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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市劳动保障局网上谈养老保险

2020-10-03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规划 养老保险知识

时报11月9日讯(记者张伟)今天,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贾杰做客“政务在线问答”栏目,就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等问题回答了网友提问。

在线问答中,有些网友问:“养老金缴费中断后能否续缴,是否能前后连接,会影响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吗?”贾杰说:“能否续缴,取决你目前是否就业。如果你在某单位工作,则应由单位与个人按规定共同缴纳;如果从事了个体劳动,则应由个人依法缴纳。至于连接问题,关键在于参保缴费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是否统一。只要缴费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是一致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定是续接的。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如果应当续缴却不去缴纳,那么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待遇就会受到影响。”BX010.COM

针对“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理念,贾杰解释说:“根据省政府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职工不仅是缴费基数越高越好,而且缴费年限越长越好。虽然缴费基数取决于个人工资收入,年限取决于就业状态,但国家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就是要建立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与每个人将来的养老待遇紧密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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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保障局解析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问题和医保年度转换新政策的实施,让不少上海市民心里产生了疑问,2013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上海劳动保障局针对此类相关问题做了如下介绍。

上海劳动保障局针对2013医保年度转换相关政策问答

1.2013医保年度的起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2013医保年度自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2.2013医保年度哪些标准作了调整?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经市政府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提高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门急诊自负段标准和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及小城镇医疗保险门急诊补充保险个人账户计入标准和住院起付标准均不作调整。

3. 新的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还可报销吗?自2013年4月1日起,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小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简称“封顶线”)从28万元提高到34万元,“封顶线”以上的符合本市医保规定医疗费用,仍可报销80%。

4.2013医保年度,外来从业人员的相关标准是如何规定的?2013医保年度,按7%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计入个人医疗账户(门诊专用)。个人按月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低于30元的,个人医疗账户计入标准按每月30元执行;个人缴费与计入标准的差额部分,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入。2013医保年度,外来从业人员住院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解答

1、为什么要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办法?答: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社会保险法》,对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作了规定,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所需费用由个人缴纳。为贯彻《社会保险法》,本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关于本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养发〔2013〕22号)(以下称《通知》)。

2、哪些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办法参保?答:凡具有本市户籍,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通知》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另外,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配偶,在本市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的,也可参照《通知》规定执行。

3、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答: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由个人按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月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4、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缴费?答: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比例分别为30%和14%。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一览上海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中山南路865号 63677896黄浦区劳动局 车站后路10号63231637 63138883卢湾区劳动局重庆南路100号912室 63310339徐汇区劳动局中山南二路777号 64571918*122长宁区劳动局愚园路1320号3楼 62513499 62513635静安区劳动局常德路370号普陀区劳动局 普雄路35号52909901 52908453闸北区劳动局海昌路72号63548267虹口区劳动局曲阳路191号65073080 65073000杨浦区劳动局江浦路549 65419450 65415214闵行区劳动局 莘庄镇莘凌路130号64922949宝山区劳动局友谊支路79号56108156嘉定区劳动局嘉定区金沙路28号59529386浦东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世纪大道2001号58784735 58783648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网上业务大厅密主要职责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是由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主要设置有:首页、政策法规、新闻中心、政务公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专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技工学校。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把最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传递给大家,它主要负责公告一些最新要闻、最新政策法规的发布,以及市民在社会上遇到的社保问题公布。在社会监督方面,它提供了一个网络平台供大家投诉建议。还有培训信息的发布,业务方面表格软件的下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是由茂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是增社保定点医疗机构初审考核、开展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初审考核、阶段性调整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年度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申报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取消和调整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加强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职责。

(四)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加强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和基金监督管理,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职业培训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考核鉴定机构和就业训练机构的管理,牵头拟订大中专和技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境外人员到本市就业的管理政策,牵头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并逐步提高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本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完善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体系。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总体平衡。

(六)牵头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博士后的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评价和培养的相关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综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交流合作和外国专家的管理。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与下达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公务员法,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密码忘记怎么办

登陆密码说明因系统安全升级,密码规则已发生变更。一.个人用户:对于修改过原初始密码8888的,请在原密码前加88;若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八位,不足八位在前面用0补足),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如果忘记个人密码,请带齐证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密码初始化办理。二.单位用户:单位用户获取密码请拨打12333热线或咨询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工作人员请登陆后立即更改初始密码,如因没有及时修改初始密码的用户(单位或个人),所造成信息泄漏,后果将由用户自行承担。

上海劳动保障局便民解答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市民关于社会劳动保障的问题有很多,近日上海网友咨询:工伤人员治疗及康复期间哪些费用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居民医保按什么标准筹资,个人缴费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标准支付?上海劳动保障局针对这些问题为上海市民做出了解答。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上海市外国专家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牌子。全局机构编制数297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上海劳动保障局便民解答

工伤人员治疗及康复期间哪些费用可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答: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本市有关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用药范围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规定执行。

工伤人员到工伤康复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国家和本市工伤康复服务项目、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人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工伤人员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所需医疗费用不列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居民医保按什么标准筹资,个人缴费多少?居民医保基金除个人缴费资金外,其余部分由政府财政补贴。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按照参保人员的不同年龄段分段确定,2013年的标准为:⑴7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340元。⑵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3300元,其中个人缴费500元。⑶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700元,其中个人缴费680元。⑷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每人每年750元,其中个人缴费90元。

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按照什么标准支付?答: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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