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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拟推大病医保新政策: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或调整

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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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讯:7月8日,东莞将对《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记者昨日获悉,即日起到6月16日,市民可将资料提交至社保局医疗保险科,申请参加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市社保局于4月底公布了《东莞市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简称《意见稿》)。在大病医保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支付限额等方面,《意见稿》与现行政策相比没有多大变化。最大的不同是,意见稿提出大病医保可通过招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经办服务。WWW.bX010.Com

社保局透露,东莞市现行的大病保险试行工作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东莞市正在修订该市大病保险办法,考虑在大病保险承办中通过招标引入商业保险机构,探索运用大病险基金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可行性。

根据《意见稿》,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不超过大病保险资金当期收入的3%,当期核算,所需资金从当期大病保险资金中提取。商业保险机构应依照合同协议提供服务,合同期限原则上为3年。商业保险机构未履行协议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协议。购买大病保险服务费用剩余部分全额收回大病保险资金。

听证会将选出9名参加人

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名额共9名。其中商业保险机构代表名额2家,参保企业代表名额2家,定点医疗机构代表名额2家,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名额2名,法律人士名额1名。符合上述条件的听证会申请人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的话,则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被确定为听证参加人的组织机构应委派一名熟悉业务的负责人参加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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