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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合肥市出台困难职工医疗补贴新方案

2020-11-05
保险理念知识 船舶保险知识 保险运营知识

从即日起,根据新制定的《合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补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合肥市困难职工个人自付医药费,最高可获得3万元救助。

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根据新实施的办法,持有由合肥市总工会颁发的《合肥市特困职工帮扶证》、《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对持证困难职工,救助标准为:

年度内,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5000元(含5000元)的,按3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4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10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按5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最高救助为30000元。

部分企业职工可享救助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的企业的职工也可享受补充医疗救助,合肥市总工会将在本企业内部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追加救助,具体标准为:

年度内,个人自付医药费3000~5000元(含5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2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3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10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4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最高救助为15000元。

个人可向单位或社居委申请

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可向单位工会或社居委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同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包括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单据(有医保的凭医保定点医院的结算单据,未参加医保的凭二级以上医院的单据)出示原件留下复印件;医疗费发生期间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金领取证,市总工会帮扶对象须提供帮扶证);农民工须出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出示《工会会员证》。

没钱看病者一次救助2000元

申请医疗救助,以每年度为一个单位,必须是年度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职工,每年只救助一次。

对已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的企业持有《合肥市特困职工帮扶证》、《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则按困难职工救助标准享受救助。

对符合救助条件,有重病但确实无钱看病的困难职工,经调查核实后,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救助范围:因工伤、交通、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引发事故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擅自到非二级以上医院或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凡不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物、药械和治疗费用。

扩展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文登市医保新方案


记者7月24日从文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了解到,从本月20日起,文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至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常住居民。这意味着该市医疗保险有望实现无缝覆盖。

文登市自1997起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是在城镇,仍有约10万居民既不是农民身份,又不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据文登市医疗保险事业处负责人介绍,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覆盖,文登市决定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全省率先将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常住居民,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内。

据悉,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最低缴费基数的5%缴纳,而高中、职专以下学生及16岁以下儿童则按2%缴纳;失地居民的土地补偿金和安置补助费优先用于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居民按上级规定应享受的医疗保障资助资金,可用于缴纳医疗保险费;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账户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可用于缴纳其直系亲属的医疗保险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特困学生和孤寡老人,经文登市政府批准后,可减半缴纳医疗保险费。

保险知识汇总,投资社区医改新方案


“医疗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很可能于今年底正式颁布,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将成为此项改革基础。未来的社区医疗体系将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改革活动中。”这是记者近日在卫生部有关人士处获得的消息。

而新政策中,社会资本参与到哪些领域是受到国家允许的并且能够带来经济效益,则受到了投资者普遍的关注。

国家为投资社区医疗开绿灯

在医疗体制改革过程中,大量的社会资金希望参与其中。但是,在国家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不明朗的前提下,社会资本却不敢轻跨“雷池”半步。

随着国家在政策和资金上开始鼓励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社区医疗热”开始出现。9月21日,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公开表示,国家在政策上允许私人申请开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这一信息让更多人已经开始观望政府下一步将采取的政策举措。

据邓小虹介绍,私人社区卫生机构必须遵守相关服务要求,此外,还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间设定距离限制,如果在某个区域里已经有政府开办的卫生机构提供设区服务的情况下,私人卫生服务中心将不再被批准。私人开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需要在具有所需的人员和设备配置的前提下,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请。

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副司长张斌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目标非常明确,是为所有的国民提供基本医疗保证。通过建立一层以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初级卫生保健体系,加上以解决急危病症为主的二三级医疗体系,以完善我国医疗服务体系的构成。当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是促进这项工作尽快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推进这一体系建设的宗旨,符合社区医疗服务体系作为一项公益所必须承担社区卫生机构“六位一体”的功能,即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指导功能。

其次,有关部门正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销售“零差率”,以北京市进行的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试点为例,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尽可能地避免医疗服务与利益联系在一起,突出这一体系的公益性特点。在这样的情况下,私人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存在很大风险,社会资本投入后如何获得利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社会资本补充社区医疗服务体系

“公益性的目标以及社会资本的逐利性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由于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突出公益性的特点决定,政府投入在其中必须占主导,但是,这并不表示社会资本没有参与的空间。”卫生部原政策法规司司长、政策法规研究专家李长明说。在政府开展的公益性服务体系的基础上,社会资本可以参与到多层次服务并存的服务体系。未来,社会资本应当以提供个性化的社区服务为发展方向。

政府推进的社区服务体系仅能保证最基本的医疗项目,因此,在个性化服务方面给社会资本保留了很大的发展空间。由于社区居民的消费水平参差不齐,社会资本投入社区卫生服务领域可以根据居民消费水平的不同,提供盈利性和延伸性服务项目,以此来保证其自身的发展。

此外,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系统必须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根据各地区的区域卫生服务规划来进行投资。据了解,目前北京市朝阳区正在建立该区的区域卫生服务规划,“这项工作完成后,投资者可以根据规划的具体内容选择具体的投资项目和地点。”李长明补充说。

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祝匡善建议,在社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需要兼顾城市和农村两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多层次的服务体系建设,而在一些有一定基础的农村地区需要给予社会资本更大吸引政策,毕竟国家在短时间内还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如何来推行还要看国家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后才能判断,不过这一政策的出台,必然会对整个医疗卫生体系产生巨大的影响。”祝匡善说。

保险知识汇总,合肥市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透露,目前该市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已经划定,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劳动部门介绍,根据该市职工医保政策,“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所有支付的最高限额,合肥目前规定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项线”)以上的费用,合肥医疗救助基金年支付限额为17万元。即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之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医疗费的一定额度,形象地说就是进入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合肥规定,一个年度内,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免收门槛费。

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劳动部门表示,住院医疗费用分为医保目录内和医保目录外费用两大块。医保目录外费用即自费费用,由个人承担,如空调费、伙食费等。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先承担“门槛费”和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费用后,进入医保共付段,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摊。

不过,参保人员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用人单位,向你解读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


男女职工都要参保吗?

“不管是已生过孩子的还是未生孩子的,不管是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单位都要为他们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杜平副主任表示,生育保险是一个社会统筹的概念,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和雇工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此次新政策的最大亮点就是把参保单位从企业扩展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在合肥市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具有合肥市户口的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

根据规定,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缴费费率为0.4%;企业的缴费费率为0.8%;其他用人单位可选择上述某一种费率,用人单位缴费基数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目前尚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自3月1日起一个月内,到所在地的地税机关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参加生育保险,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生育保险费数额,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对直接主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同时,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保险费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生孩子可报哪些费用?

杜平副主任告诉记者,新政策与原先相比,女职工将享受更多生育保险待遇,同时,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扩大了,支付标准也相应提高。生孩子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这其中也包括了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但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以及不具备临床剖宫手术指征而实施剖宫产手术,其超出顺产分娩支付标准的生育医疗费用等将不能报销。

据介绍,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生育当期合并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同时,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而参保的男职工如果其妻子为农业家庭户,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还将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参保后何时开始享受?

用人单位如果按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的,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杜平副主任告诉记者,以前的政策规定是单位参保一年后职工才可以享受待遇,现在将时间提前,更利于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同时,新政策还扩大了生育津贴享受范围,并明确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其参保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含3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生育津贴;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生育津贴。月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生育或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按0.4%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工资福利仍由用人单位发放。

异地生育该如何办理?

杜平副主任表示,新政策实施后,参保职工自确诊怀孕后3个月内应当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到经办机构备案。因夫妻分居两地,到其夫工作地点生育或回一方父母居住地生育等原因,参保职工确需异地生育的,应当在备案时一并提供单位或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

参保职工本地就医应当持社会保障卡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不属于支付范围的,由医院向个人收取。

据悉,已办理生育备案的参保职工在本地生育的,可在生育后的次月,到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按月领取生育津贴。在本地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参保职工和符合享受生育护理假补贴的男职工,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产假后1个月内,到经办机构办理津贴、补贴审核手续。

保险知识汇总,长春市出台企业职工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方案


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长春市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实施方案》,决定从6月1日开始,全面启动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工作,预计到12月31日结束。

[申报办法]:凡是厂办大集体企业,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性质为集体所有制的;有主办单位且主办单位是国有企业,并依附于主要国有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安置回城知识青年和国有企业职工子女就业为主要目的,均可组织职工(含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统一申报接续保险。

[审核认定]:在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公司认真核查、出具确认意见的基础上,长春市接续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对企业和职工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和签属审批意见。长春市国资委负责审核认定企业性质,长春市人社局负责审核职工档案、认定职工身份,长春市社保局负责审核企业和职工欠费情况。

[补缴欠费]:在部门审核认定的基础上,企业和职工携带相关的认定审批材料,到长春市社保局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对在职职工个人(包括已退休人员)代企业垫付或按规定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费的,长春市政府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4000元的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对确无能力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在职职工和已达到退休年龄人员,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可按相关规定给予贷款贴息;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比照《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规定参保,对一次性个人缴费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也给予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长春市财政部门依据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企业职工缴费明细,按照审批的资金额度,将一次性社会保险补贴资金,分批或一次性拨付给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公司指定的个人账户。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各部分职责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的有关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的相关政策。

(七)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相关政策办法。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处

1.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2.受理社会保险行政争议案件。3.受理企业改革过程中涉及职工分流安置等有关政策的咨询。

综合计划与基金监督处

1.工效挂钩。2.职工增资(升级)备案。3.企业军转干部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处

办理非标准工时制审批。

劳动争议仲裁处

1.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处理;2.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查鉴证,有附加条款和用人单位自行拟定的劳动合同鉴证;3.集体合同审查。

就业处

1.申领《再就业优惠证》。

办公地址:户口所在地社居委、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2.单位(除劳务型公司外)申请享受社保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岗位补贴、各类企业认定证明、减免合同鉴证费。

办公地址:合肥市金寨路360号市劳动保障局二楼“再就业优惠政策办理窗口”。

3.下岗失业人员申办小额担保贷款。

办公地址:户籍所在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区劳动保障局、区担保机构。

4.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

5.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就业延期”。

6.办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

7.单位办理劳务派遣中介机构输送或派遣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补助资金。

8.下岗失业人员合伙创办或合伙经营企业、腾岗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申请补助资金。

9.办理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补助资金、再就业园区(街)补助资金。

10.职工子女顶替。

11.外地工人调入、我市工人调出。

合肥市劳动保障局信访接待服务指南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信访条例》;

2、《安徽省信访条例》。

二、服务内容

负责本级职能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受理、拟办、交办、归档。

三、受理要求

(一)信访人应到指定的接待场所(即局五楼信访接待室或局各中心咨询窗口)提出;

(二)履行有关登记手续;

(三)集体反映问题时,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提出事项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信访人应自觉遵守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四、接待人员

见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五、办公地址

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信访接待室

六、咨询电话

约访0551-6356397,

来信0551-63536420

保险知识汇总,合肥生育险出台新政策


记者昨天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合肥正酝酿调整生育险待遇,新的待遇标准将在原来基础上适当提高,同时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范围也将扩大。

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杜平透露,该市正在酝酿新生育保险政策,有望于今年底出台,其中对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待遇标准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调整。与原来的政策相比,新政策明确今后该市生育保险将与医疗保险同步,机关事业单位也将在覆盖范围之内。

杜平介绍,目前合肥市生育保险待遇标准执行的是10年前出台的标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标准明显偏低,即将出台的政策为此将对生育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新的标准将会适当提高。

新政策对女职工最大的好处是,因为职工享受的待遇范围得到扩大,今后女职工将会享受到多种津贴;新政策还将明确该市男职工也要参加生育保险。

据了解,目前该市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达28万人,覆盖了8000多个单位,新政策实施后,参保人数和覆盖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今后也将逐步纳入到参保范围。

合肥市社会保障网:医保办理服务


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障,市民在医保办理时也也遇到了一些难题。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因工驻外就医怎么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怎么办理?合肥市社会保障网对于这些问题给出了答案。

合肥市社会保障局2009年11月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人事局的有关职责、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社会保障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怎么办理?

答:(1)转出。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发来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出具医保《参保凭证》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发给对方,并转出医保个人账户存储额。(2)转入。用人单位或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外地医保关系转入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发给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在收到对方发来的医保《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个人账户资金后,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

合肥市社会保障网:失业人员职工医保怎样接续?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满前1个月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可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

退伍军人如何参加社保?

答:退伍军人持退伍证、身份证、本市户口本及复印件,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持退伍证、身份证及复印件可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保。

怎样办理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答:新生儿自办理合肥市户籍登记三个月内,持户口本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每年30元的标准缴费,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9月30日享受居民医保同等待遇。每年7—9月出生入户的新生儿需要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享受期至9月30日止)的,应先到所在居委会办理次年度的参保登记手续后(享受期自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然后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办理当年度(享受期至9月30日止)参保登记手续。

合肥市社会保障网: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因工驻外就医服务指南

(1)在职人员因工作需要在本市市区范围以外的同一地方工作一年以上的可申请异地就医。通过劳务派遣驻外的人员须是本市城镇户口。

(2)驻外人员由所在单位填写《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驻外人员登记表》和《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驻外人员申报表》,向市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单位办理时应提供驻外机构设置和驻外人员调动文书。

(3)参保单位在驻外机构所在统筹地区选择3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驻外人员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因工作地点、定点医疗机构等变更时,应填写《合肥市医疗保险驻外人员变更申请表》,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4)驻外人员患有我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范围内特殊病种的,应按我市特殊病规定办理特殊病鉴定和门诊卡,在其3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作为特殊病门诊治疗定点医疗机构。需要变更的及时办理变更,已有市内门诊卡的及时办理变更,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未按上述要求办理驻外就医备案或变更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公积金提取问题解答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那么,失业能否提取公积金?离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多个账户公积金咋提取?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行不行?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市民提出的这些问题给予了解答。

失业能否提取公积金?

问:我是非农户口,2012年在一家单位打工,单位缴存了公积金,现已失业,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同时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离职人员也可以申请提取。具体提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请参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的服务指南。

离职后能否提取公积金?

问:我是合肥市城镇户口,咨询离职后能否办理公积金提取?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来电人目前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只有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的,务工农民返回原籍的离职人员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

多个账户公积金咋提取?

问:我有三个公积金账户(有市直公积金账户也有省直公积金账户),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是否需要缴满一年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首先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将之前单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最后一个单位缴存账户。同时在市中心缴存的账户之间转移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由市中心转入省直分中心账户的需填写《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书》,上述表格均由原缴存单位确认并加盖公章。账户合并后,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办理提取手续2、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正常连续缴满一年,办理提取不需要缴满一年。

能否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

问:父亲患有慢性肾衰竭,2013年2月已办理公积金提取,咨询现能否再次以大病名义提取公积金?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九种重病、大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治疗费用以费用清单自付金额部分为准,每年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相关资讯合肥市公积金贷款 对个人信用不良者说“不”

据市场星报报道,昨日,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对于客户在银行信用如何,合肥市公积金中心也将严格审查,如夫妻双方恶意拖欠贷款连续三期或者累计六期,都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合肥市公积金中心公布,贷款承办银行将通过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核对借款人(含配偶)资信,对拖欠贷款记录连续三期或累计六期的恶意拖欠者借款人(含配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非恶意欠款客户如果想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可以向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经担保公司风险评估后,愿意提供担保的,可按担保公司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申请人对配偶的具体逾期情况尚不了解,可以先通过人民银行查询其征信情况。

合肥住房公积金贷款达215亿 担保模式全国首创

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兴泰担保共创的“免保费、全覆盖、一站式”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模式,因充分彰显了“省钱、省时、省力”的好处,赢得百姓满意、开发商满意、政府满意。日前,在无锡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住房置业担保论坛上,公积金贷款担保“合肥模式”受到一致肯定。

据悉,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11年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05.8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15.4亿元,为11.3万户家庭解决住房面积达1100万平方米。自2011年2月兴泰担保承接合肥市住房置业担保业务以来,通过全新的业务模式,简化了贷款手续,贷款办理周期由平均95天缩短至15天,不仅提高了政府效能,大大节省了市民购房利息支出,还有效加速了开发商资金回笼。截至今年9月底,兴泰担保共为合肥市4.2万户家庭提供了120多亿元的公积金贷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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