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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合肥市职工医疗保险新政策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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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昨天透露,目前该市职工医疗保险最高封顶线已经划定,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劳动部门介绍,根据该市职工医保政策,“封顶线”是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所有支付的最高限额,合肥目前规定为5万元。医疗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封项线”)以上的费用,合肥医疗救助基金年支付限额为17万元。即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享受医保支付的最高额度为22万元。

医保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之前,按规定必须由个人负担医疗费的一定额度,形象地说就是进入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合肥规定,一个年度内,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院第一次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第三次及以后住院免收门槛费。

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是什么?劳动部门表示,住院医疗费用分为医保目录内和医保目录外费用两大块。医保目录外费用即自费费用,由个人承担,如空调费、伙食费等。医保目录内费用,个人先承担“门槛费”和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例的费用后,进入医保共付段,由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摊。

不过,参保人员若因公(工)负伤、女职工生育;出国,赴港、澳、台地区探亲、考察、进修、讲学期间;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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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普陀区医疗保险新政策


记者最近从普陀区卫生部门了解到,从明年1月1日起,普陀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实施新办法,渔农民每人每年缴纳标准由原来的36元提高到40元,同时,3万元以上的报销补助标准比例均提高5%以上,全年累计最高补助金额也由原来的3万元调整为成年人3.5万元、未成年人4.5万元。

调整后的《普陀区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规定,参加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人员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明年起每人每年筹资120元,其中省、市政府资助每人每年28元,区、乡镇(街道)资助每人每年52元,个人缴纳40元,低保户与五保户个人缴费全部由区、乡镇(街道)、村承担。

在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方面,参保人员在普陀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报线以上到10000元部分补助35%,10001元到30000元部分补助50%,30001元以上部分补助65%,比原比例提高了5%;参保人员在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补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报线以上到10000元补助15%,10001元到30000元补助30%,30001元以上部分补助45%,比原比例提高了10%。此外,区内区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起报线为1000元,区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起报线为1500元;结合普陀实际,区内区级以下医疗机构的住院起报线定为300元,比原起报标准降低了200元。

在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补助标准方面,参保人员在区内区级以下医院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助10%,在区内区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补助5%(均不包括挂号费)。参保人员已享受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补助的,不再重复享受门诊指定项目医疗费用补助。此外,新型渔农村合作医疗的用药范围、医疗服务项目、设施标准等暂时参照普陀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

保险知识汇总,哈尔滨职工医保新政策


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相关规定,我市鼓励各用工单位为流动人口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即日起,我市134万流动人口也可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享受20万元的住院医疗最高支付限额。

据了解,根据我市刚刚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市将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根据城镇职工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支付比例可达到75%以上。

参保人员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为20%。肝移植手术费用和术后抗排异药物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项目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统筹基金给付标准参照肾移植给付标准执行。流动就业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疾病住院的,可按照我市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我市还将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为流动人口就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手续。还将拓宽对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渠道,向社区(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工程建设领域、劳务市场延伸,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宣布,从本月起,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免费享受和在职者完全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参保费用全免,医疗费报销待遇最多提高了24.6万元之多。

今后,参保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预计每年将为此支出3.04亿元,约惠及全市10多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至此,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制度全覆盖”到“人群全覆盖”。

■待遇标准

失业者医疗报销上限大涨

本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后,可获得的医疗保险费将提高24.6万元。

此前,失业人员失业期内最多能享受医疗补助1.5万元,患危重病且负担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可最多享受5.4万医疗补助金。具体而言,这一政策是失业人员患病后根据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并非直接把医疗补助发给个人。

而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一年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此外,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还将获得其他的好处。过去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享受医疗补助期间,是不能累计退休所需的医保25年缴费年限的,而这次本市规定,领金人员失业前、失业中和再就业后的医疗缴费年限均可以累计计算,而且还有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百余元

按照新规,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个人完全无需缴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所需费用全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不仅如此,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参保费用,按规定计入领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每月打入相关人员账户的金额至少也有100多元,可支取做医疗费。

失业前后医疗费用可累计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

《通知》规定,在同一个自然年内,职工参保者失业后成为领金人员,并再次参加职工医保后,其当年发生的全部门诊和住院费用,均可以与失业前的医疗费用累计计算,并享受同一门诊起付线。

相关人员失业前的社保卡可继续使用,仍可与在职职工一样持卡就医,免去了垫付和手工报销的麻烦。

■参保办法

失业当月即可参加医保

如果职工失业了,或与存档机构解除了存档关系,本人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保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办理参保手续。

在失业人员办理申领手续至系统为其缴纳医保费完成的这段时间里,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待完成办理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手续后,可以到参保的街道社保所办报销事宜。

要享医保需及时办手续

市人力社保局还提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果领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当月起失业保险基金将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将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失业人员本人承担。

对于领金人员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后仍未就业的,则可按规定参加本市居民医疗保险。如果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可到市人才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保。如果找到单位就业,可按职工基本医保参保。

■释疑·市人社局负责人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未办完参保手续前,如何保证空档期报销?

答:从职工失业或与存档机构解除存档关系之日起3个月内,失业人员本人可通过书面申请,到街道社保所,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补缴期间本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由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按规定为其进行手工报销。

此举主要是为了解决失业者在办理各种手续期间的医疗保障问题。据介绍,由于职工失业后单位为其转档,以及社保部门为其办妥领取失业金和参加医保的手续,都需要一个过程。而在此期间相关人员一旦生病,就会产生医疗费用。新政基本保障了领金人员在这一空档期的医疗保障问题。

同时人社部门也强调,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不按规定及时为失业人员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和档案关系,致使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费用及相关待遇全额赔偿。

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和个人存档人员参保有何异同?

答:新政的推出,使得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不用自己花钱,就能享受更高的医保待遇,而且还能累计退休所需的缴费年限。但是,由于领取失业金者目前还不能缴纳和参加养老保险,对其累计退休所需缴费年限有影响。因此对于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来说,选择到职介、人才存档和自己缴社保,或者领取失业金和免费参加医保,将各具不同的吸引力。

目前对于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来说,参加社保主要存在两大选择。一方面失业者可以选择直接领取失业保险金,本市新政使相关人员完全不用缴费就获得医保,而且报销待遇大幅提高,还能累计退休所需的医保25年缴费年限。但是,领取失业金期间,相关人员就不能缴纳和参加本市的养老保险,也无法累计退休所需的养老保险15年缴费年限了。

另一方面,本市城镇户籍且无正式工作的人员,也可以选择将档案存到本市公共职介或人才中心,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完全由自己缴费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样相关人员就能够同时累计退休所需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了。由于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得的政策,缴费年限和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相对越高。

保险知识汇总,合肥市出台困难职工医疗补贴新方案


从即日起,根据新制定的《合肥市总工会困难职工补充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合肥市困难职工个人自付医药费,最高可获得3万元救助。

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根据新实施的办法,持有由合肥市总工会颁发的《合肥市特困职工帮扶证》、《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证》的困难职工可申请救助。

对持证困难职工,救助标准为:

年度内,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5000元(含5000元)的,按3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4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10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按5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最高救助为30000元。

部分企业职工可享救助

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的企业的职工也可享受补充医疗救助,合肥市总工会将在本企业内部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再追加救助,具体标准为:

年度内,个人自付医药费3000~5000元(含5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2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5000~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3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10000~20000元(含20000元)的,按企业救助后余款的40%给予救助;

个人自付医药费20000元以上的,最高救助为15000元。

个人可向单位或社居委申请

有需要的救助对象可向单位工会或社居委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同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包括本市二级以上医院或医保定点医院诊断和诊治证明,已支付的医疗费用单据(有医保的凭医保定点医院的结算单据,未参加医保的凭二级以上医院的单据)出示原件留下复印件;医疗费发生期间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低保对象须提供低保金领取证,市总工会帮扶对象须提供帮扶证);农民工须出示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证明;出示《工会会员证》。

没钱看病者一次救助2000元

申请医疗救助,以每年度为一个单位,必须是年度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每位符合救助条件的患病职工,每年只救助一次。

对已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互济工作的企业持有《合肥市特困职工帮扶证》、《合肥市困难职工帮扶证》的职工,则按困难职工救助标准享受救助。

对符合救助条件,有重病但确实无钱看病的困难职工,经调查核实后,年度内给予一次性救助2000元。

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救助范围:因工伤、交通、打架、斗殴、酗酒和赌博等引发事故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擅自到非二级以上医院或非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凡不属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药物、药械和治疗费用。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目的是解决城乡非职工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统筹共济保障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医疗需求,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让市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的决心。

说到2013年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各地的标准不一,我们不能够以偏概全,所以,小编特意选取了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予以说明。就北京人来说,参与医疗保险也是件大事,需要认真对待。那么,北京城镇医疗保险在2013年究竟有哪些新规定呢?

所谓城镇医疗保险,是针对具有城镇户籍而没有工作的老年人、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学生儿童和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进行医疗保障的一个社会医疗保险。

首先,在2013年,对于参与北京城镇医疗保险的个人来说,缴费标准保持不变,其中城镇老年人需缴费300元,学生儿童需缴费100元,无业居民需缴费600元,残疾无业居民需缴费300元。

其次,在北京,有六类人可以免费参保。分别是:1、享受北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2、享受北京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人;3、残疾程度达到相关规定的残疾人;4、残疾军人;5、城镇优抚对象;6、见义勇为的人。

接着,根据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规定,目前只报销住院费用和几项特殊的门诊费用,同时只针对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病人。对于第一次住院的病人,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的起点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后住院的病人,起点降低为650元。

最后,对于病人治病的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比例为百分之六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由病人自行承担。在一年内,北京城镇医疗保险基金最多向同一个人支付十五万元,超出部分不再支付。

从这些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我们可以看出,医疗保险虽然有不小的作用,但还是受到了一些限制的。如果你想为自己的健康再多一点保障,不妨选择泰康人寿的“泰康e康B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前者主要针对重大疾病,后者则是住院津贴。如果你选择了这两种保险,就会作为你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之外的一个有力补充,让你在任何时候也不用担心自己看不起病了。

在详细说明了北京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之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城镇医疗保险和个人投保相结合,可以最大程度地保障城市居民在医疗方面的权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以政府资助为主、针对农村居民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覆盖范围。所有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按时足额缴纳合作医疗经费。

2.筹资标准。目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筹资水平约为年人均55元,原则上农民个人每年每人缴费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相应提高缴费标准。鼓励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予适当扶持。

3.政府补助。政府对所有参合农民给予不低于年人均40元的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除市区以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每年每人补助20元,地方财政的资助额要不低于20元。中央财政对东部省份也按中西部地区一定比例给予补助。2008年起,财政补助对参保农民的补助标准将提高一倍。

4.统筹层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采取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条件不具备的地方,起步阶段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统筹,逐步向县(市)统筹过渡。

5.管理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补助参合农民的大额医疗费用或住院医疗费用。其中,住院费用的支付水平约为35%。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小额医疗费用补助结合的办法。各县(市)确定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额度。鼓励参合农民充分利用乡镇以下医疗机构的服务。新农合现由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农合办"管理资金的筹集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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