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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保费豁免”给保险再上“保险”是必要

2020-04-09
保险保费规划 给家人规划保险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产品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如果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遭遇不幸无法再继续缴费,如何能让保险的功能继续有效呢?

其实在保险产品中,往往还有被投保人忽视的功能可以帮助投保人,让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以保全,这项功能就是“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不应忽视

“之前为家人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代理人建议我再附加保费豁免条款,这个是否有必要?”日前,李女士这样询问。

对此,合众人寿辽宁分公司运营服务部主任程怡华表示,附加保费豁免条款,无论对于客户为少儿投保还是为老人投保都十分有必要,客户不应忽视,保费豁免其实相当于给保单再加一份保险,其条款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不仅如此,虽然豁免险的保障作用明显,但客户对于此项功能的了解程度并不是很高,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客户对于‘保费豁免’功能的认识并没有普及,加之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豁免附加险的销售情况不是很理想。”

豁免“成本”不算太高

目前保费豁免通常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以附加在主险之上;二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实际上,不管豁免以哪种形式出现,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但保费豁免的成本普遍很低,一般不足整体保费的10%。

对此,程怡华表示,“保费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比较多、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此外,值得客户注意的是,保费豁免通常不是终身,一般根据主险的缴费期间而定,通常主险缴费期间结束,保费豁免也便结束。

豁免多数只针对投保人

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豁免多数只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的那个人,一般出现在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的情况中。

程怡华解释说,目前沈阳市场的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豁免的保险几乎没有,因为如果客户自己给自己购买保险,也就是自己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出现意外情况,保险理赔出现,“豁免”完全没有意义。

此外,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刘经理表示,客户在为保险产品添加豁免功能时,应该了解到保险公司是要对“豁免”进行风险控制,也就是说对于投保人的年龄以及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均会考虑在内,客户在购买时应具体咨询保险专业人士,客户还应该注意不能因为保险产品附带的豁免功能,从而在选购保险时本末倒置,选择保险的关键还是要符合被保险人的全面保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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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豁免,保险具有保费豁免功能 必要时可提出申请


【编者按】陆先生是一名企业高管,为自己与家人都购买了充足的保险产品,为缓解交费压力,交费期间都选择了比较长的时间。今年三月,陆先生因中风导致瘫痪,失去了工作能力。

虽然重疾险为陆先生解决了医疗费用问题,但家里的经济一下子捉襟见肘了,更无力继续缴纳每年2万多元的续期保费。正在此时,陆先生的保险经纪人提出,陆先生为家人购买的保险都附加了“保费豁免险”,陆先生因病瘫痪属于豁免范围。因此,陆先生在申请豁免保险费后就无需再缴付各保单的续期保费,所有的保单仍继续有效。 案例分析 保费豁免,是指在投保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并达到特定状态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费豁免是相当于针对保单的保险,是保单功能人性化的具体体现之一。 陆先生购买的保费豁免险规定,要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发生全残,豁免投保人全残日及持续期间的各期主附合同应交保费。陆先生因中风导致瘫痪,属于保单中规定的全残,所以可申请免交所豁免保险单以后各期的保险费,而不影响各保单的效力。在陆先生遭遇不幸后,正是由于投保了保费豁免险,家庭仍具有充分的风险保障,不会因无力缴纳保费而变得雪上加霜。 推荐建议 保费豁免最早是作为少儿教育金的附加功能出现的,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时,经济收入受损家庭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保障。近年来,保费豁免功能也开始频频出现于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等险种。面对各种不同的保费豁免产品,我们应该怎样选择呢? 第一,保费豁免功能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作为主险保单的附加功能,另一种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进行销售。前一种保费已涵盖在主险费率里,不需要单独交费;但后一种作为附加险是需要单独投保、另外交费的。因此在投保时需要注意豁免险的具体形态,以免疏忽忘记了投保豁免险。 第二,保费豁免险覆盖的保险责任也不尽相同,当前市面上豁免产品的保障风险主要有身故、全残、重疾、失能等,一个产品里一般只包含1-2个风险责任。若投保了只具有身故责任的豁免产品,则发生全残、失能等情况后也不会得到保费豁免。客户应根据自己的风险点选择具有适当责任的产品。 第三,豁免险保障的是保单投保人的利益,而对应的主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所以,一些豁免产品规定只有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才允许投保,这种情况需要在投保时特别注意。

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有哪些需要注意?


保费豁免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而且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内容多样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保障。后来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已经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

但仔细比较来看,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款条件。有的豁免保费条款,仅适用于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的豁免保费条款,适用于重疾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些条款相对人性化,因意外伤害残疾、疾病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都被列入保费豁免的条件。

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

而保费豁免也不是终身的,如缴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豁免保费就中止了。比如王先生2004年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同年他取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签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由于他此前购买的养老险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因此他的保单可以免交保费并继续生效。不过今年他身体逐渐恢复并又重新上岗,便接到了保险公司让他继续交付保费的通知。

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豁免买给谁也大有讲究。”保险专家指出,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前者是指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条款很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被保险人豁免保费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

保费豁免——相关资讯选教育保险,看好“保费豁免”

专家特别提醒,在挑选保险产品时,尽量选择有豁免条款的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豁免未缴的保费,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也就是说,一旦投保的家长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子女还可以继续得到保障和资助。因此,在投保教育金时,首先要看此保险或保险计划是否含有保费豁免功能。

太平人寿:80后阜阳客户身患重疾,保费豁免彰显大爱

近日,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客户杨女士(化名)因“乳腺侵润性癌”申请豁免保费,理赔人员快速进行受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天时间,豁免保费共计8万余元。

据悉,杨女士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平时收入主要靠种地,家里的经济并不好。2012年9月杨女士经自己村的业务员介绍,为儿子投保了太平人寿天使两全附加重疾,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2780元。仅仅10个月后,杨女士就被查出“乳腺侵润性癌”。确诊后,杨女士一直都积极地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但是短短几天时间,高额的医药费就让杨女士的家人感到压力倍增。

杨女士想起自己投保的险种含有豁免保障,随即家人拨打了95589进行了报案。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的理赔人员告知客户所需理赔资料和理赔相关事宜。2013年8月,杨女士向太平人寿正式提交理赔申请,仅仅3天后,太平人寿就做出豁免保费8万余元的决定。

保险知识:什么是保费豁免?


人生在世,处处存在风险,购买保险是规避风险的不错选择。只有有了依靠有了保障,才可以让我们在灾难面前有面对的勇气。很多人对保险知识还存在疑问,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保费豁免?

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保费豁免属于保险范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说个真实的案例,一个38岁的女性,在2002年投保了1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费,2008年5月被确诊为良性脑瘤,保险公司赔付了一部分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个客户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不用再交了,这就叫做豁免。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仔细看来,小小的豁免其实大有文章。

一、豁免不是免费的午餐

俗话说一份价钱一份货,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费施赠的午餐。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太保少儿定期附加豁免保费险、中宏人寿的附加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特约等,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

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例如太保的太平盛世附加豁免保费保险、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豁免保费险等,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

另外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如太保岁岁登高保险、太保金泰人生保险、太保如意安康保险等。

二、豁免不是万能的

保险不是万能的,身故险、养老险、重疾险、意外险、住院医疗险等等,都各有保障责任。同样,豁免也不是万能的,不同的豁免条件,带来的豁免利益也是千差万别。

保险知识,什么是豁免保费?


王先生,35岁,国企中层干部,为自己和当小学教师的太太购买了缴费期为20年的****商业养老保险,还为5岁的女儿购买了缴费至15岁的****少儿教育金保险,同时附加****少儿疾病保险。就在生活和事业都很顺利的时候,王先生却因患上脑垂体瘤双目失明。虽然单位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王先生无法再继续工作,全家的经济重担就落到了王太太身上。

正在这时,保险公司寄来的续保通知书使这个家庭再次陷入困境中。原先年缴近2万元保费对王先生家而言并不是一笔大的开销,但现在不同了。就在全家烦恼如何面对之际,曾为老同事的保险代理人带来了好消息:当年王先生投保的养老保险中涵盖了“豁免保费”条款,同时他在为女儿及太太投保的险种中皆附加了“豁免保费”的契约,因此,王先生家目前无需再缴付每年近2万元的保费,所有的保障利益都继续有效。

什么是“豁免保费”呢?就拿王先生购买的****保险为例,在保险责任中明确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且被保险人未满六十周岁,若被保险人发生合同所约定的残废并在残废持续期内,保险公司将于收到索赔申请并确认保险人残废之后的首个保险费到期日开始豁免保险费,豁免保险费期间,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那么为什么王先生的太太和女儿也不用再缴付保险费了呢?这都亏了王先生投保时听取了老同事的建议,多付了几十元钱,为家人的保单增加了附加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也就是说:当第二被保险人(即投保人)身故或发生残废并在经公司确认的残废持续期内,自其后首个保险费到期日起,可获豁免主合同及其附加的所有均衡保险费附加合同的应缴保险费。

其实,很多人购买人身保险是为了防范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疾病等问题,或是为自己养老、孩子的教育金作长远的打算。当我们购买了一大堆听起来都合理完美的保单时,却很少想到:我的保单怎样才保险呢?选择了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设计了满足意外、疾病、养老、子女教育等需求的保险计划,缴付了可以承受的保费,那么,接下来可以做些什么?休养生息让自己更健康,努力赚钱确保保险计划得以实施。如果正如当初购买保险时所担心的,意外与健康的风险发生了,失去了健康,丧失了赚钱的能力,保险计划是否还可以继续?是否还可以获得当初预计的那笔养老金?孩子是否还可以如期踏入理想的学校?这时候,就要看你的保险是否可以“豁免保费”了。

事实上,在很多公司的保险合同里,“豁免保费”条款涵盖于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之中,但作为投保人而言,几乎所有的公司都需另外附加相应的保险,才能获得“豁免保费”的保险利益。同时,各家保险公司“豁免保费”的定义和要素有所不同。所以在投保时,首先要了解自己的保险需求,然后看清保险条款,才能获得全面的保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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