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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纳住房公积金有五大实惠 你知道几个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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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等基本特性。

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的五大实惠

税前列支。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下列规定列支:(一)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二)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三)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免缴个税。国家免征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本养老保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滚动计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低息贷款。职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与商业性银行的利率差距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并调整。

专项积累。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于职工购建自住住房,职工离休时可以一次性全部提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这相当于为每个职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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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住房公积金闲置的五大原因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开始在内部研讨住房公积金及其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提取、使用的有关问题,尽管并未列入相关政策议程,但却是住建部首次在内部论及住房公积金及其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全国实际缴存公积金职工1.06亿人,缴存总额6.47万亿元,缴存余额3.27万亿元。按照这一数据,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约为50%左右,有一半住房公积金处于闲置未使用状态。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认为,从住房公积金闲置的原因来看,各地住房公积金封闭运作、办理手续繁琐、开发商与银行积极性不高、暂时用不到等成为上海住房公积金闲置的五大原因。具体来讲:

第一、各地住房公积金相对封闭运作,不支持异地互贷、异地提取,导致异地工作的购房群体即使购房(在非工作地方)也很难用得上住房公积金。

第二、使用住房公积金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是影响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个别地方设置强制性服务,贷款条件多、程序繁杂,让许多前来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人烦不胜烦。此外,一些地方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产抵押、评估等业务时设置障碍较多,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基本采取缴存人联保方式放贷,贷款余额及规模受到较大限制。

第三、出于避税等原因,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成为“镜花水月”。

目前,大多数城市规定,以租房为原因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交经过备案的租赁合同和发票。然而,根据相关规定,出租人取得房屋出租收入要缴纳出租屋综合税。不过,由于许多出租屋主对出租屋综合税征缴不理解、不主动,房客均不愿承担备案后的“税费”,因此,出于避税等原因,目前绝大多数房屋出租没有经过备案。所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实为“镜花水月”。

第四、暂时用不到或购房能力暂时未达到,导致一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

比如已经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住房条件相对较好而缺乏贷款购房的内在需求;一部分想买房置业的购房者因首付、还款能力等原因暂时没有办法入市购房,导致这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

第五、开发商和银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是不太“感冒”。

许多楼盘在出售时,要么不愿接受客户住房公积金购房,要么让客户自行办理相关手续,让许多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明显感觉受“冷落”。对于开发商来讲,因为要求资金周转速度快,而公积金贷款审批时间长、程序复杂是许多开发商对公积金贷款客户不“感冒”的主要原因。而银行更是如此,商业贷款的利润明显高于公积金贷款,手续、周期也相对简便快捷,何乐而不为。而且许多开发商在和银行的合作中,都“约定”开发商为其推介其自营性贷款。

从上述分析来看,目前上海住房公积金相对封闭的地域特征、繁琐的审批手续等并不利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权利保护和就业特征的变化,应当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某地购置住房时,可以利用在不同地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从而增强这种住房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功效。

住房公积金,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目前很多城市的公积金政策都不支持个人缴存公积金,但是,也有部分城市出台了个人交公积金的政策,那么,个人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下面,小编为大家支招!

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办法》(西房金发〔2004〕1号)政策规定,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中心托管人事档案的下岗失业人员,可将其在原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封存在原单位,也可转入我中心托管。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程序

1、个人办理转移手续时,应持身份证和人事档案托管合同书到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开具公积金转移联系函,回原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2、集体转移住房公积金时,由原单位经办人持档案托管相关明细表(表中内容包括姓名、档案编号、身份证号和原单位个人帐号),来我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窗口复审,再回原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

3、转移手续完成后,《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应由原单位发给本人一份留存,个人可持复印件查询账户转移情况。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程序

1、因个人需要,要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其他单位时,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在转入单位填写转入单位名称、帐户、开户行以及转入单位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帐户、开户行,加盖转入单位公章。

2、托管人提交《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表一、表二)、转入我中心公积金转移凭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三张)等资料。

3、中心经办人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表》四联单,在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审批手续。

4、托管人领取转移资料。

三、住房公积金支取程序

住房公积金在个人购房、退休、失业、享受低保及出国定居等情况下,可以支取。支取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办理支取审批手续(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1、购房者:

①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②购买单位公房: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分户价格表、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③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拆迁许可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④购买二手房: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收款收据、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⑤偿还购房贷款:提供借款合同、借据和还款计划表、最近一期还款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购房合同及发票日期不得超过一年,否则不可办理支取业务。已婚人员购房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并由本人签字同意,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2、退休者:提供退休证、退休审批表、身份证和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3、正在享受低保待遇者: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区县民政局出具的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领低保金存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4、失业者:支取条件为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失业证、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连续两年以上失业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若孩子为在校就读学生,需所在学校教务处提供在校就读证明;夫妻同户的户口本及结婚证、身份证、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5、出境定居者:提供户口迁出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原单位转移公积金凭证复印件。

办理支取审批手续时,托管人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由经办人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四、住房公积金的继承

参加住房公积金人员死亡后,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全额继承。法定继承人办理继承支取手续时,应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本人和继承人的身份证及夫妻同户的户口本或结婚证(或受遗赠公证书)、继承人支取书面申请(去世人员原单位须加盖公章)、原单位转移住房公积金凭证复印件等资料,由中心代办继承支取审批手续(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套,复印件两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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