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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广州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2020-10-10
家庭重大疾病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知识
12月12日,广州市民政局会同财政、人社、卫生等8个部门颁布实施了《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11类、近20万名困难群众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昨日,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项目新闻通报会宣布,市民政局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对20万救助对象建立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防止骗保现象发生。

从昨日起,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带齐资料,在3个月内去救助经办机构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101个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

医疗救助最高额度:多层次总计33万元/年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易利华介绍,12月3日,市民政局通过招投标选定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承办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商业保险医疗救助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方式,今年约投入1500万元,对近20万困难群众群体实施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

相对于现行的医疗救助政策,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将救助范围扩大到了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智力精神残疾人、有伤害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本市精神病患者,增加了精神病患者救助和精神智力康复治疗等救助项目,加大了对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救助力度。

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救助对象每一商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医疗救助累计限额为15万元。在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下,广州市困难群众每人每年最高可获医疗救助33万元(含基本医疗救助4万元,重大疾病医疗救助10万元,临时医疗救助1万元,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3万元)。

运作方式: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管理

据市民政局救助处负责人李志雄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的对象包括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政府供养人员、重度残疾人、非本市户籍的困难大中专学生、重特大疾病救助对象、智力精神残疾人、困难职工家庭成员、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由所在单位和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伤害自身和危害他人的本市精神残障患者、特殊困难人员等11类人群,全市共约20万人。

李志雄说,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与一般的商业性保险不同,将对救助对象采取浮动制管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注重政府购买的方式和受助者的身份,而不是受助者有没有购买该保险。“比如,今年1月份某人是低保户,政府帮他购买了商业保险医疗,如果到了3月份,他发了财,不属于低保范围了,那么他就不能再享受商业保险医疗了。反过来,如果某人1月份不是低保户,但是6月份变成低保户了,他就能享受商业保险医疗。”

李志雄指出,救助对象一般应在医疗费用发生后3个月内(康复治疗或训练费用可每季度办理一次),到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服务网点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时将按医药费发生时间计算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的条件。

商业医保:共设四类救助项目

据介绍,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共设定了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专项救助和特殊救助等4种类型的救助项目,救助对象每一个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年度的最高医疗救助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

其中,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残疾人除了享受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1万元外,还可单独享受24种慢性疾病每月100元的门诊救助;普通门诊救助按80%的比例予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救助比例为100%,每一保险年度最高不超过1万元,当年累计,不滚存;本市户籍18周岁以下,且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持证困难精神、智力残疾人(不含已享受政府其他康复训练资助待遇的对象)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训练,个人负担的康复费用由商业保险按60%比例支付,每月最高支付限额800元;由所在单位或公安机关送院治疗的本市户籍精神障碍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扣除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资助后,按80%的比例救助。

如何报销?带齐七件去人寿网点办理

据介绍,中国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已在全市设立了101个服务网点。在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初期,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从昨日起,带齐七证件,就近到中国人寿服务网点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办理医疗救助费用零星报销(也可到任何一个网点办理)。

另外,对于网点较少的边远农村,市民政局将会同中国人寿充分利用村、镇一级民政工作平台,代受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申请。

明年上半年,市民政局将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指导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研发建立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对住院医疗救助费用进行记账减免,减轻困难群众垫付压力,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

如何防骗保?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

如何防止骗保行为发生?据介绍,有关部门将用资格认定和信息入库“双保险”来规范。

资格认定方面,要求依托经济核对系统,规范救助资格认定。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所规定的11类救助对象中,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众的救济身份已经民政、残联部门认定,但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失独家庭人员)、困难职工家庭成员、智力精神残疾人等困难边缘人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需要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

为此,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困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人员等困难边缘人群应向民政部门提出家庭收入核对申请,授权民政部门利用我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居民家庭经济核对系统,对申请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进行核查,以确认其是否符合救助条件,保证救助的公平公正。

信息管理方面,李志雄说,市民政局将会同社保、卫生、人口计生、工会、妇联和残联等部门,按照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建立20万救助对象的信息数据库和医疗救助档案,全面跟踪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情况。

“也就是说将困难群众的信息全部集中起来,将来某个人刷卡或就医时,他的身份就被认定,我们在信息库里就可以看到。如果某人想进入或者退出低保户范围,必须经过县区级民政部门,那么他的信息就可以直接进入系统,也可以及时根据实际来变动信息,不符合标准的人员就享受不了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完全由系统来分辨,这样可以保证公平、公开、公正。”李志雄表示。

十个工作日内钱入账户

今年54岁的天河区市民杨女士是肢体二级重度残疾人,身患狼疮性肾炎、糖尿病和高血压等多种疾病。杨女士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申请了19种重大疾病门诊救助。

今年12月19日,杨女士在广东省中医院门诊治疗狼疮性肾炎,总花费1200元左右,个人负担医疗费用633.8元。杨女士说,以前她每个月为了治病,如果没有各种医疗保障,需要花3000元钱,但她的退休金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今年一月份,我因为患有肾炎而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住院每晚就要花120元,那次住院总共花了十万元,我自己垫付了6万多元。我哪有那么多钱,所以亲戚也帮我付了一部分,半年之后才去报销。刚才有人告诉我以后在窗口办理报销就可以直接划款了,我非常期待。”

23日上午,杨女士来到中国人寿广州分公司某营业网点办理报销手续。工作人员说,如果杨女士的资料经公司审批通过,三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杨女士能够予以报销的金额,十个工作日内公司就会将钱划入杨女士的银行账户。

提醒

报销要带齐七件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以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为主体,以商业保险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为补充,为困难居民和因病致贫者提供实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多层次解决他们最基本、最迫切、最现实的看病难问题。

商业医保报销要带齐七件:

1.病人户口簿(年度内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2.救济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诊断证明;4.医疗费用发票或加盖社会保险机构(医疗救助机构)业务用章的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5.门诊医疗费用清单;6.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结算单或医疗费用清单;7.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年度累计限额3万元/人,到区(县级市)慈善会申请。

广州市医疗救助体系简图

困难群众

其他人员

低保、低收入、五保、三无、重残、政府供养人员、困难学生等

因病致贫的本市居民

资格审核

资助参保参合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

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授权进行家庭收入核查

基本医疗救助

门诊、住院救助,年度累计限额4万元/人,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或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零星报销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医疗费用

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超过4万元的本市居民,可到市医疗救助服务中心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年度最高限额为10万元/人

商业保险补充救助

临时医疗救助

慈善和应急医疗救助

年度累计限额15万元/人,到各区(县级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网点申请。

低保、低收、五保、三无人员,可到街、镇民政部门申请临时医疗救助,年度累计限额1万元/人。

相关知识

商业险,广州:投入1500万元为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


广州市将投入1500万元为约20万困难群众购买重大疾病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居民医疗救助及重特大医疗救助的补充。前天,《广州市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广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低保、低收及城镇“三无”人员等十类人群纳入广州市商业保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

一场大病,足可以让一个中产家庭因此返贫,更何况那些低收入困难群体。广州引入商业医疗保险,为遭遇重大疾病的困难居民再“买”一层保障,在享受医保报销及医疗救助资助后,还能获得商业医疗保险资助,体现了政府“兜底”救助的民生情怀,也是一个合理的医保体系所应该做的。

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医疗救助制度要基于最困难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这是政府救助承载的“底线”公平所在。眼下,虽然医保覆盖了大部分人,但治疗费用多数有封顶线,一旦遇到重大疾病,还是有一大部分医疗费要由病人自己出。这对困难群体来说,又增加了一大负担。政府替他们购买大病商业险,为他们排忧解难,当是实打实的民生举措。

就广州的意见稿来看,亮点不少:比如说大病商业险覆盖了门诊、住院治疗,包括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肺结核、恶性肿瘤、白血病等在内的多种危重病症都被纳入,甚至连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住院治疗也被纳入,保障范围的扩大,也是一大进步。

不过,既然是征求意见稿,作为一个广州市民,也想提几个意见:

一、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为困难群体医保“兜底”,这个当然是好事。但尽管有十类困难群体被纳入救助范围,可终究解决不了多数人的大病返贫问题。大病商业险的资金来源为医疗救助基金,广州市政府每年筹集1.5亿元医疗救助金,那么能否扩大范围,把更多的低收入非困难群体也纳入到政府替买大病商业险的范围中?

二、要求政府为所有居民购买大病商业险不太现实,那么能否以税收优惠、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为职工购买商业险?这其实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医保补充模式。

三、意见稿规定,商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救助对象进行资格鉴定,那么如何监督它们的公平公正,对相关部门也提出了新问题。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保险所指的“重大疾病”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二是“治疗花费巨大”;三是不易治愈。重大疾病保险会一次性给付的保险金,被保险人可以支付因疾病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同时缓解患病的经济压力。

医疗费用,泸州:试推行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泸州新闻联播消息:为减轻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医疗负担,增强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泸州市近日制定出台了《泸州市城乡困难群众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支付性困难补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试行)》。

该试行方案明确了救助范围,即凡户籍在泸州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患终末期肾病等重特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后,按照相关顺序享受报销或救助待遇后,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经调查确需救助的,可申请享受该医疗救助。

救助条件及标准为:

(一)符合条件的、因患终末期肾病接受肾透析治疗的城乡困难人员,在享受上述报销和救助待遇后,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的透析费用1万元以上的,超出1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

(二)符合条件的、因患癌症等重特大疾病的城乡困难人员,在享受上述报销和救助待遇后,在一个年度内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4万元以上的,超出4万元的部分按50%给予补充救助,最高救助金额每年不超过10万元。(泸州电视台记者郭锐程涛)

探索便捷高效协同模式,实现部门间重特大疾病患者相关信息的共享,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完善服务管理,既要让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方便及时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又要避免资源的重复利用。为指导和协调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试点地区要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协调机制。

大病医保,广州实施罕见病突破性举措开设戈谢病医疗救助专项


罕见病一般人很少关注,对于罕见病了解也是甚少。而实质上在我国各类罕见病患者超过1000万人。这些人也是急需救助。当下首先罕见病引起大家的关注进而在引起相关部门的救助是关键。在去年响应名流政要间的罕见病公益活动“冰桶挑战”。

“冰桶挑战”主要是针对的渐冻症罕见病,该项公益活动为渐冻症患者募得了不少款项,而渐冻症,只是目前已知的七八千种罕见病中的一种。

3月14日是国际罕见病日。这天,广州举行了“改变从了解开始”的公益活动,通过多种方式让市民接触和了解罕见病种和患者的求生艰难。中国罕见病发展中心主任黄如方在活动中坦言,“冰桶挑战”的真正目的不在募捐,募捐款项再多,对于罕见病的救治也是杯水车薪,他们渴盼政府救助部门伸出“橄榄枝”,逐步将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医保目录。

黄如方称,罕见病由于存在知晓度低、确诊难、用药稀缺、治疗效果差等问题,很多时候,一个罕见病患者一年的医疗费用可能就需数百万元,通过民间募捐方式来救助罕见病患者远远不够。

罕见病发展中心期望,通过各种公益活动,引起市民大众乃至政府救助部门对于罕见病的关注。“将罕见病用药逐步纳入政府的大病医保目录才是我们最终的目标。”黄如方表示,目前青岛、昆明等地已经吸纳了罕见病发展中心的建议,将个别罕见病用药纳入大病医保。他表示,广州为戈谢病患者开设医疗救助专项,也是突破性举措,期望更多罕见病病种得到重视,在政府部门支持下建立救助专项。

总之,关注救助罕见病是个长远的过程,不但是需要大众的帮助更重要的是要取得政府的救服。目前广州、青岛、昆明等地区已经开始关注到了罕见病,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这对于罕见病患者来说是福音,期盼更多的地区建立起罕见病的救助专项,期盼罕见病可以早日纳入医保。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市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将正式实施


8月1日广州市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将正式实施,市民如何办理门诊报销手续?记者从广州医保部门获悉,参保人必须在自己选定的一大一小两家定点机构(部分专科门诊不受此限制)就诊,才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而且,参保人在选定医院时,在带上医保卡的同时还要带上一张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按照政策,广州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实施之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在社区医疗机构或指定基层医疗机构看门诊,符合条件的医药费报销65%,在其他医疗机构看门诊则为50%;灵活就业医保、外来人员医保的参保人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最高报销限额为每人每月300元。

据介绍,参保人必须在自己选定的一大一小两家定点机构(部分专科门诊不受此限制)就诊,才能享受普通门诊报销待遇。据悉,参保人只需在自己希望选定的医院挂号,再填写一张登记表即可,同时需要贴上一张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相关负责人提醒,参保人选点手续简便,若非看病需要,无需在8月1日就赶去办手续,到实际就诊时办理即可。

从8月1日起,参保人看门诊该如何结算?市医保部门表示,参保人在就诊支付时,信息系统会自动确定哪些由医保基金支付,哪些由参保人自己支付。属于由参保基金支付的,由医院与医保中心记账;参保人就诊时只需支付属于支付的,可交现金或划医保卡。若遇信息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的特殊情况,医保部门将启动手工记账方式,可能会采取“事后零星报销”的方式,报销可能会稍为麻烦一点。

广州市社会保险查询办法介绍


最近有人咨询广州市社会保险查询办法?小编总结了广州社保卡发展与查询,以下为大家详细的介绍。

据广州社保局消息称,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将全面发行推广应用,新的社保卡为居民带来更多的服务。同时广州市社会保险查询也方便了很多。

市民卡是市政府面向社会发放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享受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电子身份凭证,是我市各级政府为市民提供服务的公共载体,是让全体市民享受便捷高效服务的民心工程。

截至2012年7月底,市民卡持卡人达247万,其中户籍老年人持卡率达90%。目前已整合了医保卡、诊疗卡、银行借记卡、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折)、广州图书馆读者证、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乘车优惠卡(公交、地铁、过江轮渡)、白云山优待年月卡等多种卡(证)功能。截至今年7月底,市民卡个人医疗账户累计交易2591万人次,查询社保参保和公积金信息累计40万笔;年满60周岁户籍老年人使用市民卡乘坐公交累计5。7亿人次,享受市属收费博物馆优惠门票112万人次,自助刷卡通行白云山20万人次。

重点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用

社会保障领域应用是市民卡的主要应用。《工作方案》着重要求市民卡在社会保险、就业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关系领域实现身份识别、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和费用缴纳、支付等应用,从2012年起逐步启动,2015年全面开通应用并基本覆盖符合条件人员。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和全省“社会保障一卡通”的要求,具体应用包括:

1。身份凭证。作为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参保登记、缴费申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医疗费用报销、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业务办理的身份凭证。

2。信息查询。以市民卡为入口,实现持卡人在可使用市民卡的自助终端触摸屏上查询相关信息,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

3。医疗费用结算。凭卡实现在本统筹地区及跨统筹地区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4。社会保险费缴纳。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参保居民、农村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银行代扣等。

5。待遇领取。包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各项社会保险一次性待遇,医疗费用等的报销返还,以及面向个人的各类就业扶持政策补贴等的领取。

6。医疗费用即时结算后的费用支付(包括个人自付部分结算时个人账户不足额时的费用结算、个人自费部分结算)。

这也意味着,以后参保人只需凭1张市民卡,就可以办理医保就医购药、社保事务办理、社保待遇申领、求职和就业失业登记、职业技能培训等等各项业务。另外亚运会公共交通补贴、优抚对象物价临时补贴等这些政府发放的补贴、补助金等都能直接转到这张卡上,真正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用”。可以想见,随着全民参保扩面工作深入开展,将会有更多市民由此受惠。

目前在广东省范围内,广州目前已经与佛山、珠海、肇庆等多个珠三角城市间启动异地就医费用的即时结算,但是还有大多数的城市都无法实现。

不出家门,即可网上查询异地社保资金转入情况。记者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广州市的社会保险异地转入人员,自本月1日起,可登录“广州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查询异地转入资金到账情况。

据介绍,网上异地查询系统将与广州市社保中心信息系统到账信息同步,社会保险异地转入广州人员无需注册。

具体查询方式:进入“广州市人社局网上服务大厅”,在查询类业务中检索“异地转入网上查询”,选择“网上查询”并输入姓名及转入金额两个必录项,即能查询转入资金的到账信息;若出现同名同金额的情况,可以选择录入转出地信息加以区分。同时,为保护个人的隐私,显示的姓名将会模糊处理。异地转入人员确定异地转入金额到账后,即可到社保业务前台办理确认手续。

关于社保卡查询问题解答:

问: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查社保,录入身份证号后,密码是什么?

我要查自己的社保。在劳保信息网,申请邮箱的网页打不开。

选择录入身份证号,密码又不知道是什么鬼东西?

有什么方法能查到我的社保信息?问题补充: 8位社保号是什么?我只有医保卡 有医保卡的密码才6位啊?

答:个人用户:

对于修改过原初始密码8888的,请在原密码前加88;若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八位,不足八位在前面用0补足),登陆后请修改密码。

如果忘记个人密码,可带齐证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密码初始化办理。

另外,您也可拨打12333或者直接到社保大厅查询。》》广州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问:广州市社保在网上怎么查询?密码是什么?

我在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上第一次登录可以查询到,但是为什么再登录时就提示密码错误??第一次就是用的社保卡的密码,可以登录,但是没有改密码。第二次就再也上不去了,总是提示密码错误,我有同事也是这样。请各路大侠指点一二,这是为何啊??

你可以刷新一下页面,或者是重新开启页面,有时候系统比较忙就会那样,前两天就是那样,因为新政策的实施所以才那样。

问:广州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在网上如何查询?

广州社保与住房公积金在网上如何查询?公司给我们买了几年了,先是社保卡与公积金卡,后来是市民卡,请问各位如何查询啊,查询网址是?

公积金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网站申请查询即可。 对于社保的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 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

生育保险待遇,新余正式实施《新余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


09月29日讯,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日前,我市制定《新余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生育保险政策全市统一

根据《办法》,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需按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

全市统一建立生育保险风险调剂金,用于弥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风险。风险调剂金在本年度筹集的生育保险基金中按5%的比例逐年提取,风险调剂金累计达到当年征缴基金的20%时,不再提取。逐步实现覆盖范围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

待遇享受更规范

那么,女职工都想有哪些生育保险待遇呢?根据《办法》,生育保险基金用于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包括产假期间(含流产)的生育津贴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津贴;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含从怀孕至分娩住院期间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费用以及生育出院后三个月内因生育引起的疾病的医疗费;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实施避孕节育手术以及符合生育政策实施复通手术所需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办法》明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履行连续缴费义务满一年(统筹地区内参保职工连续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且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生育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渠道发放,生育保险基金不再支付生育津贴。

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参保职工(含职工未就业配偶,以下同)因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在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项目和标准限额支付:

1.产前检查:660元/例;

2.正常分娩:1500元/例;

3.难产:2000元/例;

4.剖宫产:3600元/例;

5.宫内节育器放置(取出)术:60元/例;

6.避孕药皮下埋植(取出)术:60元/例;

7.输精管结扎术:400元/例;

8.输卵管结扎术:400元/例;

9.输精(卵)管复通术: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为1000、1500、2000元/例;

10.刮宫术:300元/例;

11.人工流产:400元/例,钳刮术另加40元;

12.妊娠中期引产:600元/例;

13.环孕检:15元/例。

14.住院保胎治疗:600元/例。

15.宫外孕手术:3600元/例。

根据《办法》,参保职工生育住院期间及出院后3个月内治疗因生育引起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产后心脏病、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等5种并发症、合并症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新余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其他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按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实际医疗费用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用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超出限额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符合条件者予以一次性计发

按照《办法》,符合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或配偶),应在生产(含流产)、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检查、手术或实施符合生育政策复通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生育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参保的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享受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计发。

不仅仅是新余市,目前我国很多省市生育保险相关政策都在不断完善,目的就是在促进国际经济增长的同时也能保障到每一位妇女新生儿的基本生活需求。

东莞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完善我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帮助我市低保对象解决“看病难”问题,保障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权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救助。

第三条 市民政局是本市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以下简称医疗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市级医疗救助金的审核,并负责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医疗救助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的审核及管理工作。相关业务工作由镇(街道)社会事务办承担。

市社会保障、卫生、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无工作单位的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从医疗救助金中支付。

第五条 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起付标准按照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执行。

第六条 低保对象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的,其个人负担的起付金的50%由医疗救助金支付。

低保对象就医发生的住院和特定门诊医疗费用中属于个人负担的部分,扣除起付金、因违反医保规定而下调报销比例的部分和纯自费项目后,由医疗救助金支付80%。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就医就诊行为,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范围。

第七条 低保对象每人每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为3万元(不含支付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

第八条 基本医疗救助金按低保标准的14%和低保对象的人数安排,市、镇(街道)财政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四档分担比例分担,列入年度预算。

第九条 基本医疗救助金由市、镇(街道)财政分别设立专户管理,市、镇(街道)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基本医疗救助金应于年初划入基本医疗救助金财政专户。基本医疗救助金当年未用完的,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基本医疗救助金实行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基本医疗救助金接受社会捐赠,同时通过市慈善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基本医疗救助工作。

第十条 低保对象需要申请医疗救助的,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填写《东莞市低保基本医疗救助金申请表》和提供相关资料。其中,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办理社保结算后,应提供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支付项目清单;因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未办理社保结算的,应提供诊断证明、医疗收费收据及医疗费用清单;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了社保结算的特定门诊费用的,应提供医疗收费收据或特定门诊卡刷卡小票;回社保部门办理社保结算的特定门诊费用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

第十一条 低保对象个人负担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扣除起付金、因违反医保规定而下调报销比例的部分和纯自费项目后,单笔不满0.5万元的,由镇(街道)基本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单笔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的,由市级基本医疗救助金给予救助。

第十二条 镇(街道)基本医疗救助金不敷使用时,当年度发生的低保对象医疗救助费用超出镇(街道)基本医疗救助金部分由市级基本医疗救助金支付。

第十三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医疗救助申请后,应先对低保对象个人负担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属镇(街道)医疗救助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之日起,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拨付。属市级医疗救助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加具意见后转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后转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基本医疗救助金应当全部用于医疗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救助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从事医疗救助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受理医疗救助申请;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故意签署不同意医疗救助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故意签署同意医疗救助意见的;

(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挪用、扣压、拖欠救助金的。

第十六条 医疗救助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医疗救助金的,由发放单位追回其已领取的保障金,并由市民政部门依法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三倍的罚款。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2年2月1日。

医疗救助


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宜春市出台并实施《宜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全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

《办法》规定,医疗救助对象为本地户籍的以下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上为医疗救助重点对象);残疾军人、“三属”人员、“两红”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简称“六类对象”);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在岗和退休军转干部及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简称“两类人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费用范围为: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门诊及住院发生的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指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补偿后,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自负部分。

《办法》针对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专项救助作了具体规定。

门诊医疗救助方面。日常门诊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000元;根据特困供养人员中的农村五保对象在敬老院供养人数,按照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筹集敬老院医务室日常医疗费用。重大疾病门诊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常补对象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1万元。特殊重大(慢性)病种门诊购药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六类对象”按60%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不超过2万元。上述三类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均按100%给予救助。当年门诊救助金额已经超出年封顶线,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可将门诊和住院救助封顶线合并计算给予救助,但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得超过门诊加常规住院救助封顶线之和。

住院医疗救助方面。单次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2万元及以下的按常规住院标准给予救助,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上的按重大疾病住院标准给予救助。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城乡低保对象、“六类”对象、“两类”人员年度累计自负合规医疗费用高于5万元的部分,可继续按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常规住院救助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7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3万元;“六类对象”“两类人员”按5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2万元。重大疾病住院救助标准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六类对象”“两类人员”按7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3万元;14周岁以下贫困家庭(主要指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按80%的比例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封顶线5万元;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的,扣除家庭财产后,按5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2万元;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救助政策范围内的自负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扣除家庭财产后,按4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累计救助封顶线2万元。上述两类救助特困供养人员均按100%给予救助。

专项医疗救助所涉及的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程序以及救治费用按照每个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执行。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转移办法


公积金转移对于很多市民来说是很重要的的。市民如何换了工作单位,公积金账户也要跟着转移。记者从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日前下发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职工只需要填表、提供身份证等证明即可当场办理。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广州地区(含从化市、增城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辖机构及职能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铁分中心,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广东省境内铁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管理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萝岗、南沙管理部,为中心的办事机构,副处级事业单位;其中,天河管理部负责办理省属单位、中央驻穗单位、市属单位和天河区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其他7个管理部负责办理辖区内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办事处,为中心业务经办网点,负责辖区内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管理工作。

广州市住房置业担保中心,为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行为,维护借贷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为广大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提供高效、便捷、费用低廉的住房贷款担保。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针对较多单位和职工反映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困难的问题,为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将住房公积金本地转移业务办理流程进行调整,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可当场办理。

职工在办理时只需提供两份资料: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可到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办理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一式一份,并且由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而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需要办理50人或以上职工的本地转移业务时,可不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但须提供单位证明一份并加盖公章(附转移职工明细:编号、姓名、证件号、公积金账号等),保证转移人员原始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生错误,由单位承担所有责任。

对比新旧流程,最大的变化就是,只要有新的接收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职工单方面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而不需要再通过原单位。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流程主要是为了解决两种状况:原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存在纠纷,不愿意为职工办理转移相关手续;原单位由于破产、转制等原因找不到了,无法为职工办理手续。

职工可在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等就近办理转移业务。

公积金中心还宣布,自主择业的转业军人提交相关材料可申请销户,并且提取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自主择业的转业军人再次参加工作的,应按现行规定重新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如果职工不经过原单位,由新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的,新单位须向职工确认是否存在欠缴住房公积金等异常情况,确定没有异常情况的才可给予办理转移。由新单位办理了转移手续的,原单位可到该中心前台网点查询本单位账户下人员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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