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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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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符合提取条件且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向中心(管理部)提交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资料和证明资料。

提取住房公积金基本资料包括: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夫妻关系的提供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

(三)《常德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四)常德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提取情形的,除提供其基本资料外,还须分别提供下列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离休、退休的,应当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本人离休、退休证明。

(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相关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三)职工出国(境)定居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和出境定居证明。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职工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除提供其基本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其中一项资料:

1.职工死亡证明;

2.户籍注销证明;

3.火化证明及收款收据;

4.被宣告死亡证明;

5.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须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五)职工工作调动的,应当提供正式调令或者工资转移关系证明。

符合本办法第六条提取情形的,职工除提供申请基本资料外,还须分别提供下列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职工购买一手房的,应当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交付首期的往来结算统一凭据(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的30%);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契约、过户后的《契税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异地购房(所购房屋位于常德市行政区域外)的,应当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契税完税凭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二)职工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国土管理部门出具的合法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手续。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产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书且该房在修缮中。中心(管理部)派员进行现场勘察核实并签署调查意见。

(四)每年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或者提前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应当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存折)或者贷款结清证明、购房合同及不动产发票(二手房应当提供契税发票)。

(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应当分别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采取转账还贷方式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应当提供个人提前还贷申请书;已经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应当提供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偿还贷款清单及贷款结清证明;Bx010.cOm

2.按期还清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应当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合同、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个人偿还贷款明细清单(存折)及贷款结清证明。

(六)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分别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通过市场租房且月房租超出月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当提供家庭人员工资收入证明、租房合同、无居住地自有产权房屋证明和房屋租赁付款凭证;

2.承租廉租房的,应当提供《廉租房入住通知单》和房屋租赁付款凭证;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租赁付款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应当由本人办理,委托配偶或者直系亲属办理的,应当提供职工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职工与配偶或者直系亲属的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

相关知识

住房公积金提取,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陕西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1、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证明资料: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

(2)加盖单位印章和提取人签名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或书面提取申请。

(3)购房人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同户的户口簿及复印件。

(4)购房人子女或父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共同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原件、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附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时,须按下列不同情况提交规定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单位出售的公房,须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准文件、房改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凭证。

(2)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或者办理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拆迁安置协议》和一年以内的缴纳房款凭证。

(4)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签订日期一年以内的房地产买卖契约、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

(5)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及支付费用凭证。

(6)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农业户口簿、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

(7)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应大修证明或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及相关费用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发票)。

(8)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9)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0)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11)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12)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和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资料、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收入证明。

(1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4)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提供公安部门或区县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出具的职工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证明。

(15)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属证明、公证书。

相关:陕西住房公积金查询

提取住房公积金,白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提取程序


白银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及提取程序

【提取凭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下列证明: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以及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售房单位账号;

(二)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和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

(四)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所购房屋的交易证明和契税发票。

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离、退休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要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职工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明;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和近期偿还住房贷款的凭证,用于清偿剩余贷款。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提取人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者的夫妻关系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书、遗赠书,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程序】

职工凭《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职工凭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职工本人留存的封存手续原件和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经审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身份证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白银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承办银行提取住房公积金。经审核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理由。

职工夫妻一方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配偶的身份证以及配偶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须办理代领手续。

公积金,聊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提取住房公积金主要包括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死亡提取、市外调动提取、市内调动转移七部分。

退休提取:退休证或者退休审批表;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终止劳动关系合同或失业证(发证满三年),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一次性结清公积金贷款提取:贷款人在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持以下材料提取:结清证明;还款凭证;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支取申请表。注: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死亡提取: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死亡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死亡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支取申请表。注:如果死亡人本人银行卡无法正常使用,需到公证处公正公积金归谁所有。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市外调动提取:调令或调出调入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提取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支取申请表。注:如无调令,调出单位有解除合同手续可按《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手续办理。支取前职工账户状态必须由单位会计办理显示为封存状态。

市内调动转移:调令或调出调入证明;提取人身份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的制式证明及转移凭证。注:市内调动一项中,即使原单位出具解除合同手续,而接受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此情况下不允许按《终止劳动关系》支取公积金,只可办理转移业务。

据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在办理购房提现手续时,以上手续除去单位开具的证明以外,均需要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银行卡复印件两份(银行卡根据单位公积金所在开户银行而定)。

身份证,韶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韶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或契税发票,本人及共同提取人身份证。

(二)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身份证。

(三)【公积金查询,五险一金查询,大病提取公积金】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国土部门同意用地证明、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或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身份证。

翻建自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建设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身份证。

(四)租房自住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家庭收入证明、承租人工作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其家庭成员没有自住住房的房产证明、身份证。

(五)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和身份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八)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

(九)失业(或下岗)人员,提供失业证明、身份证。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受赠人身份证、继承或受赠公证书或遗嘱判决书。

(十一)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供报装电梯的批文、房产证和增设电梯分摊费用协议及发票、身份证。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住房公积金都需要什么手续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职工离、退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材料下列证明:

1、退休批文或退休证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出境定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出国定居的护照鉴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批文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职工死亡支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医院提供的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继承人的继承证明(如:配偶要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要提供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

3、由继承人联合签定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

3、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五、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职工自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建设部门签发的《建设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2、自建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自建人关系证明的原件。

3、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七、职工购买房改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房改办签发的《交款通知书》复印件1份。

2、房改办印制的《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报表》或《职工购买集资房名册》或《计算表》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4、购买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补充提供与购房人关系的证明。

5、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八、职工购买二手房且不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过户后的产权证(期限在产权证办理出后个月内)。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

4、申请人单位名称、账户和开户银行。

5、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九、职工购买二手房且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原件。

3、中介所的账户和开户银行。

4、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十、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合法的借款合同原件。

2、借款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与借款人关系证明。

3、已填好和签章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抵交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


我国大力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为了提高人们的居住水平,参保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了买房、建房外,还可以用作租房使用,但是必需满足相应的提取条件及提供相关资料,具体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是什么?我们在这里进行了详细叙述。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必需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5、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本市户籍人员);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11、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基本资料:住房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龙卡、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公积金提取除提交以上基本资料外,还将根据提取的不同条件与情形,划分如下(以下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自住房相关资料:

1、已办房产证:

①《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②购买本市一手房的提供《东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购买本市二手房或外市住房的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2、未办房产证: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②本市购房提供《商品房合同备案登记证明书》原件;

③外市购房的需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建造自住房相关资料:

1、房屋在建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2、房屋已建需提供《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翻建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大修自住房相关资料:《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退休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离、退休证(或离退休通知书)。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

工作调离本市相关资料: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或调动介绍信原件。

户口迁出本市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出境定居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安机关批准单程出境的证明或其他相关的出境定居证明文件原件。

外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合同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公积金账户已处于封存状态则无需提供此项)

本市户籍人员与单位终止合同并领取失业证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就业失业登记证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资料: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原件。

偿还购房还贷本息: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贷款本息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还款存折或还款对账清单、该套住房报建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所有借款人签名并按指模的《授权书》原件。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

1、本市户口已婚职工出示结婚证,未婚职工出示户口薄或户口登记卡(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2、家庭收入证明原件(本市已婚职工家庭收入包括夫妻双方收入,由职工的工作单位出具,没有工作的需出示未就业证明;外市户口职工无需此项);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房租发票原件(由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出具的含二维防伪码的电子发票)。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

1、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

2、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结婚证原件(已婚的需提供此项);

5、继承、遗赠公证书原件;

6、继承人、受遗赠人名下在本市建设银行开设的活期账号。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上面已经介绍的非常详细了,相信对您也有很大程度的帮助,但是具体的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资料您还是需要咨询过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杭州住房公积金开户需要哪些申请资料


杭州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那么,杭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需要哪些申请资料呢?

杭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所需资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属国家机关的,提供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2)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3)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4)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5)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另需签订《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杭州住房公积金职工登记所需资料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遇情况特殊的,按中心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杭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注销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至中心办理单位注销登记。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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