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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类项目纳入医保 医养结合全面铺开

2020-10-10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为了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我国对社会养老服务企业提出了更好的要求。3月21日,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文为养老服务业加强融资支持,加大对养老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日前,人社部、国家卫计委、民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将康复类项目纳入医保,为医养结合全面铺开扫除障碍。

根据《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将在今年6月30日前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地原已纳入支付范围的医疗康复项目还应当继续保留。

不可否认,康复服务一直是老年人需求十分集中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少老年人甚至在整个晚年期间都需要依赖这项服务提高生活质量。近年来,我国频繁出台政策鼓励发展的医养结合产业模式中,康复是其中相当重要的一环。

自费康复难以承担“对于老年人来说,康复的需求非常普遍,尤其是医养结合全面推开后,医院和养老机构提供的康复服务之间不再有明确的界限,长时间、专业的康复服务如果完全自费的话,高昂的价格是令很多老年人难以接受的。”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老年健康服务业分会会长缪志华表示。

有医养结合机构康复科从业人员称,目前,针对老年人的康复服务价格高低不等,而且因为康复大多要经历十分漫长的过程,这一领域中动辄几万元的开销并不少见。即使目前已有部分康复服务纳入医保范围的北京,能够报销的种类也仅包含骨科疾病、神经损伤康复两大类,老年人常见的心脏病导致的心功能康复、呼吸系统疾病导致的肺功能康复等都仍需要自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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