规格为副局级,是隶属于市国土房管局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积金中心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处、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稽核处、政策法规处、信贷管理处、贷款审核处、信息管理处九个处室,以及铁路分中心、30个远郊区县分中心和5个主城内办事处。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当家理财、确保安全”的管理理念,紧紧围绕“以人为本,推进住房资金管理事业协调、持续、健康发展,为全市社会、经济建设发展服务”这一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宜居重庆”作出积极贡献。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市级售房、集资建房、住房公共维修基金及住房补贴等资金的管理;

(三)负责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及主城九区、双桥区其它房改资金的日常管理、归集、使用、保值增值与归还。

(四)负责记载全市范围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六)审批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七)指导主城外其他区县其他房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36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

1.除承办银行外,未指定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2.中心不收取任何贷款手续费、代办费、咨询费

3.借款人可通过公积金贷款楼盘获得贷款,或直接到公积金网点申请贷款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机构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8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下设11个职能处(室)和城区、新都、龙泉驿等15个管理部以及省级、铁路、石油3个分中心。中心对15个管理部实行垂直管理,对3个分中心实行授权管理。

中心的主要职责为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截止2011年底,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累计归集585亿元,归集余额281亿元;累计发放贷款278亿元,贷款余额193亿元;年度归集额首次突破百亿,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二位。

为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不辜负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重托,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建设一流班子、一流队伍、一流服务、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建立目标管理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激励约束体系、考核评价体系,以决策科学化、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手段现代化来保障“中心”工作目标的实现。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中心职责一、基本职责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1、归集支取管理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

2、委托贷款管理

受理及初审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

3、会计核算管理

核算本部门管理费用;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为职工提供账户查询。

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手续。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利息支付;

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业务档案管理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管理会计档案。

二、授权职责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在所属地区行使下列管理权限:

1、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6、审批办理本区域内的跨行资金(200万元以内)转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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