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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可以转诊转院就医

2020-10-14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种类 保险保额的规划

吴先生:我参加了本市医疗保险,前段时间检查出患有脑血栓,现正在房山区一家定点二级医院治疗。最近由于病情需要,想到宣武医院去就诊,请问我转到宣武医院还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吗?该怎样办理转诊手续呢?

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赵玉军:在本市,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是可以进行转诊、转院治疗的。你在办理转诊手续时,需要由正在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人员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单》,并经该医疗机构的医保管理部门核准后,即可前往你想要转诊的宣武医院就诊。转诊到宣武医院时,你必须携带《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告知医生你是本市参保人员并使用蓝色的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在看病过程中,你个人先用现金交纳门诊药品、检查、治疗等医疗费用,妥善保存就医单据和转诊证明,如果你是在职人员,当全年门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退休人员累计超过1300元)时,及时报送本单位负责医疗费用管理的部门。经医保中心审核后,会按规定将医疗费用返还給你。若根据病情需要住院治疗,治疗过程中,你只需交纳应由个人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其它费用均由医院记账。

有关具体内容请参阅《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京劳社医发[200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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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杭州实施双向转诊政策,引导病人小病就在社区医院看


新闻导读: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政策。双向转诊,是指病人在社区医院首诊之后,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或者是上级医院治疗好以后,复诊到社区医院。

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政策。

双向转诊,是指病人在社区医院首诊之后,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或者是上级医院治疗好以后,复诊到社区医院。

简单说,就是引导病人小病就在社区医院看,不再头疼发热一窝蜂往大医院跑,从而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

昨天,市政协召开议政会议,探讨“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10月他们就研究出台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并签订协议医师,门诊起付标准降低300元;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目前人力社保局正在抓紧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10月开始,杭州就已开始实施医养护签约服务。市卫计委负责人昨天在汇报会上介绍,截至11月23日,全市700多名全科医生参与签约,和253057名居民签订了合同,签约医生将因地制宜地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健康服务。也就是说,25万杭州人已经有了家门口的医生。目前试点阶段签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市卫计委说,12月1日起,杭州主城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还将增加66种常用慢性病药品,基本药物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差不多都有。签约社区家庭医生,患者还可经社区医生首诊后通过信息平台预约省、市医院专家号,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推开,省去了排队也挂不上号的麻烦。

参保人员,邢台银行为方便参保人员缴费开通多种服务方式


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邢台银行作为唯一代扣代缴指定银行,日均接待客户数量陡增。开通24小时夜间缴费、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尽快完成缴费,近日,邢台银行开通多种服务方式,搭建多渠道缴费平台,进一步便利参保人员办理业务。

所有营业网点均开通缴费业务开设一家24小时夜间缴费网点

昨日9时30分,在邢台银行营业部,一进门记者就看到,大厅服务台张贴着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相关知识,大堂经理不时给办理业务的市民讲解着办理流程。大厅里,很多市民在等待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记者看到,所有窗口都全部开通,方便市民办理缴费。不时有工作人员给老人和孩子送去热水和面包等。市民张力是给女儿的医保缴费的,她说:“怕人多,一早就来排号,快轮到我了。”

中午12时,工作人员给正在等待但还未办理好业务的市民送来免费盒饭。

邢台银行运营部总经理聂英杰说,城乡居民医保业务相对比较集中,为了参保人员方便办理业务,该行简化业务手续,缩短办理时间,增设窗口,增加业务人员,协调县域分行职工充实窗口办理业务。目前,市区所有营业网点的全部窗口均已开通,办理医保缴费业务。

如果您白天工作繁忙不便办理业务,不要紧,该行开设了一家夜间缴费网点,位于中兴大街的邢台银行营业部24小时接受参保人员缴费业务。提醒您注意的是,23时至次日1时为系统日终结账时间,不可办理业务。

家门口就能缴费五大街道办事处设有办理点

昨日上午,住在羊市街便民市场附近的居民张红,直接在西大街办事处“办理点”办理了医保缴费。她说:“真是方便,不用再跑到银行排队了,家门口就交了。”

不用去银行排号,也许您在家门口就能缴费了。为了方便参保人员缴费,邢台银行携带移动终端设备进社区为居民办理业务。目前,邢台银行在西大街办事处、南长街办事处、西门里办事处、北大街办事处、泉东办事处五处设立了“办理点”,如果您离“办理点”比较近,可直接去“办理点”办理。

该行营业部负责人李辉说,桥西区户籍的参保人员要去该行桥西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桥东区户籍的居民要去桥东区各营业网点办理业务,移动终端机办理业务不受限制。

在这需注意的是,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在参保时需要先全额缴纳费用,然后再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残疾部门申领财政补助。对今年新参保和转入人员的要求是缴费后需在缴费期内把缴费回单和“代扣代缴”协议交回户籍地社区居委会,否则,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并视为参保失败。

参保人员,合肥: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获悉,今年合肥城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80万人。从本月起,参保居民可以享受5项居民医保待遇。

据了解,住院报销待遇方面,参保人员在本市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0%。一类低保、重度残疾参保人员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

若参保人员患有冠心并高血压三期、糖尿病等27个病种,可以申请特殊病门诊待遇。经申请确认后,享受每月限额下60%至80%的报销待遇。

参保居民还可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其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50%。单次就医费最高报销限额为40元。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限额为160元,其中:男满60周岁和女满55周岁以上的参保居民最高报销限额为240元。“普通门诊的报销不设病种限制,医疗费直接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算。”合肥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居民生育,还可享受生育补助待遇。顺产(含助娩产)补助600元、剖宫产补助1200元。

参保人员,转移基金 参保人员从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意见及要求,旨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转移接续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跨省流动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青海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无锡社保网上办事大厅】,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转移基金。基金的转移额为个人缴费部分按计入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单位缴费部分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从企业流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转移比照国办发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方面,参保人员在由相应的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时,转移本人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累计记账额,继续由转入单位采取记账方式管理。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由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后,原实账积累的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转移接续,同时其到新就业单位后的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可采取记账方式管理。

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参保人员同时存续多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参保人员异地医疗保险转移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动,居民医保转移成为一个新的社会问题。最近,有人咨询:退休后想把自己的职工医保转到外省,请问需要哪些手续?

从2010年7月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此办法中规定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已经于2010年7月1日起实行。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参保人在跨地区流动就业时把原就业地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及个人账户转到新就业地,以便在两地的医疗保险年限能够累计计算。如若转移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满足连续参保年限的接续,则该参保人两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连续计算。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内容包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的清单及个人账户的余额。

参保人员异地流动后其医疗保险关系如何办理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转出后随新就业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如何办理?

在市医保局及各分局经办窗口接收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联系函》),15个工作日后完成以下手续:

①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参保凭证,参保凭证一式三联。②生成《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③将参保凭证第一联和第三联及《信息表》邮寄到新就业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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