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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失业者入职工医保报销上限30万元

2020-11-13
失业保险的知识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新规,从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当月即可免费参加职工医保,其待遇标准与职工医保相同,与原政策相比,新政实施后领取失业金人员报销封顶线提高至30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医保

7月1日起,全市领取失业金人员可参加医保,参保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费用。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政实施后,失业保险基金预计每年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万失业人员。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在先期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了人群全覆盖。

领失业金当月即可参保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可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同时办理职工医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医保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乡镇)社保所办理手工报销。

报销标准同职工医保

根据该办法,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医保后,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报销起付线、标准都与在职职工完全一样。

参加职工医保后,当年门诊或住院费用,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入同一个起付线,然后按规定享受报销待遇。享受医保待遇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此期间,参保费用将计入医保个人账户。

提醒:未办申领手续中止缴纳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金的人,连续两月未办失业金申领手续,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医保费,停止其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医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医保待遇随之停止。

仍未就业的,可按规定参加北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可到北京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到单位就业,则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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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单位招失业者增社保补贴690元


随着部分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昨天,市劳动保障局透露,本市将加大对在京企事业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引导力度。今年本市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获得的社会保险补贴金额将比去年提高690元。

据介绍,社会保险补贴是政府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计算,养老、失业、基本医疗保险费分别补助20%、1.5%和9%。本市2007年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39867元比2006年增加了3770元。按此计算,本市单位招用失业者后,每人每年社保补贴上调至7296元,比去年增加690元,降低了企业成本。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招用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招聘备案手续,并且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可于次月1日起的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而且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申请期限。

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实际上目前单位就业也是失业人员首选的就业方式,有八成以上的失业人员希望到单位就业。明年全市将加大对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的引导力度,通过综合采取各项政策措施,力争使单位招用比例占失业人员就业人数的50%以上。

■链接

单位招用失业人员补贴

第一种:招用五类人员3年以上可享受最高1万元补贴。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重度残疾人、城市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内可享受3至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第二种:除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以外的商贸、服务型企业,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限内能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第三种:各类用人单位招用城镇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工资性岗位补贴。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失业者可享社保补贴


本市享受过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4%进行补贴,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5%进行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6%进行补贴。“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在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数过后,方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享受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相关就业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对于骗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自谋职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1.即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杭州失业者失业保险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杭州市就业服务局工作人员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挺简单的,一共有四条。第一就是要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经按规定缴费满1年。第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第三是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第四是本人还有求职要求的,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需要提醒失业人员的是,办理失业登记必须是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了失业登记,每月还要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如果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又没有正当理由,就被认为是重新就业,就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了。

杭州市民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具备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如何确定

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链接:近两年失业保险增幅情况

2005年12月1日起,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469元/月,与原来的434元相比,增加了35元,提高了8个百分点。从2006年9月起,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525元/月,与原来的469元相比,增加了56元,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失业者再就业不能领取失业金


网友小蔡问道,去年她失业了,海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发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也就是到今年的12月份才领完。但是她9月份找到了工作,单位给她参了保,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0月就停发了失业保险金,不知这是为什么?剩余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该怎么办?

针对此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或退休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及其他费用。已经找到工作,就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了。

关于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问题的处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记录在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沈阳:五类再就业人员应缓领失业保险

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人员、经培训已经就业人员、被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人员和已实现阶段性就业人员等5类人员应主动放弃继续领取失业保险,办理缓领失业保险手续。这是沈阳市政府近日提出的要求。

据悉,沈阳市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条件是:具备单位个人缴纳失业费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的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每月可以获得保金223元。但据有关人员解释,这是灵活政策,在落实到沈阳市后,沈阳市将根据自身情况来判定全市到底有多少人需要参保。

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保险知识汇总,安徽省:医保报销上限有望提高


今年安徽省各市都将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昨天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在刚刚召开的全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工作会议上,我省提出将从提高封顶线、调整支付比例和探索门诊统筹等3方面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三管齐下”提高医保待遇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莉在会上表示,今年我省各地将按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合理调整政策,从提高封顶线、调整支付比例和探索门诊统筹等3个方面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在提高待遇项目顺序的选择上,可首先考虑提高封顶线,缓解群众反映重大疾病患者个人负担重的问题。”刘莉厅长表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有选择地提高基金支付比例,优先考虑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基金支付比例,引导参保人到低级医院就医,同时,居民医保的待遇水平提高幅度要高于职工医保。

鼓励居民连续缴费参保

在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上,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鼓励居民长期缴纳参保费的机制,如连续参保缴费一定年限的,在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方面适当给予优惠等。

去年,我省已出台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在校大学生参保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今年,在9月份新学年开学时,各地要积极与高等院校配合,充分发挥学校组织参保的作用,确保所有大学生在9月新学年开学时全部参加医保。

根据要求,今年各市都要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我省还将此目标纳入了省政府对各市民生工程考核。据悉,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有利于增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有利于缓解目前百姓反映较多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难、异地就医难等突出问题。

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将参保

近几年来,随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力度的不断加大,扩面的空间已越来越小,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已成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扩面的瓶颈。去年,我省争取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亿元,解决了10多万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

据统计,我省约有30万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40万困难企业职工没有参加医疗保险。刘莉厅长透露,今年,我省将抓住时机,基本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加快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

保险知识汇总,哈尔滨:流动人口入职工医保


根据相关规定,我市鼓励各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即日起,我市134万流动人口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20万元的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根据我市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市将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可达到75%以上。

参保人员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给付标准参照肾移植给付标准执行。流动就业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疾病住院的,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我市还将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流动人口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还将拓宽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渠道,向社区(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市场延伸,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10万元的理赔金变成23万


临近岁末,一份具有保额增值功能的平安人寿保单,让广东省中山市民苏先生的家属“意外”领取了超出索赔数额13万元的身故理赔金。

广东中山市民苏先生是平安人寿12年的老客户。今年10月,孙先生因慢性肺心病导致全身器官功能衰竭,治疗无效身故,其亲属按照对原有合同保障功能的理解,遂向平安人寿申请赔付10万元。

原本简单的核赔工作却因为一个别字产生了麻烦。一般来说,受益人在申请理赔时,需提供证实其真实身份的资料。苏先生的儿子作为指定的身故受益人,却由于一个错别字,导致身份证姓名和保单受益人姓名不一致。更不巧的是,苏先生儿子的出生证在两年前搬家时遗失,其户籍所在地也与苏先生的不一致。

多种直接的证明材料均无法证实受益人的真实身份。“如何尽快帮助客户核对身份,寻找理赔的理由”是摆在平安人寿理赔人员面前的一个棘手事情。为此,理赔人员对保单及投保书开展调查,并连续多日协助苏先生家属收集相关的证明材料。在家属顺利提供计生办证明和结婚证明后,平安人寿最终确认了受益人身份。

更让苏先生家属意想不到的是,当初10万元的理赔金申请,最终获赔了23万元。原来,苏先生在1997年购买的平安永福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保单保额具有增值功能,每年按基本保额的10%增长。苏先生已投保13年,原来10万元的保额,已增长到目前的23万元。苏先生家属在拿到23万元的赔付后,对公司严谨的核查工作和诚信的理赔服务表示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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