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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福州医保中心开展专项清理工作,为市民谋福利

2020-07-24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为爸爸制定保险规划

据悉,医保中心现保留证明事项只有“在校证明”、“在职人员外派情况证明”、“档案身份证明”等三项。具体为:

另外,该中心也明确地取消了“调入证明”、“用人单位信息变更申请报告”、“补转移报告”、“生育未减员报告”、“个人账户继承证明”、“医保待遇手工结算继承证明”、“外伤情况证明”、“未刷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9项证明事项。

也就是说,现在福州市医保参保人员在办理档案调动材料缺失的,不需要原所在单位重新出具调入本单位的证明了,其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以档案中的原始材料为准;申请办理“医保个人账户继承”,只需提供户口簿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材料,就可以确认其为继承人的,今后也不需再被要求其提供单位或社区出具的盖章证明了;由他人代办居民医保补换卡手续的,今后也只需提供补卡人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也无需再提供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福州市医保中心要求,各分中心、各科室不得在保留证明事项外,另行私自要求参保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如因特殊情况,切实需要参保人员提供相关证明的,须请示中心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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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多点执业,国家卫生计生委开展不平等、不合理的政策清理工作


对于就医环境医疗服务质量不但受到大众的关注同时也是受到国家的重视。国内的医疗环境部分存在问题,有些问题也在清理中。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两点: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问题;医师多点执业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1月10日,在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该委体制改革司副司长姚建红说,国家卫生计生委正在组织开展有关部门和地方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不平等、不合理政策的清理工作,并将对切实做到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有记者提出,很多民营医院难以申请到医保定点资格。姚建红说,从目前情况来看,大部分符合条件的民办医院都已经被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但记者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要解决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真正让符合规定的民办医院获得和公立医院同等的待遇。

对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难以落实的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副司长姚宏文说,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必须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整体框架下,立足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有计划、有步骤、稳妥有序地实施,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并对医师的执业行为进行有效监管,使这一制度真正成为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的好制度。在先行试点中,各地积极探索,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也正在研究,鼓励和关注各地积极探索并将适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制度。

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对待,对于合理优质的资源实行公平对待,合理利用,将有效拓宽医疗资源。同时加强对医师多点执业监督管理不但是鼓舞了医务人员,也是有利于患者享有更好的优质服务的。

医保局,生育保险为女职工谋福利 提供必要保障很关键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真是好,生育小孩不但可以报销医药费,还可享受生育保险津帖,自己基本上不用掏钱,这得多亏县义宁镇一小为我爱人购买了职工生育保险”。日前,在江西修水县城一企业上班的郭先生高兴地说。

前不久,郭先生在学校上班的爱人因住院分娩生育小孩,修水县医保局按照生育保险政策,帮其报销医药费和支付生育津贴累计1.3万余元。据了解,去年7月份,该县医保局按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启动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共有1.2余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从今年7月1日起,凡缴满12个月的该县参保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的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县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人员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生育津贴两部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三个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保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以上;2、参保职工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手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并等并履行规定手续;3、在生育保险定点医机构就医,或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4、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在产前或者怀孕前,或者手术前到县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进行资格认定的,一律不享受。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福州医保中心网站:医保办理指南


福州医保中心网站为市民提供更全面的医保服务,为居民解决医保上的疑难问题。以下,小编为您介绍如何登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福州市医保,需提交《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明细表》及由参保人填写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受理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医保中心受理大厅。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办理依据

1、榕政综[2007]2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2、榕劳医保[2007]621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办理条件具有本市四城区户籍的老年人、劳动年龄段非从业人员、学龄前儿童、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及长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均可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申报材料

1、社区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缴费明细表》及由参保人填写的《福州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学校统一办理需提交《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登记汇总表》、《福州市在校学生新参加医疗保险明细表》、《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续保明细表》及由参保学生填写的《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申请表》;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申请人应提交:①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复印首页和本人页);②重度残疾人员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③低保人员还应提供《福建省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农村低保人员);

3、1周岁以内的新生儿由家长携带加盖社区居委会公章的表格及“2”里的材料及任意银联卡(用于缴费)自行到医保窗口当场办理(①出生后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当天起享受医保待遇;②出生后三个月后参保的,从受理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享受医保待遇日期截止到缴费当年度12月31日止)

4、港、澳、台居民需在本社区常住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城镇居民医保,社区需提供其常住一年以上证明。

办事流程

1、受理:以社区或学校为单位统一向医保中心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转入初审。

2、初审:在1个工作日内,初审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对符合条件的转入审核。

3、审核:在1个工作日内审核人对受理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核,核准后转交录入。

4、录入制卡:收到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系统并制发社会保障卡。

5、办结:社区或学校凭介绍信至医保中心领卡。

受理时限按榕政综[2007]24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收费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政府补助260元/人,成年人个人缴纳150元;未成年人个人缴纳40元;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个人缴纳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受理部门:福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个人参保管理科

受理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一层医保中心受理大厅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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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州市医保中心工作内容

2013年全市医疗保险工作要以“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工作重点,以“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为衡量标准,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医保覆盖面。突出强化“参保人数、缴费基数”双稽核,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保工作,做到全员参保、足额缴交;巩固城镇居民尤其是中小学生的参保,重点做好中专、技校学生的参保工作,并探索建立或优化居民医保缴费方式,方便居民参保。

二是进一步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落实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00元/人。年,探索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扎实开展第五轮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的招标工作,稳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三是进一步推进付费方式改革。借鉴先进地区的改革经验,全面实施总额控制下的各种付费方式改革,为参保患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四是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安全监管。制定医保医师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医保医师库和专家库,规范医保医师服务行为;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违规处理政府规章,以法律形式规划查处行为;借鉴天津等地医保网络监控先进经验,提升医保稽核信息化系统,建立实时监控;制定出台稽核检查相关办法,强化日常稽核、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加大力度查处违规行为。

五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创建优质文明服务窗口建设为抓手,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参保人员,福州: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已全覆盖


5月16日,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福州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将于近期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实施。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符合参保条件的老年居民可自愿选择3个缴费档次的1种参保,今年参保每月最高可领取455元养老金。参保人员需年满60周岁具有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城镇户籍且年满60周岁的居民可以参加这一保险。同时,上述人员还应符合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未按月享受无力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老年生活保障金待遇、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障的相关待遇等条件才能参保。参保人员需一次性缴纳保险费用该保险的缴费标准分为3个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缴费能力选择其中1档缴费,同时政府将对参保老年居民按照不同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补贴,所选的档次越高,政府补贴越多。缴费的年限根据其参保时的实际年龄计算至年满75周岁,实际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按5年计算缴纳;75周岁以上的按5年缴纳。缴费额度为月缴费标准乘以应缴费月数,但养老保险费需一次性缴纳。缴费的3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档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10%计算;第二档和第三档分别在第一档缴费标准的基础上每月提高50元和100元。若按照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为2258元/月计算,今年可供参保人员选择的缴费档次分别为135元/月、185元/月、235元/月。若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满15年的话,第一档需缴纳2.43万元、第二档需缴纳3.33万元、第三档需缴纳4.23万元,相对应的月养老金待遇分别为335元、395元和455元。养老待遇标准将随低保标准提高而提高《办法》还规定,城镇老年居民养老待遇标准应适当高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意味着今后该保险的养老待遇将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保障能力而调整,尤其是随着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提高而提高。参保人员在办理完相关手续,自足额缴纳参保费用后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若参保人员在享受待遇期间去世,其个人账户储户存额中个人缴纳部分,将一次性支付给其合法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统筹基金将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金1000元。对于出现户籍从我市迁出,出国、出境定居等情况的参保人员,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退还本人或继承人和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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