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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医保宣传

2020-06-30
个人养老保险规划 商业保险规划 少儿保险规划
医疗保险可以保障群众的医疗,西湖区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让群众可以了解医保政策与医保问题。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昨日上午,西湖区广润门街道劳保所组织开展的医保政策宣传周活动吸引了众多市民参与。活动现场,劳保所工作人员对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热点问题一一进行解答。

此次宣传周活动着重宣传西湖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覆盖范围、政府补助、免费参保人群、缴费方式等。同时,医保宣传车深入大街小巷,宣传2014年居民医保政策,提高居民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引导居民积极自愿参保。除了现场答疑、发放宣传资料,医保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主办方还邀请医院专家,免费为居民义诊。作为今年西湖区的一项特色工作,连日来,广润门街道劳保所深入辖区独户老人家中详细了解老人的基本情况,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独户老人进行身份核定,让老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提示:西湖区宣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人员覆盖范围、政府补助、免费参保人群、缴费方式等。让群众可以深入的了解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深入了解老人基本情况,为老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扩展阅读

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随着科技信息的快速发展,网络销售已成为一种趋势。各大电子商和企业进行合作,在网上行成一种销售模式,于是网购就出现了。保险行业也开始实行网购,像什么“月饼险、鞭炮险、怀孕险”,等等。面对网销保险风险提示不足等各类潜在风险,监管层开始介入网销渠道。

日前,保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字样并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拟允许网销保险跨地区销售

在互联网时代,网销渠道打破了地域界限。但是由于规章制度原因,跨区域销售仍然是一个敏感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媒体了解到,传统保险的异地销售是被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便不能在该地销售保险产品。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险企经营互联网保险不再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险企来说,未来将可以借互联网摆脱营业网点偏少的经营短板。

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去年以来,网销保险取得不错的市场反应,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其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的一贯“作风”。

对于一些为了“扯眼球、做噱头”的创新保险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时,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偿付能力超150%才可网销保险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方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本次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互联网保险咨询和销售人员需要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新疆保监局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


据了解,近日,新疆保监局积极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主要围绕“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保险”一个主题,并从三个层面进行宣传,已达到保障食品安全的目的。

围绕“餐桌上的安全、舌尖上的保险”这一主题,新疆保监局积极部署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并确定三个层面宣传措施:一是开展持续性宣传。全行业在营业场所外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摆放展板,或通过户外LED显示频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并在新疆保险网开辟专题。二是开展针对性宣传。行业印制统一宣传折页及海报,在展业、险企座谈、媒体采访、向政府汇报及其他活动中,定向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宣传。三是开展主题日宣传。6月28日是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保监会 “部委主题日”,当天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演唱比赛”,并与“主题日”宣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赛场内外作为保险宣传的“主场”。

提示:此次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将采取三个层面进行宣传,即开展持续性宣传、开展针对性宣传以及开展主题日宣传等,切实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做到位,让人们都意识到加强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以及保险的重要性。

保监会规定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收益


从传统的面对面保险到电销保险再到如今的网销保险,保险营销方式的变革也见证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如今网销保险发展快速同时风险问题也伴随存在。目前保监会已开始加强对网销保险的监管,并且规定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日前,保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字样并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拟允许网销保险跨地区销售

在互联网时代,网销渠道打破了地域界限。但是由于规章制度原因,跨区域销售仍然是一个敏感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媒体人了解到,传统保险的异地销售是被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便不能在该地销售保险产品。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险企经营互联网保险不再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险企来说,未来将可以借互联网摆脱营业网点偏少的经营短板。

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去年以来,网销保险取得不错的市场反应,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其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的一贯“作风”。

对于一些为了“扯眼球、做噱头”的创新保险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时,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着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偿付能力超150%才可网销保险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方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本次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互联网保险咨询和销售人员需要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保险产品收益高过存款 属误导性宣传


近期以来,互联网“宝宝”类理财产品额收益率在不断下滑,而且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在下降。而且,在此时,出现了收益高保险产品,保险产品收益高过国债和定期存款,事实上是这样的吗?

理财规划师协会会长马志平认为,分红利滚、连本带利,甚至比银行存款高,是误导性的宣传。

“银行代理保险产品重在保障功能,理财是辅助功能。存款送保险是违规的,该产品本身是一种保险产品。”马志平说。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人员不得进行误导销售或错误销售;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混淆,不得使用“银行和保险公司联合推出”、“银行推出”、“银行理财新业务”等不当用语。另外,银行在销售保险的时候,不得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不得将保险产品的利益与银行存款收益、国债收益等进行片面类比,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收益,不得承诺固定分红收益。

提示:综上可知,保险产品收益高过银行存款,这是一种误导性的宣传,在此,提醒一下广大投资者,在选择产品时,要认清风险,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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