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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全面提高社保补贴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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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一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50%;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二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75%。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曾参加失业保险,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可纳入补贴范围。

昨天获悉,为进一步鼓励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稳定就业状态,减轻个人缴费负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从今年1月起,提高本市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并进一步扩大补贴范围。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面展开,请灵活就业人员就近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bX010.CoM

具体为:一是自今年1月起提高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一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50%;原补贴应缴额三分之二的提高到补贴应缴额的75%。二是2007年6月30日前已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新标准补发。三是进一步扩大享受补贴范围。现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曾参加失业保险,实现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可纳入补贴范围。

据介绍,由于本市2007年社保缴费最低和最高标准的调整,今年初,市劳动保障部门曾对2007年本市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数额相应进行调整,同时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将补贴资金注入账户时间提前到每季度末,进一步减轻个人负担。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特别提醒,由于社保补贴实行按季拨付、先缴后补的方式补贴资金,如果在本季度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缴费的,那么当期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就不能享受到,而且还要影响以后社会保险补贴的享受资格。所以正在享受补贴政策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有关规定,要及时缴纳200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与失业保险费。只有在补贴季度内,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含季度内进行补征集)人员才可享受当期补贴。补贴季度内中断缴费又没有进行补征集的,按规定取消该季度及今后补贴资格。对于初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自缴纳社会保险费(三险)之月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征集的月份不予补贴。

据了解,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后,虽然有了一定的收入,解决了基本生活困难,但由于没有社会保险保障,对今后的养老、医疗等非常担心,存在很多后顾之忧,造成灵活就业岗位的不稳定。为稳定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帮助他们及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去年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台《关于做好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从去年第二季度开始,对实现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关系,给予养老、医疗和失业社会保险补贴。该项政策的实施受到灵活就业失业人员欢迎,截至去年末,已经累计为3.03万名灵活就业的大龄失业人员办理了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保险3873万元,年人均补贴1909元,今年增加补贴后年人均补贴达到了2138元,进一步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负担。据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市已经累计为3.3万名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补贴社会保险费1832.65万元,用社会保险的连续性保障了大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消除了他们疾病、失业、养老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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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广州着力提高社保待遇


为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广州市正在研究和实施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办法,建立低保标准正常增长机制,推动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据悉,目前广州市已经降低了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可为企业、个人减负29.85亿元。

据悉,广州市着力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惠民66条”及17条补充意见,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及12个配套文件。降低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全年可为企业、个人减负29.85亿元;实施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安置困难群体就业实施办法,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实施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方案,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标准,实现困难群众和城镇因病致贫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全覆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棠德等7个项目相继开工。出台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改造;全市新农合筹资标准除从化市外均提高到每人200元以上,参合率达99.7%。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两抢两盗”案件均下降15%以上。

保险知识汇总,北京失业者可享社保补贴


本市享受过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可再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昨天,记者从市劳动保障局获悉,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4%进行补贴,失业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1.5%进行补贴,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缴纳比例的6%进行补贴。“自谋职业人员办理了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须在一次性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月数过后,方可按规定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市劳动保障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享受补贴人员应于每月5日前(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社保所如实报告相关就业情况,并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对于骗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得再次享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享受自谋职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简称“4050”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并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手续;

3.在市或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委托存档手续。

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条件:

1.即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以下简称“4045”人员)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个月,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北京医保筹资将提高 提高部分由财政补贴


明年起,北京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拟进行调整。据相关部门介绍,今年,北京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的人均筹资都将提高至1000元,人均筹资提高部分由财政补贴,今年的北京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另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

市医改办和人力社保部门表示,今年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提高至1000元后,需在去年人均680元的基础上增加320元。为确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影响,不增加个人负担,此次增加的筹资将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即,将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540元提高到860元,个人缴费水平仍保持每人每年140元不变。去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人均680元,其中个人缴费100元。今年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后,考虑目前农村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占农民收入比重较城镇居民高,本次提高的320元将由市、区财政按1:1比例共同分担,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据了解,今年起北京市将实施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的大病“二次报销”政策。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中5%的额度将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为此,相应保险的筹措资金都将提至1000元。这意味着筹资需在去年人均680元的基础上增加320元。而为确保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平稳过渡,减少社会影响,不增加个人负担,此次增加的筹资将由市、区(县)财政各负担50%。

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城镇居民基北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60.1万人。按此计算,今年财政将拿出5.12亿元补贴医保筹资的提高部分。而新农合筹资的提高部分,各级财政预计投入8.14亿元。

而根据中央文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应随总筹资水平作相应调整,个人缴费应占人均总筹资20%左右。这是否意味着城镇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进行调整呢?相关部门表示,因为参保城镇居民已在去年9月至11月交完今年医保费用,所以今年的个人缴费水平仍将保持不变。但是明年,北京市将根据国家要求,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科学合理、协同增长的机制,强化个人缴费义务,确保医保制度平稳运行。

据了解,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老年人为每人每年300元;学生儿童个人为每人每年100元;无业居民为每人每年600元。可以看出,政府投入占到基金的大头。

北京医保相关链接:

北京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

经过多方努力,2013年10月1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一下增加224种药品,社区用药目录增至1435种。新增的药品主要是治疗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脑卒中、气管炎、骨关节炎、前列腺等八类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的药品。区药品增加只是社区卫生服务提升的一个缩影,社区里还开展了家庭医生式服务、指导居民饮食运动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为居民健康承担更大的责任。

北京试行医保新政:大病二次报销不设上限

《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对外发布。这一新政从2014年1月1日起实施,惠及414万人。具体报销办法、流程等实施细则,相关委办局制定完成后将于近期发布。不过,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虽然此项政策2014年才实施,但2013年大病发生的费用照样可以报销。这是本市各项医保制度中首个实现报销上不封顶的险种,目的是避免城乡居民因重大疾病发生高额费用而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保险知识汇总,医保补助将提高


明年,“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到年人均240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继续提高。昨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做出上述表示。

人均增补240元是个不小的数字,与以往相比,除开物价上涨的因素,确实给城乡居民看病减轻了不小的负担,但是光提高补助标准还远远不够。从以往看,多年来有关部门采取了不少的措施,如提高报销比例;对药品进行多次降价等等,但是看病贵的问题始终难以解决,据今年两会医改调查:75.8%的受访者认为看病越来越贵。此次提高补助标准只是缓解看病贵的一个方面,而更重要的是要在减小医疗费用上下功夫。

从目前看,致使医疗费用过高的原因有少,一是医生开处方的“手”,如今一些医生为了多创收,多分利,能开贵药决不开便宜药,能多开处方决不少开,本来看个感冒,吃几片感冒就能解决,也得花上百元,甚至几百元,如果住院,费用更是惊人,小住也得花上近万元,大住几十万,百多万是常事。二是药品虚高,虽说自1996年整顿药品价格秩序以来,中国药品市场先后历经了大大小小20多次降价;但是每降一次,“小药便死”,而一些药换个招牌,冠上新药或者特效药,价格就猛升,降价变成了涨价。尤其是医院固有的“以药养医”“以检查养医”依赖性,成了缓解看病贵一大屏障。这些因素的存在,不要说增补240元,即使再多些也易化解。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补助标准人均增补240元,其意在个人少出钱看好病,让公众看得起病,承受的了,如果你提高240元,医疗费用多增240元,等于没意义;你给个人提高标准,他加码提高医药费用,那不仅没有得到实惠,反而增加了负担。以上问题不解决,纵然就是降得更低,也未必就能缓解看病贵,因而,要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的问题,关键在于“实”,不仅是个人补助标准要提高,还得降低医药费用支出,只有医药比例降低,提高个人补助标准才有意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看病贵,这就得从体制机制上,从对医药的监管上下更大的功夫,此种难度远比简单的人均提高标准更大。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政策调整 大幅提高工伤保险待遇


市政府日前下发相关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本市有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记者从市人保局获悉,这些调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后余额可发给继承人

市人保局表示,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后,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发给其经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此外,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死亡后,按规定发给的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救济金,所需费用在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不再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死亡职工补助金标准增两倍多

上海对工伤人员的部分待遇标准、基金先行支付等进行了调整。大幅度提高了工伤保险待遇。新《工伤保险条例》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从原来的48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两倍多。同时,将一至四级、五至六级和七至十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上调,增加了3个月、2个月和1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每人每天发给20元的伙食补助费;经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人员到外省市就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每人每天发给150元的食宿费,交通费按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核准乘坐的交通工具实报实销。

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社会保险法》将原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

同时,加大了强制力度。《社会保险法》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增加了行政处罚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再向用人单位追偿。但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失业保险:失业人员享受在职同等医保待遇

明天起,沪上失业人员将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按新政,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此次上海把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费率从原来的2%调整为1.7%。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也不需办理参保手续。

生育保险:费率从原来的0.5%提高到0.8%

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从原来的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般来说,生育妇女相对年轻,进单位时间不会太长,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将使大部分生育妇女受益,也更好地体现公平。”市人保局有关人士说。

具体来看,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保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为完善本市社会保障制度,生育保险费费率从原来的0.5%提高到0.8%。

医疗保险:对不予支付和先行支付部分调整

医疗保险方面,主要对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和先行支付的部分进行了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范围为: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生育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所在各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具体来讲,就是先用女职工前12个月内不同工作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其所工作的月份数,然后加总后除以12个月得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

举例:女职工王某在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分别在A公司工作6个月、B公司工作3个月、C公司3个月,A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00元、B公司6000元、C公司10000元,则王某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即为:(4000元×6+6000元×3+10000元×3)/12=6000元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市:灵活就业者参社保可以补贴50%


灵活就业者参社保补贴50%

劳动部门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就业情况告知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灵活就业者可享受50%的社保补贴,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从事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等工作,记得到劳动部门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了!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其就业情况告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

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效《再就业优惠证》的本市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以下列方式实现就业的,应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从事治安巡防员、社区管理员、出租屋管理员、卫生及计生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公共管理工作;从事车辆保管、保洁保绿、家居设施维护、家政服务等临时性社区居民服务工作;从事家庭手工业、工艺作坊业、农村承包种养业;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的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小时工、派遣工等;“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

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有关凭证和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进行就业登记。

根据最新政策,持《再就业优惠证》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在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就业备案手续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按广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险应缴额度50%的补贴。

劳动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将其就业情况告知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同时应在每季度后的第一个月10日前重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或季度期满后未重新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街(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解除其就业登记。

稳岗补贴,辽宁省全面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领工作


报道“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70%给予稳岗补贴;去产能任务较重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门槛,提高标准。”11月20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为切实做好稳岗补贴工作,为企业脱困发展,为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进一步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通知》,推动我省各地全面规范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实现地区和企业“两个全覆盖”。

实现稳岗补贴政策“两个全覆盖”,即符合条件的统筹地区全覆盖,符合条件的企业全覆盖。通知要求,各市市本级、县区都要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实现地区间平衡和企业间平衡。基金支付出现缺口的市,可按规定申请省级调剂金,使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

我省将完善稳岗补贴政策,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对钢铁、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去产能任务较重行业的企业,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降低享受稳岗补贴门槛,提高标准。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70%给予稳岗补贴;欠失业保险费但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60%给予稳岗补贴。同时,对发展前景好但生产经营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后符合条件的,要发放稳岗补贴;但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简化手续、缩短周期、高效便企”为原则,进一步优化规范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等工作,提高效率和质量。要强化稳岗补贴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按照省发改委等28个部门关于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知的要求,严格审核,不得向严重违约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发放稳岗补贴。

此次对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的实施,将大面积促进各大企业的就业和稳岗,对广大职工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企业而言也降低了社保缴纳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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