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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聊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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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死亡提取、市外调动提取、市内调动转移七部分。

退休提取: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或失业证(发证满三年),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贷款人在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持以下材料提取:结清证明;还款凭证;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支取申请表。注: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死亡提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死亡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死亡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如果死亡人本人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需到公证处公正公积金归谁所有。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市外调动提取:调令或调出调入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支取申请表。注:如无调令,调出单位有解除合同手续可按《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手续办理。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市内调动转移:调令或调出调入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转移凭证。注:市内调动一项中,即使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手续,而接受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此情况下不允许按《终止劳动关系》支取公积金,只可办理转移业务。

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办理购房提现手续时,以上手续除去单位开具的证明以外,均需要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

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有哪些


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同时根据申请项目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身份证;

(二)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存折)或住房公积金卡;

(三)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成员住房消费的,应提供结婚证、户口簿等与家庭成员关系的证明材料。

【大病提取公积金,公积金查询】购买自住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房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暂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一手房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已付购房款发票,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开发商指定的账户;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网签购房合同、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入资金监管账户。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经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借款合同。

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职工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

房屋损坏程度达到《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严重损坏房”、“危险房”等级的或《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D级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大修。职工凭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根据申请内容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信息情况表,缴存银行与贷款银行不一样时需提供在缴存银行开立的活期存折(储蓄卡及银行出具的储蓄卡账户基本信息)。一个职工同一时期只能办理一笔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证明;部分提前还款的,除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前还款后的月还款计划表。

以住房公积金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表。部分提前还款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贷款银行出具的最新贷款余额情况。

职工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租发票。职工工作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地证明、职工工作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职工家庭无住房的证明及所租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增设电梯分摊费用的发票或有关证明、增设事宜已记载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的证明。

【五险一金查询,养老保险查询】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除根据其申请内容按照本办法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三条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需按其住房所在区域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其他住房的证明、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非我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的证明。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提供所购住房符合所在地普通住房标准的证明材料、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购房人家庭在我市无住房的证明、住房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其他住房的证明、购房人家庭状况证明。非我市户籍的购房人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房屋登记部门出具的购房人家庭无住房的证明。

退休的,提供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提供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岁、女性年龄应满55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所在单位已出具证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出境定居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地区定居证明》。

非我市户籍职工或户籍迁出我市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迁出我市的证明或非我市户籍证明、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的,提供劳动手册或失业证。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公证书等合法继承身份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办理,监护人应提供身份证及公证机关出具的监护证明。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提取人及患者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职工因事故造成本人人身严重伤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结果、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职工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本人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确诊疾病的证明材料、一年内的医疗费用发票、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见义勇为致病致残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职工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本人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材料(含核损证明)、单位或现居住地所属街(镇)出具的因突发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职工本人因故不能办理提取手续的,除以下情形外,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应提供身份证:

(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三)、(六)项提取条件,职工不是住房产权人,住房公积金转入他人账户的;

(二)办理按月提取还贷及终止业务的;

(三)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包头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包头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以下各条要求出具相关材料。

2、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3、职工同时提取同户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子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未婚证明,未婚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4、委托单位专职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及复印件。

5、职工购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房改房)提取的,在购房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复印件、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及复印件。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提取时限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为准;提供《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提取时限以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6、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及复印件、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提取时限以《施工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7、职工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的,在工程开工一年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国有(集体)土地使用证》及复印件、城建部门出具的大修鉴定证明及复印件、规划部门批准文件或乡镇政府出具的《准建证》及复印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及复印件。

提取时限以大修鉴定证明签署时间为准。

8、职工离、退休提取的,提供《职工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及复印件。

9、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复印件、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包头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结论通知书》或伤、残证及复印件。

10、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及复印件。

11、职工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一年之内提取的,提供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凭证及复印件。

12、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提取的,提供《包头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

13、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提取的,提供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企业转制的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国有企业转制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协议书或合同及复印件。

如企业存在住房公积金欠缴问题,且确实无力补缴的,职工表示自愿放弃欠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工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欠缴部分声明书》后,方可办理提取手续。

14、外地户籍或农业(含牧业)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户籍证明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本市非农业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一年后未重新就业提取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5、调离本市,一年后无法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提取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证明。

1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复印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及复印件。

1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合法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

18、职工已办理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一年内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借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近期还款清单。

19、职工全部还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后一年内提取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经公证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和借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全部还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凭据原件及复印件。

20、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前提取的,提供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房不动产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首先应该提供四份材料,根据不同提取情况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购买商品房还需要提供

1、商品房购房合同;

2、最后一次购房收款收据或购房发票;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还需要提供

1、房屋买卖契约或购房协议;

2、契税完税发票;

3、过户房产证;

如果是购买拆迁房,还需要提供

1、拆迁安置协议;

2、交房款“收款收据”或购房发票

如果是集资建房,还需要提供

1、集资建房的有效批文;

2、城建部门出具的成本价购房花名册或购房合同;

3、最后一次交款的收款收据

如果是在城区自建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用地许可证明;

4、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如果是在农村自建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配偶农村户口证明;

2、农村宅基地土地证;

3、村、乡两级部门出具的建房证明;

4、结婚证;

5、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发票

如果是大修自住住房,还需要提供

1、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

2、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如果是离休、退休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劳动人事部门批文或离退休证

如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县级以上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如果是辞职、辞退、开除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被判死刑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法院判决书。

出境定居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

考取研究生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注:在职研究生除外)。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借款合同、公证书、归还住房贷款近期三个月的还款明细;

2、提前还款的还需提供《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审批表》《提前一次性结清贷款本息审批表》或还款凭据。

生活困难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本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租房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公积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五险一金查询】如果是患有大病的人员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还需要提供

1、职工及其配偶或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或一次性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书;

2、住院费结算票据;

3、户口本、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

死亡人员的住房公积金要提取,还需要

1、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2、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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