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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会途中的交通事故算工伤保险吗?

2020-10-28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咨询内容:我父亲今年60周岁,当过七年兵然后在我们村干文书至今30年了,他于上个月到我们镇上去开文书会,完会后到镇财政所报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我们本地人民医院抢救15天无效死亡,我父亲可否认定工伤?

咨询网友:9473 (潍坊)

专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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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如您所说,应该是工伤,也应该是因公殉职。但最为主要的是看您那里是怎样处理这个问题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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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申报工伤首先要经过单位同意,虽然大至看来算工伤,但有些具体细节可能会影响认定,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请向当地社保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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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爸爸60岁,意外身亡,太可惜了,现在已经不是是否认定工伤,而是是否认定因公死亡,这里说了没用,你应该去你们镇政府,看他们怎么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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