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沈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基数上调

2020-10-28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从今年7月1日起,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调整为3715元/月。 5月9日,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由之前的3212元/月,调整为3715元/月。上调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者每月至少多缴34.2元,最多多缴50.3元。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那么,本次上调后,按照新标准进行缴费,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10%的比例缴费,调整后,每月缴费将为371.5元,每月需要多缴:(3715-3212)×10%=50.3元;如果按照6.8%的比例缴费,每月缴费将为252.62元,每月需要多缴: (3715-3212)×6.8%=34.2元。

据市医保局介绍,沈阳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6.8%或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为6.8%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建立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办理退休手续后,从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按10%比例缴费的,可建立个人账户,并可用医保卡到药店消费。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