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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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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新政策规定了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范围和比例标准。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说一下生育保险新政策的规定!

一、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条件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需要满足哪几点呢?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满足以上几点,就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了。

二、生育保险费用承担

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人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不超过本单位工资总额1%的生育保险费用,国家则采取税前列支的办法来间接资助,可见生育社会保险费用仍然由用人单位负担。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2、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四、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一般包括:

(1)门诊产前检查检查费用;

(2)分娩医疗费用;

(3)生育并发症;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5)一次性营养补助;

(6)生育津贴;

(7)妇科专项检查。

五、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标准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注: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3、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网小贴士

以上就是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了,另外还需要说一点的是:生育保险是不能补缴的,如果你的缴费时间达不到上述要求,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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