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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杭州实施双向转诊政策,引导病人小病就在社区医院看

2020-07-24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养老社区规划 保险种类
新闻导读: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政策。双向转诊,是指病人在社区医院首诊之后,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或者是上级医院治疗好以后,复诊到社区医院。

明年1月1日起,杭州将实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政策。

双向转诊,是指病人在社区医院首诊之后,转到上级医院治疗;或者是上级医院治疗好以后,复诊到社区医院。

简单说,就是引导病人小病就在社区医院看,不再头疼发热一窝蜂往大医院跑,从而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的局面。

昨天,市政协召开议政会议,探讨“完善社区医疗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10月他们就研究出台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双向转诊的政策措施,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定点在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并签订协议医师,门诊起付标准降低300元;通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的,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目前人力社保局正在抓紧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今年10月开始,杭州就已开始实施医养护签约服务。市卫计委负责人昨天在汇报会上介绍,截至11月23日,全市700多名全科医生参与签约,和253057名居民签订了合同,签约医生将因地制宜地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有效、个性化的健康服务。也就是说,25万杭州人已经有了家门口的医生。目前试点阶段签约的服务对象主要是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市卫计委说,12月1日起,杭州主城区的基层医疗机构还将增加66种常用慢性病药品,基本药物家门口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差不多都有。签约社区家庭医生,患者还可经社区医生首诊后通过信息平台预约省、市医院专家号,目前已经在全市范围推开,省去了排队也挂不上号的麻烦。

精选阅读

医疗机构,基层医院“转诊”将成报销比例差距的依据 不经社区医院转诊看大医院只报销45%


从明年1月1日起,广州市职工医保将正式实施门诊统筹新政及门特新政,参保人在大医院就医前是否由社区基层医院“转诊”,将成为医保门诊报销比例差别的依据,其报销待遇差距将达10%,而参保人今后在社区基层医院就诊,享受到的医保报销比例也将提高5%,达到80%。

此外,根据门特新政,乙肝的医保报销将从目前的“门慢”调整至“门特”管理,职工医保的医保支付额度将从目前的150元/月提升至600元/月,居民医保也由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昨天,广州市人社局、财政局以及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以及《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两项新政均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门诊统筹新政的规定,参保职工的门诊选点依然维持在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到社区医院门诊治疗,医保报销比例将从目前的75%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俗称“大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将从目前的50%提升55%,如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直接到大医院就医,报销比例则降为45%。

同时,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待遇每月最高支付上限依然是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根据门诊统筹新政的规定,到口腔、骨科、眼科、肿瘤以及妇婴等专科医院就医时,无须办理定点也能享受45%的医保报销比例。

卫生局,杭州医改:拓展双向转诊 中医药服务走进社区和家庭


中医药文化的发展关系国计民生,它在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举足轻重。深化医改应鼎力扶持中医药发展。

杭州市拱墅区围绕“人人享有优质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探索走出一条低成本、保公平、可持续的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新医改特色之路。

拓展双向转诊,优质资源共享惠民

积极开展与辖区内大医院的双向转诊,整合辖区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开展中医专家巡诊,提高基层中医师业务水平。拱墅区卫生局局长冷静表示,截至目前,专家累计下基层巡诊36次,累计转诊病人280人次,通过双向转诊,为百姓提供了优质的中医服务。

扩大中医药覆盖,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建立中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体系,按区域要求规划,建立10家社区“治未病”中心与46家服务站。通过中医电子预约诊疗,实现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约大医院中医专家服务。拱墅区现已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50万余份,对4.7万余名慢性病患者、6.85万名老年人进行规范中医健康管理。

中医进社区、进家庭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杭州市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已设置中医馆,46个站点都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如火如荼,受到社区居民一致称赞。拱墅区副区长虞文娟表示,目前拱墅区正在形成以运河为轴线的中医适宜技术便民服务带,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网络日益健全、均衡。

政府加大投入和支持,在公共卫生事业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创新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双向转诊机制,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放开医疗服务市场,才能切实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一定会受到群众的欢迎和支持。

参保人员,引导“基层首选” 广州市出“狠招”


7月23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草拟了《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8月6日期间,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文件的意见与建议。

根据新政策,与直接前往大医院看病相比,今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先去社区基层医院看病再转诊至大医院,其报销待遇差距将达10%。同时,参保人在社区基层医院就诊,可享受的医保报销比例也由75%调高至80%。

变化1:到社区医院治病报销比例提高至80%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待遇,加强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和门诊特定项目的管理,进一步扩大门诊特定项目范围,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制度,引导参保人员到基层医院就医,有必要对现行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文件进行修订,并对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特定项目文件进行整合和完善。

为进一步引导参保人员普通疾病到基层医院就医,征求意见稿明确,将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到基层医院的支付比例从原来的75%提高到80%,使之与其他定点医院支付比例差距达到35%,加上医疗保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基层医院与其他医院支付比例的实际差距将超过40%。

目前,为了方便参保人门诊就医,广州推出了医保普通门诊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选择“一大一小”两家医院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大医院50%,基层(社区)医院75%的报销比例,每月报销上限为300元。

但现实生活中,生病了首先往往大医院跑,仍是不少参保人的首选。记者走访了解到,在门诊统筹中可选的“一大一小”医院中,大多数参保人仅选择了“大医院”的定点,而忽略了社区基层医院的定点,很多参保人甚至连临近的社区医院在哪里都“蒙查查”。

为逐步实现社区首诊,征求意见稿将参保人员进行非专科的普通门诊就医限定在定点基层医院,对于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的专科治疗仍允许到选定的其他医院或指定的专科医院。

同时,规定参保人员应当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院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在此基础上才可以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院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选定医院,从而促进参保人员办理定点基层医院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选点。

变化2:是否先去社区转一转待遇相差10%

根据新政策,参保职工今后的门诊选点仍维持在“一大一小”两家医院。但为进一步“给力”基层首诊,征求意见稿对“一大一小”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范要求。

征求意见稿将参保人员进行非专科的普通门诊就医限定在定点基层医院,对于参保人员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的专科治疗仍允许到选定的其他医院或指定的专科医院。同时,规定参保人员应当选择1家定点基层医院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在此基础上才可以再选择1家其他定点医院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选定医院。

同时,在适当降低参保人员直接到其他定点医院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基础上,建立基层医院门诊转诊至其他医院的统筹基金支付优惠措施,经定点基层医院转诊的其他定点医院支付比例较未经定点基层医院转诊的其他定点医院的要提高10个百分点。

具体说来,参保人首先前往社区医院门诊治疗,其医保报销比例将提升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5%。但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则仅为45%。

值得提及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根据普通门诊疾病的病程情况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对处方药量的规定,参保人员经基层医院办理门诊转诊到其他医院的手续后,存在到其他医院就诊后需继续多次复诊的情形,因此设置了30日的有效期,在此期间在选定的其他医院就医的均能享受转诊优惠政策。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医保基金每月最高支付的门诊待遇上限依然保持在300元。每月最高支付限额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参保人员在患病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项目、门诊指定慢性病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部分,普通门诊统筹金不再重复支付。

不变之处:异地就医人员依比例享受门诊待遇

征求意见稿对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也有倾斜性的照顾措施。

政策提出,将按照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基数,其中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统筹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基本药物目录、《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用药范围》以及《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

普通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属于个人支付部分,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先予记账,每月汇总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标准和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约定。

乙肝艾滋病报销纳入“门特”

7月23日,市人社局还发布了《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等13种门诊特定项目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今后,乙肝医保报销将被纳入“门特”(门诊特定项目)管理,职工保参保人每月可享受的医保支付额度将从目前的150元/月提升至600元/月,居民保参保人患乙肝后进行治疗,其医保支付额度也有现在的100元/月提升至420元/月。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结合参保病人和定点医疗机构反映较为强烈的病种(项目)情况,按照“发病率较高、临床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医疗费用高、可在门诊治疗”的原则,在现有“门特”的基础上,增加了心脏和骨髓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小儿脑性瘫痪门诊治疗、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治疗、艾滋病病毒感染门诊治疗。

其中,小儿脑瘫患者也能享受到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60元的报销。而在艾滋病病毒感染门诊治疗方面,职工医保每人每月800元,居民医保每人每月560元。

同时,考虑到慢性乙型活动性肝炎门诊治疗的费用较高,目前按照指定慢性病病种的每人每月150元的待遇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参保病人的基本医疗需求,有必要调整为门诊特定项目,提高待遇标准。

据悉,除急诊留观外,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项目医疗保险待遇应按规定办理确认手续,并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经确认的参保病人须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1家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项目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但参保病人确因病情需要及居住地迁移等情形需要变更选定医院的,可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此外,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扩大了可开展家庭病床治疗的准入范围,即在修改原来8种病种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65岁以上患慢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需治疗的情形,使更多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到家庭病床医疗待遇。

新政对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也有相应照顾。其中规定,按照本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基数,其中退休人员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每人每月2%的标准,由统筹基金包干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卫生院,“基层首诊”与“双向转诊”服务模式看病从此更便宜


胡丙杰告诉记者,为引导市民实现基层首诊,医保的报销力度将向服务基层倾斜:“采取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在基层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之间就诊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差距等多种方式,最大程度地形成医保政策对“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的引导效应。“

记者来到安徽省天长市汊涧镇中心卫生院,见到71岁患者吕夕兰,她因肺心病住院17天。她的老伴说:“住院这么长时间,只花了200多元。这里看病便宜,新农合也报得多。”在药费单上,几乎没有超过2元的药品。由于实行了基本药物制度,天长市今年1—10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均药费同比下降53.6%。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基层医改的一项调查显示:超过90%的群众反映看病方便了,超过80%的群众反映看病便宜了,患者对就医环境的满意度大幅提升。

质疑

沾沾自喜是自讨没趣

既然是官方调查,按理更值得相信才是。然而,就在上月28日零点调查集团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新医改阶段性成效不明显,超九成被访者认为看病费用仍居高不下,87.4%的人表示看病更贵了。这就让人一头雾水,这“九成贵”和“八成便宜”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我们到底该信哪一个?

毋庸置疑,四年医改,成就卓著,尤其医保全覆盖这一重大惠民举措,让“李连玉为婆婆报销了14457元医药费,自付仅1000多元”。可是,过高的医保报销起付标准,过低的医保报销比例,并非人人都能如此幸运地报销与自付比例高达14:1。刨去报销部分,动辄上万甚至几十万的自付费用依然让人望而却步,及至“小病拖、大病扛”,谁能不相信“六成人需看病,多因费用拖延”不是个事实?

之所以都是调查,却得出如此截然相反的结论,这恐怕还是调查的科学性问题。随着最基层的卫生机构迅速普及,一些头疼脑热的小病当然随时可看,但这不代表看什么病都是如此方便和便宜。在更多医院,挂号、取药、候诊以及楼上楼下跑断腿现象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只要“以药养医”这个顽疾一息尚存,开高价药、开大处方就难以绝迹。而目前医疗资源紧缺、分配不均、甚至是医疗资源闲置等还依然存在。抽查是为了反映客观现状,一旦抽查样本有选择性,乃至观念先行,结论难免南辕北辙。国务院调查结果应该出台一段时间了,之所以迟迟不对外公布,本身就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现实中的锯腿自医,破腹自救等悲剧,“看病难看病贵”才是罪恶渊薮,而医患关系紧张到要“20张床位配备一名保安”的地步,个中真实原因,更无需明说。从这个角度说,即便被调查者八成人认为“变便宜”是真的,只要还没有真“便宜”到都能欣然接受承受的程度,我们都没有资本高唱凯旋之歌。这其中隐含的无奈与期待,需要我们去读懂,去看见,并化为努力。沾沾自喜只会自讨没趣。

晴川

赞成

肯定卫生体制改革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我们的医改经历了三十多年,其中有波折,也有停滞,但是总体上还是在不断向前推进的。随着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的建立,老百姓看病的基本保障体系就基本建立了,随着今年全国公立医院改革的全面铺开,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成为公共产品的性质更加明显,贯彻下去,老百姓每一个人都能享受到基本卫生医疗服务,那么老百姓病有所医的愿望实现也就为期不远了。

作为老百姓,在生活无忧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考虑医疗问题的,而一旦生病问题就凸显了出来。这样的情况,我们遇到的太多,所以解决它也就成了一个最容易拨动老百姓心灵的一把钥匙。我们现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医疗体系,国家也通过保险承担起了相当一部分责任,但是平等分配的权力、经济节俭的就医治疗这一块还是一个需要努力解决的问题。只有人人享有平等的就医机会和条件的时候,老百姓才能感受到生命被同样尊重的幸福感;只有医生不再靠卖药吃饭而凭技术,那时就医的费用才能真正降下来,老百姓才能真正享受到医疗服务,而不是被惊天的药价埋没。

超8成满意,是对卫生体制改革的肯定,但是我们的改革还是有许多问题要解决。只有当我们摒弃以财富的多寡来作为衡量医疗制度标准的时候,当我们能够兼顾到社会公平和利益平衡的时候,我们的医改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老百姓才能病有所医,老有所托。

章中林

剖析

价廉物更美才有说服力

“八成民众反映看病变便宜”,这一调查结果,被诸多网友戏谑为“新闻联播式”的幸福。的确,愈演愈烈的医患矛盾与纠纷,“看病贵”其实是很重要的诱因之一,既然如此,“八成民众认为看病变便宜”,显然与绝大多数公众的切身体会大相径庭。这样一份调查结果,遭来普遍的质疑,也就并不意外。

不过,假如就此认为上述调查完全是在信口开河或自说自话,却也不免曲解。事实上,上述调查的目标,本不是整体的看病价格,调查对象也非所有患者,而仅仅是对基层医改的一次调查统计。言下之意,人家调查的只是县乡医疗机构、社区医院等基层卫生院,大城市的大医院应当并不包含在内。既然如此,若是以大城市大医院的看病感受,来判断基层医改调查结果的公允程度,自然是比错了对象。

何以“八成民众认为基层看病变便宜”的调查结果,却仍然引发诸多质疑乃至不信任呢。对民众而言,看病便宜还是贵的主观感受,其实很难再去区分究竟是否在基层就诊。尤其是当习惯于去大医院就诊看病的公众,仍然占着绝大多数,对基层医疗从未有过接触机会的他们,当然不会对基层医疗有任何感受,将日常看病的难与贵与上述“看病更便宜”的调查结论对照,与自身感受的巨大差异,自然很难保持淡定。

医疗向基层倾斜,让基层医疗更容易更便宜,固然是大势所趋。但就目前而言,看病贵还是便宜,的确还不能割裂出基层医疗来说事儿。毕竟,基层医疗真正实现的覆盖率实在有限,即便是基层医疗确实更便宜,真正得其实惠的公众也仍然是少数。这一点,从与大医院医生忙得如同热锅蚂蚁,而基层社区医生则相对清闲得多,就可见一斑。

基于此,基层看病更便宜,或许是不争的事实,但基层医疗仅仅便宜了,的确还远远不够,如何让基层医疗价廉物更美,提升基层医疗的水平与覆盖面,真正让基层医疗覆盖绝大多数民众的医疗需求。到了那个时候,超八成民众觉得基层看病更便宜,才有说服力,也才能引发共鸣。

同时,制定医疗机构“双向转诊”路径指南,胡丙杰介绍,在基层首诊的前提下,如遇无法医治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二、三级医院转移病人,并在病人治愈后的康复期内,再由二、三级医院将病人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市各类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快形成“小病在社区、康复回社区”就医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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