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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济南人民看这里:以下八种情况可提取公积金

2020-07-01
八月保险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家庭保险规划家庭情况

:随着公积金提取要求越来越宽松,公积金账户余额也成为一部分人解“燃眉之急”的主要来源,提取要求这么多,到底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所需材料要求一长串,怎么准备?别担心,拿着这份攻略,对号入座,满足你在市区内所有的提取要求。此外,文中所提到的材料,除了提取审批表需要一式三份,记得所有材料都得再加一份复印件哦。

购房提取:爹妈孩子的都能提

提取条件:购买自有住房后,取得有效凭证三年内,可以去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可以提取同一个户口本上的所有人的公积金,比如夫妻、父母、子女等。只要所有提取人都没有正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就好。

提取材料:提取审批表、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

如果还需要提取他人的公积金,还需要他人的身份证、相关的结婚证、户口本;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委托书;如果还没拿到房产证,那么就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和购房全款发票或收据。

还贷提取:公贷商贷都可以

提取条件: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买房,还未还清贷款的所有人。每还款满一年都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在贷款没还清前,不能以其他原因提取,除非销户。如果时隔超过一年只还款未提取,可以提取还款期间累计的所有金额。

提取材料:第一种情况:纯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提取。提取谁的就拿谁的提取审批表和身份证。夫妻俩都提,带着结婚证和户口本更保险。第二种情况:组合贷或纯商贷。除了以上的材料,还需征信查询结果、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还款满一年证明材料。

物业费提取:网上申请免跑腿

提取条件:所有缴存公积金的市民。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1000元,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提取材料:提取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

提取物业费直接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更便捷,不用跑腿就可以直接将提取金额划转到市民卡里。如果在网上申请物业费提取,账户余额不足1000元怎么办?这个不用担心,系统将划转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百元以上部分。

租房提取:名下无房产才行

提取条件:本人与配偶在济南名下均无房产且无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满3个月,也没用公积金贷款余额,就可以以租房名义提取。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7200元,每年可提一次。

提取材料:提取审批表、提取人和配偶的身份证、单身者提供户籍证明。

有市民问,租房提取自己的公积金,配偶没有公积金账户,还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吗?答案是一定的。因为要确定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名下都没有房产。工作人员需通过职工提供的配偶身份证查验配偶名下是否有房,符合条件才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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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作为住房储备金,在市民购房、租房及其他情形下都起到很大的作用。那么,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提取时需要什么材料?以下将为您解答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一: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第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及所需材料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二)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三)符合支取条件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四)符合支取条件第(一)、(六)、(七)、(九)项支取条件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家庭当年实际缴纳的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一)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支取人的全额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合同原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直系亲属的,还应同时出具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原件复印件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镇级以上城建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提供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支取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房管局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及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原件复印件。

(二)职工离休、退休的,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的,需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复印件。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外省市户口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六)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原件和上年度(12个月)还款证明(银行还款对帐单或个人扣款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需提供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复印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

(八)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需提供医院、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的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如对该继承权或受遗增权发生争议的,还需提供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租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物业服务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附加:单位集资购、建房职工需支取住房公积金,暂时无法取得房产证或者正式购房发票的,首先由单位向管理中心写出申请,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准集资建房的文件和职工的身份证、购房合同及预交购房定金票据的原件复印件,由单位集中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待以后取得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后,由单位在30日内将有关购房证明文件提供给管理中心。已经为职工集资购、建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的单位,不得凭以后取得的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发票再为职工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否则,一经发现,管理中心有权对单位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并追回提取款项本息。

说明: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

注: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可到本单位领取,或在本网站下载,一式三份,一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存;

一份转交经办银行留存;一份退单位留存。

2、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费用.

3、《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销户支取凭证》可到开户银行柜台领取。

第三: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资料与审核

(一)审核相关的申请支取资料.

(二)审批同意后,凭《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及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或《住房公积金销户凭证》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潍坊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潍坊公积金哪些情况下可提取?

11情形潍坊公积金可直接提取

潍坊市明确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国、出境定居的;调离本市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下岗失业的;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患14种重大疾病之一住院治疗,个人负担医疗费在5万元以上的(14种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白血病、重度肝硬化、脑血管意外、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恶性肿瘤、心脏膜瓣置换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心脏搭桥术、心脏疾病需行介入治疗、起搏器安放)。

潍坊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四)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二套房首付在50%以上

按潍坊市出台的规定,2013年度潍坊职工月公积金最高缴存工资基数为10242元,最低缴存工资基数为1100元。按照最高不高于24%,最低不低于12%的缴存比例。在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方面,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适当向低收入缴存职工倾斜,合理控制二套房、大户型等贷款发放,杜绝投机性购房贷款。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和期限,优化业务流程,改进担保方式。按潍坊市规定,二套房首付50%以上,利率上浮10%,对大户型公积金贷款目前没有具体规定。

潍坊市内八区公积金可“通用”

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辖八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的一家签订合作协议,其他各中心不相互认可,职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可选择房源较少的问题,2013年11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市辖八区(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滨海、经济、峡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5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举行了联合签订销售方保证合同仪式,实现了市区中心与开发商合作协议的互认和信息共享,拓宽了职工贷款购房的选择范围,方便了职工贷款购房。

济南公积金用途新增6种


随着全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大力实行,各地都采取了积极行动,以使公积金更方便市民。目前济南也扩大了公积金提取方案,济南公积金用途新增6种。

从目前济南公积金用途公积金支取使用的情况看,用于购房提取公积金的“占了大头”,这两年公积金的贷款和支取额高于归集额,对居民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很大,使用率较高,不存在有些城市出现的“买房不够”的“尴尬”。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条例明确了公积金用作住房消费的6种情况。

而从7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结合济南实际,新增了六种可提取的情况。包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物业费的;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非本市户口在本市务工,并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等人群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公积金用途对,在公积金提取上,也会借鉴其他城市好的做法。“下一步,济南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前提下,扩大公积金可支取的条件,使之更加人性化,但目前还不会考虑深圳的做法。”

济南公积金用途公积金使用率总体在80%以上 这两年市民使用额度高于缴存额度

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用作看病等方面,要看公积金的使用率,那么济南公积金目前的使用情况如何呢?

1、济南公积金用途支取方面,据崔建伟介绍,今年年初截止到8月底,住房公积金的归集额为38亿,同比增长48%。公积金支取额度为18亿,同比增长130%。从支取的情况来看,用于购房、退休的支取情况占60%左右,用于支付房租或物业费的支取所占比例为20%左右。剩下的20%包含了其他各种情况的支取,例如销户、退休等。

2、济南公积金用途贷款方面,据审贷处相关负责人称,今年截止到8月底,公积金贷款共发放32亿,涉及8700多户家庭,这与去年基本持平。该负责人说,在调控政策和信贷收紧的情况下,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明显,更多的人选择利息低而稳定的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综合各种情况,济南住房公积金的总体利用率在80%以上,而高利用率则意味着用公积金来看病的条件等尚不具备。

以上就是济南公积金用途的介绍了,还要注意的是,目前济南正在探索越来越多的办法,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处理大力推行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外,还将实行公积金“自动还款”业务。如果“自动还款”业务能够得到推广,每月公积金自动转“月供”的想法就会实现,居民的公积金存款就充分利用了起来。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的两种情况


公积金作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购房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公积金情况市民了解多少呢?出去普通的公积金贷款,还有很大一部分人想知道公积金如何提取。西安公积金如何提取呢?小编特意搜寻了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的两种情况,赶紧来看看,让买房省钱省事看得见。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根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HT3F〗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情况一:支取公积金无房贷,需准备资料

①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首付房款凭证(首付房款凭证丢失的,让开发商或银行给您复印一份,并加盖开发商或银行的公章即可)。

②购买现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一次性交完房款及手续齐全的,房产证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情况二:支取公积金有房贷商业贷款需准备资料

①借款合同;

②还款计划表(由贷款银行出具的本年还款计划表,本年已还过款月份不用打印,没有还款的月份打印出来);

③最近一期还款证明(是指贷款银行最近一期已扣划贷款的证明,合同约定在银行柜台直接交现金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签章的最近一期现金缴款单;合同约定采用活期存折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有银行最近一期扣款记录的存折;合同约定用银行卡方式偿还住房贷款的,提供贷款银行出具并签章的最近一期扣款证明,应盖业务清讫章)。

西安公积金提取材料情况三:支取公积金有房贷公积金贷款需准备资料

①借款合同;

②借据(如果借据丢失,请贷款银行给您出具一份复印件并加盖银行的公章即可)或还款计划表(指商业银行贷款,贷款银行出具的本年还款计,本年已还过款月份不用打印,没有还款的月份打印出来)。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我们都说马年是吉祥的一年,许多人计划在马年买房结婚生子。对于买房一族来说2014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提取条件有哪些?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

2013年9月1日济南发布《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简称《提取细则》。《提取细则》具体规定了11种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其中对两种提取情形进行了调整:一是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且无公积金贷款提取的,对提取时间进行了限定。规定在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和证明材料三年内,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二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提取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来取得购房有效凭证后可以一次性提取的规定。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哪类人可以享受延期政策?

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需满足9月30日前,有效凭证满三年,就是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的市民,都符合延期条件的具体计算时间,以房产证的发证时间或者发票时间为准。

有公积金贷款的:只要在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凭证,同样可延期。如果是取得了房产证,那么只要取得房产证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如果提供的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只要取得全额发票上的时间在9月30日前就可以延期提取。

济南住房房公积金提新政—夫妻双方每人每房各有一次机会

对于已经结婚的夫妻,无论谁名下有房产,都算做家庭户,夫妻双方每个人都可用每张房产证各提取一次公积金余额,前提是总额不能超过实际购房款。在提取时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假如夫妻两人中有任何一人用了公积金贷款,那么也视作两人都是有贷款未还清的情况。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支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带来两大变化

记者3月31日在住房公积金大厅看到,到大厅办理提取业务的市民仍有不少,但整体来看人流平稳。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2014年4月1日起,公积金中心不再受理以上两类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取业务。其他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公积金服务大厅正常办理。

记者了解到,相比原先政策,新政策带来的变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除了销户外,不能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另一个是没有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有了三年期限。

为时半年的延长提取政策的结束,意味着原有的公积金提取政策彻底退出执行,而对于购房者来说,意味着两个方面的主要改变。

一个是只要有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购房者,除了销户原因,全都不能再一次性提取账户里面的余额。另一个是用全款或者是全部使用商业贷款的购房者,如果想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需要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之后的3年内进行提取。

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及流程


现在大多买房者都是商贷或者公积金,有公积金的可以给大家减轻点负担。但是相对的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及流程也比较麻烦。在这里汇总一下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及流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受理范围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支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失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男性满50岁,女性满45岁。

(五)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六)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

(七)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八)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九)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支付当年的物业服务费。

符合以上第(二)、(三)、(四)、(五)、(八)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同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销户手续。

符合以上第(一)、(六)、(七)、(九)项支取条件的,可以支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起点为百元。其中:

1、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有住房而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一次住房,只能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

2、职工因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需支取住房公积金的,每还款满一年可以支取一次,支取金额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停止支取住房公积金。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鲁政发[1994]1号)的有关规定,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或者物业服务费。

(二)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按照《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规定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内容查阅“济南市政府信息公众网”住房公积金网页。

4、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济南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以上就是详细介绍了,相信您已经有了全面的认识,还有问题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相关专题。

公积金,宁波公积金提取问题:大病可提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与每个缴存职工密切相关。有关公积金的问题,大多数读者在咨询中比较关心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条件等问题。而“离职、生病、为儿女购房、租房、装修等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这样的问题更集中。就这些问题,我们咨询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读者做出答复,以供参考。

问:我不是宁波本地人,去年年初来到宁波工作之后,所在公司为我缴纳了公积金,一共缴纳了10个月的公积金,明年打算离开宁波,回到老家,请问这样的情况公积金可以取出来么?如果可以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答:可以提取。没有需要缴满一年才可以提取的时间限制。

外地户籍职工(大市范围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离开宁波市的,职工只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终止证明(或社保终止单)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提取资料符合规定,当场办结;不符合规定的,管理中心不予办理;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答复提取人。

问:【大病提取公积金】如果生大病,急等着用钱,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职工本人、配偶或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规定的特殊病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需要提供:《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病患与提取人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物业专项维修费及物业服务费支付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金额以家庭实际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费、物业服务费为限。

需要注意的是,所称的“重病、大病”是指《宁波市医疗救助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以下疾病:(一)重性精神病;(二)重症尿毒症;(三)恶性肿瘤;(四)重大组织和器官移植;(五)心脏疾病造成心功能衰竭二级以上、心脏组织缺损;(六)失代偿期的肝硬化并伴有并发症;(七)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红斑狼疮;(八)糖尿病并发严重心脑肾病变;(九)脑血管意外造成偏瘫一至三级;(十)市人民政府根据社会实际情况确定的其他特殊病种。

问:儿子今年20岁,还在大学读书,是宁波本地户口。我们想给他在市区买一套房子,是否可以提取我们的住房公积金购房?

答:儿子没有公积金账户,是无法提取父母公积金进行购房的。

根据相关规定,若房产所有权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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