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大幅度提高

2020-10-03
城乡居民保险知识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近日召开的十一届32次惠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起将惠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52提高到300元,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据悉,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每人每年220元后,市、县(区)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由66元提高到80元,每人每年300的标准,高于国家和省要求的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为此,市、县(区)财政共需增加投入3540.4万元,对提高标准后增加的投入,按原办法,由市与县财政按6:4分担、市与区财政按5:5分担。

会议要求,要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民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市级新增财力75%,县区新增财力60%投入民生,逐步建立起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同时,结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持续增加民生服务,扩大覆盖范围,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民生福祉。各县、区要将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确保按标准及时、足额拨付资金。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命钱”、“救命钱”,会议要求,加大资金监管力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监察、审计、卫生、民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和监督范围,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督。

相关知识

城乡居民医保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湖北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工作方案》,要求该省从2017年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这一方案要求,湖北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起管理体制、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七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此前由卫生计生部门承担的新农合管理职能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的城镇居民医保管理职能,以后统一由人社部门承担。

方案要求,该省今年8月底前完成机构、职能、人员整合和资产移交工作;9月底前研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年底前完成对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的审计、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开发和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工作。

方案还要求,湖北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和筹资标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统一的医保制度包括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保障待遇,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另外,还要求实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供就医、查询、结算一体化服务。

城乡居民


我市已经正式出台了《湖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新政里,除了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更名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还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比如增设了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了地方政府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等。

新增500元和2000元两个缴费档次

新政对原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设置的8个个人缴费档次进行了扩充,增加了500元和2000元两档。

调整后,湖州市区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2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200元、1400元、1600元、2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政府财政提高缴费补贴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根据调整后的缴费档次,适当调整了政府财政对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费的补贴标准,缴得越多补贴越多。

其中,缴费标准为200元和4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4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500元、600元和8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8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000元和12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00元补贴;缴费标准为1400元、1600元和2000元,政府财政每年给予120元补贴。

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作调整累计缴费须满15年

新政还调整了参保人待遇领取条件。

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除了需要满足湖州市户籍的,年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离休、退休、退职待遇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些条件之外,缴费年限也有一定的要求,累计缴费须满15年。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湖北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可以根据情况选择缴费档次


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简称《意见》)。13日,湖北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政。新政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覆盖人群达2200余万人,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员654万人。省人社厅农保处处长吴丽华对新政看点一一解读。

缴费档次增加至12档大多参保人每年多补15元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全省统一居民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转移《意见》明确,个人缴费标准在原来的每年100-1000元1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的基础上再增加1500元和2000元两个标准,共设12个缴费档次,并授权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额。吴丽华表示,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此举为有更高缴费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选择。

参保人缴费档次越高,享受的政府补贴也越高。按照《意见》,参保人员选择100元档次缴费标准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选择200元至400元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45元;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此前,各档次的这一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

除了多缴多得,长缴也可多得补贴。对按规定缴费的城乡居民,在领取待遇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不低于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

吴丽华介绍,我省有75%的参保人选择的100-500元之间档次,此次补贴标准的提高,可让更多人能享受到更高的补贴,缴费补贴由省和地方政府按2:1负担。

恩施居民汪先生目前按每年400元的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元旦起,他的个人账户中,每年补贴将多15元。假设他按规定缴费满20年后领取待遇,按现行相关政策,他每月将多发不低于20元基础养老金。

此前,湖北省内有50余个县市设立了丧葬补助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死亡时,可以领取一定金额的丧葬补助金,但各地的标准并不统一,补助金额度也有高有低。根据《意见》,全省将统一丧葬补助金的最低标准。对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养老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标准按不低于参保人员当月享受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10个月确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70元来算,今年元旦后死亡的参保人,一次性可领丧葬补助金最少700元。如果是武汉市参保人,按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80元来算,则可领取最低1800元。

另外,今年元旦起,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不再扣除政府补贴。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全部留存地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参保人的养老保险转移以前是个麻烦事,给很多市民带来不便。此次,全省首次明确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应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意见》还对转出地和转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间不同的情况进行了明确,方便群众办理。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城乡居民,龙岩市城乡居民次年初将享受相同医保待遇


近日,记者获悉,明年1月1日起,龙岩市将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制度的限制,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各县(市、区)城乡居民不再是多套报销标准,全部统一。

届时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将统一经办管理,统一参保登记,统一缴费水平,统一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目录,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结算办法。

随着医保筹资标准每年根据国家规定逐年提高,其中政府补助按不低于国家确定的标准,个人缴费部分统一按不低于总筹资标准的25%缴纳;缴费时限不再有宽限期,统一每年9月至11月为下一年度参保和缴费时间(12月出生的新生儿可延长至下一年度的1月31日)。

据悉,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费的,仅需缴纳个人筹资部分;超过规定时间参保或续保的,需缴纳次年全额保费(含个人缴费部分和政府补助),且在补足保费后只能享受正常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50%,中断期间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除此之外,城乡居民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至封顶线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按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不同报销比例进行补偿。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二级医院起付线500元,三级医院起付线800元,转统筹区外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90%、75%、45%、35%,封顶线统一定为10万元。

大病保险,乌鲁木齐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 看病超过1.5万有补助


下月起,乌鲁木齐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据乌市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介绍,届时,全市参保城镇居民,看病自付费超1.5万元,超出部分合规的可再报销50%至65%。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础上,参保(合)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补偿制度,且再次补偿不低于实际支出比例的50%。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稍有差异,其中,参保城镇居民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5万元(含)以上可享大病保险补偿,但新农合参合人员是基本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含)以上可享。

超过起付标准的个人自付费用按分段比例累进补偿,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含)以下的按50%予以补助;5万至10万元(含)的按55%予以补助;10万至20万元(含)的按60%予以补助;20万元以上的按65%予以补助,并且在支付范围内不设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住院费用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医保报销费用,一部分是自付费用,自付费用又分为自费和合规费用。”唐恒毅举例说,若一位参保人员住院花费5万元,出院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两万元,自付的3万元因超过1.5万元起付线可进入大病保险报销,而自付费用中没有自费药,就可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50%予以补助”,即大病保险可报销额度为(3万元-1.5万元)×50%=7500元。

特别提醒,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按自然年度运行,每年1月1日至月31日住院就诊(以住院时间为准)的参保(合)城乡居民可享当年度大病保险补偿政策。

据唐恒毅介绍,为保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工作的顺利实施,乌鲁木齐市社保局还出台配套文件提高了居民基本医保的待遇,即提高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从目前的3万元调整至9万元。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58.57万人,住院的平均报销水平达到了70%。

补助标准,福建省财政厅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方面进行全面预算补助


改善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除了需要靠大家自己的努力付出外还需要政府的政策支持同时也离不开相关部门的从根本上的财政支出支持。目前福建省的财政厅意识到了这一点,对福建接下来的发展给予了新的预算支持计划。

福建省财政厅12日向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作了预算书面报告。报告说,今年要加大政府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仅社保方面就将安排近百亿元,包括新农合等多项补助标准将有提高。省里还将通过财政支持,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促进就业方面,安排1.6亿元,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建立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民工、退役士兵和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众的就业帮扶。

完善社保方面,安排社保资金99.95亿元,支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保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为重点,将各类人群纳入社保制度覆盖范围。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70元,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家庭年人均收入2100元。

提高医疗水平方面,安排25.14亿元,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一体化,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研究出台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支持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教育优先方面,安排75.37亿元,继续支持城区中小学扩容建设,努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高校生均拨款水平,完善研究生经费投入,支持重点学科建设。

以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财政预算的几个方面都是当下民众最为关心及关注的几大关键性问题。体现了政府对于人民生活的关注及关心。从就业、社保、医疗、教育方面进行资金帮扶将全面减轻了民众的生活负担,保障了民众的利益。

城乡居民,梅州城乡居民基本个人养老保险要缴多少


梅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上调了!此次实施办法内的所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均被修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办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标准进行了修订。

1参保人保险费标准分10个档次

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设为每人每月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8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十个档次。

2集体补助金额有变

集体补助金额由原来的“最高标准由原规定的不得超过本人缴费额”修改为“不得超过我市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3政府缴费补贴标准提高了

政府缴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修改为“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月10元至30元)缴费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月4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标准每人每年6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

4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了

《办法》还修改了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原来每人每月65元的标准,提升至每人每月80元。由各级财政给予补助,其中:中央财政给予补助27.5元,省财政给予补助26.25元,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13.125元。

城乡居民,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调档


新华网银川10月10日电(记者邹欣媛)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宁夏提高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同时进一步提高对困难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让更多城乡居民共享医保政策。

据了解,从2015年起,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适当提高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从现行一档50元、二档200元、三档400元,分别调整为一档70元、二档220元、三档440元。

同时,宁夏将进一步提高残疾人员等特困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自治区民政对农村低保对象、城镇未成年低保对象和城乡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缴费资助由原来的40元提高到50元,对农村五保对象、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发放高龄老人津贴的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每人每年缴费资助由原来的50元提高到70元。

宁夏这一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调整,再到困难群体参保的财政和民政补助水平的调整,大大帮助了更多城乡居民共享医保政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