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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失业者可享社保补贴

2020-11-13
失业保险的知识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规划

本市享受过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4%进行补贴,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5%进行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6%进行补贴。“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在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数过后,方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享受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相关就业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对于骗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自谋职业社保补贴的条件:bx010.cOM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1.即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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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失业者的职工医保有上限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规,从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当月即可免费参加职工医保,其待遇标准与职工医保相同,与原政策相比,新政实施后领取失业金人员报销封顶线提高至3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医保

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可参加医保,参保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费用。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政实施后,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年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万失业人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先期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领失业金当月即可参保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可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同时办理职工医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医保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标准同职工医保

根据该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报销起付线、标准都与在职职工完全一样。

参加职工医保后,当年门诊或住院费用,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入同一个起付线,然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享受医保待遇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此期间,参保费用将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提醒:未办申领手续中止缴纳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人,连续两月未办失业金申领手续,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医保费,停止其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医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保待遇随之停止。

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到北京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到单位就业,则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杭州失业者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挺简单的,一共有四条。第一就是要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费满1年。第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是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第四是本人还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需要提醒失业人员的是,办理失业登记必须是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了失业登记,每月还要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如果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又没有正当理由,就被认为是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

杭州市民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具备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链接:近两年失业保险增幅情况

2005年12月1日起,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469元/月,与原来的434元相比,增加了35元,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2006年9月起,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25元/月,与原来的469元相比,增加了56元,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失业者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


网友小蔡问道,去年她失业了,海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也就是到今年的12月份才领完。但是她9月份找到了工作,单位给她参了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月就停发了失业保险金,不知这是为什么?剩余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该怎么办?

针对此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沈阳:五类再就业人员应缓领失业保险

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人员、经培训已经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人员和已实现阶段性就业人员等5类人员应主动放弃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办理缓领失业保险手续。这是沈阳市政府近日提出的要求。

据悉,沈阳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条件是:具备单位个人缴纳失业费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每月可以获得保金223元。但据有关人员解释,这是灵活政策,在落实到沈阳市后,沈阳市将根据自身情况来判定全市到底有多少人需要参保。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保险知识汇总,失业者入职工医保报销上限30万元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规,从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当月即可免费参加职工医保,其待遇标准与职工医保相同,与原政策相比,新政实施后领取失业金人员报销封顶线提高至3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医保

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可参加医保,参保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费用。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政实施后,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年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万失业人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先期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领失业金当月即可参保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可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同时办理职工医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医保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标准同职工医保

根据该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报销起付线、标准都与在职职工完全一样。

参加职工医保后,当年门诊或住院费用,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入同一个起付线,然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享受医保待遇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此期间,参保费用将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提醒:未办申领手续中止缴纳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人,连续两月未办失业金申领手续,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医保费,停止其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医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保待遇随之停止。

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到北京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到单位就业,则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市:灵活就业者参社保可以补贴50%


灵活就业者参社保补贴50%

劳动部门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就业情况告知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灵活就业者可享受50%的社保补贴,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从事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等工作,记得到劳动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了!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其就业情况告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以下列方式实现就业的,应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从事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公共管理工作;从事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社区居民服务工作;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业、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关凭证和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根据最新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在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其就业情况告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同时应在每季度后的第一个月10日前重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季度期满后未重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解除其就业登记。

保险知识汇总,上海:失业人员可享在职职工医保待遇


今年7月1日起将调整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这些调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

上海对工伤人员的部分待遇标准、基金先行支付等进行了调整。

首先,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2倍多。同时,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按调整后的规定,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每人每天发给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每人每天发给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乘坐的交通工具实报实销。

其次,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社会保险法》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此外,加大了强制力度。《社会保险法》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增加了行政处罚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失业保险:享受在职同等医保待遇

7月1日后,沪失业人员将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按新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次上海把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率从原来的2%调整为1.7%。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不缴费。

生育保险:调整计发基数体现公平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具体来看,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保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另外,生育保险费费率从原来的0.5%提高到0.8%,总体缴费费率没有变化。

养老保险:死后余额可继承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医疗保险:第三方应负担基金不付

医疗保险方面,主要对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和先行支付的部分进行了调整。比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为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可享免费医保


北京奥运会召开期间,数量巨大的志愿者将付出辛苦的劳动。在服务期间,赛会志愿者将享有与所有工作人员标准一致的免费餐饮。他们还可以凭借身份证件免费乘坐特定的公共交通,相关机构还会提供免费的医疗保险。这是北京奥组委志愿者部副部长张红今天透露的。

在今天的“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张红在回答问题时说,相关机构为赛会志愿者提供统一的保障,包括为每一名赛会志愿者提供注册证件和制服装备。同时,也为他们提供在工作期间的免费餐饮,志愿者和所有的工作人员的标准也都是一致的。志愿者还可以凭借身份证件免费乘坐市内特定区间的公共交通,同时,也为赛会志愿者提供了免费的医疗保险。

除此之外,各个场馆团队,还会根据志愿者所在岗位、工作特点提供一些个性化的保障措施。

张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还表示:与前两届奥运会相比,这一届的志愿者工作有五个特点:

第一个方面,与以往奥运会一样,也是遵从奥运会的规则,学习和借鉴以往奥运会的惯例。

第二个方面,注重体现大众参与。刚才几位也都介绍了,6+1的工作格局使更多的志愿者能够参与到奥运会的项目中来。通过这样一个努力,希望在筹备奥运会的过程中,使志愿服务能够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

第三个方面,将奥运会通行的模式和中国自身的特点有效结合起来。

第四个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一方面体现以服务对象为本,注重研究服务对象的需求。另一个方面,注重体现以志愿者为本。将志愿者权利保护、工作保障和激励工作要做到位。

第五个方面,希望能够通过奥运会志愿者工作促进志愿事业的长远发展。

保险知识汇总,全面提高社保补贴


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一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50%;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二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75%。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曾参加失业保险,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可纳入补贴范围。

昨天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稳定就业状态,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起,提高本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请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

具体为:一是自今年1月起提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一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50%;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二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75%。二是2007年6月30日前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新标准补发。三是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范围。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曾参加失业保险,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可纳入补贴范围。

据介绍,由于本市2007年社保缴费最低和最高标准的调整,今年初,市劳动保障部门曾对2007年本市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数额相应进行调整,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将补贴资金注入账户时间提前到每季度末,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由于社保补贴实行按季拨付、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资金,如果在本季度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缴费的,那么当期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不能享受到,而且还要影响以后社会保险补贴的享受资格。所以正在享受补贴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有关规定,要及时缴纳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费。只有在补贴季度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含季度内进行补征集)人员才可享受当期补贴。补贴季度内中断缴费又没有进行补征集的,按规定取消该季度及今后补贴资格。对于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自缴纳社会保险费(三险)之月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征集的月份不予补贴。

据了解,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虽然有了一定的收入,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但由于没有社会保险保障,对今后的养老、医疗等非常担心,存在很多后顾之忧,造成灵活就业岗位的不稳定。为稳定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帮助他们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去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从去年第二季度开始,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关系,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保险补贴。该项政策的实施受到灵活就业失业人员欢迎,截至去年末,已经累计为3.03万名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3873万元,年人均补贴1909元,今年增加补贴后年人均补贴达到了2138元,进一步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已经累计为3.3万名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费1832.65万元,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保障了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消除了他们疾病、失业、养老的后顾之忧。

保险知识汇总,居家就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居家就业是指通过在家里(为主)完成工作、获得收入的灵活就业形式,目前主要包括网站建置及管理、多媒体网站制作、自由创作、创意工作室、远程教育、网络商店营运、生活服务、手工编织、维修等内容,涉及信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和家庭服务、来料加工等多项产业。

居家就业所需的场地小、投资少、成本低,非常符合上城区空间少、资源紧张的区情,为此,去年底,上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居家就业的若干意见》,该政策规定:以居家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有就业援助证的,可以享受杭州市灵活就业优惠政策;没有就业援助证的,可进行上城区居家就业申报,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签订《享受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后视为就业,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保补贴。

该政策既鼓励了辖区内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和创业,又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居家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受到了居家就业人员的欢迎。由于这一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区域内的失业人员积极就业,进一步促进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到今年7月,符合条件的上城区居家就业人员与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签订协议的共有6382人,其中2984人已经享受到了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的补贴金额为56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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