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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答疑 商业健康保险中精神病是除外责任吗?

2020-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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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下各家公司的商业医保条款,责任免除类里,基本都有一个“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性病;”如果你看看ICD-10,就能明白这意味着和精神疾病有关的一切,包括神经衰弱、应激征、睡眠障碍、抑郁症什么的明明很无辜的病,保险理赔都是不可能的,也就是所有精神类疾病都不能走商业保险的路。(但注意能走社保哦)

“免责”类目里,其他所有项目基本都是属于”自己作死“的情形(比如因为犯罪啦,自己参加高风险运动啦什么的),所以不给保险是可以理解的,但精神疾病按理说又不是”自己作死“啊,也是正常情况下被动得的疾病啊。

何况社会保险也有免除责任的,都没有说精神疾病一概免除,普通公立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大多数人都是拿着社保卡,正常走医保程序看病。

问了保险公司,对方理由是:医疗保险只管身体疾病,精神疾病不管的……

那社保怎么不这样说呢?所以只能说这是商业保险的一个不成文的行业规定吧,应该是保险业发展程度比较落后,还不能handle这个类目的疾病出险情形、纠纷什么的,还不敢碰的意思

其实包括社保的精神类疾病报销类目,具体范围也并不是完全符合情理,比如”心理治疗“就基本没有纳入社保,只有极个别的试点单位在搞,而国外可能早就都纳入了。所以基本还是个规则发展进程的问题,属不属于该保,不是疾病本身的性质说了算,而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东家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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