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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东莞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

2020-05-12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婚姻保险规划
8月26日讯: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规定,东莞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该费率定为工资的1%,但个人无需缴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市社保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状况,在政策实施初期,费率暂调低到0.46%,为全省最低,将在年内出台具体细则。据悉,东莞此前并无独立的生育保险,而是囊括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无需单独缴费。该险种独立缴费后,待遇要高于此前。

[新旧对比]

参保范围扩大:覆盖所有参保人

此次出台的生育保险新政,是东莞根据省里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落实响应。据了解,目前东莞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打包”整合在一起的,根据省里的规定,今后东莞将把生育保险独立出来,单独建立账户,分账核算,不允许与其他社保基金调剂使用。根据生育保险“新政”的要求,参保人的人数将比原先有所增加。原先生育保险参保人仅限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今后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缴费标准变化:比省标准低一半

据了解,此前东莞并没有独立的生育保险,所以无需另外缴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

这里分为两种参保对象,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另一种为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来缴纳保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也不缴纳。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运行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据悉,东莞这一标准为全省最低,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水平。

保险待遇提升:产检也能报销了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做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检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焦点]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生育津贴这一块,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她休了90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6000元/30×90天=18000元津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省里的规定,生育津贴并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将由社保部门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有人担心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缴费压力,并不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从而影响职工的待遇。对此,社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问答]

异地分娩或报销比例降低

媒体:可以报销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哪些医院?有些参保人生孩子时,想选择条件更好的医院分娩,如果跨镇区就医可以报销吗?

市社保局:这些定点的医疗机构随后我们会发布一份具体的名单,只要选定的医院是在这个名单之内的就能报销。如果有些参保人在广州生产,那么她也能获得保险,不过报销比例降低一些,只有50%-70%左右。

媒体: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市社保局:因为政策出台后,待遇要现场结算,计算机的后台系统要重新设置,这都需要时间,预计将于年底完成,随后还会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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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焦作实施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引来好评


记者7月1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上月出台的《焦作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该政策的亮点有两个:一是提高了生育医疗费待遇,女职工生产定额补偿标准顺产最高上调600元,难产和剖宫产最高上调800元;二是改变了待遇发放渠道,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打入个人账户。此举将惠及全市28.2万生育保险参保人员。

亮点一:生育定额补偿标准上调

“以市民最关心的女职工生孩子为例,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要是顺产的话,市区女职工能比以前多拿600元补贴,剖宫产能多拿800元补贴。”7月11日,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作了一番解读。新政重要的一点是,女职工因生育享受的产前检查费用和生产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大幅提高。换句话说,今后女职工生孩子自己掏的钱更少了。

之前,我市生育医疗费用定额补偿标准为:产前检查(围产期保健)200元;顺产(正常分娩)每人次1200元;难产(异常分娩)1400元;剖宫产(剖宫术)3000元;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每例3600元。

《细则》中生育定额补偿标准普遍上调:产前检查800元;顺产(正常分娩)市级1800元、县级1600元;难产(异常分娩)市级2200元、县级2000元;剖宫产市级3800元、县级3600元;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每例4400元。

亮点二:职工领取待遇方式改变

据了解,过去,我市参保女职工生育后报销费用先发放到单位,再由单位发放到个人。为了减少报销程序,《细则》规定,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打入个人账户,确保参保职工足额领取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参保职工如果在定点医疗机构生育,还能享受一些便利。”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生育保险市定点医疗机构有两家,分别是市妇幼保健院和解放军第九十一中心医院,参保职工在这两家医院生孩子,出院结算时可直接按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事业单位参保职工不需要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任何手续,市医保中心直接对医院结算费用;企业参保职工出院结算时可咨询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办理生育津贴待遇手续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这样不仅让参保职工报销时少跑趟,还能在第一时间详细了解生育保险政策和及时足额领取生育保险相关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据了解,参保女职工生过孩子后,由本人或者其委托单位到人社大厦二楼市医保中心工伤生育科窗口申领,并提供以下材料:职工正常分娩需提供身份证、生育证、出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票据医保联原件。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补生育医疗费的,需将住院票据医保联改为提供直补单原件和复印件;异常分娩、剖宫产职工除上述证件外,还需提供异常分娩或剖宫产诊断证明原件(需盖诊断证明专用章或医疗专用章)。

配偶无工作单位,男职工可参保申领生育待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轻些家庭负担。

用人单位,连云港职工生育保险新政策


记者昨天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我市近日出台《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参保范围,参保人在缴费次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

我市新出台的《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与原来的参保范围相比,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也纳入参保范围。

我市建立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缴费,个人不缴费。依照《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我市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0.6%降到0.5%,以后将会根据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再按规定程序进行及时调整。

缴费次日起即可以享受待遇

我市现行政策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的,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新政策则明确,自用人单位缴费次日起,参保职工按照规定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对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不足10个月的,职工或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在用人单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生育保险基金再予以支付。

那么,参保职工可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可以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生育医疗费用;二是生育津贴;三是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男职工生育保险也能派上用场

据介绍,生育保险是法律规定的,由用人单位为全体职工(不分男女)参保并缴费的社会保险险种。按照我市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如果男方参加生育保险,女方未就业,可以按照职工参保地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新政实施后,对生育或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由原来的400元提高到1000元。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的产前检查费按照规定标准的50%支付

保险知识汇总,陕西省出台养老保险新政策


10月22日,在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暨养老金发放仪式上,西安市新城区中山门街道群策巷社区72岁的马淑兰大妈心情格外激动。截至目前,陕西省共有992.8万名城乡居民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其中有177.8万名城乡老人按月领到了养老金。

近年来,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了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今年5月,陕西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的意见》,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陕西省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到明年6月底前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也就是说,到明年6月底,陕西省440万60岁以上的城乡居民都将按月领到养老金。

目前,陕西省国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已达到了79个,占107个县区数的73.8%,陕南3市未列入国家试点的县,基础养老金全部由省级财政提供,陕北和关中没有列入国家试点县的,基础养老金统一由省级财政承担50%。据悉,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已向各市县下拨了18.9亿元,确保养老金的发放。

10月22日,陕西省人社厅与西安市人社局联合在新城区东一路举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活动,同时,各市县也同步举行此项活动,鼓励广大百姓积极参保。

山东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城镇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共同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城镇养老保险有两个突出特点:一是城居保的资金来源除个人缴费外,还有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的补贴。二是城居保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由账户储存额,也就是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总额来决定;基础养老金则由政府全额支付。

4月16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巩固、完善、提高”的思路,山东省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今年上半年将完成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实行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届时,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截至今年3月,山东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总人数达到2087.1万人,比去年底增加23.9万人,增幅1.2%。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384.2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192.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1.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数为1267.5万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171.9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5.6万人)。 

“两项制度合并实施,意味着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山东省人社厅政策研究处处长张百顺告诉记者。2011年7月,山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覆盖,比国家要求提前了一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在制度设计上几乎一样,但按照群体不同分开缴纳,相当于两个险种,这给流动性比较强的农民工群体带来不便,如潍坊的农民到县城打工,如何转缴是个难题。二者如果并轨,农民工到城里打工,就可以在一个经办服务规范下继续缴纳。

具体操作中,山东省将梳理各地政策规定,明确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档次等政策内容,以县为单位设置相同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合并建立同一个数据库,实行同一个经办服务规范,设置合并统计分析报表体系。同步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推进信息化建设,搭建省级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

另悉,下一步山东还将认真总结东营等地统筹城乡医疗保险的经验做法,指导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办法,有序推进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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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为了响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对社会保险的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保险做出了新的调整,制定出来更适应我国发展国情,更贴近民生的养老保险新政策。

7月1日,新中国建立以来的首部《社会保险法》将开始实施。该保险法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对于未继续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15年的人员,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于不愿意延长缴费至满15年,也不愿意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以申请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公积金,武汉公积金出台新政策有望实现异地互贷


公积金60万最高贷款额短期不会调整;今年内,全省住房公积金有望实现异地互贷。昨天,结合9月初刚发布的“汉版”公积金贷款新政,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家对新政实施的相关细节进行了详细解读。

武汉对公积金的需求比较旺盛,连续两年公积金使用率在全国排第一,使用率非常高。数据显示,今年前8个月,武汉共3.7万多户居民使用公积金,涉及到的资金额达到136.5亿元。这当中,居民直接提取公积金的就占到七成。预计到今年底,公积金的使用额度将超过200亿元,创历史新高。

既然这样,那么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是否会有提高的可能?对此,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短期内,武汉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在公积金流动性趋紧的情况下,应该优先考虑的是有刚性住房需求的购房者,满足这部分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真正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最大限度确保公积金使用的公平性。

昨天,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透露,结合省内其他市(州)公积金使用率相对不高的情况,省住建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省公积金异地互贷相关政策及实施方案。预计在今年内,全省有望实现武汉与各市(州)公积金互贷。届时,在武汉就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以到各自户籍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此项消息一经流出,就引起了当地很多人的关注。

生育保险,东莞生育保险新政 增加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报销


记者昨日从市社会保障局获悉,东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

同时,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此外,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据悉,该政策还在进一步完善中,计划今年年内实行。

新政惠及500多万参保人

目前,东莞市参保人生育医疗费待遇采用一次性定额支付方式,由医疗保险基金计发。

市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亚林介绍,为了更好地衔接原生育政策与新生育保险,此次修订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将广大适龄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即法定结婚年龄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的本市户籍农(居)民)纳入东莞市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参照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此外,东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都统一按《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要求参加生育保险,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由财政缴纳,个人不缴纳。此次施行生育保险,预计全市共有约500多万参保人按《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据张亚林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变化大,现有的计算机系统不能再用,再加上相关配套政策和细节还在研究,东莞新生育保险制度暂时不能实施,但是年内肯定实行。

新政亮点

亮点一: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高

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报销

首先,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次,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再次,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进一步解释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亮点二:待遇领取更快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可现场结算

新规定实施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亮点三:缴费比率全省最低

个人无需缴费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此次政策调整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我市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我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实际按0.46%征缴生育保险费。从目前省内各市缴费在0.5%到0.7%之间,这一缴费比例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袁鹰说。

1.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至0.46%。

3.待遇标准: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费用均可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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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申报缴费如何办理?

1、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生育保险政策


近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两孩”政策和“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的决定,玉门市对原有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进行了调整。

据悉,调整后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与原政策主要的不同有:

一是落实国家和省上降低生育保险费率的决定,将生育保险费率由1%调整为0.5%。

二是提高了生育保险基金统筹层次,建立了市级调剂金制度。

三是调整了生育保险待遇。将产前检查费报销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将顺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了2000元;将剖腹产的报销费用由原来的3500元提高到4000元。

四是调整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对非财政供给单位生育津贴按照参保女职工应享受的规定生育产假天数计发,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对财政供给单位财政供给单位的保留原工资待遇,给予生育津贴5000元,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发放给个人。

新的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施行后,实现了城镇女职工生育保险个人“零负担”,切实维护了城镇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保人群: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缴费年限是多久?每月大概能领多少养老金?从什么年龄开始领取?

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如果按最低费率4%,最低缴费年限15年计算,一年可以拿到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养老金从60岁开始领,不分男女。人保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一位专家据此推算:2008年,中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4761元。如果按该标准测算,符合条件的农民一年可以领到1190元养老金,“当然,届时农民人均收入肯定要高于现在的水平。”

农民工可参保

农民工也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是之前基本领不到,因为公司负担不起,能逃就逃。就算办了的,一换地方就取不了,所以农民工纷纷退保。2010年初出了个《办法》,要求公司改为交12%,又给了一个异地接续的方法,再不许办退保。

“新农保”的缴费基数、费率、基础养老金各是多少?

个人缴费以当地县级行政区上一年农民人均收入为缴费基数,原则上费率为4%~8%,农民自愿多缴不超过15%,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主要参考了农村低保的水平、贫困线标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由国务院确定最低限标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适时调整,各地可视财力适当提高。

而据人保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根据试点草案,基础养老金底线为55元。“但是上不封顶,根据地方财力而定。”

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规定。

生育保险,东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 居民将更加便利


东莞市生育保险政策将有重大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

同时,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此外,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据悉,该政策还在进一步完善中,计划今年年内实行。

新政惠及500多万参保人

此外,东莞市各类用人单位的职工和本市户籍城乡居民都统一按《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要求参加生育保险,保留了城乡居民的生育待遇。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险费由财政缴纳,个人不缴纳。此次施行生育保险,预计全市共有约500多万参保人按《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

据张亚林介绍,此次政策调整变化大,现有的计算机系统不能再用,再加上相关配套政策和细节还在研究,东莞新生育保险制度暂时不能实施,但是年内肯定实行。

新政亮点

亮点一: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全面提高

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费用报销

首先,由原来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按一次性定额支付改为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次,新增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报销。再次,生育津贴享受范围由原来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人员扩大到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

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袁鹰进一步解释说,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亮点二:待遇领取更快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可现场结算

新规定实施后,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人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结算,不需再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亮点三:缴费比率全省最低

个人无需缴费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此次政策调整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全部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村社区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生育保险费由财政负担。职工或城乡居民个人无需缴纳。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生育保缴费费率定为1%,但考虑到我市经济运行状况,《生育保险规定》实施初期,我市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实际按0.46%征缴生育保险费。从目前省内各市缴费在0.5%到0.7%之间,这一缴费比例在全省处于最低水平。”袁鹰说。

1.参保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2.缴费标准。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至0.46%。

3.待遇标准:人工流产等计划生育费用均可享受待遇。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台惠及大部分群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通知》,并希望借此最大限度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介绍,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标志着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开始从制度覆盖向人群覆盖转移。此前,养老保险补缴只向单位开放,因单位原因中断缴费的情况,才能由单位办理补缴。这次北京养老保险新政策新办法的出台,填补了个人补缴的空白。不是由于单位原因,而是由个人各种原因导致的中断缴费,也可以办理补缴了。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台影响了很多在职员工的心情,很多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在缴纳保险的时候出现了中途的停缴的现象,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现给了在职员工一个可以补缴养老保险金的机会,这对于一些想要完善社保的职工来说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王女士在北京当地的一家加工厂工作,她5年前由于身体原因一直没有工作,所以有5年中断买社保的情况,眼看自己马上就要50岁了,王女士一直很担忧自己的退休问题。最近听说北京出台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可以一次性来缴纳中间隔断的费用,她感觉到这是一个机会,于是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办理了补缴手续,现在她缴费时间已经达到15年了,也就意味着在自己退休之后是可以顺利的拿到养老保险金的。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关于北京出台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上来说,对于一些中间中断缴费的投保者可以补缴,同时对于一些缴纳比例低的投保者来说也是可以重新补缴费用,这样可以保障在退休之后获得更高的比例的退休金。在北京工作的李大爷就是这种情况,由于工作单位每年缴纳的社保比例不高,所以退休后拿到的钱也不多,儿子为了保证父亲未来的生活,就为自己的父亲在原有的缴费比例上补缴了一些费用,李大爷现在退休之后拿到的养老保险金还是比较充足的。

人寿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称: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是完善个人的未来生活保障,不过由于很多制度的不完善或者针对性不强,所以一部分人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出现也弥补了这个不足。不过如果同时购买一份商业保险的话,也是可以得到双重优惠或者获得更全面的保障的。

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制度,它并不是强制性手段的,每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补缴。一部分人投保者为了能够获得更大的利益,也购买了一些分红型的商业保险,这个也是不错的选择。

北京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补缴条件有哪些

本市补缴人群首先须具有本市户口,其次要是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但国家及北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

北京补交养老保险新政策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的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12月10日。当年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在缴费时间内缴纳当年保险费的,从达到领取年龄的次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二)最低缴费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参保人员可根据经济承受能力提高缴费标准,最高缴费不得超过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和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每年3月31日前发布最低缴费标准和最高缴费标准。(三)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条件的,需要继续按年缴纳保险费的(以下简称延期缴费),缴费标准不低于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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