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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踩踏事故发生后 哪些保险可赔偿?

2020-04-09
保险先规划后产品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先规划后产品保险

在去年的新年来临之际,上海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这给受害人员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那么本次踩踏事故发生后,哪些保险可以赔偿呢?

媒体人查阅以往踩踏事故资料发现,对于此类大型事故,政府都会买单。以2013年湖北襄阳老河口市秦集小学发生踩踏事件为例,每名遇难者获政府赔偿48万元。而2014年9月26日云南昆明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不少学生因事故不幸身亡,每位学生的家属最少可得80万元赔偿金。

不少保险业界人士认为,在外滩踩踏事故中,我们最需要的是成熟的保险制度,而不是看政府能赔偿多少。

踩踏事故发生后,哪些保险可以赔偿?媒体人进行了梳理。

一、社区综合保险

名词解释:社区综合保险是由保险公司依托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搭建的社区综合保险平台,兼具财产险、责任险、意外险性质。由街道、镇作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费,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则由保险公司向街道、乡镇理赔,街道、乡镇再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对象提供保障救助,也就是政府掏钱为居民买保险。

媒体人解读:此次事故发生的地点陈毅广场属于公众场所,所属相关区域的政府部门应投保了“社区综合保险”。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了上海市黄浦区社区综合保险项目中的“公众责任保险”。目前具体的赔付方案正在沟通和准备中。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名词解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媒体人解读:受害者在踩踏事故中,遇到非本意的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应给以赔偿。

三、学生平安保险

名词解释:学生平安保险是专为在校学生设计的带有公益性质的险种,具有保费低、保障高的特点,可以使学生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得到更充足、更全面的赔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也是团体保险的一种。

媒体人解读:在本事故中遇难的人大部分为20岁左右的大学生,以女性居多。如不幸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将会对他们进行赔偿。

四、公众责任保险

名词解释:“公众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其经营场所内、或在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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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如何结案?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交通事故如何结案?结案有时限吗?下文将为您提供答案。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交通事故如何结案

1、如果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

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你们双方的协议内容报告交警,交警要把内容记录在事故处理报告书中的,然后双方签字就完成了。

3、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是要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事故处理报告书的,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调解的内容也在里边了。再加上你手里的费用单据和收条,车辆行驶证和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即可到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了。

事故结案时没有很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般对赔偿追诉期为两年。关键是以伤员治疗和赔偿调解协商成功为条件的,有时也有双方均达不成协议,以协商不成结案的。

交通事故结案协议书——相关资讯海南发布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提高赔偿指标

为准确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及省统计局上一年度相关的统计数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2013-2014年度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新标准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五项基本数据及职工平均工资比上年度有所提高。

醉酒驾车伤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解释出台:大客货车驾证审验更严

据统计,全国现有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为6208万人,占全部驾驶人的24.24%。2011年,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有违法记分的1408万人,占全部有违法记分驾驶人的42.5%。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新规将加强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管理,并建立审验教育和降级制度,有醉驾史等不良记录的驾驶人终身不能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新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对大中型客货车复杂路况考试要求。在场地考试中增加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等考试项目。场地考试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6项变为训练、考试均为16项。

谁负责医疗事故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直以来,医疗事故都是导致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近几年,我国各个省市相继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这样,万一发生医疗事故,将有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医疗事故

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赔偿责任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院或者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致人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必须是医院,这是构成替代责任的前提条件。其造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主体,则是进行医疗活动的医护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个体医生所致医疗事故,则行为主体为个体医生本人,其应具备行医资格。没有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致人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而是一般的侵权责任。

保险公司负责医疗事故赔偿

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医院责任发生的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将根据约定赔偿。同时为防止转嫁医疗风险,保险年度内医院的赔偿金额将设定限额。如果超过限额,保险责任立刻终止,再续保时,保费将上调。

医疗事故赔偿——相关资讯保险公司买单医疗事故赔偿

据新华社消息今后在四川,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因医院无力赔偿而令患者欲哭无泪的“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现象,将成为历史。经济赔偿责任不再由医院来承担,保险公司将成为医疗事故赔偿的买单者。四川省即将全面实施的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使患者应得的经济赔偿有了可靠保证。这是四川省卫生厅近日出台的《关于在全省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中的内容。这份文件要求四川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等都是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主体,要建立各方信任的有关医疗责任保险处理机构,参与医疗事故争议的协商工作,使医疗事故得到及时、方便、和谐的解决和赔偿。它强调,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应有利于医患双方的根本利益,做到处理及时、防范有力。

黑龙江省启动医责险统保工作 医疗事故赔偿保险公司负责

17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卫生厅组织召开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与医责险项目启动新闻沟通会上获悉,6月20日,我省医疗责任保险全省统保哈市辖区参保二、三级公立医疗机构保单生效,同时启动我省参加医责险统保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并首先在哈尔滨市试点实施。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项目


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实行,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以往由《办法》规定,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其他案件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也是参照《办法》计算。

交通事故车祸赔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标准划分

依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的规定,残疾的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根据审查确定的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情况分别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有关标准进行计算。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城镇打工或定居,他们已是城镇居民中的一个特殊群体,部分地区农村居民实际年均收人已同于甚至高于城镇居民年均收入,如果无视这一客观实际,仅仅因为受害人为农村户籍就一律按农村居民标准进行赔偿,有违公平。

因此,在确认赔偿权利人的身份时应以户籍登记主义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例外。如果户籍在各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即作为城镇居民。对于赔偿权利人虽为农村居民,但如有证据证实发生交通事故时其工作单位或实际居住满一年的地点在镇所在地的居委、村及虽未建成但已列入城镇规划区的村的,也作为城镇居民,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实行“同城待遇”,这样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对农村居民的公平保护。如果还有特殊情况,难以区分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就高不就低,按城镇居民对待。

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熟知意外保险赔偿标准避免发生误会


意外险始终是人们青睐的险种,购买意外险就是要来抵御意外风险,不过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会直接关系到赔偿金的多少,参保人最好了解清楚,以免当实际赔偿金与预期不符造成失望甚至纠纷。人们有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意识非常好,不过并不是投保就能获得全部赔偿,赔偿金是要与赔偿标准挂钩的,所以在投保的时候,最好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免责情况也要做到心中有数。

赵先生就是没有弄清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才造成了与保险公司之间的误会。今年上半年赵先生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险,前不久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被重型机器压到手指,虽然及时抢救但左手的食指仍丧失了机能。赵先生只知道这属于残废的范围,而之前买的意外险应该会派上用场,可是在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的时候,却被告知只能赔偿保额的10%,这让他非常不解也不满意。当时选择保额10万元的意外身故或残疾保险,现在只能获得1万元的赔偿,这与他的预期差太多,于是与工作人员出现纠纷。后来才弄清,原来在保险条款中有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标准,不同伤残等级给付比例也不尽相同,像赵先生这种属于七级伤残,按规定是支付10%的赔偿金。

赵先生的例子就提醒大家,在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时,不要只关注保费与最高保额,并不是选择多少保额就能够获得全部赔偿的,一定要对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多加了解。一般的伤残或是烧烫伤,都是要根据经过鉴定的受伤程度来支付赔偿金的,例如双目失明等一级伤残会支付100%的金额,而拇指或食指缺失这类七级伤残支付10%的金额,差距还是不小的。

弄清人身意外保险赔偿标准能够帮助参保人正确投保,并且对保险细则更加清楚,不会在事后理赔上发生纠葛。如果想要选择一份放心合适的保险,可以到平安保险商城看一看,关于人身意外险的产品不少,并且在线就可以对保障条款进行详细了解,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参保。

意外保险赔偿标准意外伤害

一、突发急性病身故、意外身故或残疾、意外烧伤按照条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身故处理费用:按照被保险人身故地丧葬费标准赔偿。因民族、宗教等特殊原因,被保险人身故后确需全尸遣返而发生的遗体储藏费、包机等费用也可包括在内。

意外保险赔偿标准因意外伤害治疗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所发生的,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治疗发生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治疗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治疗费、诊疗费、注射费、输液费、输氧费。检查费:指治疗期阿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检查、检验、化验(包括试剂费)和摄片费用。手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手术费用,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材料费。药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费用。护理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等级护理费。床位费:指治疗期问发生的符合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病床住院床位置。输血材料费:指治疗期间发生的附和当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规定的血液制品费用。包括全血浆、红细胞悬液、单采血小板、浓缩白细胞、浓缩血小板、洗涤红细胞。

意外保险赔偿标准以外伤害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一、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二、误工费: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误工费。

三、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飞机延误后如何获得航空保险赔偿


随着市民投保意识越来越强,航空意外保险的投保率已较高,但对于不少保险公司前几年推出的航空延误险很多人并不知情。据介绍,由于航空管制、天气因素导致飞机延误的情况较普遍,特别在暑期旅游黄金期,由于强对流天气频繁,加上客源密集,使得飞机延误出现的概率较淡季显著上升。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现在不少市民出游通常会搭乘飞机,一旦飞机大面积、长时间延误将给旅游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利用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航班延误险可以直接减少这种损失。据悉,如果投保了航班延误保险,只要飞机迟飞了3-4个小时或达到目的地长时间延迟,被保险人就能获得一定的航空保险赔偿。

平安财险航班延误险

如平安财险推出航班延误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200元的航空保险赔偿。如果投保交通意外险中附加“航班延误保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400元的赔偿。此外,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延迟3个小时赔偿300元的航班延误险。业内人士表示,自然天气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不在保险公司免责范畴里。据悉,在保险条款中也明确约束道,由于被保险人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航空管制导致的事项,保险公司可按保险金额赔偿。

费用低廉:增加3-4元就能为旅游行程买保障

究竟投保航班延误保险需要花多少银子?理财专家指出,这种航班延误保险因是附加险,因此,价格非常低廉。如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航空保险赔偿的,只需要多花不到4元钱,如果想获得400元以上赔偿的,通常只需要花10元不到。该人士表示,对于飞往山区的航线,加投航班延误保险并不会增加整个旅游保险投保成本,如投保保额为50万元的意外身故,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医疗,加投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补偿的保险,投保总成本上升约15%。而一旦发生航班延误则能获得近8倍的投保花费。

航空保险赔偿繁琐

据记者调查,虽然许多人对飞机晚点保险比较关注,但目前市面上此类保险并不多。中国平安理财顾问杨国利对此解释,虽然该种保障非常便宜,但保额也不大,一般只赔偿200元至500元,但要走的理赔程序却和大额保险一样复杂。

以平安网售的旅游意外险为例,一款包括40万元意外身故、残疾保障,5万元意外医疗保障的七天短期意外险,网上报价为39元。倘若另外附加飞机晚点保障,即飞机晚点4小时,赔偿200元/次,则该款意外险为51元,也就是投保人为飞机晚点投的保费仅为12元。

不过,当投保人遇到理赔情况,相对于200元的航空保险赔偿金额,理赔手续就显得繁琐了。首先,投保人要及时联络保险公司,并带上身份证复印件、保单原件及理赔申请书到保险公司提出理赔。之后,保险公司再通过与航空公司的沟通确定是否理赔,一般保险公司10天内会确定是否出单理赔。忙了半天,只为获得200元的航空保险赔偿对许多人可能有些不划算。

专家提醒:遇出险须立即报案,领取航班延误证明

如果遇到航班延误情况,并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赔款条件,该如何处理?保险专家表示作为被保险人应做五步,第一步,需要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详细说明被保险人遇到的境况。第二步,在搭乘飞机前,在通检口向航空公司检票人员索要航班延误的证明书凭据,一定需要保留好登机牌。第三步,回到所在城市之后,可到指定保险公司理赔窗口提交一份理赔情况说明书,并附个人身份证、登机牌及航班延误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第四步,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对应被保险人姓名的银行卡。第五步,通常在15个工作里就能收到保险公司的回复。如没有顺利理赔,可凭报案号询问。理财专家提醒,通常一家公司只允许投保者购买一份航班延误保险,重复多购往往无效,如果旅行行程非常重要,可向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出险可获得多倍航空保险赔偿。

被保险人,保险事故赔偿时间有期限


作为普通的投保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势必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所以我们希望能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保险赔偿的时效体现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关系我们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倍受立法者关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条规定有三层意思:首先对保险公司核定期限基本要求是要“及时”,及时的意思即为合理且尽可能迅速;其次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应当在收到索赔请求后三十日内作出答复,此处的“三十日”为理赔的最长期限;最后考虑到某些具体保险业务的特殊性,一律要求保险公司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可能有困难,所以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可以对此作特别约定。这种法律规定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条的后半部分又规定了十日的给付期限,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算。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赔偿期限的前提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理赔资料。

那么,为了能尽快拿到赔款,被保险人又能做些什么,以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查清事实?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假使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其他途径,比如某厂房发生大火,新闻及时予以报道,新闻报道就可以看作其他途径。法律规定及时通知义务是为了便于保险合同双方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查勘定损、利于理赔核定。

在这里提醒大家,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了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赔款,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保险知识,保险事故赔偿有时效性


作为普通的投保人,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势必影响我们的正常生活,所以我们希望能尽快解决赔偿事宜。

保险赔偿的时效体现了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关系我们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倍受立法者关注。《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对此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本条规定有三层意思:首先对保险公司核定期限基本要求是要“及时”,及时的意思即为合理且尽可能迅速;其次对于情况复杂的案件,应当在收到索赔请求后三十日内作出答复,此处的“三十日”为理赔的最长期限;最后考虑到某些具体保险业务的特殊性,一律要求保险公司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可能有困难,所以法律规定了保险合同可以对此作特别约定。这种法律规定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本条的后半部分又规定了十日的给付期限,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算。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赔偿期限的前提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按保险人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理赔资料。

那么,为了能尽快拿到赔款,被保险人又能做些什么,以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查清事实?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如果因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这里所说的其他途径,比如某厂房发生大火,新闻及时予以报道,新闻报道就可以看作其他途径。法律规定及时通知义务是为了便于保险合同双方在第一时间保存证据、查勘定损、利于理赔核定。

在这里提醒大家,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了能够及时获得保险赔款,应积极配合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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