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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养老金“并轨”引发社会热议,将助推社会保障预期

2020-05-12
社会养老保险五年规划 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规划 教育金保险规划

公正效应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平正义是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结束了运行多年的养老金“双轨制”,开启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步伐,这其中所体现的出发点与落脚点恰是“公平正义”。尤其是在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改革促进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基本权利的保证、机会平等和按照贡献进行分配,更要实现社会的调剂。养老金的“并轨”改革,从长期看,既是国家通过公共政策调整让每个为国家做出贡献的人都能体面的养老,同时也是借助改革弥补双轨鸿沟和促进社会调剂与公正,进而让养老金制度逐步回归公平。尤其是在改革的关键时期,并轨与否已成为关系到党的威望与执政基础、关系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普遍政治诉求是否得到有效回应。

“并轨”改革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免缴费”,而享受的退休金又远远高于普通企业退休金,而“并轨”后“一个统一”的改革是将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由此在形式上并为一轨,这种改革模式是弥合体制内与体制外巨大鸿沟的起点,也是积极应对体制内外两大群体在社会保障的落差方面引起的利益矛盾问题,对不同群体的社会保障资源分配结构进行重构,进而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减压效应

伴随着人口结构的变迁,养老金支付存在压力是不争的事实。“并轨”将涉及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支付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思路,养老金由原来的无需自己支付由财政统一支付转变为与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标准统一缴纳模式,从长远来看,这将增加养老金的储蓄额,从而减轻未来养老金亏空的风险。虽然具体操作规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养老金依然是“三个池子”并存,但一个不可忽视的进步是已然将机关公务员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这与各国公务员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走向并轨的趋势一致,立足长远,这一改革将有利于整个社会保险体系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此外并轨改革的“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这五个同步塑造了不同的改革减压阀:第一个同步为改革减少阻力,避免机关与事业两个群体的恶性比照:第二个同步减少质疑,参照国外模式,构建年金制;第三个与第四个同步是减轻顾虑,确立与养老保险改革紧密关联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形成养老待遇调整的合理增长机制;第五个同步是减少弯路,统一改革时间表,各地区改革齐头并进。

流动效应

由于社会保障制度尤其是养老制度的碎片化、分割化,形成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的流动壁垒,影响着“流动者”的福利得失。根据并轨的改革思路,从制度形式上打破了制度分设、打通制度模式,打造制度上的公平,撤销了不同群体间的流动壁垒,保护着“流动者”的养老保障权益。并轨后,不同类型单位与各类岗位的基础养老金基本趋同,待遇的差别将主要体现在个人绩效(职业年金)与单位效益两个方面,个体贡献多少将于待遇直接相关,这一并轨的取向有利于在保障基础公平前提下,激发社会活力与积极性,促进全社会优质人才的流动。

当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一步到位,上述公正效应、减压效应、流动效应的显现,既是万众期待的改革成效,同时也是下一步改革推进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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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论述社会养老金


社会养老保险,又称为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劳动者在已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入、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社会要保持经济和社会文明不断发展,都必须重视和解决好养老问题。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人的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仅仅依靠家庭和企业养老的传统格局已经难以维持。因此,必须由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大数法则"(是概率论所反映的随机现象运动的主要规律之一,将其原理应用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上,称为"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统一调剂使用,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用应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之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之长,费用收支规模之庞大,世界上凡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是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的。

“互济性”是社会养老保险意义的根本所在。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社会养老保险,又称为老年保险或年金保险,是劳动者在已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经济收入、物质帮助和生活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这是人生的必经阶段,是人类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养老问题,不仅是社会问题,而且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任何一个国家、社会要保持经济和社会文明不断发展,都必须重视和解决好养老问题。

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家庭规模逐步缩小,人的寿命延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仅仅依靠家庭和企业养老的传统格局已经难以维持。因此,必须由国家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大数法则"(是概率论所反映的随机现象运动的主要规律之一,将其原理应用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上,称为"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统一调剂使用,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均衡负担和分散风险。一般来说,养老保险费用应由国家、企业或单位、个人三方共同负担,并在较高的层次上和较大的范围内实现养老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和互济。由于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之广,被保险人享受待遇的时间之长,费用收支规模之庞大,世界上凡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都是由政府设立专门机构,在全社会统一立法、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和统一组织实施的。

“互济性”是社会养老保险意义的根本所在。为此国家通过立法,强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必须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履行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缴纳养老保险费。待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基本养老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以后的基本生活。

养老金并轨方案亟需调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将其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中。其实,养老保险“并轨”是个老话题了,早在2008年中国就推行过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改革,但囿于各种原因,改革一拖再拖。

目前,中国多种养老制度并存: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仍然沿用公共财政大包大揽的制度,而且养老保险替代率大大高于同期的企业职工。城镇企业职工则实行由企业和职工本人按一定标准缴纳的“缴费型”统筹制度。此外,还有新农保和城居保。

中国养老金政策有多种形式,大致有十轨:省部级以上公务员、地市级公务员、县处级公务员、普通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工人、城市居民、农村居民、军人和农民工等。即不同身份人员,有来源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并且养老的待遇差距较大。

在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财政承担,养老金平均替代率高达80%以上;而企业职工不但需要缴纳养老金,且养老金平均替代率不足50%,这种不同的制度安排不仅有损公平与效率,也无法适应全球化、市场化背景下人口流动、身份变换的现实需要。

社科院发布的2014年《社会蓝皮书》中显示:2012年,城镇职工人均养老金2.09万元,新农保为859.15元,两者养老金水平相差24倍之多。长期潜伏在城乡之间的鸿沟日益显现。

过去,农民对养老问题远没有收入问题敏感,主要是因为手里有土地,但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快速推进,部分农民逐步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涌入城市,却无法在城市享受到公平的社保。由此可见,需要进一步打破城乡养老樊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农保的有效融合。

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由谁埋单

养老金并轨后涉及的首先是筹资机制问题。按照财政拨款类型的不同,全额拨款、差额财政补贴、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欠费是由财政兜底还是个人补缴,老中青三代人群应该如何区分对待,个人缴费是否应该以涨工资为前提,都需要以全面的调研和测算为基础。

有学者估算,按照8%的个人缴费率,如果3000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2500元,每年空置的个人账户中少缴费用达720亿。财政不可能为此全部埋单。

“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来说不会涉及很复杂的制度设计,而“中人中办法”则会产生欠缴费如何补、补多少的问题。

“全额拨款或者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看财政能不能兜底,这些人已经欠缴费很多年了,退休之后要动用现收现付养老保险基金的部分钱,这可能会使某些地方的社保基金形成缺口。”苏海南说,如果全国算总账,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改由各地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不足部分由财政兜底,这一兜底压力基本不会增加,但是对于财政吃紧、社保基金也不充足的地区,短期内肯定有影响。

中国政府虽然近年来对养老等社保投入给予倾斜,但相对于财政收入增幅、老龄化速度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财政对社会保障投入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减轻绝大部分民众过重的养老负担将有利于企业和民众更好地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勤劳的中国人理应生活在公平的养老制度之下,老有所依,安享晚年。

尽管并轨改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公平正义的价值应当首先确立。以体制内外身份决定养老保险待遇差异的规则,必须让位于人力资源的平等对待。

养老金,天津养老金社会化发放银行上门服务获好评


3月25日讯:一直以来,不少银行在日常办理业务时都已给顾客留下表情冷漠、等候时间过长等印象。然而,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日前,包括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在内的部分银行纷纷推出多项措施,大力提升服务质量,甚至针对腿脚不便的老年人推出上门养老金社发服务,受到顾客的广泛好评。

“我老伴这一把年纪了,腰椎间盘突出,行动不便,取钱的密码也忘了,多亏了你们的上门服务,让我们能按时领到养老金了!”日前,在本市南开区一个居民小区楼下,年近八旬的教育局退休职工刘大爷紧紧握着一位年轻小伙子的双手,一再地表示感谢。据了解,为推动养老金社会化发展,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首次社发之际,调动相关工作人员全力配合社保发放工作,推出“绿色通道、专属等候区、专属柜员、上门服务”等多项措施,让每一位顾客满意离开。

“考虑到一些老人无法亲自到银行办理社保卡业务,我们便组织工作人员到养老院、老年公寓为行动不便老人做上门服务。此外,还安排小分队去医院,为生病在院的客户提供社保卡服务。”据统计,自3月11日活动启动以来,4天内,便累计接待客户33000多人,上门服务达600余次,养老金社发累计670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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